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6年度)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股票代码:002310 债券简称:16 东林 02 债券代码:112426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Orient Landscape & Environment Co.,Ltd.)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4 号楼 6 层 601 号)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6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01A、02、03、04)、17A、18A) 二零一七年六月 重要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 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公司” 或“东方园林”)对外公布的《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 业意见。华泰联合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作独立验证,也 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 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华 泰联合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泰联合证券与本期债券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 及经办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华泰联合证 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之间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对发行人采取的 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目录 第一章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说明 ................................................................................................. 1 一、受托管理人职责............................................................................................................... 1 二、受托管理人职责履行情况 ............................................................................................... 3 第二章 本期债券概况..................................................................................................................... 4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 4 二、发行主体名称................................................................................................................... 4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 4 第三章 发行人 2016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6 二、发行人 2016 年度经营情况 ............................................................................................. 7 三、发行人 2016 年度财务状况 ........................................................................................... 10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3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 13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13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4 第六章 本期债券利息的偿付情况 ............................................................................................... 15 第七章 公司债券增信实施情况 ................................................................................................... 16 第八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7 第九章 负责处理与本期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18 第十章 其他重要事项................................................................................................................... 19 第一章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说明 一、受托管理人职责 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 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 明书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 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和保证人的资信状况、担保物状况、增信措 施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 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进行监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 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并应当通过深交所网站向债券持有人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需要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的重大事 项。 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约定义务 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出现受托管理协议规定的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情形的,在知道或 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受托管理人应当问询发行人或者保证人, 要求发行人或者保证人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向市场公告临 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发生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托管 理人应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期债券偿付相关的所有信 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的 1 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督促发 行人履行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或者可以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 产保全措施。 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产生 的费用应由发行人承担。受托管理人可以要求发行人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提供担 保,发行人应予以配合。若发行人不予配合,受托管理人可以召集债券持有人会 议,要求债券持有人提供担保。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 判或者诉讼事务。 发行人为本期债券设定担保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在本期债券发行前或募集说 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保期间妥善保 管。 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和其他具有 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并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 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受托管理人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知悉的发行 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 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受托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作底稿、与增信 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券到期之日起五年。 除上述各项外,受托管理人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2)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委托其 2 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二、受托管理人职责履行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16 东林 02”的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和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受托管理职责,在报告期内职责履行情况主要如下: 与发行人和银行订立资金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 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 每月持续监控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项,是否履行《募集说明书》约定义务, 并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发行人发生名称和经营范围变更事项后,督促发行人发布《北京东方园林 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变更的公告》和《北京东方园林 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更名涉及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公告》,并发布《北京 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在发行人计划出售资产时,督促发行人披露《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出售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60%股权的公告》,同时受托管 理人披露《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在市场出现传闻时,督促发行人披露《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澄清 公告》。 督促发行人按照证监会的要求披露《2016 年半年度报告》和《2016 年年度 报告》。 截至目前,未发生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持有人会议。 3 第二章 本期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2016 年 4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14 号文核 准,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公司债券。 