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原标题:四方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6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日在 公司60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 于2017年2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张伟峰先生召集和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全部董事均参与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合同终止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0票; 买方万中基业新能源扬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中基业扬州公司”)在江 苏宝应县实施 360MWp 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发电组件生产基地“交钥匙”工程 建设项目,拟向卖方北京四方创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采 购 360MWp 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发电组件生产全套在线生产作业设备,双方于 2017 年 1 月 11 日签署《设备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约定了相 关合同生效的条款。鉴于万中基业扬州公司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支付预付款,公 司决定终止上述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合同终止的公 告》(临 2017-007)。上述合同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2017 年 2 月 1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四方创能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特别重大合同暨复牌的公告》(临 2017-002)、《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 合同进展公告》(临 2017-005)。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申请额度为人民币贰亿元整,担保方式为自身信用,授信期 限为壹年,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3、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 票0票。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有关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雅宝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门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 华园支行、平安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中关村分行等)申请总额不超过 7 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有效期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余额为 3.4 亿元人民币。2017 年度,公司 及子公司累计新增贷款 100 万美元,已累计偿还贷款 100 万元人民币;预计年度 累计新增贷款 7 亿元人民币,累计偿还贷款 7 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 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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