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资本市场情况速递
时间区间:2017年4月29日-2017年5月12日
市场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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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 |
在审家数 |
上交所 |
232 |
深交所 |
74 |
创业板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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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申报家数 |
2 |
1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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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过会家数 |
13 |
3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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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会家数 |
15 |
7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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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家数 |
10 |
4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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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审会召开情况 |
主板发审委 |
召开次数 |
6 |
创业板发审委 |
召开次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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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家数 |
18 |
审核家数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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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数 |
2 |
否决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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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会节奏 |
上交所从受理至过会所需时间抽选结果平均20.85月;创业板平均13.75月。深圳中小板平均18.44月。本期主板平均节奏较上两周基本保持平稳,创业板提速5个月,中小板提速3个月,两者提速明显。 创业板:本期新申报企业6家,较上期减少5家。本期过会家数较上期增加4家,保持高速审核。本期召开4次创业板发审会。上会并过会企业基本集中消化2016年4月预披露企业。期间共审核12家,与上期保持其中2家被否,1家取消审核。过会率75%,近两月最低值。 上交所主板:本期主板发审委审核家数较上期保持一致,会议召开次数保持不变。上会并过会企业申报时间集中在2015年6-12月期间,加速消化存量.【即上会周期约20.85个月】。期间共审核14家,1家被否,过会率92.8%。新申报家数较上期减少,仅为2家。 深交所中小板:上会并过会企业申报时间为2015年8月份期间,本期审核数量减少至4家,其中1家被否。过会率仅为75%,较上期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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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节奏 |
上交所:从过会至核准所需时间抽选结果平均8.7天,较上期数据提升5天,最快的过会到发行仅3天; 创业板:平均17天; 深圳中小板:平均15.5天。 核准时间大幅加快,基本两周出批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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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归纳 |
1、IPO再审家数呈现持续减少态势。本期主板及创业板发审委审核家数较上期保持一致。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合计通过25家,否决4家【创业板2家,主板+中小板各1家】,取消审核1家【创业板】。 2、本期主板发审委召开发审会6次,过会率88.8%,较上期提高10%。创业版发审委召开发审会4次,过会率83.3%,较上期减少7%。审核效率较上期基本保持一致。 3、核准20家,5家直接定价发行。核准家数与上期保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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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融资 |
在审家数 |
非公开 (含优先股) |
183 |
配股 |
4 |
可转债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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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申报家数 |
9 |
1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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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会家数 |
4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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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家数 |
1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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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会节奏 |
