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公用|行业深度】12月电力行业月报:2017供需环境持续改善,2018年行业复苏或可期待

原标题:【长江电力公用|行业深度】12月电力行业月报:2017供需环境持续改善,2018年行业复苏或可期待

报告要点

2018年行业展望:火电周期触底回升,水电受益政策支撑

近期我们撰写了2018年行业投资策略报告,对电力行业表现及发展进行了回顾和展望。2017年火电板块受制于煤炭价格的高位运行,利润水平受到明显压制;水电受限于上半年疲软的来水,全年业绩增速不高。展望2018年,火电利用小时有望受益于供需环境改善和火电供给侧改革实现止跌、煤电联动机制下火电电价存在上调可能、煤价有望在部门各路政策的推动下开启下行,“后2017”时期火电板块有望推动行业触底反弹,开启由业绩修复带来的上升行情。随着2017年众多政策的出台,2018年水电电价有望受益于降低可再生能源税费负担政策实现提升,部分跨省跨区域送电的水电站上网电价更有望受益于火电煤电联动、输电价格改革等政策的推行,此外国家政策积极推动输电通道和龙头水库的建设,有望加强水电消纳和利用,并对水电利用小时造成积极影响,多重政策因素利好水电发展。详情请参考我们所发布的行业深度报告《劫灰渐冷爝火燃回,惠政广施瀚水长流——2018年电力行业投资策略》。

用电需求保持稳步增长,产业用电结构进一步优化

2017年1-11月,我国全社会用电量57,3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11月,全社会用电量5,3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6%。11月,第一产业用电量占比1.5%,比去年同期下降0.0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用电量占比73.5%,比去年同期降低0.8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用电量占比12.9%,比去年同期增加0.4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占比12.1%,比去年同期增加0.38个百分点。

四大高耗能用电低速增长,钢铁、化工、建材行业用电同比上升

2017年11月,钢铁、有色、化工、建材四大行业用电量合计1,6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2%,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0.2%,比重比去年同期降低0.64个百分点。其中,钢铁、化工和建材行业用电需求同比分别增长1.65%、7.34%和4.64%。

全国新增太阳能发电装机成倍增长,核电新增同比减少

1-11月,全国电源新增生产能力(正式投产)11,286万千瓦,同比增长31.9%。其中水电1,027万千瓦,同比增长14.5%;火电3,925万千瓦,同比增长17.3%;核电新增218万千瓦;太阳能发电4,865万千瓦,同比增长103.3%。

1-11月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较上年同期略有减少

1-11月,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为3,416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18小时。其中,水电3,298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36小时;火电3,772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16小时;核电和并网风电分别实现6,504小时和1,752小时。

推荐关注长江电力、川投能源、华能国际、华电国际、三峡水利和浙能电力,详细投资建议请参见正文。

风险提示:

1)电力供需恶化风险;

2)煤炭价格出现非季节性上涨风险;

3)来水情况波动风险。

报告正文

月度观点及投资建议

电力供需数据简评

11月份,全社会用电量5,3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6%,增速环比上月同期水平(5.0%)有所放缓。由于上年同期我国整体经济已经出现回暖态势,因此在经济复苏的带动下上年同期全社会用电需求基数相对较高,导致11月全社会用电增速有所收窄。具体来看,第一产业用电量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第二产业用电量3,9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5%;第三产业用电量687亿千瓦时,增长8.5%;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641亿千瓦时,增长7.9%。环比来看,11月四大产业中仅第二产业用电增速环比提升0.5个百分点,一产、三产以及城乡居民用电增速环比上月同期水平分别下滑0.8个百分点、3.9个百分点以及0.8个百分点,主要系进入深秋初冬后生活能源需求由用电转向用煤(采暖),而制造业用电逐渐转旺所致。

得益于11月全社会用电量保持稳步增长态势,1-11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57,3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0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1%;第二产业用电量40,185亿千瓦时,增长5.5%;第三产业用电量8,054亿千瓦时,增长10.5%;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8,018亿千瓦时,增长7.7%。

2017年11月份,全国当月发电量达到5,1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1-11月全国发电机组累计发电量达到57,1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7%。水电方面,今年入汛以来我国各大流域来水转丰助水电出力持续保持同比提升趋势:11月当月水电发电量达到8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7%,增速较上年同期大幅提升5.4个百分点。环比来看,当月水电发电量增速环比下降8.2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目前已进入枯水期,水电同比增速逐渐趋缓。2017年1-11月,水电累计发电量达到10,1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下半年整体偏丰的来水带动水电全年累计发电量增速稳步提升。其他清洁能源电源中,核电装机容量的提升带动发电量增长,11月当月发电量达到2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7%,累计发电量达到2,2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0%。装机容量增长以及弃风情况有所改善助风电发电量持续高增长,11月当月发电量达到3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0%,增速环比上月提升12.2个百分点,累计发电量达到2,71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6%。太阳能发电量则受益于装机容量大幅增长以及弃光率有所下降,11月当月完成发电量56亿千瓦时,同比大幅增长45.2%,累计发电量达到59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5.5%。11月风电以及太阳能发电量高速增长表明我国清洁能源消纳环境持续向好,预计国家发改委及能源局所印发的《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有望在未来继续保障清洁能源良好的消纳形势。火电方面,虽然11月整体发电量同比增速有所放缓且风电及太阳能发电量持续高速增长,但是由于水电进入枯水期出让部分发电空间,11月火电完成发电量3,762亿千瓦时,当月发电量同比下降1.4%,降幅环比上月(2.8%)有所收窄;火电累计发电量约为41,728亿千瓦时,同比增速放缓至4.7%。

月度重大事件回顾

2017年12月8日,国家发改委向社会公开征求《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的意见,拟进一步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区域和跨省跨区域的输电价格体系。

在此之前,我国跨省跨区域输电价格主要由原电监会依据《跨区域输电价格审核暂行规定》核准。2017年8月,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跨省跨区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提出全面推进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并完善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输电价格调整机制。在专项输电工程输电价格方面,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所有已核价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成本监审和输电价格复核工作,第一批对西电东送、哈郑、向上、宾金、宁东等5项专项输电工程输电价格进行复核。本次两份征求意见的文件为新一轮区域输配电价和跨省跨区域输电价格提供了电价复核与调整的方法依据。

