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7.930, -0.01, -0.13%)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 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公告》,现对公司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董事会说明、独立董事专项意见等进行了补充,补充后的公告全文披露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长刘畅控制的企业;北京嘉和一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与以上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产品购销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人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决定签署相关日常采购及销售协议,按照上述协议条款,2017年度公司向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购买饲料原料、乳制品等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接受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的劳务不超过人民币700万元;向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销售饲料、包装物、肉制品、熟食等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6,600万元。2016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10,467.02万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在4名关联董事刘畅、刘永好、王航、李建雄回避表决的情况下,4名非关联董事,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刘畅、董事刘永好等股东将放弃其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永好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农、林、牧、副、渔产业基地开发建设;生态资源开发;菜篮子基地建设;饲料、农副产品(除棉花、烟叶、蚕茧、粮油)的加工、仓储、销售;高新技术的开发,销售普通机械,电器机械,电子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文化办公用品,建筑材料;本企业自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及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和相关技术的进口,进口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 2015年经审计总资产7,549,149.90万元,净资产3,546,055.8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6,824,439.29万元,净利润503,487.57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一款规定,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运转正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与之关联交易占公司比重较小,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二)公司名称:成都华融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赵刚

    注册资本:33,620.31万元

    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九尺镇林杨路166号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聚氯乙烯及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与该产品相关的新产品;提供本公司产品的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开展同本公司业务相关的其它活动;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高品质片状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液氯、盐酸、次氯酸盐生产、销售【凭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经营】;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钾(固体)、盐酸]生产、销售【有效期至2017年4月26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2015年经审计总资产87,728.06万元,净资产65,911.4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79,568.77万元,净利润4,661.54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成都华融化工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款规定,成都华融化工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成都华融化工有限公司经营运转正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与之关联交易占公司比重较小,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公司名称: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席刚

    注册资本:72,812.97万元

    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栋18楼3号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乳及乳制品、饮料和冷冻食品的经营、项目策划、社会经济咨询【包括投资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贸易咨询服务、商务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营养健康咨询服务】;牲畜的饲养;乳及乳制品、饮料、冷冻食品的研发;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凭许可证经营)、农畜产品的批发;奶业基地的建设与经营(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新希望乳业2015年经审计总资产408,947.90万元,净资产187,793.9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91,522.55万元,净利润30,686.29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长刘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款规定,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运转正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与之关联交易占公司比重较小,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四)公司名称:北京嘉和一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敏

    注册资本:1,350万元

    注册地:北京市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南城路南法信段29号院三层301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企业管理;餐饮管理;企业形象策划;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酒店管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销售、租赁自动售餐机;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不含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日用品、纺织品、化妆品、工艺品(不含文物)、新鲜蔬菜、新鲜水果;国内陆路货运代理;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公司于2016年7月4日成立,2016年总资产16,187.58万元,净资产3,667.3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4,238.80万元,净利润2,280.13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嘉和一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款规定,北京嘉和一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嘉和一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运转正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与之关联交易占公司比重较小,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五)公司名称:四川新希望奶牛养殖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欧邦伟

    注册资本:2,500万元

    注册地:四川省眉山市

    住所: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将军乡阳平村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奶牛生态养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2015年经审计总资产13731.93万元,净资产279.5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152.18万元,净利润-786.85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四川新希望奶牛养殖有限公司系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长刘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款规定,四川新希望奶牛养殖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四川新希望奶牛养殖有限公司经营运转正常,公司与之关联交易占公司比重较小,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六)公司名称: 四川新希望华西牧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焦浩鹏

    注册资本:2,500万元

    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金龙村4、5组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奶牛养殖及原奶销售;有机肥生产。

    主要财务数据: 2015年经审计总资产 8,800万元,净资产93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430万元,净利润-227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四川新希望华西牧业有限公司系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长刘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款规定,四川新希望华西牧业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四川新希望华西牧业有限公司经营运转正常,公司与之关联交易占公司比重较小,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七)公司名称: 吴忠新希望牧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焦浩鹏

    注册资本:800万元

    注册地: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开发区吴家沟村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牛的养殖及销售;鲜奶、有机肥的销售;奶牛养殖技术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 2015年经审计总资产2,754.93万元,净资产715.2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9.52万元,净利润-84.7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吴忠新希望牧业有限公司系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长刘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款规定,吴忠新希望牧业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吴忠新希望牧业有限公司经营运转正常,公司与之关联交易占公司比重较小,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八)公司名称:陆良新希望雪兰奶牛养殖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焦浩鹏

    注册资本:4,500万元

    注册地:云南省曲靖市

    住所: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芳华镇戚家山村杨梅沟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奶牛养殖、销售;奶牛良种繁育;饲草种植、加工;农家肥加工。

    主要财务数据: 2015年经审计总资产 14,772.83万元,净资产 14,772.8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398.11万元,净利润 -28.77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陆良新希望雪兰奶牛养殖有限公司系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长刘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款规定,陆良新希望雪兰奶牛养殖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陆良新希望雪兰奶牛养殖有限公司经营运转正常,公司与之关联交易占公司比重较小,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九)公司名称: 云南新希望雪兰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焦浩鹏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 云南省曲靖市

