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脑中所理想者”李苦禅美学思想管窥

  李苦禅先生在其《松石苍鹰图》中曾题:“写鹰松石。当写脑中所理想者,抛去实际愈远而所要者亦愈近也。” 话虽不多却道出了他精辟的艺术见解。

  艺术家要师法自然,顺应自然,但并不是对自然表面仅作简单的模拟或翻制,而是要选择自然间最适宜的材料,加以理想化、精神化——即李苦禅所谓“当写脑中所理想者”,以使其艺术成为人类最高理想、最高精神的自然体现。

  艺术是需要借景抒情、状物言志的,但其所借之景、所状之物。均是对自然精神、生命节奏的深入领悟;其所创造的生机活泼的景与物的意象画面,均是艺术家理想情感的具体体现。因此我们说,没有情感的融织,心灵的映射、理想的育化,是无所谓美的;艺术不是自然的仿造,而是主观精神、理想情感的净化与深化。

  八大山人的鱼鸟、郑板桥的兰竹、吴昌硕的梅菊、齐白石的虾蟹,以至李苦禅的雄鹰,无不如此。李苦禅对鹰造像曾作过十分精到的论述:“在大写意的传统造型观念中,从不追求极目所知的表象,亦不妄生非目所知的‘抽象’,乃只要求‘以意为之’的意象……余常书‘画思当如天岸马,画家何异人中龙’:我等画者实乃自家画的‘上帝——有权创造我自家的万物;意之所向,画之所存。余画雄鹰,乃胸中众鹰之‘合象’——庄生之大鹏是也。”(李苦禅《写鹰随感录》)李苦禅既不止于“极目所知的表象”,亦不陷入“非目所知的‘抽象’”,而是以心体物只求“‘以意为之’的意象”;画思驰骋,我造万物,“意之所向,画之所存也”。李苦禅意之所向非一般实际之鹰。乃“脑中所理想者”,“庄生之大鹏是也”以此成画,艺术家的笔下有我有鹰,又非我非鹰,生动地展现了一个物我两化、心与天契之境。这即是李苦禅所希冀并为之奋苦终生的理想境界。

  “所理想者”,“抛去实际愈远,而所要者亦愈近也。”“抛去实际”,非是脱离实际,不要生活,恰恰相反,李苦样十分重视对客观世界的深入体悟和细微观察。在我随他学画的日子里,先生曾反复叮嘱:“要多写生,多积累。写生时一定要抓住客观物象的生长规律和结构特征,切不可放过每一个细微变化。这是艺术创作的起步,也是相当重要的一步。”

  他在给我的一段题句中也曾写道:“学画规律:一写生(速写在内),二临摹(典则性的),三创作。”显然,先生的“抛去实际”说绝不是要人于实际之外闭门造车,向壁虚构;而是要人在创作实践中不拘泥于实际的一事一物,不为其繁缛之表象所迷惑,应由表及里直接探入生命节奏的核心,“感觉那自然凭借物质以表现万相的过程,然后以自己的精神、理想情绪、感觉意志,贯注到物质里面制作万形,使物质而精神化。”(宗白华《看了罗丹雕刻以后》)所抛去者乃实际表象之繁枝缛节——与物之精粹结构无关的部分。

  这样艺术家就能在创作实践中,“洗尽尘滓,独留孤迥”,深入自然人生之核心,“求返于自己深心的心灵节奏,以体合宇宙内部的生命节奏”(宗白华《论中西画法的渊源与基础》),其作品就脱离了自然主义的表面摹写,再现了一个内在自足、意义丰满、情景交融、心物两契的境界。其抛去实际之表象愈远,步入宇宙之核心就愈深;其与天地精神往来愈密,就愈能深谙绘物之大法,味象悟道,体道而行,于是“所理想者”,“所要者亦愈近也。”

  李方膺有咏梅诗云:“触目横斜千万朵,赏心只有两三枝。”抛去触目所见的“千万朵”之繁,唯留赏心悦目的“两三枝”之简。这“两三枝”不是自然世界“千万朵”的随意剪取,而是主观精神对其取舍概括的精心创构。其所简者,简于象非简于意,简于形非简于理,简于有非简于无,此时这“两三枝”在画家的眼中已非一般物象,而是“道”的替身,“道”的映现。它以有限之花枝,表示无限之春色、无限之生命,遂使画面上的景观物象以少胜多,以小见大,以简寓繁,以有限寓无限,达到“大象无形”、“大音希声”的最高境界。李苦禅为求此境,其于鹰的笔墨造型上匠心独运,“将鹫、雕、鹰、隼之属合为一体,显其神魄处着意夸张之,无益处毅然舍弃之。”(《写鹰随感录》)

