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首宗养老地块成功出让,龙光拿下龙岗233.5亩综合体地块

  

  

南宁五象两幅地块出让。

今日南宁土地出让中,首次出让养老地块,由华润置地竞得,龙光地产则拿下龙岗综合体地块,将为龙岗再添商业配套。

  华润竞得五象144.6亩地,为养老地块

首先出让GC2017-022地块,由华润置地(桂林)有限公司竞得,该地块由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组成,成交结果如下:

地块一:成交单价1000万元/亩,总价97848.6900万元,平均楼面地价5000元/㎡,产权移交住房面积40000㎡;

地块二:成交单价150万元/亩,总价5132.6168万元,平均楼面地价750元/㎡;

地块三:成交单价130万元/亩,总价1626.7466万元,平均楼面地价975元/㎡。

该地块为被业内称为”养老地块“,地块二为养老机构,且须设置不少于1300张养老床位;地块三为医院用地,需建设一所设置有老年综合评估门诊。

1号华润举牌

参与竞拍的房企还有天健、大唐。

  地块档案

  地块位置:良庆区玉洞大道以南,新良路以西,由450108100207GB00050(地块一)、450108100207GB00051(地块二)、450108100207GB00052(地块三)三宗地组成,

  地块面积:总面积为144.579亩,其中地块一宗地面积为97.849亩;地块二宗地面积为34.217亩;地块三宗地面积为12.513亩)。

GC2017-022地块位置

  地块一:容积率为>2.5且≤3.0,建筑密度>23%且≤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120米,其中沿湖第一排建筑高度控制在80米以内,第二排建筑高度控制在100米以内,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5%-22%以内,其余为居住;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地块二:容积率为>2.5且≤3.0,建筑密度>23%且≤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120米,其中沿湖第一排建筑高度控制在80米以内,第二排建筑高度控制在100米以内;土地批准用途:医卫慈善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医卫慈善用地(社会福利用地)50年。

  地块三:容积率为>1.5且≤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40%,建筑限高≤60米;土地批准用途:医卫慈善用地(医院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医卫慈善用地(医院用地)50年。

  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地块二为养老机构,且须设置不少于1300张养老床位;块三建设一所设置有老年综合评估门诊。

  龙光竞得龙岗233.5亩综合体地块

  GC2017-034地块则由深圳市圳雅投资有限公司竞得(龙光地产旗下公司),该地块由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组成,成交结果如下:

  地块一:成交单价409万元/亩,总价49623.0579万元,楼面地价3068元/㎡,自持面积比例100%;

  地块二:成交单价800万元/亩,总价53722.3200万元,楼面地价4000元/㎡,产权移交住房面积7500㎡,;

  地块三:成交单价800万元/亩,总价36079.9800万元,楼面地价4000元/㎡,产权移交住房面积7500㎡。

(成交一览)

  该地块位于龙岗江湾路,周边项目有中铁交通·天地明珠、 阳光城·丽景湾、世茂·茂御府、合景·天峻广场、中国铁建·江湾山语城。此次,地块一为商业用地,无疑为龙岗再添商业配套。

  GC2017-034地块档案

  地块面积:合计233.5806亩。由三宗地组成,其中:

  C2017-034

  地块一:450109100201GB00068宗地位于江湾路南侧,实际出让面积121.3278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商务金融、批发零售,土地使用年限:商务金融50年、批发零售40年。地块规划容积率>1.5且≤2.0,计容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控制在3%-5%,其余为商务金融,建筑密度>20%且≤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要求:沿江100米范围内建筑限高≤24米, 200米范围内建筑限高≤40米,其余限高≤60米。

  地块二:450109100201GB00070地块位于龙华路北侧,实际出让面积为67.1529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40年。地块规划容积率>2.5且≤3.0,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控制在5%-10%,其余为城镇住宅,建筑密度>23%且≤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要求:≤80米(沿龙华路一侧建筑局部可控制至≤100米),需配建幼儿园。

  地块三:地块位于龙华路南侧, 实际出让面积为45.1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40年。地块规划容积率>2.5且≤3.0, 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10%,其余为城镇住宅,建筑密度>23%且≤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要求:≤80米(沿龙华路一侧建筑局部可控制至≤100米),需配建幼儿园。

  

GC2017-034地块位置

  ▍原创申明:转载授权请加个人微信:nnmt008

  更多精彩原创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