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电报

  【承德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4月1日起,承德市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3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6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暂停办理部分县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同时调整“二套房”贷款认定标准。(承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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