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强化监管引领 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经济视野网5月18日电(本网记者温东升) 18日,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此次发布会由省新闻办副主任沙育超主持,邀请黑龙江银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晓辉以“强化监管引领 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为主题,介绍了黑龙江银监局引领全省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特色举措,一同参与本次发布的还有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刘旭、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高常青、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社副主任刘长旭、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副行长刘殿新等。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习近平总书记在近期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指明良好的金融运行对经济的稳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黑龙江银监局作为银监会驻黑龙江省派出机构,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发挥监管引领作用,认真贯彻落实银监会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带动黑龙江省银行业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积极创新、回归本源,不断提升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紧扣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引导银行业信贷投放做到有保有压、有扶有控。

  针对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转方式调结构振兴发展战略,黑龙江银监局积极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重点发挥了债权人委员会的关键作用,全力支持国企改革发展脱困。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动债委会制度。出台《金融债权人委员会组建工作指导意见》,确定“坚持市场化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监管容忍、完善运作机制、坚持合力共赢”指导思想,对符合有三家债权行及授信余额在5000万元以上两项指标的企业,组建了285家债权人委员会,组织对企业的运行情况和发展前景进行认真评判,将企业按照优质、困难、僵尸三类精准施策。对有发展前景但投入不足的优质企业通过组织银团贷款或建立联合授信机制等方式予以积极支持。对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通过收回再贷、展期续贷、并购重组等方式积极组织联合救助。对无市场、无技术、严重落后的僵尸企业通过适时推动重组或退出市场逐步出清。经过认真评判,黑龙江银监局组织对省内41户困难企业进行了积极救助帮扶,通过建立定期监测机制、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创新使用无还本续贷政策等措施稳定债务规模,审慎稳妥解决了建龙集团、龙煤集团等一批关系省计民生的困难企业大额债务危机,给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留足了时间、空间。

  在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发展的同时,黑龙江银监局积极支持绿色生态农业、冰雪旅游、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全省银行业过剩产能领域信贷余额较2013年压降了40%,绿色信贷规模较2013年大幅增长70%。哈尔滨银行今年成功发行50亿元绿色金融债,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节能环保等绿色经济领域建设。黑龙江银监局还积极引导银行业依托“中蒙俄经济走廊”地缘优势,强化国际金融业务能力,支持龙江企业“走出去”。哈尔滨银行创设的“中俄金融联盟”吸纳成员单位达62家,实现跨境融资业务126亿元,自主研发的“中俄跨境电子商务在线支付结算平台”入选国家“一带一路”重大建设项目,累计处理跨境交易1504万笔、交易金额35.8亿元。

  聚焦现代农业,为龙江争当“全国农业现代化排头兵”提供全方位金融支持。

  加快建立与农业强省相匹配的支农机构体系。2016年,黑龙江银监局加大了农信社产权改革力度,确定“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区域划片、以优扶劣”的改制新思路,树立了用三年时间完成全省剩余农信社改制的明确目标,成功推动省内18家农信社顺利改制,农商行总数达到38家,改制数量超过过去五年总和;积极加快培育村镇银行,2016年推动组建村镇银行5家,全省村镇银行达到27家,推进力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加快扶植有利大农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和战略产业。通过中长期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等信贷产品,支持北大荒集团等近百个现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速成长,并以龙头企业为依托,链接上下游中小企业、农户和消费者,发展与订单、保单相结合的金融产品。目前,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同比增长14.4%。助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银行业针对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有资产少、可抵押财产不足、固定资产证照不全等问题,创新推出农机具抵押、粮食仓单质押、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提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种、收、加工、销售、服务相结合的完整产业模式。哈银金融租赁公司以农用飞机、拖拉机、插秧机、整地深松机、大型联合收割机等核心农业生产工具为租赁物,大力发展涉农金融租赁业务,提升省内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

  大力发展畜牧业,推动粮食库存“过腹增值”。黑龙江银监局出台《关于黑龙江省银行业支持把畜牧产业培育成为振兴发展战略性产业的实施意见》。引领银行业针对规模养殖户缺乏合适抵押物融资难、“有钱建场、无钱进牛”的瓶颈问题,研发多款契合实际的专属信贷产品,重点推进了畜禽“活体”抵押贷款和牧区固定资产贷款新模式,通过推动“活体”、固定资产的确权登记、残值评估、银行授信三方面工作,把畜牧养殖户“死”的动产变成了“活”的资金流。2016年末全省银行业畜禽“活体”抵押贷款规模较年初增长15倍。

