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筹金融:监管新规将对现金贷产生较大影响

原标题:网筹金融:监管新规将对现金贷产生较大影响

现金贷业务的快速发展,在满足部分群体正常消费信贷需求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过度借贷、重复授信、不当催收、畸高利率、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比较突出,存在着较大的金融和社会风险隐患。为规范现金贷的发展,监管部门近期推出了加强监管的相应措施,可谓是恰逢其时。

第一,规范市场准入、加强从业资质监管的必然要求

目前市场上存在着众多现金贷平台,除一些如银行、P2P网贷等持牌机构外,还存在着大量缺乏相关资质的互联网企业借助借贷平台发放贷款。显然大部分市场参与者缺乏合法放贷资质,很多非持牌机构缺乏有效监管。监管新规的推出强化了对现金贷从业机构的资质的监管,可有效避免市场主体良莠不齐所带来的风险。

 第二,规范现金贷发展的有效举措

现金贷业务发展的多个方面都有待于规范。以规范利率管理为例,征信数据难获取、资金用途不明等问题使得现金贷的违约率居高不下,高违约率也迫使现金贷平台实行高利率以覆盖高损失。据第三方的相关计算,23家主流现金贷平台(借款期限在30天内)的平均借款综合年化利率达到了197.1%。现金贷产品普遍存在信息披露不全的问题。在产品介绍中缺乏关于借款成本的统一规范的表述方式,对于还款期限和数额的叙述也往往模糊不清,使得借款人难以真正了解自己面临的综合资金成本和逾期成本。

再如,在客户隐私保护方面,某些现金贷平台运用直接、间接的方式对客户与借贷相关的信息以及其他非服务必需的信息进行收集。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平台不可避免地会泄露借贷者的个人信息,甚至有些平台会以这些信息来牟取利益,严重侵犯了客户的个人隐私。监管措施需着力加强客户的隐私保护。

第三,遏制多头借贷、以贷养贷风险,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的要求

现金贷模式的贷前征信与贷后风控均不完善。现金贷模式为了实现快速放贷,对贷款人资质的审查较为宽松,且个人征信信息较难获得,导致很多不具备还款能力的人也能得到贷款。而审查机制的缺乏也使得平台不能识别用户的多头借贷问题。部分借款人从多家现金贷平台贷款,以贷养贷,导致重复授信额度远远高于其还款能力,逾期率极高。监管法规的出台能够有效促进风控体系的完善,遏制相关风险。

国际经验表明,现金贷应纳入监管

在国外,与现金贷同质的贷款名为发薪日贷款,是消费信贷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均有所发展,而且各国均对其实行了符合国情的监管措施。美国对发薪日贷款的规制分为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两个层面,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也出台了相关法案,在准入机制、建立监管报告机制等方面对发薪日贷款作出了监管要求。英国的限额模式非常严格,规定了现金贷的费息上限来保护消费者,且不允许重复借款,要求现金贷平台参与数据共享。加拿大则成立了专门监管发薪日贷款的组织与机构,代表加拿大境内的发薪日贷款公司,与政府合作共同建立监管框架。澳大利亚的监管机构则从建立公正、有序和透明的市场,提高金融消费者的信任度和负责登记批准等行政性事务这三方面对发薪日贷款作出了监管。国外的发展经验表明,现金贷具有天然的高风险,在准入机制、贷款要素、产品服务等方面对现金贷进行监管是十分必要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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