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翻译:“大翻译家”是怎么诞生的

  不久前,网上出现一条热帖———“惊现中国最牛翻译宋瑞芬,一人通晓数十国语言,什么文字都能翻译!”文中直指中国戏剧出版社去年10月出版的一套世界文学名著读本,共20本,无论原著用英、俄、法、日、德等何种语言写成,都署名“译者宋瑞芬”。推荐:知行翻译(http://www.zhixingfy.com)

  这位被网友戏称“堪比钱锺书”的“最牛翻译”,与之前已经被“通缉”过的“大翻译家”龙婧、李斯一样,成为中国翻译出版界一个奇观———他们的“译作”大部分已被证明是赤裸裸的抄袭,甚至连这位“译者”本身都是不存在的,但不影响这些“译作”大摇大摆地摆上书架、卖给读者。这样的欺世盗名之作,为何屡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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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上最牛译者”原来是“莫须有”?

  今年夏天,家住南京的网友“燕山居士”受太太之命,想买一本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门口书店没有《百年孤独》,我就在当当上定了一本,只有中国戏剧出版社宋瑞芬翻译的。”燕山居士翻着这本“宋译本”,觉得不对劲,又找来南海出版社黄锦炎版的《百年孤独》一对照,居然挑出一大堆问题———缺章、删改、抄袭、盗印:“《百年孤独》原书共20章,中国戏剧出版社宋瑞芬版19章,缺一章。经本人核对缺原书16章,宋译版的16章是原书的17章前边胡乱加了一段,宋译版的19章就是原书的20章。宋译版是黄锦炎译本(1980年代在上海译文出版,后来在浙江文艺再版修订)的盗印。”

  经过比照,燕山居士发现,“宋译本”只是在黄锦炎译本上做极小的更改“每一章只改第一句的半句话。比如第一章的第一个半句,黄锦炎译本是‘许多年之后’,宋译版是‘很多年过去了’,除此之外全部一样,包括标点。”

  其实早在此之前,已经有数十位网友在当当网上留言,指斥中国戏剧出版社出版的《百年孤独》是盗版书,存在大量的质量问题。来自佛山的“南狼不凡”发帖“这个译本有点差”“单说字数20万,比其它译本少了整整10万字,所以很多内容都减了。”而印刷质量差、错别字多等问题,更是很多购买了该版本的网友叫苦不迭的问题。

  《百年孤独》只是中国戏剧出版社一整套世界名著系列20本中的一本,其他还包括伏尼契的《牛虻》、雨果的《悲惨世界》、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紫式部的《源式物语》、法布尔的《昆虫记》、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卜伽丘的《十日谈》、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等等,原著包括英、法、意、俄、日等多国语言,居然都是“宋瑞芬”一人译成,难怪网友们惊呼该“最牛翻译”堪比季羡林、钱锺书。推荐:知行翻译(http://www.zhixingfy.com)

  在“最牛翻译宋瑞芬”被网友曝光之后,媒体第一时间对这位“翻译家”的下落展开追查。中国戏剧出版社副社长赵建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答,这套图书是他们2004年、2005年期间与一名叫王稳平的书商合作出版的。据当时与书商协调出版事宜的该社工作人员回忆,这些书稿均由王稳平提供,他不清楚“宋瑞芬”的基本情况。随后,记者联系王稳平,王稳平言之凿凿地称“宋瑞芬是北京师范大学外语学院教授,宋教授学生众多,学什么的都有,所以才能翻译这么多。出版时,一本书哪能署那么多名字,所以,作为诸多作者的代表,我们只署了宋瑞芬一个人的名字。”但当记者表示想联系“宋教授”时,王稳平却说:“我没他的联系方式。我快20年没见他了。他岁数很大,如果没死,现在也已经七八十岁了。稿子是他亲戚给我的。你找他也没意义。”之后匆匆挂断电话。

  此后,王稳平态度恶劣地拒绝其他记者的采访。记者联系北京师范大学外语学院后证实,该院退休及在职人员中,并无“宋瑞芬”这个人。追查的结果表明,“宋瑞芬”是书商杜撰出来的,至少不是这套书的译者。

  像“宋瑞芬”这样“莫须有”的“大翻译家”,在翻译出版圈内并非新鲜事。此前被媒体追查过的龙婧、李斯也属于这一类的人物。龙婧在过去几年里至少出版过23本译作,外加一本被法院判决为剽窃的专著。她的译作从畅销书、励志书,到响当当的名作,比如蒙田、韦伯、培根、尼采等人的作品,囊括范围之广叫人咋舌。李斯“翻译”的则全部是文学名著,时代文艺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共26部的“诺贝尔文学奖文集”,译者署名都是“李斯等”,与“宋瑞芬”的性质颇为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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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了一年打官司,赔偿金只等于一个月工资

  尽管李斯、龙婧、宋瑞芬这一类“译作”很容易被发现是抄袭盗印的,但原作者真正要从法律途径举证、起诉这些侵权行为,却困难、复杂得多。陈学勇是难得的坚持打完官司并获得胜诉的人。

