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遭遇7级地震 巨灾保险或仍难帮上忙

  据中国地震台网测定,8月8日21时19分在四川阿坝州九寨沟县发生7.0级地震。然而,国内的巨灾保险制度却处在尴尬境地。

  据中国地震台网测定,8月8日21时19分在四川阿坝州九寨沟县发生7.0级地震。截至目前,九寨沟县漳扎镇M7.0级地震已造成12人死亡、受伤175人,其中重伤28人。

  灾情发生后,保监会高度重视,陈文辉副主席第一时间指示当地保监局和保险公司迅速投入抗震救灾,积极开展保险查勘和理赔服务工作。四川保监局方面也迅速与当地保险机构取得联系,了解受灾情况,要求当地机构组织力量赶赴灾区现场参与救援,迅速启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开展灾后理赔服务。

  多家险企开通绿色理赔通道

  目前,包括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太平洋保险、新华保险、阳光保险、幸福人寿等多家保险公司启动了地震应急预案,开通24小时理赔专线、简化理赔手续亦或是实施无保单理赔。

  其中,中国平安6项大灾人伤服务举措:包括现场探望;医疗费用优先垫付;取消定点医院限制;取消自付药品及诊疗项目限制;简化意外身故理赔申请手续;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等相关资料可后续补充提供;简化伤残申请手续。据平安产险消息,截至目前,已排查到8笔灾害范围内的财产险承保标的,共接到3笔车险报案。

  泰康保险集团开通八项应急服务举措:灾情提醒短信服务;快速受理报案服务,开通95522救灾语音专属通道,受理客户咨询和理赔;理赔绿色通道服务;自助理赔申请服务;无保单理赔服务;医疗险理赔专属服务,取消定点医院限制服务;简化意外身故理赔申请手续;财产损失在线直赔服务,对于家财险、小微企业财险客户在灾害事故中遭受损失的,提供在线直接理赔,可通过微信、支付宝、APP等方式申请在线直赔。

  太平洋保险推出五项应急举措,包括24小时受理报案咨询;主动排查客户出险信息,重点关注旅游险;简化理赔单证手续等服务;次生灾害预警服务;人性化理赔服务原则,以客户接受的时间和方式及时支付赔款,兑现保单。

  人保寿险开通绿色理赔通道:包括多渠道受理理赔报案,公司电话中心4008895518及当地机构(理赔电话报案联系人:028-83298527,18628177287),设专人24小时值班,接收震区客户的报案咨询。柜面受理报案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C座12楼;简化理赔手续资料,开辟理赔“绿色通道”,优先处理九寨沟地震的服务;医疗报销类案件,根据病情治疗的需要,取消自费药品等报销限制;取消定点医院限制;因地震灾害导致意外伤残,取消伤残等待期和鉴定的要求,不考虑新旧伤残标准的差异,全部按照有利于客户的原则予以审核赔付;对于身故案件的申请,如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公开发布的遇难者信息,可以判断属于公司客户的,公司即可主动理赔,客户无需提供其他身故证明。

  新华保险同样为应对灾情实施五大措施:开通理赔快速服务通道、无保单理赔服务、简化理赔申请手续、对出险客户及家属进行慰问和探视以及积极寻找客户,通过同业理赔微信群保持及时沟通交流获取到客户信息,发动代理人对客户进行排查,通过代理人电话探访,核查我司客户情况;与当地政府、救援部门、医院等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获取人员名单进行排查,保证第一时间为客户提供便捷的理赔服务。

  阳光人寿四川分公司成立应急小组,开展相应灾后理赔工作,开通理赔快速服务通道、无保单理赔服务、简化理赔申请手续,此外,阳光人寿在灾区发生后第一时间宣布免费为灾区当地志愿者赠送一批专属保险——志愿保,为志愿者们保驾护航。

  巨灾险在灾难赔偿中的占比依旧较低

  巨灾不可避免,巨灾造成的损失也同样不可避免。单纯的商业保险难以应对巨灾的损失,针对巨灾的专门补偿机制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据媒体报道,中国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首届巨灾风险与保险高峰论坛”上表示,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已上升为国家意志。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根据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总体部署,保监会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研究制定《地震巨灾保险条例》,为地震巨灾保险提供法律保障;开展课题研究,提出巨灾保险制度总体思路和框架体系,并结合我国国情和现实需要,选择保障不足、关注度高的地震保险为突破口,先行建立地震巨灾保险制度。

  据了解,2016年5月12日,保监会、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为地震巨灾保险奠定政策基础;2016年12月26日,地震巨灾保险运营平台上线,实现住宅地震共同体业务的出单、业务财务清算功能。

  从2016年7月1日起,就已经有“中国城乡居民住宅保险产品”开始销售了,40余家财险公司组成的地震共保体共承保标的20万个。保监会将按“城乡有别”确定保险金额,城镇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5万元,农村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2万元。每户可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运行初期最高赔付金额每户不超过100万元。

  此险种的保险责任为:发生4.7级(含)以上且最大烈度达到V1度以上的地震,及其引起的海啸、火山爆发、火灾、爆炸、地陷、、泥石流、地裂滑坡、堰塞湖大坝决堤造成的水淹等次生灾害,造成城乡居民住宅一定程度损失的,可以得到赔偿。

  在赔付时,地震巨灾保险按照破坏等级分档理赔,当破坏等级在Ⅰ-Ⅱ级时,标的基本完好,不予赔偿;当破坏等级为Ⅲ级(中等破坏)时,按照保险金额的50%确定损失;破坏等级为Ⅳ级及Ⅴ级时,按照保险金额的100%确定损失。

  近日,中国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在中国再保险巨灾研究中心揭幕暨首届巨灾风险与保险高峰论坛上表示,自2016年7月1日地震保险产品正式全面销售以来,承保标的19.80万个,保费收入503.09万元,保险金额188.75亿元。

  巨灾保险制度推出前,据数据显示,在我国2008年汶川地震,保险理赔金额仅占经济损失的0.2%;2013年雅安地震,保险理赔比例同样不足1%。不过,在巨灾保险制度出台后的今年6月底,四川茂县发生高位山体垮塌灾害事件,保险业赔付中仍尚未涉及巨灾保险。据了解,目前,国际上巨灾保险赔款可占经济损失的30%~40%。

  面对国内巨灾险的尴尬境地,业内人士也向北京时间财经坦言,目前大多数消费者对于巨灾险产品的情况了解并不全面,巨灾险的产品推广仍需政策推动,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巨灾数据库,推出更加贴合各地实际的巨灾险产品。

  文/齐文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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