  先生认为“书至画为高度,画至书为极则”,画家构思既成,于淋漓落墨之际,皆需笔笔“写出”,而非“画出”。唯有“写出”,方能以书法之笔趣自由地抒情畅神,写意生境,方能使运笔的轻重起伏体合画家的心灵节奏,方能使画面的整体气韵既肆于其外又闳于其中。画面上的形象价值在于它能以一寓万,发人联想,它能将欣赏者的心灵引向一个无比深邃、无比宏阔的境界。苦禅先生笔下的松鹰虚实相生,有无相成,其所展示的非止于“形踞一隅而神往河汉,敛翼一时而搏击万里”的形象美,且令观者获得心胸畅达、神游无极、意欲凌风、若登千仞的感受。大鹏与道体在画家的主观意念与艺术创作中达成了同构,遂使其成为人们味象悟道、亲合自然、探求生命本源的中间媒介,使其艺境之美超越有限,昭示无限,步入“惟恍惟惚”的“大美”境界。

  由于画者品格、修养、功力的差异,其对艺术的理想追求亦有着高低远近之分。品格高尚、修养深闳,功力雄厚者,其所塑造的理想形象常闪烁着“无限之美”——“大美”之光辉。“大美”譬如“蹈道”,在于道的自然无为,在于启示着道的无所不能的力量。“夫道,覆载万物者也,洋洋乎大哉”(《庄子·天地》)。故体“道”之“艺”能游刃于虚,莫不中音,能“透过鸿濛之理,堪留百代之奇”,能于有限尺幅展现无限之美的真境。

  在心灵与道体的亲合、人与自然的同化过程中,创作主体获得了不为一切事物所束缚的最大自由,将个体人格之美与宇宙自然之美紧密地融为一体。这样,美的内涵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是无穷的,永恒的,故被称为无限之美、大美。李苦禅的“抛去实际”即是要刊落一切表皮,让艺术心灵超越“实际”的局囿,纵身大化去探寻并把握这大美的理想境界。

  在谈到塑造大鹏形象为其“所理想者”时,先生曾对我说:“若仅以客观有限事物、具体鹰形为对象进行描绘,美就受到了局限。唯有庄生笔下的大鹏英视瞵瞵,振羽熠熠,背负青天,扶摇万里,才足以表现大美的境界。”

  李苦禅不愿把美局限在个别事物狭窄的范围之内,而要总揽大千于胸中,舒卷风云于笔端,“以一管之笔,拟太虚之体。”将其扩大到整个宇宙,以至达到“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的境界。诚然,个别事物亦有其美之所在,但“美则美矣,而未大也”(《庄子·天道》),此乃有限之美。一切有作为的艺术家都希望着超越有限,飞向无限,从而使其艺术造境得象外之象、韵外之致、味外之旨。

  李苦禅在《面壁图》中曾题:“于大鸿濛宇宙中著思下笔,当局作者亦寓在画之著想中。”其著思于“大”,下笔于“大”,不为小物、小法所囿,故能造美于“大”,大道圆通;而我寓“事”中,我与“物”合,则至“造化之秘,与心匠之运,沆瀣融会,无分彼此”(钱钟书《谈艺录》)。

  李苦禅对这种专注一趣的创作心态作了十分生动的描述:“笔飞墨舞之时安知鹰为我耶?我为鹰耶?”“我”的生命和“鹰”的生命往复交流,在无意中“我”的性格灌输到“鹰”,同时又把“鹰”的姿态吸收于“我”,这正是庄子所谓“用志不分,乃凝于神”的忘我之境。当此之时,心忘其手,手忘其笔,元元妙妙,纯是化机,画家的艺术心灵与宇宙意识互摄互映,互渗互化,完全达到了主客合一,与天同契的高度。

  他在其《雄鸡图》中曾题:“与天同契”,即人与天地自然的谐和,与人类社会的统一,这是李苦禅终生美学追求的最高愿望,最高理想。他认为“与天同契”即臻“返朴归真之境”、“天籁自鸣之境”、“以天复天的大美之境”。至此我们不难领会先生“抛去实际”的深义:他要沉冥造化,与天同契;要艺道体会,雕琢复朴;最后达到“所理想者”——艺术的大美境界。从师法自然(重写生),到超越自然(远实际),再到复归自然(与天契),即是李苦禅追求艺术美的足迹。

  李苦禅对大鹏形象的创构充分体现了他的磊落胸怀与浩然之气,他的心灵世界与庄子“大美”的美学理想是息息相通的。他在《写鹰随感录》的末尾写道:“余一生坎壈,饱历沧桑风云,至老才得欣逢盛时……胸中所快,唯期祖国励精图治,奋发振兴!是以笔下雄鹰乃日趋渐多,或展于公共场所,或刊于书报,或赠于朋友……时人谓余画鹰尚有‘时代气息’,余不自知,唯愿于‘鹰’之上,多题‘远瞻山河壮’之句,‘鹰’当会我意也。”先生以艺术现其精神,展其理想,状其襟怀,于此可见一斑。(文/徐志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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