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合同终止的公告

原标题:四方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合同终止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7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合同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合同基本情况 买方万中基业新能源扬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中基业扬州公司”)在江 苏宝应县实施 360MWp 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发电组件生产基地“交钥匙”工程 建设项目,拟向卖方北京四方创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 下简称“四方创能”)采购 360MWp 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发电组件生产全套在 线生产作业设备,双方于 2017 年 1 月 11 日签署《设备买卖合同》(以下简称 “合同”)。 合同约定:“本合同在以下各项条件全部满足后方可生效,以最迟完成条件 的日期为本协议生效日: 1)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 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双方签 字内容必须完整; 2)本合同获得卖方控股股东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审 议批准; 3)卖方收到买方支付的预付款人民币大写壹拾亿零捌仟万元整。” 合同还约定:“合同签署后,买方在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60 % 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大写壹拾亿零捌仟万元整(¥1,080,000,000 元)” 二、合同进展情况 1、截至 2017 年 2 月 13 日,四方创能未收到万中基业扬州公司的预付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2017 年 2 月 15 日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关于 控股子公司北京四方创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特别重大合同暨复牌的公告》(临 1 2017-002)、《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进展公告》(临 2017-005)。 2、鉴于万中基业扬州公司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支付预付款,2017 年 3 月 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合同终止的议 案》,公司决定终止上述合同。 三、终止本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未对上述合同注入资金。因此,终止上述合同事项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公司及四方 创能仍将继续关注“江苏宝应县实施 360MWp 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发电组件生 产基地‘交钥匙’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但截止本公告日,尚未与任何企 业展开新的谈判或达成新的合作协议。公司及四方创能仍将继续推动新型薄膜太 阳能发电组件产业化的研发和市场推广。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 日 2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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