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公安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国资发改革【2017】79号《关于国有企业办消防机构分类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云箭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向辰溪县人民政府递交《关于请求办理企业办消防职能分离移交接收事宜的函》,请求县政府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接收公司办消防职能移交。
12月8日上午,受辰溪县政府的委派,辰溪县公安局副局长罗宗爱、辰溪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孙海鹰、孝坪镇镇长张玲、辰溪县公安局田湾中心派出所所长熊森、教导员刘启军一行来公司协商洽谈消防职能移交相关事宜,公司副总经理石季出面接待,集团办公室、经营规划部、武装保卫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
罗副局长一行前往云箭公司消防大队进行实地查看,了解消防设备器材等相关情况;双方在二楼会议室进行了洽谈和协商,就企业办消防职能交接事宜达成初步意见,拟定《移交协议》,待双方决策层审议通过后,签署正式协议并办理移交手续。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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