根据以往省级输配电价核准的结果以及输配电价改革的趋势,复核的输电价格大概率较现行水平为低,或有望利好部分担任跨区域送电的水电站(如向家坝、溪洛渡和锦官电源组)。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62号)及其附件,跨省跨区域水电站上网电价按其输送省份的落地电价扣除输电价格和线损电价倒推确定,落地电价本身随落地省份煤电标杆电价变动同步调整。若按照现行文件精神,落地电价保持不变而下调输电价格,则对应电站上网电价有望提升;若未来政策发生变化,送水电上网侧电价不变,落地电价随输电价格同步调低,则将增强外送水电价格竞争力,有望提升对应水电站的消纳能力。

投资建议

在我们的行业深度报告《劫灰渐冷爝火燃回,惠政广施瀚水长流——2018年电力行业投资策略》中,我们判断2018年电力行业将在火电业绩转向、水电发展持续加强的影响下进入全方位的业绩上升趋势,板块行情也有望迎来机遇:

火电板块:周期提前触底,景气悄然回升

我们判断火电业绩在煤价的高压下提前到达了周期的底部,并有望在2018年开启回升。其一,我国供需环境已经实现显著改善,未来虽然用电需求增速或进入缓慢下行阶段,但随着火电供给侧改革的深入推进,火电利用小时有望实现止跌;其二,在煤价的高压下,基于煤电联动政策机制,我国火电电价存在进一步上调的可能;其三,当前煤炭价格已经处于高位,在目前煤炭限产政策放开、供需逐渐平衡的环境下,煤价难有进一步上涨空间,且有望在相关部门各路政策的推动下开启下行。当前的火电情景与2011年时期的火电环境颇为类似,在电价和煤价为主要推动力的环境下,“后2017”时期火电板块也有望开启由业绩修复带来的上升行情。

水电板块:政策支撑发展的清洁能源王者

随着2017年众多政策的出台,我们判断2018年天气以外的因素将显著推动水电行业发展。水电成本方面较为固定,主要影响因素来自电价和利用小时。在能源局拟推动可再生能源税费负担降低的影响下,水电税后电价有望实现提升,部分跨省跨区域送电的水电站上网电价更有望受益于火电煤电联动、输电价格改革等政策的推行。利用小时方面,相关部门通过政策积极推动输电通道和龙头水库的建设,有望加强水电的消纳和综合利用效率,并进一步正面影响到水电利用小时。

地方电网板块:个性强于共性,个股逻辑优先

地方电网板块由于所处供需环境、流域来水以及发展的方向均有显著的差别,在2017年并未形成统一行业特征。在当前各地工业去产能持续推进,电价下行的环境中,传统的地方电网企业主要通过成本改善实现业绩的增长。然而,部分地方电网公司在发展中,借力电力体制改革和国企改革,开启了业绩发展的新路程。由于地方电网企业的个性鲜明,行业共性未显,因此个股逻辑优于行业逻辑,推荐关注在其他业务方面有着长足发展潜力的标的。

(详情请参考我们所发布的行业深度报告《劫灰渐冷爝火燃回,惠政广施瀚水长流——2018年电力行业投资策略》)

当前我们主要推荐“十三五”期间有望受益于多项水电政策持续推进的长江电力川投能源。火电板块我们推荐具备区域性优势并有望深度受益于经营环境改善的华能国际华电国际浙能电力。电网板块我们推荐有望与三峡集团开展业务合作,并有望受益于重庆市电改推进实现快速发展的三峡水利

长江电力:1)2017年前三季度受益费用下降与投资收益上升,公司业绩保持稳定增长;2)乌东德、白鹤滩开发顺利推进,建设完成后有望注入上市公司,长期利润增长有保证;3)增持三峡水利及国投电力至双方的第二大股东,开启业务合作想象空间,有望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4)能源局提议调降水电增值税率至13%,并延续大型水电增值税优惠政策,利好公司业绩长期改善;5)承诺2016-2020年不低于每股0.65元的现金分红,2021-2025年不低于净利润70%的现金分红。公司当前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足,承诺兑现预期较高。

川投能源:1)汛期来水大幅转丰,利好公司全年业绩改善;2)雅砻江中游水电开发进程良好,中游优质龙头水库有望中长期利好雅砻江全流域发电效率提升;3)能源局提议调降水电增值税率至13%,并延续大型水电增值税优惠政策,利好公司业绩长期改善;4)能源局推进水电外送通道建设,雅砻江水电长期消纳存在保障。

华能国际:1)公司近年来加大电源结构调整力度,清洁能源占比持续攀升;2)集团公司资产注入落地,产能实现提升,在火电经营环境向好的趋势下,公司业绩有望加速改善;3)拟增发新建6个发电项目,项目质量优质内生发展值得期待;4)公司章程中提出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要求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的50%,未来有望保持高比例分红。

华电国际:1)受益于用电需求持续旺盛和电价上调,公司前三季度实际盈利能力获得大幅改善;2)公司拟建及在建机组丰富,集团优质资产有望持续注入,外延及内生双轮驱动值得期待;3)公司历年保持40%左右的高分红比例,未来可期待持续分红;4)公司业绩对于电价变动的弹性相对较高,业绩有望加速环比改善。

三峡水利:1)前三季度营收基本持平,政府补贴助力公司业绩保持增长;2)长江电力受让中节能所持股份落地,双“三峡”打开业务合作想象空间,公司有望获得三峡集团低价水电资源,进一步优化供电成本结构;3)三峡集团与黔江区、涪陵区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有望促进重庆地区“四网融合”;4)最新电价调整有望提升公司度电毛利水平,利好公司业绩;5)重庆电改持续推进,公司凭借多年供售电经验及低价的电能资源,有望实现售电业务扩张,中长期受益于重庆电改。

浙能电力:1)浙江省旺盛的需求持续推动公司营收增长和业绩改善;2)积极参股核电资产,有望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3)机组位于负荷中心,浙江省用电需求增速较高,利用小时有望持续回升;4)公司分红比例较高而估值相对偏低,高股息率值得期待。

板块行情回顾

11月行业整体行情走低

2017年11月,电力行业指数月度变动幅度为-3.48%,火电变动幅度为-5.41%,水电变动幅度为-1.80%,电网变动幅度为-8.33%,同期沪深300变动幅度为0.24%。火电和电网板块估值的相对溢价有所提升,截至12月26日,火电PE为24.42,估值相对溢价为73.56%;水电PE为16.26,估值相对溢价为15.57%;电网PE为31.22,估值相对溢价为121.89%。火电、水电和电网板块PB在本月均有所下降,分别为1.27、2.51和2.21。电力及公用事业板块在2017年11月变动幅度为-4.83%,在中信一级行业分类中排名第16位。

