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营改增后 阳泉餐饮住宿业减税近六成

  本报阳泉3月29日讯(记者 张文华)记者今天从阳泉市了解到,全面实施营改增10个月以来,阳泉市餐饮住宿业实现销售收入4.4亿元,共缴纳增值税945万元,减税1339万元,税负水平由营改增前5%下降为2.1%,减税近六成。

  阳泉市豪远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餐饮、住宿、会议、游泳健身为一体的五星级配套酒店,2015年营业税收入1693万元,缴纳营业税89万元。2016年5月至2017年2月累计应税销售收入1871万元,应纳增值税额合计48万元,增值税税负2.56%。测算营业税应纳税额103万元,营改增后减税 55 万元,税负降幅达53.40%。“营改增后,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餐饮住宿收入适用税率为6%。我们酒店部分的经营成本主要是食材、餐具、设备、水电煤气取暖费、人员工资等,其中税法允许进项抵扣的项目,上面几项除了人工工资外,都可以纳入抵扣范围,占全部项目的80%以上,并且这些项目的适用税率为13%和17%,都远远高于销项税率6%,这样计算,作为一般纳税人低征高抵,我们所缴纳的税款,较以前营业税相比大幅减少,国家的红利政策真是越来越好!”豪远国际酒店财务负责人高兴地对记者说。

  据豪远国际酒店财务负责人介绍,出于自身节税方面的需求,他们公司的不少上游企业已由小规模变更为一般纳税人,营改增之后,倒逼酒店选择通过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正规大型供应商处购进各种原材料。在实现减负的同时,还能确保进货的品质和安全可追溯,让消费者更加放心满意,实现内外双赢,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做大做强,实现规范化、品牌化、持久化发展。

  作者:张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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