二、发行主体名称 中文名称: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Orient Landscape & Environment Co.,Ltd.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简称为“16 东林 02”,债券代码为“112426”。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22 亿元(含 22 亿元),采用分 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6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品种的期限及规模: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品种,附第 3 年末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票面利率:4.70%。 7、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 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 关规定办理。 8、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8 月 10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4 9: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8 月 10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8 月 1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本期债券到期本息的债权登记日为兑付 日前 1 个交易日。 10、担保方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11、发行时信用级别: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2、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上海新世纪资 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每年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跟踪评级报告。上海新世 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于 2017 年 6 月底出具 2016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13、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 5 第三章 发行人 2016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Orient Landscape & Environment Co.,Ltd. 注册资本:267,736.0406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4 号楼 6 层 601 号 法定代表人:何巧女 成立日期:1992 年 7 月 2 日 上市日期:2009 年 11 月 27 日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股票代码:002310 联系人:付东阳、孟倩 联系电话:010-59388886 传真:010-59388885 互联网址:www.orientscape.com 邮政编码:100015 电子邮箱:orientlandscape@163.com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园 林植物;园林环境景观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销售建筑材料、园林 机械设备、体育用品;技术开发;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水污染治理; 汽车尾气治理;烟气治理;废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噪声、光污染治理;辐射 污染治理;地质灾害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出租办公用房。 本 2001 年 8 月 21 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关于同意北 6 京东方园林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京政体改股函 [2001]48 号)批准,北京东方园林有限公司以 2001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 资产 3,366.13 万元,按 1:1 的比例进行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北京东方园林股份 有限公司。变更后,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3,366.13 万股,每 股面值 1 元,股本总额为 3,366.13 万元。 2009 年 11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147 号文审 核批准,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50 万股,其 中网下配售 290 万股,网上发行 1,160 万股,发行价格为 58.60 元/股。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5,008.13 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 1,450 万股社会公众股于 2009 年 11 月 27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 简称“东方园林”,股票代码为 002310。 2013 年 12 月,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63,224,000 股东方园林股份, 发行价格 25.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58,060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 606,032,846 股增至 669,256,846 股,注册资本变更为 66,925.6846 万元。 2016 年 12 月,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155,580,539 股东方园林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发行价格为 8.37 元/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 新增股份发行价格为 13.94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2,677,360,406 股,注册资本变更为 267,736.0406 万元。 二、发行人 2016 年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战略转型初见成效,由从事市政园林工程建设为主的企业 转型为以水系治理、土壤矿山修复为主的生态修复企业,并对其他生态修复领域 进行积极开拓,其中水系治理业务主要涵盖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河道流域治理、 海绵城市、乡镇污水处理等业务。业务模式上,公司主要通过 PPP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开展,即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和政府共同设 立项目公司(SPV),并通过项目公司实现对 PPP 项目的投资、融资、运营等功 7 能。同时,公司稳步发展工业固废和危废处理业务,持续发掘环保行业内的优质 标的,夯实公司在环保领域的经验和技术。 从主营业务收入规模来看,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1-3 月,公司分别实现主 营业务收入 467,952.74 万元、537,898.07 万元、856,308.61 万元和 122,923.16 万 元, 2014 年较 2013 年下降 5.91%,2015 年较 2014 年增长 14.95%,2016 年较 2015 年增长 59.20%。 从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来看,2015 年,传统园林建设收入较 2014 年下降了 17.42%,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同比下降 14.45 个百分点;但水系治理、生态修 复及土壤矿山修复等生态工程类收入较 2014 年增加了 59.69%,占主营业务收入 的比例同比上升 15.36 个百分点,此外,2015 年新增的以固废处置为主的环保业 务实现收入 23,866.66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4.44%。2016 年,公司业务快速 发展,其中传统园林建设实现收入 293,306.97 万元,较 2015 年增长 47.93%,水 系治理、生态修复及土壤矿山修复等生态工程实现收入 397,668.27 万元,较 2015 年增长 34.90%,环保业务板块实现收入 121,660.46 万元,较 2015 年增长 409.75%。 由此可见,报告期内,虽然公司的主营业务及其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 收入仍然主要来源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但随着公司由景观业务向生态业务战略 转型的推进,生态业务收入已初步形成,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程度不断提 升。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业务板块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工程建设 78,487.26 63.85% 690,975.23 80.69% 493,073.25 91.67% 424,722.02 90.76% 其中:园林建设 29,401.81 23.92% 293,306.97 34.25% 198,279.46 36.86% 240,118.19 51.31% 水系治理 26,456.24 21.52% 227,037.03 26.51% 201,604.22 37.48% 161,659.61 34.55% 生态修复 22,629.21 18.41% 170,531.68 19.91% 91,656.45 17.04% 22,944.21 4.90% 土壤矿山修复 - - 99.56 0.01% 1,533.12 0.29% - - 环保业务 40,868.76 33.25% 121,660.46 14.21% 23,866.66 4.44% - - 其他 3,567.15 2.90% 43,672.93 5.11% 20,958.16 3.90% 43,230.73 9.24% 其中:设计规划 3,562.62 2.90% 32,013.71 3.74% 20,550.25 3.82% 21,162.41 4.52% 8 产品销售 4.53 0.00% 1,333.27 0.16% - - - - 苗木销售 - - 10,325.95 1.21% 407.91 0.08% 22,068.32 4.72% 合计 122,923.16 100.00% 856,308.61 100.00% 537,898.07 100.00% 467,952.74 100.00%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业务板块 成本 比例 成本 比例 成本 比例 成本 比例 工程建设 52,577.53 63.00% 463,917.32 80.65% 328,310.38 90.21% 280,028.78 91.53% 其中:园林建设 20,164.84 24.16% 204,570.36 35.56% 135,397.18 37.20% 157,056.39 51.33% 水系治理 17,732.57 21.25% 151,289.91 26.30% 131,941.47 36.25% 107,089.05 35.00% 生态修复 14,680.12 17.59% 107,933.71 18.76% 59,885.77 16.45% 15,883.35 5.19% 土壤矿山修复 - - 123.33 0.02% 1,085.96 0.30% - - 环保业务 28,622.81 34.30% 89,564.91 15.57% 20,644.10 5.67% - - 其他: 2,251.97 2.70% 21,767.32 3.79% 14,987.74 4.12% 25,929.47 8.47% 其中:设计规划 2,383.00 2.86% 15,941.27 2.77% 14,593.25 4.01% 12,549.46 4.10% 产品销售 3.39 0.00% 784.21 0.14% - - - - 苗木销售 -134.42 -0.16% 5,041.84 0.88% 394.49 0.11% 13,380.01 4.37% 合计 83,452.30 100.00% 575,249.55 100.00% 363,942.22 100.00% 305,958.25 