2017年11月,覆盖公司中股价月度涨幅排名前五的公司为宝新能源(7.24%)、联美控股(4.85%)、岷江水电(4.00%)、长江电力(3.46%)和国电电力(0.89%),变动幅度后五名为东方能源(-21.17%)、惠天热电(-20.06%)、赣能股份(-15.86%)、华电能源(-15.71%)和桂东电力(-15.47%)。

11月三产和居民用电增长较快,二产增速回落

用电需求保持稳步增长,产业用电结构进一步优化

2017年1-11月,我国全社会用电量57,3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1.5个百分点。11月,全社会用电量5,3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6%,增速比10月回落0.4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回落2.3个百分点。

11月,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增长较快。

11月,第一产业用电量占比1.5%,比去年同期下降0.0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用电量占比73.5%,比去年同期降低0.8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用电量占比12.9%,比去年同期增加0.4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占比12.1%,比去年同期增加0.38个百分点。具体来看:

1-11月,第一产业用电量1,0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1%,增速较上年同期增长1.9个百分点,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约为2.1%。

1-11月,第二产业用电量40,1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5%,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2.9个百分点,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约为59.3%。

1-11月,第三产业用电量8,0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5%,增速较上年同期下降1.1个百分点,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约为22.1%。

1-11月,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8,0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7%,增速比去年同期降低3.8个百分点,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约为16.5%。

11月四大高耗能用电持续低速增长,钢铁、化工和建材行业用电同比增长

2017年11月,钢铁、有色、化工、建材四大行业用电量合计1,6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2%,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0.2%,比重比去年同期降低0.64个百分点。具体来看:

11月钢铁行业用电持续低速增长。11月,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用电量4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5%,增速较上月回升0.9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回落6.1个百分点,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4.23%。其中铁合金冶炼用电量1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1%。

11月有色行业用电同比继续下降。11月,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用电量44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77%,增速较上月回升0.9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8.7个百分点,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2.95%。其中,铝冶炼用电量33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16%。

11月化工行业用电同比增速继续回升。11月,化工行业用电量3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34%,增速比去年同期增长8.8个百分点,较10月回升0.6个百分点,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9.39%。其中电石用电量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68%。

11月建材行业用电同比增速环比回升。11月,建材行业用电量3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64%,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2.9个百分点,环比10月回升3.2个百分点,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5.96%。其中水泥用电量13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54%。

11月9省用电量同比增速超10%

2017年11月,全国有山东、黑龙江等2省用电呈现负增长。从分省情况来看,用电量同比增长超过10%省份依次为:西藏(27.3%)、云南(16.4%)、贵州(13.8%)、广西(13.7%)、内蒙古(11.5%)、青海(10.8%)、重庆(10.6%)、甘肃(10.4%)、新疆(10.36%)。这些省份大部分分布在西南、西北地区,为气温偏高、外送电较多、经济发展较快的省份。

2017年1-11月,西藏、宁夏、贵州、内蒙古、新疆、山西、江西、陕西、甘肃、浙江、青海、重庆、福建、云南、安徽等15省用电量增速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主要是由于经济恢复增长及气候影响。

1-11月全国新增装机容量同比增加

全国新增太阳能发电装机成倍增长,核电新增同比减少

1-11月,全国电源新增生产能力(正式投产)11,286万千瓦,较上年同期多投产2,729万千瓦,同比增长31.9%。其中水电1,027万千瓦,较上年同期多投产130万千瓦,同比增长14.5%;火电3,925万千瓦,较上年同期多投产580万千瓦,同比增长17.3%;核电新增218万千瓦,较上年同期少投产503万千瓦;风电1,252万千瓦,较上年同期多投产50万千瓦,同比增长4.2%;太阳能发电4,865万千瓦,较上年同期多投产2,393万千瓦,同比增长103.3%。

1-11月,全国仅新增太阳能装机比重增加。其中,新增水电占新增总装机的9.1%,较上年同期下降1.38个百分点;新增火电装机比重达34.8%,较上年同期下降4.3个百分点;新增核电装机比重1.9%,较上年同期下降6.5个百分点;新增风电装机占11.1%,较上年同期下降3.0个百分点;新增太阳能发电装机占43.1%,较上年同期增加15.1个百分点。

11月火力发电比重继续减少

2017年1-11月,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57,1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7%,增速较上年同期加快1.5个百分点。具体来看:

11月全国水力发电同比增长。1-11月,规模以上电厂水力发电量10,1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增速较上年同期降低3.7个百分点。

11月火力发电同比增速回升1-11月,规模以上电厂火力发电量41,7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2.5个百分点。

11月核能发电保持较快同比增长。1-11月,核能发电量2,2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0%,增速较上年同期降低5.5个百分点。

11月风力发电同比快速增长。1-11月,风力发电量2,71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6%,增速较上年同期降低4.7个百分点。

全国工业增加值和发电量同比增速均略有回落。11月,全国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1%,增速较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回落0.1个百分点;发电量同比增长2.4%,较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降低4.6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运行和发电量增长较为平稳,增速在中低速范围,表明工业经济增长企稳,但增长动力仍然较弱。

11月,全国规模以上发电厂水力发电量为873亿千瓦时,约占全部发电量的16.8%,较上年同期增加0.84个百分点;火力发电量为3,762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72.4%,较上年同期降低3.0个百分点;核能发电量为223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4.3%,较上年同期增加0.42个百分点;风力发电量为327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6.3%,较上年同期增加1.34个百分点。

1-11月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较上年同期略有减少

1-11月,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为3,416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18小时。其中,水电3,298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36小时;火电3,772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16小时;核电6,504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126小时;并网风电1,752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179小时。单月来看:

11月,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307小时,较上年同期减少5小时,较上月增加9小时。

11月,全国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274小时,较上年同期增加8小时,比上月减少77小时。

11月,全国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341小时,较上年同期减少10小时,较上月增加28小时。

1-11月,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416h)的省份依次为江苏(4,167h)、山东(3,909h)、海南(3,814h)、福建(3,809h)、河北(3,740h)、陕西(3,737h)、浙江(3,704h)、安徽(3,697h)、江西(3,688h)、天津(3,649h)、湖北(3,575h)、四川(3,528h)、广东(3,481h)、辽宁(3,455h)、内蒙古(3,443h)等15个省份。

