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钱啦!南昌市上调城乡低保标准……还有这一大波好事,件件与你有关!

  

  发钱啦!发钱啦!发钱啦!

城市低保标准城区

由510元提高到560元

农村低保标准

由310元提高到345元

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

这!还!没!完!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建设一大批医院、学校、停车场……

南昌人的好消息简直爆棚啦!

8月8日小编从相关部门获悉

在连续十年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的基础上

今年南昌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

共筹集资金约309亿元

着重围绕就业和创业、社会保险等8个方面

集中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93件实事

快快往下看

这93件事里

哪些是你关心的?

↓↓↓

  1

  省级下达的民生项目

  (一)就业和创业

1.进一步扩大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87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7万人,确保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

2.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3.33万人,其中省内转移2.93万人;新增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1.5万人。

3.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统筹安排财政就业资金,培训市内工业园区员工3.03万人、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0.61万人,创业培训1.7万人,其中电商培训0.71万人。

4.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110名,财政安排工作和生活补助。

5.帮助残疾人就业。全市培训400名残疾人,为残疾人购买公益性岗位245个,为1078名残疾人购买“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

6.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增加安排担保基金0.07亿元,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5亿元,其中扶持个人创业贷款占贷款总额达到60%以上,到期贷款回收率达到95%以上。

  (二)社会保险

7.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8.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40.5万人,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3.5万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保人数达到12.5万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72.7万人。

9.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9万人。继续落实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

10.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推进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规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任务数为93.9万人。

11.为老年人办理人身意外保险。为7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60周岁以上城乡特困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老年人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三)抚恤和社会救助

12.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差水平。城市低保标准城区由510元提高到560元,补差水平增加30元,达到375元;三县由480元提高到530元,补差水平增加30元,达到35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310元提高到345元,补差水平增加30元,达到225元。

13.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城区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510元,三县由每人每月410元提高到47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290元提高到320元。

14.提高各类困难群体财政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手工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和未参保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月人均养老生活补助标准。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标准城市由每人每月365元提高到395元,农村由每人每月326元提高到356元。提标所需资金按属地原则由当地财政负担。

15.提高企业军转干部等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标准,落实企业军转干部医疗专项救助政策;对企业退休的参战退役士兵,按本人当月实际核发的基本养老金上浮10%予以补助。

16.落实提高抚恤和定补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残疾军人、“三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以及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等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统一按国家标准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对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以及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提高生活补助标准。

17.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对我市符合规定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所需经费由户籍所在地财政负担。

18.帮助残疾人康复和改善生活条件。为全市17877名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与救助,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等。

19.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向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

20.实施临时救助(特别救助)制度。缓解重大疾病、突发性意外事件、生活必需支出造成的支出型贫困问题。

21.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市级统筹安排资金,对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给予补助。

22.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将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按省有关规定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对符合扶助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按省有关规定每人发放一次性扶助金

23.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多举措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寄宿、托管、课外辅导、心理关爱以及校外文体活动等各方面服务。

24.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统筹安排资金,对符合规定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奖补,加大力度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

25.建立绿色殡葬奖补激励机制。积极倡导和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做好安葬设施规划建设,市县加大财政投入和实施奖补政策力度,重点完善殡仪馆、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

  (四)医疗保障

26.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将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45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达到180元。

27.积极实施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全额补助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28.资助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将国有及国有控股2009年底前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连续停产停业一年以上的国有困难企业和国有困难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困难农垦企业、城镇困难大集体企业职工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保障其基本医疗待遇。

29.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50元。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为城乡居民提供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0.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诊疗路径,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推动基本诊疗路径管理,完成路径病例7790例。在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全面开展公立医院改革。在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开展取消药品加成。

31.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建设。

32.推进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标准化建设。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培训、信息化建设等。

33.深入开展免费救治工作。将全市所有符合救治条件的白内障、唇腭裂患者、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纳入常态化管理,实施免费救治;对需维持血液透析的尿毒症困难患者(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福利院供养孤儿、新增四类优抚对象和低保边缘户)实施血液透析免费救治;免费救治贫困家庭重度精神病患者;为项目县农村妇女提供免费“两癌”检查,对具备手术适应症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城乡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妇女“两癌”患者提供免费手术治疗,实行贫困家庭妇女“两癌”救助全覆盖;在全市城乡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对贫困家庭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耐多药结核病患者实施免费救治。

  (五)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

34.抓好农村学前教育。市财政安排补助资金500万元,对各县区示范性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进行奖补。

