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集团: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映照)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 津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我作为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16 年度工作中,积极参加公 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忠实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我 2016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6 年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成员,2016 年 7 月 18 日因任期届满离任。2016 年度,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计召 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本人出席会议 10 次;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 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审慎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作为天龙集团的独立董事,我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运 作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 着谨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的议案经过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没有投反 对和弃权票的情形。 二、2016 年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对以下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1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2016 年 3 月 23 日,对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 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6 年 4 月 25 日,对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5 年 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专项报告》、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持股 5%以上股东 向煜唐联创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 见及独立意见; 3、2016 年 4 月 27 日,对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2016 年 6 月 27 日,对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 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2016 年 7 月 1 日,审核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了 同意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上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制度》、《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16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共召集了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 2015 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预决算报告、内审工作报告和计划、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了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战略 发展方向提出建议和审核。2016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战略委员会 共召开一次会议,对公司战略发展方向进行了审议。 3、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16 年度本 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 1 次,本人出席了会议 1 次,审 议了对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 四、保护公司和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2016 年度本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 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 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投资项目的进度 等事项,查阅公司相关资料,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关注公司的治理和营运情况; 运用本人所具有的专业能力,为公司提供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和风险提示等,力争 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2、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参加公司各次股东会、 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对于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审查并 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人对公司和子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募 投项目建设情况、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进行了考察;持续关注公司对外发布的信息、传媒或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充分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 3、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自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行政规定, 特别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出台的新政策、新规定。不断提 高自身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思想意识,加强自身履职的能力。 五、其他工作 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由于任期届满,本人已卸任天龙集团独立董事,本人履职过程中,做到了忠 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维护了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在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推进公司治理的完善与优化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在我履职过程中所给予的积极、有效 的配合和支持,衷心希望公司在未来的发展中能以更好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 特此报告。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映照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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