  陈学勇是南通大学文学院教授,国内知名的林徽因研究专家,从事林徽因研究已有15年的时间,著有《林徽因寻真·林徽因生平创作丛考》等多部著作。2005年6月他在南通书店买了一本哈尔滨出版社的《林徽因画传》,著作者龙婧。回家一看,他发现有不少章节非常熟悉:“书中第三节‘一身诗意千寻瀑’中对林徽因仅存的六篇短篇小说即《九十九度中》、《窘》、《吉公》、《文珍》、《钟绿》、《绣绣》所作的评论,几乎全部照抄了我的《浅酌书海》一书中《京派的灵魂》一文对此所作的评论;第十五节‘高山流水叹知音’中,龙婧对林徽因的为人所作的评论,又大段照抄了《浅酌书海》中《林徽因与李健吾》一文的评论。”这些一字不改的抄袭全书大概有2000字。

  陈学勇也看出来,龙婧书中不仅大段照抄他的著作,也抄袭其他研究者的著作,几乎是一本靠抄袭拼凑而成的书。对于这么恶劣的抄袭,陈学勇无法容忍。“但我一开始并没有想过要打官司,只是想与哈尔滨出版社取得联系,请他们妥善处理。”陈学勇连写了两封信给出版社,请他们承认错误并停止侵权,但没有收到任何回音。这让陈学勇觉得很气愤。在朋友的劝说下,他决定走法律途径维权,将龙婧、哈尔滨出版社和南通书店一起告上法庭。

  因为龙婧书中的抄袭部分一字不改,所以陈学勇在取证方面没有遇到任何麻烦,很快准备好材料,但整个诉讼过程下来还是让陈学勇感到不胜疲惫“我这个案件,黑白分明,程序已经是很简单了,但还是很累人。从请律师到取证,随时跟进法院的传唤,初审不行还要到高院复审……整个人的精力就必须连续地被牵制进去,时间的损失也是很大的。但你是无法要求被告赔偿的。”

  这个官司打了整整一年,才于2006年5月由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下了民事判决书,裁定龙婧侵犯了陈学勇的著作权,剽窃罪名成立。判决书要求出版方、销售方停止重印、销售《林徽因画传》,同时要求被告方登报道歉并向陈学勇赔偿2万多元的经济损失。知行翻译(http://www.zhixingfy.com)

  不过,当时陈学勇并没有要求被告方按照判决书上的要求执行,而是选择了庭外和解。龙婧支付给他几千元的赔偿金,也没有登报道歉。“我会同意调解首先是龙婧承认错误,并且她也愿意赔偿我的经济损失。”陈学勇解释说:“我是在复审时见到龙婧的,那时官司已经打了半年了。龙婧给我的感觉很诚恳,见到我第一句话就说‘见到您,很想走过来向您道歉’。我对年轻人还是比较谅解的。她是清华大学法律系的学生,毕业后在一家报社工作,那时候我也不知道她出过那么多本涉嫌抄袭的书,以为只是这一本,就觉得应该原谅年轻人。”后来陈学勇才在网上了解到,这不是龙婧偶尔为之的一本书“她还有一伙人,出了很多书。”陈学勇说。这场官司也没有影响龙婧出书的进度。在此之后,她依然出版了好几本译作,翻译水品低下且涉嫌抄袭,备受诟病。

  不过,相比于龙婧,更令陈学勇气愤的是哈尔滨出版社“哈尔滨出版社并没有人出庭,估计是龙婧找了一个朋友去做哈尔滨出版社的代理辩护人。出版社从头到尾都没有出面,没有对这件事情表态,也没有承担任何赔偿费用。”陈学勇觉得,出现抄袭这样的现象,首先就是出版社的责任。“出版社有一种很不好的风气,就是不负责任地向年轻学生组稿。出了问题之后,他们又不承担任何责任。”而在陈学勇看来,这场官司打下来,只有龙婧受到了惩戒,“赔偿我四五千块钱,律师费一万多,都是龙婧支付的。出版社没有承担任何责任。”

  这场官司陈学勇虽然获胜,但没多少喜悦。“花这么多精力去打这场官司,这个结果我不甚满意。没有想到会拖这么久,那么麻烦。在国内,学者要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还是很难,太繁琐,太费时间精力。赔偿金额大概是我一个月的工资那么多,我却花费了一年的时间来打这个官司,还造成精神上的不愉快,老为这个事情担心。所以我现在觉得,把精力花在打官司、维权上,太不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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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证明那是抄袭,比翻译还费劲

  因为打版权官司而产生“无力感”的人,陈学勇绝非仅有的一个。原译林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外国文学出版研究会秘书长李景端,更是深深体会到这种无奈。几年前,李景端因帮季羡林、冰心等十几位作者打侵权官司而广为人知,以至于后来有译者被侵权,第一时间就想到找李景端帮忙,状告的对象就是大名鼎鼎的“李斯”。

