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发红包抢红包也要缴税?税务总局已经出台了规定!

原标题:【热点】发红包抢红包也要缴税?税务总局已经出台了规定!

春节放假在家,除了吃吃喝喝、逛逛买买、外出旅游、回乡拜年之外,就是窝在家里玩手机、抢红包了。

亲戚群、同学群、同事群、朋友群……各个群里兜一圈,红包不在钱多钱少,图的就是一个好彩头和大伙一哄而起的那一份热闹。

红包的来历

传统意义上的红包也叫压岁钱,是过农历春节时长辈给小孩儿用红纸包裹的钱。据传明清时,压岁钱大多数是用红绳串着赐给孩子。

说惯了“税”的申报姐,今天也不例外,就来说说跟“红包”有关的“税”。

什么?难道抢红包要缴税?发红包也要缴税?这是什么规定?缴的又是什么税?

红包的传说

传说古时候每到年三十的时候就有野兽趁着大人睡觉的时候把家里的孩子叼走吃了。

有一次一个母亲把一枚铜钱装在红色的袋子里放在孩子的枕头底下,结果发现野兽就不敢靠近小孩了,所以从此以后每到年三十大人都会给小孩或者晚辈压岁钱。那个“岁”据说就是野兽的名称。

其实早在2015年微信红包刚兴起不久时,国家税务总局就对网络红包的征税事宜进行了规定。我们一起来看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税总函〔2015〕4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近来,不少企业为广告、宣传或扩大企业用户等目的而通过网络随机向个人派发红包(以下简称网络红包)。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现就网络红包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

二、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且用于购买该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才能使用的非现金网络红包,包括各种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以及个人因购买该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额度而取得企业返还的现金网络红包,属于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折扣、折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各单位要掌握本地区企业派发网络红包的情况,做好纳税咨询、政策辅导等纳税服务,指导企业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切实做好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7月28日

大年夜的祝福

现在大家弄清楚微信红包的纳税规定了吧?不多说了,申报姐也要加入家族的抢红包大潮了!

祝大家红包多多、团团圆圆、美满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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