  推动玉米市场化收购改革落地。2016年,国家取消了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八年之久的玉米临储政策,为此黑龙江银监局提前介入、统筹指导,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专题动员会议解读政策、明确要求,指导农发行发挥好主渠道作用,大力引导全省银行业特别是商业银行主动参与支持玉米市场化收购。在东北地区率先建立玉米收购贷款统计监测制度,定期掌握收购资金安排情况,跟踪保证收购进度。全力配合省粮食局等部门建立黑龙江省玉米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并出台具体实施细则,保障玉米收购市场化改革顺利实施。全省银行业为玉米收购贷款积极开辟了“绿色通道”,实行优惠利率并减免收费,如农发行对中粮集团下属企业实行利率下浮10%,交通银行对部分收购主体减免网银汇款手续费。

  推进银行业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投资功能,通过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为进一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减轻全省经济发展负担,2016年黑龙江银监局制定下发《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融资成本的指导意见》,引导全省银行业在持续强化传统信贷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发挥好中介和投资功能,综合运用新型投融资工具支持直接融资发展,提高直接融资在社会融资总量占比。全省银行业作为直接融资资金的主要供给方,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有效发挥了在直接融资领域的资金供给主体作用及杠杆作用。

  发挥承销购买政府债主体作用,为政府主导项目让利。黑龙江银监局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利用投融资工具置换政府或有债务的指导意见》,推动银行采用贷款展期、重新约期、债务重组、PPP、收益权转让等方式依法依规置换政府或有债务。指导银行业从大局出发,克服自身资产利润率快速下滑及资金利率倒挂的双重困难,以大额资金承销和购买地方政府债券,积极主动为政府让利,切实发挥了主力军作用。截至2016年末,银行机构累计承销购买政府债券1896亿元,五家国有大型银行累计承销1368.3亿元,占比72.2%。政府债和银行贷款相比,年均政府融资成本减少30多亿元,缓解了财政资金压力。

  发挥专项建设基金、产业基金的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放。黑龙江银监局积极指导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发挥政策性金融优势,响应国家设立专项建设基金政策举措加大向上争取力度,支持省内“不新增过剩产能、不形成重复建设”的大型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截至2016年末,两家行通过专项建设基金投放项目290个,涉及项目总投资5800.1亿元,有效满足了全省轨道交通、机场、铁路等大型项目建设融资需求。此外,积极指导银行机构参与政府财政设立的产业基金,围绕各级政府战略部署,重点支持产业布局、新型城镇化建设、基础设施完善、县域经济发展等各个方面。支持组建了黑龙江省PPP融资支持基金,银行认缴资金占比达90%,将为省内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领域发展提供持续资金支持。支持组建了黑龙江省工业投资基金及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银行认缴资金在75%以上。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1.8亿元投资的城市综合管廊项目,作为全省首个PPP项目已成功落地。

  发挥银行直融工具中介作用,拓宽企业低成本融资渠道。针对省内优质企业亟待培育现状,黑龙江银监局积极指导前沿业务发展较好的银行机构,为省内一重、哈电、大唐、北大荒等优质企业提供直融工具的配套金融服务和资金支持。目前,全省银行业通过参与企业信用债、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股票定增等方式为省内优质企业实现直接融资给予资金支持1118.5亿元,大大降低了这部分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有力促进了全省企业财务的公开透明和整个经济环境市场化程度的提高。

  鼓励银行业积极提供适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全力支持“三创”。

  黑龙江银监局号召全省银行业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创新促就业、创新促供给侧改革的重要部署,加大金融支持,优化外部环境,工作取得较好成效。2016年,先后制定出台银行业支持大学生、科技人员和农民群体创新创业三份指导意见,明确政策措施、监管要求,全方位强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金融服务。在大学生创业方面,引导银行业对接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提供配套产品和服务,扩大贷款规模和覆盖面。目前全省银行业为大学生量身推出“创贷宝”、“莘业保”、“青贷宝”等系列产品,累计发放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928笔、金额6485万元。在农民创业方面,按照“需求导向、立足创新,单列计划、差别管理,整体推进、全面覆盖,市场运作、防范风险”的原则,指导银行业单列农民创业类贷款计划,单设农民创业类贷款逐年增长目标,推出“佳兴贷”、“农户大额种植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等系列产品,通过优先安排资金、优惠贷款利率等手段满足农民工创业需求。