1、非公开:本期上交所过会1家人福医药,较前2周减少3家,过会周期为6.3个月;深圳中小板过会2家,平均过会周期为7.6个月;创业板过会1家万讯自控,过会周期为8个月。 2、配股:本期配股新申报1家国轩高科;过会1家浪潮信息,自受理至过会共用时3.83个月;在审数量仍为4家保持不变。 3、可转债:本期无可转债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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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节奏 |
1、非公开:本期核准批文共计发放10家。其中上交所3家,平均用时4.91个月;中小板2家,平均用时5.15个月;创业板5家,数量激增,平均核准周期为5.48个月,其中浩云科技用时最长为7.4个月。 2、配股:本期无配股核准数据。 3、可转债:本期无可转债核准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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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归纳 |
非公开本期新申报家数达9家,较上期保持稳定;过会共计4家,数量进一步下降;核准共计10家,核准节奏同样保持稳定。 配股中,自2016年11月28日起至今,浪潮信息作为深主板项目,过会周期居中,最短为国海证券仅用时1.9个月,最长为华意压缩,从受理到过会用时4.7个月。 可转债近期无过会、核准数据,但近期可转债新申报13家,数量增长突出值得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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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重组 |
在审家数 |
重组上市 |
5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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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申报家数 |
0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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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会家数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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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家数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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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会节奏 |
1、重组上市:本期无过会数据;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近两周内,并购重组委共计召开2次会议,审核效率再一次下降,共计过会5家,平均过会周期为118.8天。1家北部湾港未通过,原因系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资产权属及持续盈利能力披露不充分,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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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节奏 |
1、重组上市:本期无核准数据;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期无核准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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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归纳 |
本期并购重组委只召开2次会议,审核节奏缓慢,重组过会的5个项目中,其中3个获无条件通过;核准数量再一次归零,核准节奏缓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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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
1、IPO在审家数再创新低,批文保持每月40家的发行频率,最快发行速度仅为3天。 2、非公开在审项目虽有183家,但其中有18家处于中止审查状态,新申报家数也较少,而可转债同时新申报13家,值得关注。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在审101家,较上期新增2家;新申报12家,较上期新增2家;过会5家,较上期减少3家,其中佳讯飞鸿过会周期仅为6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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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新出政策要点、导向或市场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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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分类评级规则将做重大调整 |
监管部门近期向多家券商同时发送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显示,2016年开始执行的“全面风险管理”首次被写入评级意见稿中,同时还新增了七大加分项和四大减分项,并对“恶意规避监管”行为做了单独规定——直接降至D类。 意见稿主要内容概要如下: 新增加分指标: 年度营业收入、机构客户投行业务收入、境外子公司收入海外业务收入、新业务市场竞争力指标、信息系统建设投入等排名加分指标。 新增扣分指标: 对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等4项措施每次扣0.5分,出具警示函并在辖区内通报、责令改正措施每次扣1分;为强化行业自律组织“以会员为中心”的一线监管,增加自律监管措施的扣分项,比照纪律处分(0.5分)减半扣分,每次扣0.25分。 全面风险管理: 主要反映证券公司识别、度量、监测、预警、报告、防范及处理各类风险的情况,体现其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声誉风险管理能力。 净资本加分门槛被提高: 证券公司净资本达到规定标准10倍及以上的,每一倍数加0.1分,最高可加3分。净资本加分的门槛由规定标准的5倍(10亿元)提高至10倍(2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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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IPO四大核心问题给出新说法,重申"从严审核" |
