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泗水农商行一支行贷款被挪用 被银监分局罚35万

山东泗水农商银行苗馆支行被银监分局罚款35万元

  和讯网消息 近日,济宁银监分局公布对山东泗水农商银行苗馆支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济银监罚决字〔2017〕14号)。山东泗水农商银行苗馆支行的主要负责人是张楠,该行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调查、审查,贷款资金被挪用的违法违规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济宁银监分局决定,对山东泗水农商银行苗馆支行处以罚款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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