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精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原标题:海天精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天精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56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83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6,201.11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6398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 海天精工制定了《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6 年 11 月 29 日,海天精工和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 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 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宁波海天精工工程研究中心 项目 694,150.00 元,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截止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银行专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1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日 截止日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 宁波经济技 术 380571808809 2016.10.31 2016.12.31 5,731,647.90 活期 开发区支行 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宁 波 94110155300003372 2016.10.31 2016.12.31 30,212,835.00 活期 开发区支行 合计 35,944,482.90 2 三、2016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6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人民币 3,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6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201.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 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截至期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现 是否 项目可 目 项目, 诺投资总额 总额 诺投入金额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 末投入 定可使用状 的效益 达到 行性是 含部分 (1) (2) 金额与承 进度 态日期 预计 否发生 变更 诺投入金 (%)(4) 效益 重大变 (如有) 额的差额 = 化 (3) = (2)- (2)/(1) (1) 宁波海天精 不适 工工程研究 3,020.00 3,020.00 3,020.00 -3,020.00 2017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用 中心项目 补充流动资 不适 金及偿还银 3,181.11 3,181.11 3,181.11 3,000.00 3,000.00 -181.11 94.31% 2017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用 行贷款 合计 6,201.11 6,201.11 6,201.11 3,000.00 3,000.00 -3,201.11 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4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额为 694,150.00 元,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七、超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八、超募集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九、超募集资金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十、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存在募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变更的情况。 十一、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的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十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 2016 年度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宁波海天精工公司 2016 年度《关于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宁波海天精工公司募集资金 2016 5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十三、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海天精工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 告、项目可行性报告等资料,在海天精工办公地现场核查了解其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情况, 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十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天精工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海天精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 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6 (本页无正文,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董 文 刘 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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