1-11月,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增长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依次为云南、福建、广东、甘肃、山西、宁夏、新疆、青海、上海、内蒙古、吉林、陕西、浙江、湖北、海南、四川、湖南等17个省份,这些省份主要受经济回暖、火电装机比重较大等因素影响。山东、北京、广西、西藏、重庆、江苏、河南、贵州、江西等省市因气候影响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下降较多,下降超100小时。

2017年1-11月,陕西、甘肃、宁夏、云南、黑龙江、湖北、海南、新疆、青海、河南、山西等11省区水电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增加超100小时。由于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西南地区水电设备利用小时下降幅度依然较大,江西、福建、浙江、山东、广东、湖南、辽宁、江苏、河北等省水电利用小时同比降幅超过200小时。

2017年1-11月,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772小时,比去年同期增加16小时。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依次为宁夏、河北、江西、江苏、山东、内蒙古、陕西、安徽、辽宁、海南、青海、浙江、天津,大部分集中在西南、华北、华中等地区,用电需求较高、水力出力较少、装机增长放缓、外送电量较多是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较高的主要原因。

全国原煤产量同比下降,进口量降幅扩大,动力煤价格指数平稳

11月煤炭进口量同比降幅扩大,出口量继续下滑。11月,我国硬煤及褐煤进口量为2,205万吨,比去年同期减少493万吨,下降18.3%;比上月进口量增加77万吨,增长3.6%。1-11月,我国硬煤及褐煤累计进口量2.5亿吨,同比增长8.5%。

截至2017年12月20日,最新一期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报收577元/吨,比上月同期(2017年11月22日:576元/吨)上涨1元/吨。11月秦皇岛港煤炭库存略有下滑,广州港煤炭库存月底回落明显。11月重点电厂电煤库存环比增加,库存可用天数减少;重点电厂日均耗煤量环比回升。

11月中旬以来中转港口动力煤价平稳、主产地煤价普遍下跌。

截至2017年12月25日,秦皇岛煤炭价格行情:

5000大卡发热量动力煤价格为622元/吨,比上月同期价格上涨44元/吨;

5500大卡发热量动力煤价格为694元/吨,比上月同期价格上涨29元/吨;

5800大卡发热量动力煤价格为720元/吨,比上月同期价格上涨29元/吨。

行业估值情况

11月1日至11月30日,电力指数下跌3.48%,沪深300指数上涨0.24%,电力指数跑输沪深300指数3.71个百分点。

截至12月26日,电力行业PB为2.04倍,比沪深300平均PB高0.37,在所有行业中排名第23位;电力行业动态PE为25.12倍,比沪深300平均PE高出11.05,在所有行业中排名第18位。

本月重要新闻

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和制定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的通知》,要求保障优先发电和优先购电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和制定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的通知》。通知规定,各地区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总结2017年电力运行调节工作,分析放开发用电计划、电力直接交易、电力市场建设、清洁能源消纳、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情况;预测并形成2018年电力供需平衡报告。通知还规定,电力企业要总结并分析2017年电力供需、电力直接交易、清洁能源消纳等情况,并预测2018年电力生产情况。通知最后还规定,各地区和电力公司要保障优先发电和优先购电,并形成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预案。

(时间:2017-11-28 来源:国家发改委)

国家税务局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拟增设北京等9个改革试点

近日,国家税务局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办法规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宁夏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在办法中明确规定水资源税的征收对象为地表水和地下水,实行从量计征;对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取用水也应征税;对取用地下水、特种行业取用水和超计划取用水要从高确定税额;对农业生产生活取用水需从低确定税额。办法还规定对跨区域调度的水资源,由调入区域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水资源税。

(时间:2017-11-29 来源:国家税务局)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确定山西寿阳等13个领跑基地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2017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通知确定,山西大同二期、山西寿阳、陕西渭南、河北海兴、吉林白城、江苏泗洪、青海格尔木、内蒙古达拉特、青海德令哈和江苏宝应为光伏应用领跑基地,江西上饶、山西长治和陕西铜川为技术领跑基地。在通知中要求电力企业做好基地电力的消纳保障,各基地要严格按照《通知》对基地的每个项目各自竞争优选企业;最后要求各基地做好综合技术监测平台建设。

(时间:2017-11-30 来源:国家能源局)

四川省发改委印发《关于调整四川电网丰枯峰谷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电价管理并加快电价改革

近日,四川省发改委上报的《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四川电网分时电价调整建议方案的请示》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将四川电网丰枯峰谷电价政策进行调整。销售侧丰枯电价调整为枯水期电价上浮5%,丰水期电价下浮5%。峰谷分时浮动电价继续按高峰时段在丰枯浮动基础上上浮50%,低谷时段在丰枯浮动基础上下浮50%。上网侧取消峰谷电价和火电丰枯电价政策。水电丰枯电价调整为枯水期电价上浮24.5%,丰水期电价下浮24%。2017年7月1日之前四川电网直供区范围以外的国网供区,上网侧丰枯峰谷电价维持现状。上述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时间:2017-12-01 来源:四川省发改委)

河南省政府印发《河南省推进能源业转型发展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煤电企业淘汰落后产能400万千瓦以上

近日,河南省政府印发《关于河南省推进能源业转型发展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关于淘汰落后产能,2017年淘汰落后机组103万千瓦,到2020年,全省煤电企业淘汰落后产能400万千瓦以上;关于节能改造,2017年完成560万千瓦以上煤电机组节能升级改造,到2020年,累计完成3500万千瓦煤电机组节能升级改造;要求推进绿色煤电建设,到2020年,全省煤电企业60万千瓦及以上高效清洁煤电机组占比达到60%左右。并要求加快开发风电和有序发展光伏发电,到2020年,基本建成4个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全省风电装机规模达到600万千瓦以上,到2020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00万千瓦以上。

(时间:2017-12-04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政府印发《山西省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工作方案》,明确“十三五”期间原则上不再新增煤电规模

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山西省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十三五”期间,山西省原则上不再新增煤电规划建设规模,暂缓核准和开工建设省内自用煤电项目(含燃煤自备机组)。方案要求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实施煤电机组节能改造,到2020年,全省燃煤机组供电煤耗达到国家确定的能耗标准要求;要求在2017年底前具备条件的燃煤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方案明确,对承担调峰任务的煤电机组、非供暖季停发的背压机组给予合理补偿;规范企业燃煤自备电厂。

