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舜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 舜船 公告编号:2017-031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以书面、传真方式 发给公司七名董事,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由董事长朱克江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二零一六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 分析”相关部分。公司独立董事陈良、蒋建华、魏青松向董事会提交 了《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上述职。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6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16 年,公司的重点任务是推进破产重整和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2016 年 10 月 24 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了公司的《重整 计划》,2016 年 12 月 16 日,中国证监会核准了公司向江苏省国信 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事项。公司的破产重整和 资产重组同步推进的方式圆满化解了公司的重大债务危机,实现了由 原有船舶业务向火力发电和信托双主业的转型。 2017 年是公司全面转型的起始之年,更是公司推进法人治理、 深化改革发展的关键一年。公司将严格按照资本市场的规范运行要求, 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地抓管理、重规范、促效益, 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以更大的发展成果、更好的经营业绩 回报广大投资者。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二零一六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情况和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全文 及摘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 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 2016 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6 年实现营业总收入约 16,814,995,625.99 元,比 2015 年度增长 8.9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 1,077,562,608.35 元,比 2015 年度增长 142.93%%。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 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负责公司 2016 年度审计 工作期间,勤勉敬业,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 的外部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因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需要进行 的变更,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 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同意本次会 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 年江苏国信 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报表反映当年净利润-1,194,795,802.73 元, 2016 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7,719,740,295.01 元;2016 年合并报 表反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77,562,608.35 元,2016 年期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878,617,687.32 元。 4 由于公司 2016 年实现利润不足以弥补累计亏损,根据有关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经研究,董事会拟定公司 2016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建会议精神,拟对《公司章程》进行 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原《公司章程》第一条: 修订前: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2016 年修订)》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修订后: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2、原《公司章程》第四章“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和第五章 “董事会”之间增加“党组织”作为第五章,新增内容如下: “第五章 党组织 5 第九十八条 公司设中国共产党党委。党委设书记 1 名、副书记 和党委委员若干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任免。 第九十九条 公司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公司党委会行使 下列职权: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决定党组织建设、反腐 倡廉、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研究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拟决定事项中关系改革、发展、 稳定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研究决定党委成员分工,负责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和后备干 部培养与管理,推荐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初步人选候 选人; (四)研究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 兼职、责任追究等事项,向董事会、经理层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研究决定公司及子公司以市场化方式公开选聘经营管理人 员的原则、程序、方式等; (六)研究公司薪酬分配的原则和各级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 支出的总体方案,向董事会、经理层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向董 事会、经理层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研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群访集访等突发事件、重大违纪 案件和影响公司稳定的重大事件,作出处理决定或提出处理意见及建 议; 6 (九)其他需要党委会研究或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一百条 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 (一)党委召开党委会对董事会、经理层拟决策的“三重一大” 等事项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党委认为另有需要董事会、 经理层决策的重大问题,可向董事会、经理层提出; (二)进入董事会、经理层尤其是任董事长、总经理的党委委员, 应在有关重大问题的议案正式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前,就党委 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与董事会、经理层其他成员进行沟通; (三)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委员在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时, 应充分表达党委意见和建议,并将决策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 (四)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发现董事会、经理层拟作 出的决策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或可能损害国家、 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时,应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 事项的意见,会后及时向党委报告,通过党委会形成明确意见向董事 会、经理层反馈。 第一百零一条 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做修订,条款编号相应顺延。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江苏信托 2017 年度证券投资计划的议案》 7 为了提高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江苏信托”)自有资金的盈利能力,结合新常态下国家宏观经济 政策及证券市场运行状况,江苏信托拟运用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市场, 计划年度内投资成本不超过 2 亿元。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江苏信托 2017 年度运用自有资金投资信 托计划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存量资金收益,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 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江苏信托 2017 年度拟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8 亿元(含 8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信托计划,并授权公司管 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 2014-2015 年财务数据的议案》 8 鉴于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资产、主营业务及股权结 构等均发生变更。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对 2014 年、2015 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追溯调整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 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对 2014 年和 2015 年等相关财务 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 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的议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16 年度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107,756.26 万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548,047.67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 情形已消除。公司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变更证券简称的议 案》 鉴于公司名称已正式变更为“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且公司 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故公司拟申请 变更证券简称。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拟将 证券简称由“*ST 舜船”变更为“江苏国信”,证券代码仍为“002608”;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不同意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则公司证券 简称将保持“*ST 舜船”不变,证券代码仍为“002608”。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在南京国 信大酒店四楼广益厅召开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10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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