100.00%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业务板块 毛利 比例 毛利 比例 毛利 比例 毛利 比例 工程建设 25,909.73 65.64% 227,057.91 80.79% 164,762.87 94.72% 144,693.24 89.32% 其中:园林建设 9,236.97 23.40% 88,736.61 31.57% 62,882.28 36.15% 83,061.80 51.27% 水系治理 8,723.67 22.10% 75,747.12 26.95% 69,662.75 40.05% 54,570.56 33.69% 生态修复 7,949.09 20.14% 62,597.97 22.27% 31,770.68 18.26% 7,060.86 4.36% 土壤矿山修复 - - -23.77 -0.01% 447.16 0.26% - - 环保业务 12,245.95 31.03% 32,095.55 11.42% 3,222.56 1.85% - - 其他 1,180.76 2.99% 21,905.61 7.80% 5,970.42 3.43% 17,301.26 10.68% 其中:设计规划 1,179.62 2.99% 16,072.44 5.72% 5,957.00 3.42% 8,612.95 5.32% 9 产品销售 1.14 0.00% 549.06 0.20% - - - - 苗木销售 - - 5,284.11 1.88% 13.42 0.01% 8,688.31 5.36% 合计 39,470.86 100.00% 281,059.06 100.00% 173,955.85 100.00% 161,994.49 100.00%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业务板块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工程建设 33.01% 32.86% 33.42% 34.07% 其中:园林建设 31.42% 30.25% 31.71% 34.59% 水系治理 32.97% 33.36% 34.55% 33.76% 生态修复 35.13% 36.71% 34.66% 30.77% 土壤矿山修复 - -23.88% 29.17% - 环保业务 29.96% 26.38% 13.50% - 其他: 33.10% 50.16% 28.49% 40.02% 其中:设计规划 33.11% 50.20% 28.99% 40.70% 产品销售 25.17% 41.18% - - 苗木销售 - 51.17% 3.29% 39.37% 合计 32.11% 32.82% 32.34% 34.62% 三、发行人 2016 年度财务状况 根据发行人 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 总资产为 240.06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5.66%;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94.38 亿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 47.46%。2016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85.64 亿元,比上年 同期增长 59.16%;实现净利润 13.81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96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15.23%。 发行人 2016 年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发行人盈利能力 2016 年度,发行人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如下: 项目 2016 年(万元) 2015 年(万元) 变化率 10 营业总收入 856,399.70 538,067.78 59.16% 营业利润 156,657.06 69,409.45 125.70% 利润总额 163,759.71 71,077.40 130.40% 净利润 138,110.55 60,007.94 130.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9,560.85 60,196.71 115.23%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二)发行人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如下: 项目 2016 年末(万元) 2015 年末(万元) 变化率 资产总计 2,400,587.10 1,769,563.56 35.66% 负债合计 1,456,781.91 1,129,510.33 28.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18,547.08 625,047.36 46.96% 所有者权益合计 943,805.19 640,053.23 47.46% (三)发行人现金流量状况 最近两年发行人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及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万元) 2015 年(万元) 变化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6,796.83 36,775.66 326.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4,428.06 -163,662.78 61.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251.80 70,671.62 48.93%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0.88 -0.03 -3033.3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78.54 -56,215.53 -95.77% (四)发行人偿债能力变动情况分析 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分析发行人最新偿债能力指标及偿债能力变动情况。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 利息保障 倍数等)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变化率 流动比率 158.65% 148.99% 9.66% 速动比率 78.12% 76.32% 1.80% 11 资产负债率 60.68% 63.83% -3.15%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6.53 4.18 56.22% EBIT 利息保障倍数 6.41 4.14 54.79% 12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714 号文”批准,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至 2016 年 8 月 11 日公开发行 6 亿元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 除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955088004255160035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211612 验资报告。 发行人 2016 年 8 月 8 日公告的《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约定,本期债 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15 东方园林 CP002”本金及利 息。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公司调阅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流水,本期债券募集 资金已按核准用途使用完毕。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按计划全部 投入使用。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与证监会核准的用途及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内 容一致。 13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 113 号)、 《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协议》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约定的应当召 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4 第六章 本期债券利息的偿付情况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8 月 10 日,若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8 月 10 日,第 3 年的利息连同回售债券的本金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本期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 日的前 1 个交易日。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未到债券付息期。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期债券未出现延迟支付到期利息的情况。 15 第七章 公司债券增信实施情况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6 第八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16 东林 02”的信用评级机构为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 2016 年完成了对本期债券的评级。根 据《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债评(2016)010563),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 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 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 有限公司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 为准)起,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 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 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 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于发行主体年 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 报告;在此期限内,如发行主体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应 及时通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并提供相关资料,上海新世纪 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 果。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公布了《北京东 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上调本期债券信用级 别至 AA+,上调公司长期主体信用级别至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7 第九章 负责处理与本期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负责处理与本期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18 第十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 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重大事项 1、2016 年 10 月,公司变更了名称和主营业务范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公告义务。 2、2017 年 5 月,发行人对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60%股权进 行转让。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公告义务。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日,发行人已收到第一笔转让资金。 四、相关当事人 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等相关当事人未发生变动。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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