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透视】商业银行涉足“校园贷”的若干思考

  

  6月28日,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网贷机构按期完成业务整改,主动下线校园网贷相关业务产品,暂停发布新的校园网贷业务标的,有序清退校园网贷业务待还余额。这意味着饱受非议的“校园贷”又被套上了一个“紧箍咒”,不到5年时间,从“众星捧月”到“千夫所指”,“校园贷”究竟经历了什么,走的是怎样的一条道路?对于传统银行业又有怎样的启示和指引?

  "校园贷"的发展历程及监管现状

  所谓“校园贷”,就是为大学生、研究生等在校学生群体提供现金分期、消费贷款的P2P互联网金融服务,它有着美好的“初衷”——通过资本的流动来解决大学生在自我提升和创新创业过程中面临的资金不足,通俗地讲就是给有消费需求的学生适度有偿地提供资金上的帮助。正是带着这层“善意”,并契合了市场的需求,加之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使它的发展之路可谓顺风顺水,从2013年的星星之火,到2014年的蓬勃发展,再到2015年的野蛮生长,终于在2016年冲到了“巅峰”,应该说“校园贷”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学生在学习、生活甚至创业中的资金需求,但是这种大跃进式的发展,也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问题:利益的驱使,让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淘金”的行列,一时间涌现出成百上千的校园分期平台;不少利欲熏心的野心家和“挂羊头卖狗肉”的“黑店家”的加入,使“校园贷”被打上了更多负面的标签;一些平台打着低利率、零手续费、低门槛的旗号,干着“高利贷”的勾当,随意克扣贷款本金,制定高违约金、高额管理费,并利用各种游走在法律边界的手段,对不能按时还款的当事人及其亲友进行骚扰恐吓等等,造成极大的社会影响。恶性事件的层出不穷,将“校园贷”推上了风口浪尖,成为众矢之的,一度风光无限的校园贷,如今变得风雨飘摇。

  2016年初,国务院颁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及银监会《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互联网金融新规公布,一定程度上涉及到了“校园贷”,此后教育部、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了“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等行为要“依法处置”,这意味着国家有意通过规范措施划定底线,不过依旧给“校园贷”预留了政策空间。2016年8月银监会明确提出用“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整改校园贷问题,随后各地监管层及自律组织也陆续出台当地规范校园贷的政策和相关文件,强化了对“校园贷”的规范化管理,今年的监管政策再次加码,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疏堵结合、打开正门、扎紧围栏、加强治理”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顶层监管制度设计,补牢制度围墙。一系列的监管政策严厉打击了那些不规范“校园贷”的气焰,陆续有不少网贷机构退出校园市场谋求转型,使校园金融市场的风气得到一定程度的整肃。

  商业银行涉足“校园贷”的前景及优势

  正如上文所述,“校园贷”的初衷是好的,也确实解决了部分学生的燃眉之急,从实际而言,校园贷市场也是一片广阔的利润蓝海,目前全国约有3000万名在校大学生,该群体易接受新鲜事物,消费热情高,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16年中国大学生消费金融市场研究报告》显示,2016年全国大学生消费金额为4524亿元,到2019年该金额预计将达5257.1亿元,对金融服务的需求量大。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市场,商业银行应该保持高度灵敏的嗅觉,积极探索、开发这片蓝海,正如4月21日银监会召开的一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上,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强调,商业银行应研究如何“把正门打开”,把对大学和大学生的金融服务做到位;在三部委下发的通知中也明确了在堵邪门的同时为校园贷“开正门补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开发高校助学、培训、消费、创业等金融产品,向大学生提供定制化、规范化的金融服务,合理设置信贷额度和利率。可以说,一系列的监管重拳打掉了校园贷款的“暗流”,而校园金融市场这片蓝海也期待商业银行这一股“活水”的灌入。

  事实上,已经有银行正式涉足“校园贷”领域,如中国银行推出“校园贷”,额度最高8000元;建设银行推出“金蜜蜂校园快贷”,额度从1000元到5万元不等;招商银行推出大学生闪电贷,最多可以贷8000元等等,毕竟相较于其他放贷机构,银行这支金融“正规军”有着其天然的优势。

