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勤信鉴字【2017】第 1010 号 1 目 录 内容 页次 鉴证报告 1-2 附件: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 3-12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 址 : 北京西直门外大街 110 号中糖大厦 11 层 电 话 : (86-10)68360123 传 真 : (86-10)68360123-3000 邮 编 : 100044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勤信鉴字【2017】第 1010 号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 韬电源”)编制的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 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 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提供真实、 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雄韬电源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雄韬电源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 1 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雄韬电源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 包括检查、询问、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 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雄韬电源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 500 号)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雄韬电源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雄韬电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雄韬电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七年三月六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2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现根据贵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 2014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89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4,0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16 元,本次集资金总 额 447,440,000.00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33,000,000.00 元,实际到位募集资金为 414,44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7 日汇入本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已预付的保荐费 2,000,000.00 元和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 披 露 费 等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12,654,720.87 元 后 ,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99,785,279.1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勤信验字【2014】第 1044 号《验资报告》。 2.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49 号”文件许可,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5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4,113,207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21.20 元,共募集资金 935,199,988.40 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 荐承销费用、发行费用后将余款 919,699,988.40 元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751067643817 募集资金专户和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44250100004200000265 募集资金专户。 另外扣除公司累计发生的承销及保荐费 18,000,000.00 元和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 3 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1,534,113.2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5,665,875.19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964,195.09 元,合计人民币 916,630,070.28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勤信验字【2016】第 1112 号《验资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 2014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款类别 日余额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 1750293898 25,000.00 活期存款 7,016.07 司深圳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8130100100039889 16,444.00 活期存款 303.18 深圳后海支行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 1751212824 活期存款 468.90 司深圳分行 中国银行胡志明市分行 100000600138730 活期存款 1,096.79 合计 41,444.00 8,884.94 2.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款类别 日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1067643817 12,000.00 活期存款 11,632.09 深圳大鹏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4250100004200000265 79,970.00 活期存款 17,325.04 公司深圳大鹏支行 合计 91,970.00 28,957.13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2014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二) 前 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5年10月22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5年12月24日召开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 4 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进行变更。变更的主要内容为将用于投资 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的资金10,868.00万元,用于投资越南雄韬年产 120万KVAh蓄电池新建项目,同时建设进度进行相应调整。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2014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50 万 KVAh 阀控密封式铅酸蓄 电池扩建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 年产 250 万 KVAh 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 系: 实际投资时设备及零配件购置费支出较承诺时节约了 4,308.18 万元(含利息)。 2. 年产 250 万 KVAh 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原因 说明: (1) 立项时自动化设备拟订制进口设备,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国内设备可以满足公 司生产设备的要求,因此采用国内设备代替进口设备,降低建设成本; (2) 部分自动装配线通过公司设备部门自己购买零配件进行组装,降低建设成本; (3) 辅助生产设备(如自动循环水冷却系统)未采用外购设备,而是通过自建整体水浴 槽,降低建设成本。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14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同意以 8,018.70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15 年已置换完毕。 2016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同意以 1,681.23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完成置换工作。 2016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同意以 3,787.48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已置换完毕。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 2014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0 5 日止。公司已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 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 12,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5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了 12,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将该笔 12,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 年 9 月 2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人 民币 4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 中提取了 45,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暂未归还。 2.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1)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年产 250 万 KVAh 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尚未 使用募集资金 4,286.71 万元,其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万元,存于活期存款 户存款 286.71 万元。 (2)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湖北雄韬 275 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尚 未使用募集资金 5,852.27 万元,其中:存于活期存款户存款 5,852.27 万元。 (3)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越南雄韬年产 120 万 KVAH 蓄电池新建项目,尚未使用募 集资金 428.60 万元,其中:存于活期存款户存款 428.60 万元。 (4)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 金 75,083.01 万元,其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1,000.00 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17,000.00 万元,存于活期存款户存款 17,083.01 万元。 (5)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11,549.24 万元,其中:存于活期存款户存款 11,549.24 万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 98,160.84 万元(含利息),占前次募集 资金总额的 71.00%。 