(时间:2017-12-05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广西发改委印发《广西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拟建立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机制

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广西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广西自治区发改委联合印发《广西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规则提出,随着竞争性环节电价放开或者发用电计划电量放开达到一定比例,或者合同执行偏差电量无法按照本规则制定的方法解决时,可启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建立以电力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相结合的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机制。规则提出符合准入条件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可通过集合竞价等市场化方式开展电力交易。

(时间:2017-12-06 来源:广西自治区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煤炭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拟通过科学库存制度调节煤炭供需和价格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煤炭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对煤炭生产企业,要求价格在绿色区域时,储煤不低于5天设计产量最低储煤量;价格大幅下跌和上涨时,分别保持不低于7天和不高于3天的最低储煤量。对煤炭经营企业库存要求最低不低于上年度3天日常经营量,最高不高于上年度月均量。对煤炭主要用户库存,要求最低不低于近三年平均值,最高不超过两倍的最低库存量。并要求各地煤炭管理部门对库存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发挥库存对供需平衡的调节作用,将煤炭价格稳定在一个合理的区间内。

(时间:2017-12-07 来源:国家发改委、能源局)

国家发改委公开征求关于区域电网及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的意见,拟建立科学透明输配电价体系

为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建立科学透明的输配电价体系,国家发改委起草了《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提出,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方法应先核定区域电网输电业务的准许收入,再以此为基础核定。区域电网准许收入由准许成本、准许收益和价内税金构成。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原则上采用两部制电价形式,电量电费随区域电网实际交易结算电量收取,由购电方承担。区域电网准许收入和输电价格调整,应与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调整相衔接。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实行事前核定、定期调整的价格机制。新投产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按经营期电价法核定,建立以成本监审结果为基础的定期评估调整机制。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形式按功能确定,执行单一制电价,价格调整与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和区域电网输电价调整相衔接。

(时间:2017-12-08 来源:国家发改委、能源局)

湖南能源监管办公开征求关于《湖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试行)》修改增补条款的意见,鼓励可再生能源参与交易

近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湖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增补修改条款(征求意见稿)》。为鼓励可再生能源进入市场,提出交易时优先组织可再生能源专场,电量不限丰水期,且允许可再生能源企业之间进行月内转让月度合同,保障其消纳优先权;并提出暂不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月前上下调预招标,下调企业以其下调电量获得全额下调补偿。此外规则提出电力中长期交易坚持市场化定价原则,仅由主管部门确定批发交易基准价,并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申报,结算为现金方式。对于火电上网,结算时取消多个阀值,并要求火电企业参与批发交易,原则上以火电厂最大发电能力为其交易电量的上限。

(时间:2017-12-11 来源: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

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推进重大能源保障建设工程包实施方案的通知》,鼓励发展热电冷多联供项目

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推进重大能源保障建设工程包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推动多种能源集约高效利用。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建设集中供热设施,统筹规划热电联产项目,鼓励发展热电冷多联供项目。鼓励发展分布式能源、微网、智慧能源,推动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建设一体化集成供能设施,重点推进武汉未来科技城多能互补示范工程等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国家试点项目建设,应用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主供能,风、光辅供能,建设自发自用低碳分布式能源微网,实现可再生能源、高效低碳天然气能源的互补应用。

(时间:2017-12-12 来源:湖北省发改委)

山东省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电力市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目标2018年总交易电量不低于1300亿千瓦时

山东省经信委、山东省物价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18年电力市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中称:1、有序扩大市场规模。2018年山东将有序扩大电力市场规模,2018年省内和跨省区总交易电量不低于1300亿千瓦时。全面放开除享有优先购电权用户以外的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用户进入市场;2、统筹推进省内和跨省区市场交易,所有跨省区交易用户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每月必须拿出部分电量参加省内交易;3、放开售电公司参与跨省区交易。所有市场用户均可通过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交易,参与跨省区交易的售电公司和用户,跨省区交易电量优先结算;4、完善电力市场相关价格政策。由省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确保现阶段电力市场交易平稳、顺利开展。

(时间:2017-12-13 来源:山东省经信委、山东省物价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

国家统计局发布11月份发电量数据,11月份发电量同比增长2.4%

今日,国家统计局发布11月份全社会发电量数据:

11月份发电量51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1-11月份累计发电量571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7%;11月份火力发电量3762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4%,1-11月份累计火力发电量417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11月份水力发电量8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7%,1-11月份累计水力发电量101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11月份核能发电量2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7%,1-11月份累计核能发电量22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0%;11月份风力发电量2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9%,1-11月份累计风力发电量24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7%;11月份太阳能发电量5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2%,1-11月份累计太阳能发电量59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5.5%。

(时间:2017-12-14 来源:国家统计局)

国家能源局发布11月份全社会用电量数据,11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4.6%

今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1月份全社会用电量数据:

11月份,全社会用电量5,3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第二产业用电量3,9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5%;第三产业用电量6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6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1-11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57,3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0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1%;第二产业用电量40,1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5%;第三产业用电量8,0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5%;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8,0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7%。

(时间:2017-12-15 来源:国家能源局)

10部委发布《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提出到2019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财政局等10部委共同发布《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规划要求,对京津冀地区“2+26”个重点城市的供暖做出具体安排。提出到2019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替代散煤烧(含低效小锅炉用煤)7400万吨;鼓励风电和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较大地区实施电供暖,充分利用存量机组发电;到2021年电供暖面积达到15亿平方米,电供暖带动新增电量消费1,100亿千瓦时;并要求通过技术改造,热电联产机组和城区燃煤锅必须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到2021年,超低排放热电联产达80亿平方米,供热能力利用率达60%;并要求电网企业配合城市“煤改电”规划,加快配电网改造。

(时间:2017-12-18 来源: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

湖北发布《关于完善光伏发电项目电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实行差别标杆电价政策

近日,为深入推进价格“放管服”改革,完善光伏发电项目电价管理,湖北省物价局、省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光伏发电项目电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1类光伏项目,2015年底以前备案且于2016年6月30日以前投运,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1元;2016年底以前备案且于2017年6月30日以前投运,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98元;之后的项目,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85元。上述标杆上网电价在我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以内的部分,由省电力公司及时结算;标杆上网电价与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之间的差额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由省电力公司转付。

第2类光伏项目,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由省电力公司转付;其中,项目自用有余的上网电量,由省电力公司按照我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并及时结算。