核心问题一:IPO发行审核会不会放水? 去年四季度以来,IPO进入常态化发行阶段。数据显示,IPO上会数量和否决率出现“双升”态势。以去年四季度为界,2016年1-9月,共有162家企业召开发审会,否决10家,否决率是6.2%。去年四季度以来,IPO进入常态化发行阶段。四季度共有107家企业召开发审会,否决8家,否决率7.5%。进入2017年,否决率进一步上升,截至5月3日,共安排175家企业上会,否决率19家,否决率10.9%。 与此同时,除去发审委的审核和发行部的初审双重把关外,现场检查也成为监管的重要抓手。证监会的现场检查工作已经从以往主要采取抽查方式转变为抽查和问题导向的现场检查并重。今年3月,证监会则启动了2017年第一次现场检查工作,对34家首发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其中信息披露质量抽查企业14家,日常审核发现重大疑点的企业则有11家。 核心问题二:企业业绩逐年下滑为何还能上市? 业绩是企业新股发行的核心指标。在既往的过会案例中,市场发现,有的企业净利润低于3000万,甚至阶段性亏损也能顺利过会。比如,2017年1月20日过会的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469.64万元、2102.72万元、1538.43万元和1103.5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4.34%、10.69%、6.89%和4.56%。而2016年12月30日过会的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上半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010.33万元。 证监会有关人士表示,日常发行审核中比较关注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对于受行业周期影响波动业绩的,审核中要求发行人充分揭示行业波动和业绩下滑风险。若业绩下滑和行业波动趋势吻合,且业绩下滑后发行人仍符合财务指标的条件,证监会仍然将核准企业发行上市。比如说,最为典型的,2015年上半年,股市行情较好,证券公司业绩也很亮丽。到了2016年证券公司业绩普遍下滑一半。前段时间上市的华安证券就是因此业绩产生了波动,但只要它符合上市发行条件,就可以核准上市。主要是因为这些就是受行业周期,经济周期或者季节性波动影响。 二是如果业绩下滑与行业波动趋势不相符并且无合理理由的,将视情况将业绩下滑情况提醒发审委重点关注。如果发现业绩注水、造假的行为将严格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核心问题三:IPO审核合规性如何体现? 企业的合规性也即企业的规范性,主要包括:主体资格、独立性、规范运行、募集资金使用等等。 在既往过会的案例中,出现过企业近半利润来自税收优惠顺利过会。如2016年5月4日过会的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1.06%、119.72%和58.10%。也有企业被环保部门处罚顺利过会。 典型案例有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2017年3月6日过会,在发审会问核环节,发行人被要求就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进行说明,因为发行人子公司多次发生环保违法行为。还有企业存在拖欠员工社保仍然顺利过会的情况。 证监会有关人士表示,上述问题都是合规性审核的典型方面。从监管角度来说,主要遵循重要性原则,根据违规行为的情节、性质、社会危害性、以及处罚部门意见,依据重要性原则综合考量作出判断,而不是简单的有违规就不给上市。但如果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肯定不能核准上市。 而对于重大违法违规的认定,法律人士给出三点判断: 首先是根据已有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发行监管规范性文件已有规定的来进行审核。一般运行过程中的处理原则是谁处理谁下结论,也即权威认定。 第二,如果仍达不成,仍确需要有所判断的。必须要由发行人自己解释,其次专业中介机构必须要明确发表意见。确有必要的还要请第三方权威机构鉴定。 第三,无论轻重大小,企业均需一律如实披露,让社会来监督。在充分信息披露的情况下,让潜在投资者能够知晓,有所判断。在各方面介入的情况下,形成明确意见,各方归位尽责。 核心问题四:上市后次新股业绩下滑怎么看? 近期对次新股业绩变化的批评比较多。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已发布一季报的339家次新上市公司中,总体来看,次新股一季报成绩单较为平稳,超过九成次新股盈利报喜,但也有32家上市公司净利润为亏损。 某券商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对于次新股的业绩变动需要分情况看待,分析业绩下滑与行业波动趋势是否相符有无合理理由。有两种情况还需要持续观察: 一是,企业本身受经济周期、行业周期以及季节性波动导致的业绩变化。如果同比无明显变化,则属于正常波动。 二是部分创业板企业由于体量小,根据订单实施情况确认收入,无明显季节规律,上市后当期的业绩无明显参考价值。 事实上,统计显示,32家一季报净利润亏损的上市公司中,创业板次新股多达16家。 《证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因此,投资者需要依据上市公司披露内容,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不过,证监会有关人士也告诉记者,目前证监会的发行审核是依法严格遵循发行上市条件的要求,包括是否符合主体资格、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财务会计、规范运行等,并且督促企业在满足法定条件之上,还应充分向投资者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如果企业上市后当年业绩下滑甚至亏损严重,但风险揭示不够充分,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行政处罚或相应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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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系统动员券商承销地方债,排名前20券商可获三大优惠条件 |
