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平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0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10,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40 号)核准,并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正平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970 万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5.03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50,149.1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149.10 万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45,00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户进行管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 报告》(希会验字〔2016〕0092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如下: 1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资金需求(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额(万元) 1 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 14,645.40 14,000.00 补充路桥施工业务运营 2 50,545.32 31,000.00 资金项目 合计 65,190.72 45,000.00 募集资金与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之间的缺口,由公司自行筹措资金 解决。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和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路桥施工业务运营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932.18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同意将用于“补充路桥施工业务运营资金项目”的募集 资金人民币 31,000.00 万元全部用于补充路桥施工业务运营资金。 2017 年 2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 定的理财或存款类产品,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 年 4 月 11 日、5 月 17 日公司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分别认购了金额均为人民币 8,000.00 万元的收益凭证产品,该产品 固定收益率均为 4%/年,产品到期日分别为 2017 年 5 月 15 日、2017 年 6 月 20 日,现均已到期兑付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相关公告分别于 2016 年 2 月 22 日、2016 年 9 月 21 日、2017 年 4 月 14 日、2017 年 5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 截至 2017 年 6 月 23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拟投入 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 投入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万元) 入金额(万元) (%) 1 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 14,000.00 2,932.18 20.94 补充路桥施工业务运营 2 31,000.00 31,000.00 100 资金项目 合计 45,000.00 33,932.18 - 截至 2017 年 6 月 23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累计为人民币 33,932.18 万元,其中使用人民币 2,932.18 万元置 换前期已预先投入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人民币 31,000.00 万元补充路桥施工业务运营资金。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人民币 16,000.00 万元,均已到期兑付并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 11,156.55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基于现有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 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 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 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 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 3 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 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提前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因此,以上安排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审议程 序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1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 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4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且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10,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 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正平股份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 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中关于上市公 5 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正平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6 日 报备文件: 1、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 议 2、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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