35.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

36.继续提高中职学校生均拨款水平,确保市属中职学校生均水平不低于0.5万元。

37.加强基层群众体育健身场所建设。加快群众体育健身场地建设,改善县级田径运动场、健身场馆等群众体育健身设施条件。

38.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引导基层开展健康向上、富有特色的文体活动;市本级安排免费开放资金,用于市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六)住房保障

39.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完成改造城市棚户区2.5万套(市本级1.8万套),垦区危房1419户。

40.大力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按省级下达任务数完成我市2017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残疾贫困家庭等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

  (七)扶贫开发

  41.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通过整合扶贫投入,实施脱贫攻坚七个全覆盖,加快精准脱贫步伐。

42.深入推进贫困地区产业扶贫攻坚战。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加大贫困村投入,对贫困村和贫困户实施精准产业扶持,继续推进光伏扶贫工程,投入7080万元,建设54个30KW光伏扶贫村站、1760个3KW光伏扶贫户站,促进贫困户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43.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建设高标准农田4万亩;以先建后补和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支持农业优势产业发展。

  (八)群众生产生活

44.加强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成省食药监局下达的2017年度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共5968批次抽检工作。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资金,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安全抽验检测力度,加强农产品安全抽检检测和农业执法。安排600万元资金加强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

45.支持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2000个村组“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其中重点对贫困村进行新农村建设全覆盖。

46.加强农村交通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全市25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全市贫困村25户以上自然村基本通水泥路,建制村优先通达路线4.5米及以下窄路面拓宽改造建设,完成农村公路危桥改造10座。

47.支持市县菜市场升级改造。全面完成省下达县乡农贸市场改造任务,市、县、省级财政资金按1:1:2配套支持县乡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

48.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加大对养殖业、种植业、森林保险和农村住房保险的支持力度。

  2

  市本级民生项目

  (一)抚恤和社会救助

49.加大农村敬老院危房改造力度。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县(区)对15所存在消防及危旧破损安全隐患敬老院的整改提升。

50.加快社会福利院建设和提升改造。推进南昌市老年福利院建设、南昌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异地重建和南昌市社会福利院服务对象生活区提升改造。

51.安排救灾救济专项资金。市财政新增安排500万元,总量达到3000万元。

52.实现南昌市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2017年起实施南昌市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刷卡乘车政策。

53.实施西湖区康复颐养中心建设项目。2017年完成所有主体工程量的50%。

  (二)社会保险

54.为办理了残疾人乘车证且符合免费乘坐公交车、地铁的残疾人,办理乘车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医疗保障

  55.推进南昌市第一医院九龙湖分院建设。2017年完成建筑规划方案、可研批复;完成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启动施工、监理招标;完成临建设施,启动土方外运工程。

56.启动南昌市第一医院老年病医院建设。2017年完成可研批复和设计招标工作。

57.加大残疾人帮扶力度。为全市22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服药补助;为全市102名肢体缺失者免费安装大、小腿假肢;为全市260名贫困残疾儿童(聋儿、脑瘫、孤独症)实施抢救性康复;为全市贫困听障患者免费发放助听器600台。

58.实施南昌市高新区人民医院建设。2017年完成医疗综合大楼的改扩建主体工作。

  (四)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

59.继续推进南昌三中改扩建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

60.实施南昌市十二中扩建工程。2017年完成高低压线迁移、地下室主体完成一层。

61.继续建设南昌市实验中学高新校区。2017年完成运动场地、校舍室内外装修,园林绿化以及其他室外附属设施。

62.建设南昌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2017年底启动一期工程建设。

63.建设育新学校紫金分校。2017年完成40%工程量。

64.建设南昌心远朝阳中学和彭泽路学校。2017年开始施工。

65.加快南昌市青少年宫项目建设。完成内装修、室外道路、管线和园林绿化工程以及竣工验收、决算工作。

66.实施南昌市老年活动中心项目。2017年完成三通一平,桩基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

67.实施南昌市市民中心广场建设工程。计划完成全部土方工程的50%及开始地下室施工。

68.继续推进南昌市小型综合运动场工程。投入250万元体彩公益金,在各县区新建50个南昌市小型综合运动场项目。

69.加快市殡仪馆馆区改扩建工程。完成房建工程内外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室外园林、道路、管线工程。

70.继续推进万寿宫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重修万寿宫,修复重要历史建筑,建设地面商业文化街区和地下商业、停车场。