剩余的资金总额共计 97,528.29 万元(含利息),其中湖北雄韬 275 万 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 5,852.27 万元(不含利息)的募集资金将继续投资建设, 6 越南雄韬年产 120 万 KVAh 蓄电池新建项目 428.60 万元(不含利息)将继续投资建设,10 亿 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 75,083.01 万元(不含利息)的募集资金将继续投资建设,燃 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 11,549.24 万元(不含利息)的募集资 金将继续投资建设,年产 250 万 KVAh 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本期已完工,剩余 4,286.71 万元(不含利息)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监管账户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3。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 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属于研发项目,并不涉及生产具 体的工业化产品,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在能源互联网领域打 下夯实的基础,增强公司电池生产及技术服务整体解决方案供应能力和研发能力,提升新型 产品的开发能力,有利于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客户信任度的提升,加快客户需求反应速度,提 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场及品牌的推广,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巩固和提升公司市 场份额,实现公司中长期的发展战略目标。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年产 250 万 KVAh 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计可使 用状态。国家 2016 年开始对铅酸电池行业征收 4%的消费税,以及深圳人工工资较大幅度上 涨,公司于 2016 年开始将部分订单转移至子公司湖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越南雄韬科 技电源有限公司,导致公司销售额与利润总额均比 2015 年度都有所下降。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五、期后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更变事项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期后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更变事项 7 六、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存在以下差异: 1. 年产 250 万 KVAh 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节余资金披露金额 在本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披露金额为 4,421.25 万元,在本报告中披露金额为 4,303.18 万元(含利息),差异金额 118.07 万元; 差异原因主要系 2016 年支付部分工程及设备的尾款。 2. 越南雄韬年产 120 万 KVAH 蓄电池新建项目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在本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披露“2016 年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同意以 1,681.23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截止 2016 年 3 月 28 日已置换完毕”。在本报告中披露“2016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批准,同意以 1,681.23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尚未置换完毕”。差异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未将置换的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账户 中转出。 附件:1.2014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六日 8 附件 1 2014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4,744.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9,410.9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868.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4 年: 8,018.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4.29% 2015 年: 9,381.48 2016 年: 12,010.77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实际投资金额与 用状态日期(或截止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后承诺投资 日项目完工程度)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金额的差额 湖北雄韬 275 万千伏安密 湖北雄韬 275 万千伏安密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 25,000.00 14,132.00 8,279.73 25,000.00 14,132.00 8,279.73 -5,852.27 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 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 [注 1] 年产 250 万 KVAh 阀控密封 年产 250 万 KVAh 阀控密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 15,000.00 15,000.00 10,691.82 15,000.00 15,000.00 10,691.82 -4,308.18 式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 式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 [注 2] 越南雄韬年产 120 万 KVAH 蓄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3 10,868.00 10,439.40 10,868.00 10,439.40 -428.60 池新建项目 [注 3] 合计 40,000.00 40,000.00 29,410.95 40,000.00 40,000.00 29,410.95 -10,589.05 注 1: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国家于 2016 年开始对铅酸电池行业征收 4%的消费税,且湖北雄韬大力发展国内通信电池,目标市场以国外市场为主转变为以国内市场为主,导致 整体项目有所延后,预计整体项目延后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注 2: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年产 250 万 KVAh 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已完工。 9 注 3:项目已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完工,产能已经达到,尚余部分设备款及设备尾款未支付;2016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同意以 1,681.23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尚未置换完毕。 10 附件 2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3,52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030.7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5 年: 3,787.4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16 年: 1,243.28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实际投资金额与 用状态日期(或截止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后承诺投资 日项目完工程度)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金额的差额 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 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 2018 年 9 月 30 日 1 79,970.00 79,663.01 4,580.00 79,970.00 79,663.01 4,580.00 -75,083.01 建设项目 设项目 [注 4] 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 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 2017 年 9 月 30 日 2 12,000.00 12,000.00 450.76 12,000.00 12,000.00 450.76 -11,549.24 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 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 [注 5] 合计 91,970.00 91,663.01 5,030.76 91,970.00 91,663.01 5,030.76 -86,632.25 注 4: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扣除发行费用所致。 注 5: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 11 附件 3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达产后承诺效益 达产前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达产前 是否达到预 序号 项目名称(注) 累计产能利用率 [注 5]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累计实现效益 计效益 1 湖北雄韬 275 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线项目 不适用 15,148.67 -- -- -- -- [注 1] 2 年产 250 万 KVAh 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 66.81% 4,964.53 1,034.94 2,625.76 -5,211.72 -1,551.02 [注 2] 3 越南雄韬年产 120 万 KVAH 蓄电池新建项目 不适用 2,500.00 -- -- -- -- [注 3] 4 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 不适用 25,034.45 -- -- -- -- [注 4] 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 5 不适用 不适用 -- -- -- -- 项目 注 1: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公司大力发展通讯领域电池产品,与原计划产品结构有一定的变化,且国家于 2016 年开始对铅酸电池行业开始征收 4%的消费税,从而预计整体 项目延后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注 2:项目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达到了 250 万 KVAH 产能,由于国家于 2016 年开始对铅酸电池行业征收 4%的消费税,以及深圳人工工资较大幅度上涨,公司于 2016 年开始将 部分订单转移至湖北雄韬与越南雄韬,导致公司销售额与利润总额均比 2015 年度都有所下降。 注 3:项目已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完工,产能已经达到,尚余部分厂房、设备尾款尚未支付;由于项目刚达产,尚无法计算效益。 注 4:项目为新建项目,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尚在建设期。 注 5:达产后承诺效益为利润总额。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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