  开展“校园贷”的若干建议

  市场广阔、监管放行以及自身所具备的优势,使商业银行进军“校园贷”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但在憧憬美好前景的同时,也必须意识到前行的道路并非一马平川,既要控好风险,杜绝此前“校园贷”乱象,又要稳健推进,吸取之前在学生信用卡市场上“跑马圈地”的失败教训,着实需要一番深入细致的思考。笔者认为,商业银行在涉足“校园贷”业务时,一方面要回归贷款的本质,做好流程,做实风控,另一方面也要充分考虑客户群体的特殊性,把握好度,健康发展,关键在于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需求”。任何产品的目的都在于满足客户的需求,上文已述及,校园贷款市场的需求是旺盛的,主要集中在消费、教育、创业等几个方面,目前的“校园贷”产品基本能满足这些需求,而笔者想强调的是,作为商业银行,不能仅着眼于满足学生的需求,更要适度的控制这种需求,“校园贷”绝不能成为铺张浪费、盲目攀比的“催化剂”,而应成为适度负债、合理消费的“推进器”,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金钱观和消费观。因此在设计“校园贷”产品时,额度不宜较大,要充分考虑目前学生的生活费收支情况、消费能力和偿债意识等,确保学生的需求能得到基本的满足,但不过度,更不纵容。

  二是“风险”。银行本身就是经营风险的,我们无法保证某个产品能够零风险,只能通过努力,将风险降到最低。对于“校园贷”,传统的风控“套路”并不能很有效,毕竟在校学生不会有固定的工资收入、名下也鲜有资产,社会关系相对简单,发生的金融业务不多,征信记录也基本空白,那么如何来认定这个学生可不可以贷款,能贷多少款?需要建立一套准入机制,对不同类型的学生和不同的需求设立差异化的门槛,不能学生想要多少给多少,而应是银行能贷多少给多少。正如有人评论道,校园贷之所以恶性事件频出,极大部分是由于大学生偿还能力低,加之低门槛的发放贷款条件,以及大学生“享乐文化”,这些不健康、不成熟的特点使得校园贷的发展越来越偏离方向,风险也在不知不觉中产生了。而如何建好这个风控机制?毕竟金额小、数量多,若是每笔都进行实地考察是不切实际的,这方面倒可以向网贷平台“取取经”,借助网络大数据来强化风控能力,目前已有不少银行开始借助互金的电商场景和大数据风控能力来降低业务风险,如工行与京东、建行与阿里、农行与百度、中行与腾讯均已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这也可以说是传统商业银行拥抱互联网的一次有益探索。

  三是“协力”。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校园贷”的健康发展,单凭银行一己之力是不够的,须善于借力,用好合力。首先要向监管部门“借力”,尽管近期出台的监管政策采用“疏堵结合”的方式“堵邪门、开正门”,鼓励商业银行进入校园贷款市场,但如何深入开展好这项业务,还需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政策指引、完整制度办法;同时监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督管理,防范校园贷款市场的行业乱象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银行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氛围;此外,若要建立行业性的征信记录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也离不开监管部门的牵头和协调。其次要与学校合作,三部委的通知中提到要建立对校园贷的整治排查机制,比如,未经校方批准严禁任何人、任何组织在校园进行各种校园贷业务宣传和推荐;未经校方批准在校宣传推介、组织引导学生参加校园贷或利用学生身份证办理不良校园贷款的教职工和在校学生,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等,因此要进入校园市场,必须要与学校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而且学校的辅导员和老师掌握着学生的基本信息,也是最熟悉学生动态的,因此与学校加强合作,在开展信贷调查、审批和贷款催收方面都将有所裨益。再次要加强同业间的协作,良好的市场秩序需要每一个从业者共同来维护,随着“校园贷”市场被不断的开拓,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将会进入该领域,如何确保同业间不搞恶意竞争、不打“内耗”战,除了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更需同业间的自律,比如加强彼此间的信息交流、建立共同的授信银行家数限制、共享风险贷款处置经验等,协力推动“校园贷”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是“教育”。《全国大学生信用认知调查报告》显示,近八成大学生没听说过或不了解个人信用报告,知道信用报告中逾期记录保存几年的大学生只有12%,甚至有超三成大学生不知道个人信用报告里的逾期记录会影响未来的金融生活;而根据《2017年中国青少年财经素养调研报告》显示,我国青少年掌握的财经知识较为有限,但对储蓄、收支平衡等个人财务活动有积极的态度。因此,笔者建议商业银行今后在推广校园贷的过程中,应将部分精力放在制造校园诚信氛围中,利用现场授课、移动终端等多种方式向学生们宣传个人信用的重要性,加强诚信教育,提高学生的守信意识。同时,商业银行应配合学校做好财商教育,指导学生学习金融知识,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理财观。(浙江诸暨农商银行李良、杨东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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