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辱母案背后, 高利贷的利息为什么会越来越高?

  文/杨国英 (微信公众号/UC名家号:杨国英观察)

  大众善意的情感诉求,并不能改变高利贷黑金游戏的规则,只会让高利贷利率越来越高!

  理性常被斥之为冷血,尤其是在山东辱母杀人案遭到刷屏、舆论急切呼吁为于欢减刑之际,我这篇讨论高利贷利率将走高的文章,将注定会遭受部分读者的漫骂。

  冷血与否,我并不在意,作为一个服膺经济常识的人,我深知,舆论或许可以改变一件事的定性,但却无法改变这个世界的游戏规则。

  据已经披露出的案情,我们得知,山东辱母杀人案,于欢之所以杀人,是因为其母苏银霞遭到放贷者吴学占的极端侮辱。苏银霞向吴学占累计借款135万,借款利息是多少呢?约定月息居然高达10%!

  月息高达10%,也就是说年息高达120%,如果算复利的话,年息可能更是要高达200%以上。这样的高利贷,与20年前年息普遍仅有10%—15%的高利贷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放贷者确确实实是将绳子系在借贷者的脖子上,借贷者稍有差错,就有可能会“窒息而亡”。

  那么,问题来了,与20年前相比,我们的市场利率(或者一年期定存利率)足足降低了一半以上,为什么高利贷的利息却在大幅上扬,年息100%以上的高利贷屡见不鲜呢?

  先说道说道我家乡近20年的高利贷历史,这样大家可能会对高利贷的变迁有一个形象的认识。

  我的家乡在苏中里下河地区,从少年时起,高利贷就一直深深印在我的脑海当中。在我的印象中,乡人十有三四借过高利贷,剩余之六七则放过高利贷,有做生意借高利贷的,也有娶亲借高利贷的,原因繁多,不一而足。而在我的亲戚当中,我记得,我的堂兄结婚时,大伯借过高利贷,养育我成年的二姑母则曾经放过高利贷,堂姐夫则因三四年前为高利贷担保导致其小船厂朝不保夕,而我,甚至也曾有过19岁就向邻居借高利贷计划去创业的行为。

  上世纪90年代初的高利贷,是温情的,是极其普遍的,是充满正能量的,借贷者与放贷者之间是和谐的。那时候,民间所谓的高利贷,其实并不是真正的高利贷,年息1分至1分半,利率并不比银行或农信社高多少,但是,却大大方便了民间的投融资需求,借贷者省却了向正规金融机构借贷的门槛和烦琐,放贷者则可以获得远高银行存款的收益,这简直就是两全齐美的普惠之事。

  但是,到了2000年初期之后,民间高利贷参与群体的广泛性,要远较之前为少,更开始传出不和谐的声音,此中缘由一是钱不好赚了,借贷者的生意没能实现预期收益,也就不能按时保本保息偿还,二是高利贷利息与银行借贷之间的利差变大了(金融机构的基准利率是逐渐下调的),这让借贷者心生出太不划算的悔意。

  而到了2010年之后、尤其是最近两三年,高利贷其实已经完全偏离了早中期的大众属性,放贷主体也已罕见普通的老百姓,而是基本上以当地的黑恶势力为主,一般人(包括一般生意人)也大抵不会借高利贷,借贷者以骗子、傻子、赌徒、毒鬼这四类人群为主,借贷利息年息1分—1分半的早就没有了,一般起步就是5分(50%)、10分(100%)以上的也并不少见。

  什么是骗子类型的借贷者?一句话,你想他的利息,他图谋你的本金,他借钱的本意就是不想还,借款总量到了一定层次,他就会玩失踪完全失去联系。

  什么是傻子类型的借贷者?这类群体一般是从事低端制造业,总想重复此前的荣光,于欢的母亲苏银霞就属于这一类,而这类群体也往往是放贷者最喜欢的,毕竟有一定的家业,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至于赌徒和毒鬼,这是些完全没有自控力的人,为了过过赌瘾和毒瘾,再高的利息他们都敢应承,当然,放贷者对这些人也是最狠的,日息5厘(5%)以上是常事,赌徒和毒鬼一般不可能还上款,最终遭罪的是他们家人。

  讲了这么些,大家大抵清楚,为什么现在的高利贷利息越来越高?为什么现在的放贷主体几乎都带有黑社会性质?