    住所: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大莫古镇太平哨居委会新哨村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畜牧业技术及饲料研究、开发;奶牛养殖销售;饲草种植、加工销售;鲜牛奶、牛只疫病、饲草饲料检测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 2015年经审计总资产10,358.10 万元,净资产2,219.30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4,995.88万元,净利润 219.3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云南新希望雪兰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系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长刘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款规定,云南新希望雪兰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云南新希望雪兰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运转正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与之关联交易占公司比重较小,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十)公司名称:石林新希望雪兰牧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焦浩鹏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 云南省昆明市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鹿阜街道办事处老挖村委会老挖村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奶牛养殖、销售;鲜奶销售;良种繁育;饲草收购、销售;有机肥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2015年经审计总资产10,358.10 万元,净资产2,219.30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995.88 万元,净利润219.30 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石林新希望雪兰牧业有限公司系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长刘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款规定,石林新希望雪兰牧业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石林新希望雪兰牧业有限公司经营运转正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与之关联交易占公司比重较小,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十一)公司名称:云南新希望蝶泉牧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焦浩鹏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注册地: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

    住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三营镇永乐村委会白沙河以北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奶牛养殖及销售;牧草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2015年经审计总资产 5,540.15万元,净资产1,669.21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629.52 万元,净利润231.94 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云南新希望蝶泉牧业有限公司系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长刘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款规定,云南新希望蝶泉牧业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云南新希望蝶泉牧业有限公司经营运转正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与之关联交易占公司比重较小,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十二)公司名称:昆明雪兰牛奶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黄代云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注册地:云南省昆明市

    住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大西路66号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乳制品及饮料的生产销售;畜禽、饲料、副食品、食品及其它食品、农副土特产品、百货、五金交电、针纺织品、建筑材料、普通机械、汽车配件的销售;乳制品技术的开发及咨询服务;种植、养殖业(限分支机构经营,不得在经开区区域内);货物进出口;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物流配送(以上范围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国家限定违禁管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2015年经审计总资产 50,261.80万元,净资产29,996.2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99,169.38 万元,净利润3,010.16 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昆明雪兰牛奶有限责任公司系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长刘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款规定,昆明雪兰牛奶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昆明雪兰牛奶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运转正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与之关联交易占公司比重较小,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十三)公司名称:云南新龙矿物质饲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罗修竹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注册地:云南省昆明市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大营镇沙锅村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矿物质饲料、肥料、磷石膏制水泥缓凝剂的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硫酸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2015年经审计总资产28,449.66万元,净资产1,807.4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9,931.89万元,净利润-5,948.43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云南新龙矿物质饲料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一款规定,云南新龙矿物质饲料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云南新龙矿物质饲料有限公司经营运转正常,公司与之关联交易占公司比重较小,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十四)公司名称:四川鼎晟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武敏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棕树东街2号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物业管理、房屋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2015年经审计总资产39,735,653.02元,净资产12,042,858.78元,实现营业收入60,335,187.00元,净利润-2,003,974.08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四川鼎晟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系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一款规定,四川鼎晟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四川鼎晟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运转正常,公司与之关联交易占公司比重较小,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十五)公司名称:四川鼎晟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岛物业分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592-26号2号楼一层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08月16日,2015年无相关财务数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四川鼎晟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系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一款规定,四川鼎晟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岛物业分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四川鼎晟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岛物业分公司经营运转正常,公司与之关联交易占公司比重较小,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时间:本协议尚未签署。

    2、交易标的: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将依据上述框架协议的条款向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购买、销售产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等。购买的产品包括: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磷酸氢钙、乳制品等,销售的产品包括饲料、包装物、肉制品等,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为物业管理服务;购、销、接受劳务服务的对象为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

    3、交易金额:按照协议条款,2017年度公司拟向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购买饲料原料、乳制品等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接受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的劳务不超过人民币700万元;向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销售饲料、包装物、肉制品、熟食等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6,600万元。

    各方可就各项产品的采购、销售等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付款形式、时间等),该具体交易条款须遵守框架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双方可随时根据所需产品的价格等因素,并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对方签订有关具体交易的合同。?

    4、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协议项下各项产品的价格,须按本条的总原则和顺序确定:

    (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

    (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

    (4)前三者都没有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执行协议价。

    目前,公司所有的关联交易均执行市场价。

    协议约定,如果第三方能按照优于协议向下一方的价格条件购买或销售相同或相似产品,则另一方有权从该第三方销售或购买产品。

    5、交易协议生效条件:各框架协议自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经本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生效。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公司与上述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存在日常购、销往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等购、销行为构成日常关联交易。本公司向各关联人及其下属公司购买和销售产品,是本公司产业化经营的需要,这将保证原材料及产品质量,提高本公司产品竞争力。为了规范交易程序,使交易遵循公平、有偿、互利的市场原则进行,以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并代表其下属企业)与各关联人(并代表其下属企业)特签署相关之框架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2017年4月13日,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签署上述框架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与各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是有利补充,公司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占比仅为约1%,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公司未发生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此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7年4月26日,本公司独立董事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上审议了上述交易议案,并发表以下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与各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对公司经营的有利补充,其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公司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未发生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3、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意见

    公司2016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控制在预计范围内,虽然存在与关联方在部分单项业务交易额低于预计交易额20%的情况,系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市场变化及企业实际需求未触发或减少销售商品、采购商品行为所致,是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符合客观情况,且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2016年度营业收入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及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意见

    3、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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