(时间:2017-12-19 来源: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能源局)

吉林修订《吉林省新能源优先调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拟加强新能源发电优先调度管理

为保障吉林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吉林省能源局结合近年国家政策调整和新能源发展实际情况,对《吉林省风电优先调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该细则规定了吉林电网新能源优先调度职责分工、工作内容与要求。细则将原有“风电发电优先调度管理”修订为“新能源发电优先调度管理“,内容主要包括:1、省调根据发电计划与功率预测,做好新能源的消纳与发电计划调整的工作;2、省调根据场站排序情况、月度交易电量、短期新能源预测、现货交易电量等做好新能源交易计划分解及日内出力滚动调整;3、按照新能源优先调度的原则,省调应每月根据排序指标对新能源场(站)进行综合评定,各新能源场站根据场(站)负责对评定指标进行校核。

(时间:2017-12-20 来源:吉林能源局)

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拟逐步开展发电行业碳配额交易

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方案旨在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率先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方案计划分三阶段推进碳市场建设工作:

基础建设期: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全国统一的数据报送系统、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开展碳市场管理制度建设;

模拟运行期: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开展发电行业配额模拟交易,全面检验市场各要素环节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完善碳市场管理制度和支撑体系;

深化完善期:在发电行业交易主体间开展配额现货交易。交易仅以履约为目的,履约部分的配额予以注销,剩余配额可跨履约期转让、交易。

(时间:2017-12-21 来源: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发布《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拟调降光伏电站0.1元每千瓦时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标杆电价分别由2017年的0.65元、0.75元和0.85元降低为每千瓦时0.55元、0.65元和0.75元,比2017年电价每千瓦时均下调0.1元。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对“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全电量补贴标准降低为每千瓦时0.37元,比现行补贴标准每千瓦时下调0.05元。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时间:2017-12-22 来源:国家发改委)

上海市印发《上海市2017年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2017年碳排放交易体系配额总量为1.56亿吨

日前,上海发改委印发《上海市2017年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根据上海市2017年及“十三五”碳排放控制目标及要求,《方案》确定上海2017年碳排放交易体系配额总量为1.56亿吨,对发电、电网和供热等电力热力行业企业采用行业基准线法确定纳管企业的2017年碳排放配额。上海市发改委根据企业2016年因碳能源(天然气除外)消耗导致的直接排放占其总排放量的比例,确定其2017年度的碳排放直接发放配额数量,通过配额注册登记系统免费向纳管企业发放。其中对于采用行业基准线法或历史强度法分配配额的纳管企业,先按照2016年产量、业务量等生产经营数据确定并免费发放2017年度直接发放的预配额,同时于2018年清缴期前,根据2017年实际经营数据对配额进行调整,对预配额和调整后配额的差额部分予以收回或补足。

(时间:2017-12-26 来源:上海市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大清洁煤供应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的通知》,鼓励推广使用清洁煤替代劣质散煤

近日,为推广使用清洁煤,有效缓解当前冬季供暖压力,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大清洁煤供应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的通知》。

通知要求,一、因地制宜推进清洁供暖。各地要把优先保障居民采暖用能放在首位,根据能源供应情况、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和用能习惯,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油则油,因地制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迎峰度冬能源供应。二、加快煤炭优质产能释放。重点产煤地区要按照增减挂钩减量置换要求,督促煤炭企业加紧落实产能置换方案。三、加大清洁煤供应力度。推进煤炭洗选加工,提高原煤入选比重,提升煤炭产品质量。四、做好煤炭产运需衔接。强化煤炭产运需动态监测分析,以发电供暖和民生用煤为重点,制定完善和认真落实保障供应方案。五、健全清洁煤供应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清洁煤供应网络。六、推动燃煤设备升级改造。加快大型供暖燃煤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淘汰排放不达标的燃煤设备。七、加大清洁煤技术装备研发。重点加强对煤质适应性的研究。八、加强组织领导。

(时间:2017-12-27 来源: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本月重要公司公告

【内蒙华电】:关于控股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通知,对公司控股的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上网电价作如下调整:经与国家电网华北分部协商,自2017年7月1日起,魏家峁电厂一期送华北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47分,即调试期电价为218.94元/千千瓦时,商运电价273.67元/千千瓦时执行(含税、含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电价)。调试期及商运电价均为临时电价,待有关各方协商确定正式电价后,按照正式电价执行,并进行相应追补结算。按本通知电价调整后,经初步测算,预计增加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4,900万元。

【赣能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7年11月22日,公司通过柜台操作购买了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8373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80%,起息日2017年11月24日,到期日2017年12月27日,委托金额人民币91,700万元。

【闽东电力】: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4,951,455股,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发行价格为8.2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99,999,989.2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6,618,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93,381,989.2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对象为宁德国投、福建投资集团,其中宁德国投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2017年11月29日,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后经公司申请可以上市流通。

【川投能源】: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韶能股份】:关于股东韶关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公司的股东韶关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在公司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增持承诺,至2016年2月23日,工业资产公司履行了承诺,所持公司限售股已全部解除限售,目前尚有23,556,608股处于临时保管冻结状态。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登公司审核通过,工业资产公司所持公司的23,556,608股将于2017年11月30日解除冻结。

【吉电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继续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赎回公司募投项目河南省辉县市南旋风风电场工程实施主体辉县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7,000万元购买的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乾元-养颐四方”保本型理财产品2017年第21期,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65%,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891,000元。并于11月28日新购买上述理财产品第26期,理财产品金额为6,000万元,投资到期日为2018年1月4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75%;并购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保本保证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金额为12,000万元,投资到期日为2018年1月4日,预期年化收益率4.1%。

【桂冠电力】: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截至2017年9月30日,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573,823,59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5.96%,系公司第二大股东。广投集团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拟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60,633,67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桂东电力】:关于与陕西常兴电力共同投资设立新公司的公告

2017年11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陕西常兴电力共同投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新公司名称为陕西常兴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04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52%;陕西常兴电力出资96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48%。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深圳能源】: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公司董事会已批准同意《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本期债券分为两种,其中品种一期限为5年,附第3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3年期固定利率加上浮动利率债券。债券发行总额为20亿元,其中品种一发行总额为12亿元,品种二发行总额为8亿元;本期债券面额为100元,平价发行,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起息日为2017年11月20日。

