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去一降一补”审计结果公布 地方债违规仍存在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杜涛 今天,审计署公布了第四季度对“三去一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结果。审计结果发现,无论是在重大点政策落实、“放管服”改革还是重大项目建设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

  比如,在重大政策落实方面,审计结果发现,有地方政府违规承诺回购企业股权,变相新增政府性债务30亿元。还有人为调节政府性债务结构,将44.16亿元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纳入政府提供担保的债务。

  2016年,审计署以促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为目标,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落实,组织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和29个中央部门、7户中央企业进行了跟踪审计。第四季度重点审计了“三去一降一补”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审计结果如下:

  推进重点政策落实方面

  (一)未严格执行化解过剩产能有关政策,违规向22家钢铁和电解铝企业发放临时电价财政补贴9841.41万元。在2013年国家相继出台化解过剩产能政策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仍沿用2012年的生产用电临时扶持政策,按照0.01元/千瓦时的标准,对国家限制产能的钢铁、电解铝行业的部分企业进行财政补贴。经查,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共计对14家钢铁企业和8家电解铝企业发放补贴9841.41万元。

  (二)个别地区化解房地产库存进展缓慢,库存不降反升。青海省非住宅类商品房去库存周期实际测算为近40个月。安徽省合肥市原计划2016年化解非住宅类商品房库存100万平方米,而截至2016年底,比年初实际增加了89万平方米。

  (三)地方政府违规承诺回购企业股权,变相新增政府性债务30亿元。2013年7月,北京市通州区国资委与信托公司签订定期回购股权协议,约定8年内回购信托公司增资30亿元持有的股权,同时按照9.5%的年利率支付利息。截至2016年底,通州区已向信托公司支付利息9.81亿元。

  (四)人为调节政府性债务结构,将44.16亿元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纳入政府提供担保的债务。2014年,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财政局为降低本级债务率,将44.16亿元地方政府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纳入政府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未真实反映政府债务风险。截至2016年底,上述债务余额为35.18亿元。

  (五)贷款利率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科技型中小企业仍存在融资贵问题。截至2016年底,甘肃省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229笔科技型企业的13.95亿元贷款中,有139笔贷款的年利率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未享受优惠利率,最高的为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2.23倍。此外,担保机构还要求企业提供设备、专利、10%的质押保证金、高管无限连带责任保证等多项反担保条件,进一步提高了融资成本。

  推进“放管服”改革、降低企业成本方面

  (一)中国铁路总公司下属3家单位和辽宁省、江西省的2家单位违规预留或未及时清理退还工程领域保证金4.4亿元。(二)辽宁省、吉林省的4家单位在国家明令停征、免征后仍违规继续征收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共计564.32万元。(三)4个省的6家单位依托行政权力或履职便利等,违规向企业收费6830.18万元。

  推进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一)易地扶贫搬迁、健康扶贫等4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二)部分地区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不到位。(三)5个省的15个单位和多名个人通过伪造合同、编造虚假资料等方式套取、违规使用扶贫等资金1238.03万元。(四)5个省的21个产业扶贫、饮水安全等项目因前期论证不足、疏于管理等原因,项目推进缓慢或效益不佳,涉及资金7477.13万元。

  (五)2011年至2015年,3个县在扶贫项目实施中存在违规招投标等问题,涉及资金6229.64万元。其中:河北省丰宁县农机推广管理站在实施农机深松整地项目中通过虚假招投标方式,确定其控股的丰宁县福泰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该项目,涉及资金625万元。四川省古蔺县40个通村公路建设等扶贫项目存在围标串标,违规转分包的问题,涉及资金5186.16万元,审计抽查发现,部分项目存在道路宽度不够、路面断裂等建设质量不达标问题。贵州省石阡县扶贫办在采购脱毒马铃薯种薯工作中未按规定招标,直接向坪山乡凤凰农业综合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采购,涉及资金418.48万元。

  推进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方面

  本次抽查的重大建设项目中,有10个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19个重点项目推进缓慢,涉及投资682.02亿元。具体情况:

  (一)3条高速公路项目因建设资金不到位、主管部门监管不力、投资方违约等原因停工或尚未开工,涉及总投资281.06亿元。截至2016年底,湖北省建设工期为2013年至2017年的洪湖至监利高速公路项目,自2015年7月以来一直停工,仅完成投资额的63%。湖南省计划于2014年开工的安乡至慈利高速公路尚未开工,计划于2014年建成的岳阳至望城高速公路处于停工状态。

  (二)内蒙古自治区“引绰济辽”工程等5个涉及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重大项目总投资316.22亿元,由于确定项目计划过程中前期论证不充分、建设条件不成熟及自治区相关部门督促协调不力等原因,截至2016年底,应于2014年开工的1个项目、应于2015年开工的4个项目均未开工。

  (三)5个长江黄金水道项目进展缓慢,涉及总投资59.24亿元。江苏省无锡内河港惠山港区前洲作业区码头工程等4个项目应于2015年底前完工,截至2016年底,由于规划不衔接、缺乏资金投入等原因2个未建成、1个未开工、1个停建。安徽省合肥港中派港区一期工程计划于2012年开工,由于相关单位对项目的建设主体、功能定位存在分歧,项目迟迟未获批,截至2016年底,逾期4年未开工。

  (四)3个省城市综合管廊建设项目进展缓慢,涉及总投资19.05亿元。辽宁省锦州市主城区综合管廊项目建设计划工期为2015年底至2017年底,因原设计和选址不满足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要求,需重新调整设计方案等,在完成84米试验段工程后停工,5.77亿元融资借款闲置。青海省西宁市6条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应于2016年底完工,由于征地拆迁缓慢等原因,目前尚未开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2条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应于2016年底完工,由于征地拆迁未完成、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方案未及时上报等原因,截至2016年底,仅完成总投资的27.54%。

  (五)3个水源地污染治理和污水处理项目由于相关部门工作推动不力、前期规划调研不充分、项目建设方案编制不合理、配套资金不到位等原因建设缓慢,涉及总投资6.45亿元。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程47个子项目中,有16个未按要求在2016年底前建成,未实现董家河入湖处水质保持四类的目标。云南省阳宗海环湖截污主管道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应于2015年建成,截至2016年底仅完成总投资的32%,影响湖泊水质改善目标的实现。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南门峡水源地污染治理工程应于2016年底完工,仅完成投资总额的18.37%,其中子项目天然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未按计划开工。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