  违约率高了!上世纪90年代初期,社会上各行各业的钱好赚,民间借贷利息比正规金融机构高不了多少,钱好赚就好还,那时社会上10笔高利贷,真正违约的最多1—2笔,即便违约的也大都能还上本金。

  到了2000年初期,虽然经济依然处于高速增长阶段,但是,“干什么都能赚钱”的时代却已经过去了,这时候高利贷的违约率,大抵上升到40%左右,也就是10笔高利贷,违约的可能会达到4笔左右,社会的诚信度也大大不如从前,有钱不还的老赖由此而生。

  再到2010年之后,我国经济开始进入下行区间,传统产业“干什么都不赚钱”的时代开始到来,这时候高利贷的违约率急剧上升,如以寻常的讨债手段,高利贷违约率起码要达到80%以上,所以,这时候黑社会性质的放贷摧债群体开始粉墨登场。

  高利贷也是金融行业,哪怕他是恶性的。既然是金融行业,那就必然遵循金融常识——风险定价机制!

  早期高利贷的利息为什么低?违约率低风险就低,风险低利息就不可能过高,因为,风险低,你不放贷,别人放,放贷市场也存在竞争嘛!

  现在高利贷的利息为什么高?违约率上升风险就上升,风险上升利息肯定会飙升,当然,黑社会团伙通过恶劣的手段讨债,可以相对降低违约率,但是,这中间又必然带来制度成本上升,黑社会团伙既要养小弟,还要玩命摧债,利息再不高,谁还会干这个行当。

  山东辱母杀人案曝光之后,舆论倾向于同情杀人者于欢、厌恶被杀的放贷者,这是合乎道义的民意表达。也有学者指出,应该严厉取缔、严厉处罚高利贷行为,这就有点迂腐的书斋之见了。

  其实,我国法律早有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基准利率4倍,超过的利差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法律的归法律,江湖自有江湖的手段,现在的高利贷利息,几乎均远高于银行基准利率4倍,而具有黑社会背景的放贷主体,也从来没有指望法律能够支持他们远高于4倍基准利率的诉求,他们的诉求得靠自己暴力摧债去达成——而暴力摧债所可能引发的一系列不确定风险,最终均会通过提高高利贷利息来实现游戏规则的再平衡,这就是利率风险定价机制。

  山东辱母杀人案曝光之后,被杀的放贷者舆论痛斥、甚至拍手叫好,而杀人者于欢众人皆赞其义、很有可能会被大幅减刑,这样舆论导向和现实案例,在让部分黑社会性质的放贷者心有余悸之余,并不会让他们的暴力摧债行为收敛,只会让他们变得更暴力,当然高利贷利息也会变得越来越高——放贷者的刀口舔血,使得这个游戏的制度成本上升,而制度成本上升又必然会导致利率上升。

  高利贷禁止不了,它是市场发达的产物,而不是相反,市场不发达时,金融市场开放度不高,这时高利贷还带有民间互惠特征,而当市场日渐发达时,这不仅意味各行各业竞争的加剧,而且也意味合规金融市场具有一定的开放度,只有合规金融市场不接纳的借贷双方,才会流窜到高利贷市场性命互搏。

  高利贷和毒品一样,均是人性非正常欲望的游戏,健康人格者不论借和贷,均不会参与其中。禁高利贷和禁毒也一样难,我们可以打击,但却永远无法令其根本绝迹。

  本文发于《UC名家—杨国英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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