【涪陵电力】:关于完成银科担保股权对外转让的公告

经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所持重庆市涪陵区银科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3.333%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挂牌转让底价为评估价643.26万元。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审核,确认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并于今日收到本次交易的全部价款643.26万元。

【东方能源】: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票的公告

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2017年11月29日、2017年11月30日,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A股股票共计140,000股。

【上海电力】:对外投资公告

公司与上海双创宝励能源技术中心共同出资设立上海懿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以南通建海投资有限公司90%的股权、海安鼎辉新能源有限公司90%的股权、南通市弘煜投资有限公司90%的股权、金湖振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0%的股权、振发太阳能科技滨海有限公司90%的股权、高邮市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0%的股权、新疆上融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6.5%的股权、浙江上电天台山风电有限公司15%的股权作价9亿元出资,占懿杉公司40%的股比。

【皖能电力】:关于竞购徽商银行1亿股内资股过户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此前审议通过了《关于进场竞拍海泰置业持有的徽商银行内资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标的挂牌底价3.9亿元竞拍安徽海泰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资股1亿股。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权已完成过户手续。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徽商银行11,000万股股份,占比0.995%,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徽商银行106,683.94万股,占比9.65%。

【中国核电】:关于子公司向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经董事会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核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对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65,258.91万元,增资完成后,中核技术持有中核武汉42.69%的股权,公司通过中核技术、秦山核电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中核武汉55.72%的股权,成为中核武汉控股股东(间接控股)。公司过去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类交易累计6笔,累计金额共25.636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构成关联交易。

【华能国际】: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公告

公司经股东大会同意于近日完成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额为4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90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4.17%。

【建投能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经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科合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95%的股权)通过现金方式对其全资子公司——合肥中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3,378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安徽长丰2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红阳能源】: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增持公司股票39.55万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85.13万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01876%。本次增持后,哈投集团持有公司768,766,733股,占公司总股本36.46012%。并计划自本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票,拟累计增持股份所用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高于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次已增持金额)。

【吉电股份】: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2017年11月3日,公司募投项目安徽南谯常山风电场项目实施主体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乾元-养颐四方”保本型理财产品2017年第22期。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赎回此到期理财产品,赎回本金5,000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65%,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69,527.39元。

【华银电力】:关于控股股东改制及更名的公告

近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改制后企业名称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改制后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0亿元,原有业务、资产、资质、债权、债务及对下属公司担保责任均由改制后企业承继。改制后企业有关变更事项已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大唐发电】: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经董事会同意公司以1,812,751.15万元人民币购买控股股东大唐集团拥有的河北公司100%股权、黑龙江公司100%股权、安徽公司100%股权。截至本公告日,大唐集团及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4,628,396,014股,合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4.77%,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

【哈投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增持公司股票39.55万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85.13万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01876%。本次增持后,哈投集团持有公司768,766,733股,占公司总股本36.46012%。并计划自本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票,拟累计增持股份所用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高于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次已增持金额)。

【上海电力】: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证公函【2017】2394号《关于对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问询函》,现就问询函的问题答复如下:对于本次投资的主要考虑,公司从所拥有的新能源项目中选择了部分已培育成熟、生产管理体系完善的新能源资产进行出资。希望通过产融结合的方式,盘活存量新能源资产。对于本次投资的后续工作计划,懿杉公司完成工商注册,双方股东出资到位后,懿杉公司将聘用市场化的专业管理团队,从事新能源发电及其科技领域内的相关投资和经营活动。此外,公司还就问询函中其他要求核实并披露的内容给予对应回复。

【明星电力】: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2017年10月20日至11月16日,公司将持有的四川明星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底价为955.28万元。北京坤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终摘牌,并与公司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成交价为955.28万元。坤唐公司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了全部交易价款,2017年12月8日,公司收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确认了上述交易。

【大唐发电】: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7年12月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针对公司拟以181亿元购买控股股东大唐集团拥有的河北公司、黑龙江公司和安徽公司100%股权的情况对以下事项进行披露:说明本次交易是否与《关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进一步避免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内容相一致,说明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资金来源和相关安排,说明本次拟购买资产是否可能存在减值风险。

【申能股份】:关于中天合创项目投产的公告

公司投资的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正式投入商业运营。中天合创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项目总投资591亿元。项目设计产能:葫芦素、门克庆两座煤矿年产2,500万吨煤炭;化工部分年产360万吨甲醇、137万吨聚乙烯、聚丙烯产品。项目投产后,计划部分煤炭用于煤化工生产,剩余部分对外销售。

【涪陵电力】:签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长沙供电分公司、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鄱阳县供电分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下属单位分别签署电网综合节能改造及电能质量提升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以上项目效益分享期均为8年,公司从以上项目中分享效益共计12.17亿元。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新业务的开展、营业收入以及利润都将产生积极影响。

【桂冠电力】:挂牌转让广西百色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27.592%股权的公告

考虑到有色金属行业非公司主业,为优化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公司拟将所持的广西百色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27.592%股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转让,根据评估值并考虑相关税费后以8020万元为挂牌底价。本次股权转让是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无特定交易对象,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拟转让股权将在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受让方,挂牌日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吉电股份】:关于收购广东吉科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

根据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公司以现金4,200万元人民币取得叶明河所持广东吉科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70%股权及其衍生权益,从而加快公司电源结构调整,实现新能源跨区域规模化的发展,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收购后,债权、债务由广东吉科公司承继,不涉及担保转移及股东借款事宜。

【吉电股份】:关于收购沈阳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公告

公司以现金385.69万元人民币分别收购东北电力开发公司所持沈阳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5%股权和鞍山腾鳌特区东腾经济开发公司所持沈阳远达15%股权。沈阳远达环保将扩展经营范围至绿色生态工程等领域,企业的盈利能力得到增强,公司收购沈阳远达20%股权,将获得良好的投资收益。

【皖能电力】:关于竞拍取得丰乐种业持有的徽商银行内资股的公告

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召开了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场竞购丰乐种业持有的徽商银行内资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标的挂牌底价人民币3.45元竞拍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资股2147.5146万股(占其总股本的0.1943%)。公司以人民币7408.93万元竞得以上股份。

【长江电力】: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司接到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云南能投拟将其持有的73,576,456股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等手续,用于对云南能投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之担保以及预备用于交换股票。本次拟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200,000万股的0.33%,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大唐发电】: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出具的《关于对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对《问询函》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说明:1、本次交易是大唐集团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重要安排;2、本次交易优先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交易股权转让价款;3、不能完全排除标的资产未来存在减值风险,公司公告中已进行相关风险揭示。

