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和股份子公司股权转让未信披 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众和股份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和讯网消息 因子公司转让股权未及时披露,构成信披违规。8月10日,深交所公布对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据监管函,2016年11月26日,众和股份子公司厦门巨巢品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众和流行面料设计有限公司拟转让二者合计持有的浙江雷奇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99.64%的股权,并与受让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众和股份据此在 2016 年业绩快报中确认了 2,800 万元净利润,占 2 015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 19.07%。

  但众和股份直至2017年4月29日才在《关于 2016 年度经审计业绩与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的致歉公告》中披露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深交所指出,众和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2.7 条、第 7.8 条和第 9.2 条的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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