71.实施南昌八一起义暨建军九十周年纪念活动建设项目。对小平小道、陈云旧居、新四军陈列馆整体陈展改造、园林改建、环境整治和对江联爱国主义基地周边园林改建、环境整治。

  (五)住房保障

72.实施十字街二期旧城改造项目。2017年完成立项、设计、土地报批、专项报告、招标等前期工作,做好施工准备,正式开工建设。

73.实施万象华庭综合安置小区建设。完成部分主体工程建设。

  (六)群众生产生活

74.加快“美丽南昌•幸福家园”六大环境提升改造。“白改黑”道路187条;对全市131处路灯实施提升改造,改造路灯14901盏,新安装路灯4123盏;对5条道路架空设置的强弱电管线全部下地;全市共打造10个精品社区,对52个基础设施功能比较薄弱的社区进行综合整治;对18条道路进行建筑立面改造提升;对30个城市出入口及城乡结合部的提升。

75.实施环卫设施新建、改造项目。投入1300万元,对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30座垃圾站设备及车辆进行大修(300万元),新建20座公厕(1000万元)。

76.继续实施农贸市场改造工程。建设改造8个城区农贸市场,为广大市民提供干净、舒心的买菜购物环境。

77.继续推进社区连锁便利店工程。建设改造200个以上社区连锁便利店,完善社区商业服务体系。

78.继续推进特色商业街建设工程。建设2条特色商业街,打造城市商业文化品牌新名片。

79.实施南昌市“互联网+民生档案”远程共享信息平台项目。投资24万元,充分利用各级现有档案馆馆藏数字化的民生档案,实现省、市、县(区)档案馆与便民服务中心之间的互联互通,实现“就近查档、跨馆取证”等便捷化服务。

80.加快南昌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项目。完成不动产单元的落宗落户,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建立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及楼盘表,并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建立关联关系。

81.推进2017年全市营造林工程。完成营造林工程建设面积3万亩,栽植各类苗木150万余株。

82.推进瑶北至鲤鱼洲公路建设。建设15.223公里(其中高新开发区昌东镇境内为新建路段,长7.875公里;五星垦殖场境内为改扩建路段,长7.348公里),路基宽12米,路面宽9米,设计为2级公路。

83.推进公交枢纽站建设。启动湾里公交枢纽站建设,积极办理黄河路公交枢纽站、莲塘莲武路公交枢纽站、新洪城大市场公交枢纽站建设的前期相关手续。

84.完善微循环公交线路。继续围绕地铁2号线和居民小区、大学院区、大型商业区以及厂矿企业,新辟12条微循环公交线路,优化调整30条公交线路;全年计划投资1.53亿元购置400辆空调公交车。

85.继续推进老旧燃气管网改造工程。完成100公里以上老旧管改造。

86.推进快速公交BRT1号线(老福山—莲塘银三角)工程。完成人行天桥及站台施工。

87.推进南昌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完成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255个公共自行车站点建设,并在红谷滩区增建15个公共自行车站点,共计投入10000辆公共自行车。

88.推进自来水管网新建与改造工程。完成老城区10条道路供水管网改造。

89.启动赣江饮用水入湾工程。完成项目施工前期准备工作,2017年年底开工建设。

90.推进三网融合数字化双向改造。完成南昌城区双向网络覆盖扫尾建设,开始二期智慧云媒体平台项目、网管及安全系统平台、总前端播出扩容升级 和建设,智能终端等。

91.推进滕王阁景区4A升5A提升改造工程东广场扩建项目。完成滕王阁景区东广场修建性规划方案、可研等审批手续;完成滕王阁景区东广场电信还建楼主体工程及安装、装修、环境整治等。

92.实施八一广场提升改造项目。对八一广场周边立面、道路设施、交通设施、园林设施、广场附属设施和照明进行提升改造;规整店招、拆除广告牌。

93.加快停车场建设工程。全市计划建设72个停车场,泊位数约2万个。具体为:东湖区停车场14个、泊位约2242个,西湖区停车场7个、泊位约1690个,青云谱区停车场6个、泊位约1213个,青山湖区停车场8个、泊位约3180个,红谷滩新区停车场6个、泊位约2790个,高新区停车场7个、泊位约2300个,经开区停车场5个、泊位约820个,湾里区停车场3个、泊位约1739个,新建区停车场4个、泊位约1430个,市教育局停车场10个、泊位约2731个,市人防办停车场2个、泊位约1781个。

这么多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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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南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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