【三峡水利】:关于挂牌转让重庆三峡水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及债权的进展公告

公司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及债权,根据公开挂牌和网络竞价的结果,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受让方,并于2017年12月14日与公司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成交金额人民币22,278万元。上述交易合同履行完毕后,将增加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约1.2亿元。

【乐山电力】: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于2017年5-12月期间净买入乐山电力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920,469股,占乐山电力总股本的4.63%。本次权益变动前,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具有表决权的乐山电力股份51,229,789股,占乐山电力总股本的9.52%。本次权益变动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具有表决权的乐山电力股份78,149,858股,占乐山电力总股本的14.52%。

【天富能源】: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新疆兵团第八师财务局《关于拨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根据上述文件,现拨付我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899万元,其中:新疆兵团光伏并网电站20.0MW发电工程639万元,新疆兵团石河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活垃圾循环流化床焚烧12.0MW发电工程260万元。

【东方能源】:设立青岛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的公告

公司在山东省青岛市出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青岛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进行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该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成立日期为2017年12月15日,主要经营范围为风力和光伏发电及电力供应。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建投能源】: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获河北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的批复》(冀国资发产权管理[2017]143号)。河北省国资委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哈投股份】: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7年12月15日、12月18日两个交易日内,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管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83,000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626,470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0039%。本次增持资金均为上述人员的自有资金。

【天富能源】:关于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收购新疆天富惠业燃气有限公司35%股权的公告

经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石河子开发区赛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惠业燃气35%的股权(2016年6月,拓北公司将所持有的惠业燃气3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赛德国资)。收购价格经评估确认,为2,594.39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天源燃气将占惠业燃气100%股权。

【天富能源】:关于拟转让公司参股子公司新疆立业天富能源有限公司39.3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拟将持有的新疆立业天富能源有限公司39.39%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为公司持有的立业天富39.39%股权。立业天富由公司与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于2008年3月批准成立,注册资本为3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占股权比例的39.39%。过去12个月公司与天富集团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261.06万元。

【联美控股】: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信托产品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收到上海证劵交易所《关于对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信托产品事项的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信托合同和信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对借款人详细情况以及关联关系和此次交易的风险收益进行披露。

【国新能源】: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2017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太原市财政局下发的冬季供暖期气源补贴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目前该笔政府补助已到账。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并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岷江水利】:关于控股子公司所属水电站投产发电的公告

公司持股98%的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杨家湾水电1#、2#、3#机组(装机容量共1.89万千瓦)已完成72小时试运行,正式并网发电。

【上海电力】: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交割进展的公告

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以现金方式购买KES POWER LTD.持有的K-ELECTRIC LIMITED(即“KE公司”)的18,335,542,678股股份,占KE公司总发行股本的66.40%之交易的相关议案。公司现就本次交易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的实施进展及尚需开展的工作情况发布公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相关各方已经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巴基斯坦竞争委员会的批准等先决条件。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包括本次交易的融资事宜、股份转让及支付对价等事宜。

【华电国际】:关联交易公告

华电国际于2017年12月21日,与中国华电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向中国华电出售华电置业8%股权,股权价值为人民币665,759,448元。中国华电持有华电国际46.84%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该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对价将由中国华电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至华电国际指定银行账户。预计本公司从本次出售中获得的利润(税前)约为人民币44,100万元。

【华电国际】:关联交易公告

2017年12月21日,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华滨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华电国际向北京华滨出售位于北京市东城区面积约1,377.47平方米的物业,对价为人民币98,911,100元。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持有华电国际46.84%的股份,为华电国际控股股东。北京华滨是华电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电置业由中国华电直接持股35%,因此北京华滨为华电国际的关联人士,故该买卖协议构成关联交易。出售目标物业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回笼资金。预计公司将从本次出售中获得的收益约为人民币7,753万元。

【哈投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增持股份,累计增持股份所用资金不低于人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高于人民币3亿元。截至2017年12月21日,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481,935股,占公司总股本0.355%,增持金额5,716.92万元,已超过增持计划金额区间下限的50%。

【三峡水利】:关于挂牌转让重庆三峡水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及债权的进展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及债权,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挂牌价格为21,878万元。经公开挂牌和网络竞价,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受让方,并于2017年12月14日与公司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以人民币22,278万元受让公司持有的实业公司全部股权和债权,交易合同履行完毕后,将增加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约1.2亿元。

【华电国际】:关联交易补充公告

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与中国华电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向中国华电出售本公司持有华电置业的8%股权。对价为人民币665,759,448元,预计本公司从本次出售中获得的利润(税前)约为人民币44,100万元。

【乐山电力】:关于乐山市人民政府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7年12月25日,乐山市人民政府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于在成都市签署《关于加快建设坚强智能绿色电网促进乐山“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拟构建结构合理、安全可靠、经济高效的乐山电网网架,统筹各级电网协调发展。乐山市人民政府为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上级机关,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合作将有利于公司的电网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豫能控股】:关于投资设立若干风电项目公司的公告

2017年12月26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若干风电项目公司的议案》,决定公司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设立11家风电项目公司,其中独资出资45,000万元,用于申报9个风电项目;与景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合资出资22,500万元,出资比例51%:49%,用于申报鹤壁淇县、鹤壁浚县等2个风电项目。

【广安爱众】:2017年10月份水电气生产经营数据的公告

2017年10月,公司实现发电量11,122.86万千瓦时,同比增长46.90%,上网均价0.2456元/千瓦时,同比增长6.09%;外购电量6,066.22万千瓦时,同比减少17.56%;售气量1,221.56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0.95%。

【吉电股份】:关于向沈阳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司和沈阳远达环保其他股东方拟以现金方式按各自所持股权比例,同时同比例对其增加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其中公司按20%持股比例出资8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内蒙华电】: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近日,公司分别接到北方电力、华能投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截至2017年12月25日收盘后,北方电力、华能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已达22,66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

证券研究报告:12月电力行业月报:2017供需环境持续改善,2018年行业复苏或可期待

对外发布时间:2018年1月1日

研究报告评级:维持“看好”

报告发布机构:长江证券研究所

参与人员信息:

张韦华 SAC编号:S0490517080003 邮箱:zhangwh1@cjsc.com.cn

金 宁 邮箱:jinning@cjsc.com.cn

司 旗 邮箱:siqi1@cjs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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