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人寿二季度保费收入骤降 监管提示不良利益输送风险

  

  中国网财经8月10日讯(记者 郭伟莹) 近日,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人寿”)发布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根据报告,与一季度相比,珠江人寿二季度保险业务收入骤降,净现金流为负。

  保监会此前发布的一则监管函,提出珠江人寿存在关联交易管理不完善的问题。保监会要求珠江人寿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充实完善股权管理、关联信息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的内容,强化章程对股东、董事和高管的约束力,防止股东、董事和高管隐瞒关联信息、利用关联交易进行不良利益输送。

  二季度保险业务收入骤降 净现金流为负

  偿付能力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珠江人寿保险业务收入约86.2亿元,其中,二季度实现3.2亿元,一季度为82.9亿元。二季度保险业务收入环比骤降,不及一季度的二十分之一。从同比来看,珠江人寿二季度保费收入亦下滑93.7%。

  针对二季度保险业务大幅下降,珠江人寿相关负责人表示,一季度是年度开门红业务冲刺,二季度会进行正常的销售节奏调整。

  所谓“祸不单行”,在保险业务收入骤降的同时,今年二季度珠江人寿净现金流也由正转负,为-20.4亿元。对此,上述负责人表示,整体净现金流为负数主要是受公司正常开展资金运用投资净流出的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日前珠江人寿曾接盘大同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昌西湖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崇州万达广场置业有限公司3处万达资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3处万达资产已经分别于7月3日、7月5日和7月11日完成信息变更。

  珠江人寿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公司二季度业务现金流净流入16.72亿,能够充分覆盖业务资金流出。但珠江人寿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测试区间内(二季度)退保和费用支出在现金流中占比较大。

  同时,该负责人强调,珠江人寿已建立现金流预警机制。在资产配置方面,会坚持按照资产负债匹配的原则(包括现金流的匹配和久期匹配)进行资产配置;而在投资资产的选择上,将充分考虑资产的流动性,同时考虑资产的可变现性。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30%

  在保险业务收入骤降的同时,珠江人寿二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环比也略有下降,为120.3%。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前两个季度珠江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不足130%。

  此前,保监会对珠江人寿下发监管函,指出其偿付能力制度建设和执行不规范的问题。比如,未制定预防偿付能力不足的方案;未按规定将偿付能力因素纳入投资决策,未评估投资对偿付能力的影响等。

  而在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珠江人寿对此表示已确认在偿付能力建设方面的差距,并拟定行动计划推动风险管理制度健全性。同时提到,将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参与度。

  关联交易管理不完善 监管督促防止不良利益输送

  此外,中国网财经记者从珠江人寿官网查询发现,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信息只更新到2014年。而在珠江人寿2015年和2016年年报,都可见“重大事项信息及重大关联交易信息请参见公司互联网主页(http://www.prlife.com.cn)中的‘信息披露’专栏”的字样。珠江人寿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公司按照保监会信息披露有关要求,对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和一般关联交易已经在官网作了披露。

  但经查询,并未发现珠江人寿互联网主页中披露2015年、2016年和2017年上半年的重大关联交易信息。同时,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信息披露一栏,也未能查询到珠江人寿的重大关联交易信息。

  在日前下发的监管函中,保监会同时提出珠江人寿存在关联交易管理不完善的问题:一是关联交易制度不完善;二是关联方信息档案不完整、信息更新不及时;三是未按规定对保险资金运用和关联交易开展审计。

  对此,保监会要求珠江人寿加强关联交易管理。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充实完善股权管理、关联信息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的内容,强化章程对股东、董事和高管的约束力,防止股东、董事和高管隐瞒关联信息、利用关联交易进行不良利益输送。

  针对保监会对珠江人寿下发的监管函,其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经完成了绝大部分整改工作,并将在保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全部整改完毕。同时,将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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