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报告:细数e租宝、马乐案等金融大案,与你的生活息息相关

原标题:两高报告:细数e租宝、马乐案等金融大案,与你的生活息息相关

防范金融风险一直是监管的主要工作重点。近些年金融风险频发,发生了众多非法金融犯罪案件。

据万物可期获悉,近期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中,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就将这些金融犯罪案件写入了报告中。

具体都有哪些案件,处罚力度如何呢?今天万物可期就为大家整理了部分金融案件供大家阅读。

1、“e租宝”案

“e租宝”案是指“钰诚系”下属的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打着“网络金融”的旗号上线运营,实际上是一个以此平台作为附属,通过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持续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骗局

2017年9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共计处罚20余亿元罚金,丁宁被判处无期徒刑、以及包括丁甸等25人都被判处相应刑罚。

2、徐翔案

“徐翔案”是指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徐翔等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股市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股票交易价格等操纵证券市场一案

2017年1月23日,山东青岛中院根据相关法律判处徐翔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10亿元,没收违法所得93亿元,判处其他被告人相应刑罚。

3、全国首例证券支持诉讼案

此案件是指上海证监会发现包括刘某等14人与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鲜某等人在内的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多项对外重大担保、重大诉讼事项的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该案件被认为是全国首例证券支持诉讼案件。

2017年5月19日,上海一中院对此案件作出审判决,表示将同意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即通过选派证券法律专业人员担任原告诉讼代理人并给予一定物质补助等方式,支持投资者向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

4、老鼠仓马乐案

“老鼠仓马乐案”是指博时基金明星基金经理马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位便利,在任期间先于、同期或稍晚于其管理的“博时精选”基金账户买入相同股票76只,累计成交金额高达10.5亿余元,从中非法获利1883万余元。

经过一年时间的审判上诉,2015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采纳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意见,再审终审判决改判马乐有期徒刑三年,并收监执行。

5、伊世顿操纵期货案

“伊世顿操纵期货案”是指2015年6月至7月,伊世顿公司利用逃避期货公司资金和持仓验证等非法手段获取的交易速度优势,滥用高频程序化交易,操纵中证500股指期货主力合约、沪深300股指期货主力合约,获取非法利益3.89亿余元一案。

2017年6月23日,上海第一中级法院今日公开宣判被告单位伊世顿公司、被告人高燕、梁泽中、金文献操纵期货市场、金文献职务侵占一案,对伊世顿公司以操纵期货市场罪判处罚金3亿元,没收违法所得3.893亿元;并对其他涉案人员相应刑罚及罚金。

6、顾雏军案

“顾雏军案”是指在2005年7月底,包括顾雏军在内的9名科龙及格林柯尔高管因涉嫌虚假出资、虚假财务报表、挪用资产和职务侵占等一案。

2009年3月25日,广东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案件作出终审判定,顾雏军因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被判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款680万元。

据万物可期调查发现,此案件为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3起重大涉产权案件之一。2012年顾雏军出狱后,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目前此案件正在审理中。

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此次工作报告中都表示出了一个信号,即要依法防范金融风险,依法惩戒金融犯罪行为,坚决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同时表明了国家以及监管机构对金融监管的决心。

据万物可期调查数据发现,近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审结借款、保险、证券等案件503万件,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程序、金融诈骗犯罪人数达14.4万人,是前五年的2.2倍。

而前段时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张相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金融作为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必须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一定要采取了一系列强化金融监管举措,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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