  在科技人员创业方面,指导银行业创新推出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符合其自身特点的特色产品;积极探索投贷联动、以投促贷,引入风投思维,创新发展“股权+债权”的融资服务模式,支持初创期企业成长。目前,全省银行业在机制建设、人员储备、项目筛查等方面已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准备,投贷联动取得实质性进展。哈尔滨银行与3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达成合作意向,成立投贷联动金融中心,筛选目标客户38家并进行预授信20亿元,与哈工大机器人集团合作成功办理首笔1000万元产业基金投资业务。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运用银行集团内部联动模式,为中飞拆解基地项目开展股权投资同时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授信60亿元。

  深耕普惠金融发展,持续提升对小微企业、贫困人群等薄弱领域金融服务水平。

  为深入践行国务院普惠金融五年发展规划,黑龙江银监局制定下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黑龙江省银行业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细化各项政策措施,保证金融资源惠及所有百姓、金融发展兼顾公平正义。

  找准扶贫开发金融服务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精准扶贫。成立党委直接负责、局长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科学化指导方案,提出提高贫困落后地区金融服务水平、推动扶贫金融产品服务创新、调整优化扶贫信贷结构、精准对接产业化扶贫项目、精准对接贫困户创业需求等九项工作重点,同时明确了适度提高监管容忍度、推动健全激励保障措施、完善监测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经验总结与宣传等四项保障,扎实推进精准金融扶贫从“输血”向“造血”转变。

  优化农村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持续推广实施增网点、增产品、增机具的“三增”战略,引导各银行机构加快ATM机、POS机终端等设备布放,夯实“物理网点+电子机具+普惠金融服务站+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五位一体的农村特色金融服务渠道体系建设,推进银行业基础性金融服务广覆盖。目前,全省基础金融服务能覆盖行政村总数的94.99%。2011年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乡镇银行机构网点全覆盖。

  强化机制建设,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引导全省银行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以“六项机制”和“四单原则”建设为抓手,有序推进社区支行、小微支行等专营机构建设,总结推广“银税互动”、“政银担合作”、“网格服务”先进经验,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挖掘信息优势,解决小微企业信用不足问题。成功举办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成就展等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持续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的“三个不低于”目标。全省“银税互动”机制实现市级全覆盖,银行业为纳税优质客户推出可循环、弹性利率的“金税e贷”“税易贷”“银税通”等多款专门产品,产品项下无抵押、纯信用的贷款占比达到30%。

  深入推进“放管服”,严厉打击“逃废债”,全面优化我省金融发展生态环境。

  积极培育市场主体,稳妥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目前,全省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网点布局日益均衡,8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成功入驻省内,哈银金融租赁公司、哈银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型非银行业金融机构顺利开业,地方法人机构中融信托公司业务总量在全国位于前列。指导银行业完善股权结构、提高民间资本占比,目前法人机构民间资本占股本比例均在80%以上。积极推动省内民营银行设立,与政府积极建立沟通联系机制,编写《民营银行市场准入指南》,为省内发起人进行贴身准入辅导。此外,坚持简政放权,为银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监管环境,去年取消了19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13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下放到基层,有效激发了银行业的市场活力。

  打击整治逃废银行债务及“老赖”,维护金融秩序。加强对逃废银行业金融机构债务情况的信息监测,按季度对全省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逃废银行业金融机构债务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名单制管理。积极参与省政府组织的全省打击整治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向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移交线索。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合作,与省高院联合推进清理金融积案;共同签署“关于加强涉金融债权案件执行力度和规范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合作备忘录”。通过14部委的联合惩戒机制及4部委网络查控机制,打击欠款不还的“老赖”。

  推进全省“信用村(乡)”建设,增强农村地区诚信意识。针对省内部分农村地区存在失信、恶意逃废债等不良现象,重点推进了“信用村(乡)”建设。通过推广“无抵押”整村授信等模式,切实改变农村地区融资方式、破解金融支农“瓶颈”,改善农村信用状况。银行机构对通过评定信用村(乡)的80%以上农户给予了优先安排资金、优化授信额度、优惠贷款利率、简化贷款手续的便利条件,“信用户”在贷款时最多可享受3.5个百分点的利率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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