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导读

6月6日上午,西安市长上官吉庆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会议指出,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提升政府各项工作的法制化水平。要规范决策行为,坚持“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决策五项程序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要强化考核评价,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来源: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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