证监系统相关部门近期组织召开了承销地方政府债券的动员会,此外还组织券商进行发行系统的培训。本次动员会所涉内容主要包括“三大方面优惠,九项具体要求”。 三大方面优惠主要针对地方债的销售排名前20名的证券公司,涉及公司债项目、ABS项目和业务创新等,具体包括: 公司债项目: 相关部门将组建专门的队伍,帮助券商联系财政局与地方优质的发行人进行对接; 将推进以上券商委派相应人员加入公司债专家委员会; 将加快以上券商公司债项目在交易所的审核速度; 将提高以上券商疑难公司债项目的通过比率; 将在绿色债券、双创债等创新公司债品种上优先考虑以上券商进行试点。 ABS项目: 除其标准和审核速度比照公司债之外,还享有以下权利: 优先支持以上券商的CMBS、购房尾款、商业租金等项目; 优先支持以上券商的城投类平台项目; 支持以上券商与地方财政局建立联动机制,成为其地区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负责人。 业务创新方面: 以上券商将成为债券借贷试点券商; 优先成为三方回购的试点券商; 优先成为违约债券的受让机构; 对项目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并在项目发行成功之后交易所安排发行仪式等方面给予支持。 九项具体要求主要是相关部门对证券公司提出的,详细为: 1、证券公司内部各部门,如投行、固定收益和经纪业务等条线要进行整合,确定协调机制,保证上半年地方政府债的发行规模,并且确保每期地方债券发行成功; 2、希望各证券公司积极参与地方债承销团参团、承销、投标工作,确保各家2%以上的中标量,同时希望上半年地方债中标量稍高; 3、加强销售能力,拓宽销售渠道,建立有效的地方债销售网络; 4、积极主动地与地方财政厅沟通利率定价机制,定期向财政部汇报地方债市场的发行情况,以提高地方债发行的市场化; 5、探索与地方财政厅局PPP项目的合作机制; 6、证券公司自身建立地方债发行内部激励机制及发行承销、销售和投资的损失共担机制;7、学习财政部、财政厅局的地方债发行制度和规定,落实上交所的相关政策; 8、根据意向承销名单,认真研究拟承销地区的经济指标; 9、根据属地原则,建议各省市当地证券公司积极承销本地区地方政府债券。 监管层希望,证券公司加强信息共享,与有兴趣发债的省市积极沟通;证券公司协调投行与投资条线,形成合力;利用证券公司的销售网络及挖掘个人投资者潜力来保证地方政府债券的顺利发行;证券公司通过产品的设计,拓宽投资渠道。依靠制度和产品创新的优势,找到和抓住机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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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4家新三板企业三大原因摘牌,平均挂牌时间499天,最短88天 |
新三板挂牌企业创出峰值的同时,是摘牌企业骤然增多。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截至5月10日,今年以来共有104家企业离开了新三板。而2016年全年仅为56家,2015年这一数字就更小,只有13家企业摘牌。 这104家摘牌企业,平均挂牌时间499天,不足一年半。其中,有30家企业挂牌时长不足1年,占比近三成。而挂牌时间超过两年的仅有13家。挂牌时间最短的是杰普特,仅在新三板呆了88天。据了解,该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挂牌新三板,挂牌19天就接受IPO辅导,2017年1月18日便直接宣布拟申请在新三板摘牌。即便是以3月21日正式摘牌计算,杰普特挂牌时间也不超过3个月。 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10日期间,共有173家新三板企业摘牌,原因主要有三种: 1、有152家摘牌原因属于“其他被终止上市的情形”,占比87.86%; 2、有7家企业因“上市公司被吸收合并”而摘牌,这七家企业为奇维科技、国图信息、雅路智能、众合医药、宇寿医疗、业际光电和众益制药; 3、佳和小贷、森东电力、众益达三家则因为“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报”而被摘牌,与之情况相同的还有中成新星和朗顿教育是因为“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被摘牌。 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报或年报,这在A股市场也并不多见,但对于新三板企业来说延期披露半年报或年报则是常事。2017年4月28日,股转系统发布公告称,目前有10554家新三板企业已完成披露工作,但另有559家挂牌企业未能按期披露年度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全国股转系统决定自2017年5月2日起,已暂停未按期披露年报公司的股票转让。同时,按照规定如果这些企业在6月30日前,仍未披露2016年年报,则将被股转系统强制摘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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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上市公司信披违规被罚 |
一是中国高科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中,中国高科2012年年报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累计5343.38万元,占中国高科201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7.47亿元)的7.15%,且该笔关联交易对中国高科净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二是方正科技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中,方正科技长期未如实披露关联交易且公司主要销售业务通过该关联交易发生。2004年至2015年6月,方正科技及并表子公司同各经销商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占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达17.30%至325.87%。此外,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集团)、武汉国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披露持有方正科技股票,未将二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事实告知方正科技。 三是北大医药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中,北大医药未按规定披露北大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与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书》,占北大医药总股本的6.71%。 此外,信息披露违规的还有一家上市券商——方正证券。方正证券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中,方正证券自IPO开始并延续多年未如实披露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违法情节严重。此外,方正集团还隐瞒其股东签署的对方正集团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的协议,未配合方正证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监会表示,对上述四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等4宗案件集中进行了听证、复核,案件主要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股东等未依法披露关联关系、关联交易、重大协议等,案件涉案主体多、链条长、手法隐蔽、持续时间久,4宗案件共涉及49个主体,其中,法人主体10个,自然人主体39个,罚款金额共计111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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