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轮船:关于公司在未来一年向关联方招商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17[017]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在未来一年向关联方招商银行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 准公司在未来一年使用自有资金向关联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招商银行”)继续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 公司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使用自有资金向招商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使 用自有资金在招商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 以上授权尚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详见 公司同日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最近一年购买理财产品情况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17【016】号); 本公告所指理财产品包括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 1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7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批准公司在未来一年使用自有资金向关联方招商银行继续购 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批准公司自此次董事会批准 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使用自有资金向招商银行购 买理财产品,并授权总经理谢春林先生或财务总监刘威武先生签署相 关协议,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使用自有资金在招商银行购买理财产品 余额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 此项关联交易授权金额超过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 引》的相关规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中文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 册 地:深圳市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7 年 3 月 31 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地位:企业法人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注册资本:252 亿元 注册及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主要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 2 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 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 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 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 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 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 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金融业务。经中国 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招商银行 2002 年 4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6 年 9 月在香 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招商银行主要财务数据详见其相关公告。 2、公司与关联方的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商局集团”)董事 长李建红先生同时担任招商银行董事长,招商银行与本公司关系属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截止公告发布之日(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存在 一项仍在进行中的结构性存款安排,具体信息如下: 1、结构性存款金额:人民币 1,191,000,000 元 2、期限:2017 年 3 月 30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3、利率:预计年化收益率为 3.7% 四、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地与 3 关联方进行交易,在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购买的理财产品将参考市场同期各银行的利率水平。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在确保安全性和满足流动性要求的前提 下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关联 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构成负面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该等 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17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批准公司在未来一年使用自有资金向关联方招商银行继续购 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长苏新刚先生因担任关联方招商局集团副总经理,董事华立 先生因担任关联方招商局集团财务部部长,董事焦天悦先生因担任招 商局集团全资子公司招商局海通贸易有限公司高级顾问,该 3 名董事 为关联董事,在审议此议案时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元、杨斌、曲毅民、冯道祥对该项关联交易进 行了事前审阅,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元、杨斌、曲毅民、冯道祥对该项关联交易发 4 表如下意见: 公司在一定金额限度向招商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符合公司现金管 理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此项关联交易的审议履行 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交易本身也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将参 照一般商业条款,未发现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3、监事会意见:公司在一定金额限度向招商银行购买保本型理 财产品符合公司现金管理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此 项关联交易的审议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董事会审议该议 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阅知,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交易本身也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将参照一般商业条款,未发现有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况。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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