如何让影子银行不再有“影子”?【政策解读】

  3月2日,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影子银行、监管套利、通道业务链条太长,这是都会大家关心的话题。

  

  不同的金融机构,银行、信托、基金公司、证券、保险公司都开展了资产管理业务,由于监管主体不一样,法律规章不一样,有关规定确实出现了混乱,导致一部分资金脱实向虚。

  他表示,我们正在制定新的资管办法。“据我所知,先立足于基本的标准,把它统一起来。”在这个基础上,各个机构,各个行业,可以提高资管产品的透明度,缩短链条,使得影子银行去掉影子,减少资金影藏在其他形式下,更加公开透明。

  郭树清接着幽默地说,“我上班才三天,希望大家理解”。“我们还有几位同事在,有他们在我也有底气,要不然也不敢开发布会。”然后他请曹宇副主席补充回答。

  银监会副主席曹宇随后补充解释,去年年底理财29.1万亿元。2016年银行理财创造收益9773亿元。银监会对理财工作很重视。

  将进一步完善规矩,由于资管业从事的行业和机构比较多,从银监会来说主导进一步加强监管。下一步银监会将引导理财投向标准化资产,要求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严控期限错配和杠杆投资,不得滚动发售、期限错配等资金池业务。严格控制嵌套投资。

  曹宇还透露,银监会正在研究制定新的理财管理办法,推动理财业规范转型。

  一、什么是影子银行?

  按照金融稳定理事会的定义,影子银行是指游离于银行监管体系之外、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等问题的信用中介体系(包括各类相关机构和业务活动)。影子银行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因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期限错配、流动性转换、信用转换和高杠杆。

  目前国内的“影子银行”,并非是有多少单独的机构,更多的是阐释一种规避监管的功能。如民间借贷,是不受政府监管,资金流向隐蔽,是“影子银行”。几乎受监管最严厉的银行,其不计入信贷业务的银信理财产品,也是“影子银行”。 目前“影子银行”有三种最主要存在形式:银行理财产品、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产品和民间借贷。中国银监会发布2012年报 首次明确影子银行的业务范围:“银监会所监管的六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商业银行理财等表外业务不属于影子银行。”

  二、影子银行的由来

  “影子银行”是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之后所出现的一个重要金融学概念。它是通过银行贷款证券化进行信用无限扩张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的核心是把传统的银行信贷关系演变为隐藏在证券化中的信贷关系。这种信贷关系看上去像传统银行但仅是行使传统银行的功能而没有传统银行的组织机构,即类似一个“影子银行”体系存在。

  而住房按揭贷款的证券化是美国“影子银行”的核心所在。这种住房按揭贷款融资来源方式的改变,不仅降低了住房按揭者的融资成本,也让这种信贷扩张通过衍生工具全球化与平民化,成了系统性风险的新来源。

  美国“影子银行”产生于上世纪60-70年代,这时欧美国家出现了所谓脱媒型信用危机,即存款机构的资金流失、信用收缩、赢利下降、银行倒闭等。为了应对这种脱媒型信用危机,不仅政府大规模放松金融部门的各种管制,而且激烈的市场竞争形成一股金融创新潮。各种金融产品、金融工具、金融组织及金融经营方式等层出不穷。

  随着美国金融管制放松,一系列的金融创新产品不断涌现,“影子银行”体系也在这过程中逐渐形成。比如,在各类金融产品中,美国衍生产品和结构性产品发展更是远远超过传统金融产品。截至2007年底,传统金融产品总值约为70万亿美元,1999年至2007年间,其年均增长为5.9%。而衍生产品名义合约额超过了165万亿美元,其年均增长为21.7%。

  三、中国的“影子银行”

  在中国,“影子银行”的概念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只要涉及借贷关系和银行表外业务都属于‘影子银行’。”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发展室主任易宪容给出如此定义。据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2013年估计,其规模达到8.2万亿元人民币(合1.3万亿美元)。不过许多分析师表示,真实数字要高得多,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估计,中国影子银行业规模为21万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40%。

  中国的‘影子银行’主要指银行理财部门中典型的业务和产品,特别是贷款池、委托贷款项目、银信合作的贷款类理财产品。其中包含两个部分,一部分主要包括银行业内不受监管的证券化活动,以银信合作为主要代表,还包括委托贷款、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等进行的“储蓄转投资”业务;另一部分为不受监管的民间金融,主要包括地下钱庄、民间借贷、典当行等。

  四、中国“影子银行”的特征

  “影子银行”有几个基本特征:

  第一,资金来源受市场流动性影响较大

  第二,由于其负债不是存款,不受针对存款货币机构的严格监管

  第三,由于其受监管较少,杠杆率较高

  在中国的市场现实中,影子银行主要涵盖了两块:一块是商业银行销售得如火如荼的理财产品,以及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销售的类信贷类产品,比如信托公司销售的信托产品,另一块则是以民间高利贷为代表的民间金融体系。

  其中,规模较大,涉及面较广的是“银信合作”,银信合作的信托方式属于直接融资,筹资人直接从融资方吸取资金,不会通过银行系统产生派生存款,这样就降低了货币供应的增速。

  同时,银行通过银信合作将资本移出表外,“减少”了资本要求,并规避了相应的准备金计提和资本监管要求。另外,信托公司资金大量投向各级政府基建项目,形成集中度风险和政府融资平台违约风险。

  有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前6个月银信合作产品较2009年前6个月增加2.37万亿元的规模,这使得银行的信贷规模控制失效,银行通过银信合作的创新方式释放出了大量的资金。尽管2011年银信合作产品的资金总量在减少,但其仍是“影子银行”中最大的资金释放来源。

  五、“影子银行”的风险

  前证监会主席肖钢曾表示,中国金融五年内最大的风险是中国式的影子银行体系。他认为,这个风险既和中国银行业的风险密切相连,也与现在资本市场的风险相关。据了解,中国式的影子银行体系主要包括信托、担保、小贷公司、典当行、地下钱庄等。事实上,自2011年温州民间借贷危机爆发以来,各地民间金融的风险便已陆续暴露,并牵连当地的银行系统。由此看来,如何保持中国金融体系的健康,避免系统性金融风险就显得格外重要。

  当然,应当看到,监管层对中国影子银行体系的监管也付出了努力。比如以各种方式切断银行系统与影子银行的联系,规范银信合作、将表外业务尽可能纳入表内、加强银行业与影子银行、民间金融之间的防火墙建设等。从银监会年报看,自2009年开始,“影子银行”字眼频现。在2010年年报中,“影子银行”提到了 16次;2011年年报则提到了14次,并特地开设了“影子银行”专栏。

  六、“影子银行”的解药

  要彻底解决中国金融风险必须推进金融机制的改革以及提升金融的监管能力。具体分为以下六个方面:

  一、价格形成机制,特别是“两率”的市场化改革

  二、放开金融市场的准入,让更多民间资本更加自由地进入市场从事金融业务三、推动金融业改革,让金融业能够直接为更多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四、打破配置金融资源过程中的垄断和不公平红利

  五、完善金融组织机构,尤其需要改进对小微企业的服务

  六、发展多层次的金融体系,平衡经济运行中的风险与收益

  中国监管层对影子银行的治理,以及对中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不能仅仅靠查漏补缺这一招,哪里有风险,就急匆匆地切断该处与银行业的联系。若以“一刀切”与“紧急灭火”的方式处理,势必将伤及实体经济的运行,反而引发更大风险。

  对于影子银行的管理必须基于客观合理的角度出发,控制风险不但要治标而且要治本。我们相信未来中国的影子银行将是一个可控的风险,同时也将转为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助推器。——投资魔方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