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机构见钱容易摸钱难

原标题:网贷机构见钱容易摸钱难

第一理财专讯 为加强对网贷资金交易流转环节的监督管理,防范网贷资金挪用风险,保护投资人资金安全。近日,银监会发布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实现了客户资金与网贷机构自有资金的分账管理,从物理意义上防止网贷机构非法触碰客户资金,降低网贷机构捐款跑路的风险。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指引》下发,网贷行业或将迎来行业洗牌。

客户与机构资金分账管理

记者了解到,在网贷行业飞速发展的同时,一些网贷机构资金因为缺乏第三方监管规范,部分存在设立资金池,侵占或挪用客户资金的行为,有的甚至莫名消失或卷款跑路,这对投资人利益造成极大损害。

为此,银监会官网23日发布 《指引》。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指引》的实施,今后资金存管机制实现了客户资金与网贷机构自有资金的分账管理,从物理意义上防止网贷机构非法触碰客户资金,确保网贷机构“见钱不摸钱”。多家网贷公司相关负责人对外表示,落实网贷平台资金存管将能有效降低平台跑路风险,以及防止网贷平台出现设立资金池的情况,同时也可避免平台监守自盗、挪用资金的可能性。

一家平台委托一家存管

据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大部分网贷机构未实施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客户投资、还款的资金通过平台开立的银行账户、平台法人账户或其他内部人账户进行流转,有的机构还存在将大量标的归集到少数借款人账户名下的情况,从而加大了资金存管的风险。

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末,仅有32家商业银行布局网贷资金存管业务,180多家网贷企业与银行签订存管协议,正在开展系统对接的机构有90多家,仅占网贷机构总数的4%。

记者了解到,根据《指引》规定,今后一家平台只能委托一家存管机构,并将存管人限定为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作为存管人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不对网络借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明确了由商业银行独立开展资金存管的业务模式,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可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此外,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中,除必要的披露及监管要求外,委托人不得用存管人做营销宣传。存管人不得以开展存管业务为由,开展捆绑销售及变相收取不合理费用。

《指引》或将加速行业洗牌

记者了解到,《指引》对已经开展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的机构给予了6个月的过渡期,同日前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的整改过渡期保持一致。而对逾期未整改的,则按照《办法》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规定执行。

对此,一家网贷平台相关负责人认为,接下来的6个月里,对一些资质不够或技术能力不足,无法完成规定的资金监管工作的网贷机构而言,几乎就是大限已至。可以料定的是,今后网贷行业将无可避免地进入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也将促使整个行业走上一条良性发展之路。

(记者 王晓先 杨博文)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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