  “有一位翻译家发现一套《诺贝尔文学奖丛书》,时代文艺出版社出版,署名‘李斯等’翻译。这套书共26部,很多都是过去已经翻译过的,其中也包括这位译者的作品,他找我帮他打这场官司,但其实我不是律师,只是充当了季老他们的那场官司的代理人。”李景端自称“闲不住”,对这种不平之事向来不能容忍。他尽能力促成这一官司:“我把这个消息告诉被侵权的人民文学出版社、译林文学出版社和上海译文出版社,希望他们出面打这个官司。但是人民文学被侵权太多了,顾不上,上海译文也没精力搞。我是译文社的老领导,还是有些影响力,最终还是由译文社委托律师来做。”他们联系到老翻译家傅惟慈,他的译著《布登勃洛克一家》也在这套《诺贝尔文学奖丛书》,老先生很高兴有人愿意出头为他追讨正义。

  翻译的抄袭与别的抄袭不太一样,在取证上颇有难度。“鉴定翻译抄袭是很难的,翻译文字可以有多种表述,现在抄袭翻译的人也很精明,不会一句一句地照搬。”李景端在这方面已经颇有经验。“译林这次的做法是比较成功的———我们首先打报告给江苏版权局,在江苏省版权局申诉这本书被抄袭,把我们译林的版本和时代文艺的版本一起送给江苏省版权局,由版权局对这本书是否抄袭作出法律鉴定。他们委托南京几位大学老师对这本书进行鉴定,鉴定了十万字,最后得出结论:这两套书虽然不是每篇都相同,但是从它的字意、表达方式等来看确定是抄袭之作。有版权局这样权威机构的鉴定,我们打官司就比较方便了,法院采据肯定是采用版权局的鉴定。”

  在取证方面,译林出版社这一次可谓相当顺利。李景端见过极为艰难的取证:“翻译家王干卿,他翻译的《爱的教育》被一家翻译公司抄袭,由轻工业出版社出版。他为了打官司,花三个月将对方的版本和他的版本对照,哪些是抄袭,都一一列出来。他后来对我说,为了证明那是抄袭,比他翻译那本书还费劲。尽管如此,王干卿自己提供的材料,对方还不承认,后来经过法院裁定才承认的。你说这么艰难的取证,几个人有精力做完?而且一场辛苦还可能被推翻。”

  傅惟慈的官司最后也胜诉了。“这件事后来我没再跟进,据我了解好像对方是赔了几万块钱。这个处罚力度在我看来当然是很轻了,过去是按稿费的五倍来赔偿的,这点钱对书商来说算不上什么。对方要求不要再曝光了,赔钱拉倒,后来译林出版社也没有再追究。”

  在李景端看来,目前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侵权惩戒实在太轻。“最典型的例子,几年前我帮季羡林、冰心等作家打的那场官司,打了整整一年,花了大量心血、精力、时间、财力,最后胜诉了,你猜赔了多少?赔了季羡林1600块钱,赔冰心800块。我说,还好是十几个人一起打官司,不然就赔这一千几百块钱,连打官司的电话费都不够!”

  另一方面,侵权方并不需要背负名誉责任,这也让李景端觉得气愤。“很多时候,出版社之间的关系不想搞得太僵,所以即使判决结果下来,也没有要求被告登报道歉,只是赔一点钱就算数。”即使是登报道歉,往往也是语焉不详。

  李景端就见过这样的例子。“我有一次看到《中华读书报》很不起眼的地方,有一则简短声明:‘中译公司’因‘参考使用了其《爱的教育》的部分译文’,而向王干卿致歉。我就奇怪,什么叫‘参考使用’?著作权法里只有‘合理使用’,超过‘合理’,就是抄袭剽窃。承认‘参考使用’,却又回避抄袭,那干嘛要公开致歉和赔钱?我问过王干卿何以出现这么可笑的结果?他说,他所在单位与中译公司是老关系户,今后还要合作,所以不便追究太紧。”很多时候,就因为不想“撕破脸皮”,被侵权者只能不了了之。

  记者从上海译文出版社版权处了解到,该社近年来打的侵权官司有十几起,而私下解决的版权纠纷案件则多得多。“一个是考虑时间成本,另一个是考虑出版社之间的关系,一般都是客气地把问题讲清楚就算了。”该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比较大的出版社来说,有别的出版社找上门来追究版权的问题,已经是一种威慑和影响力。所以追究还是有一定作用的,主要也不是为了获得赔偿。”

  能够通过官司或者协商讨得公道的作者,毕竟还是少数。记者电话联系上海译文版《百年孤独》译者黄锦炎时,他回答说:“我知道宋瑞芬抄袭我的作品,而且我知道的远不止宋瑞芬这个版本,很多出版社都是整个版本抄袭我的,直接用我的名字出版,但从未跟我联系过。像内蒙古人民出版社、漓江出版社都是这样。”但黄锦炎表示,除了气愤,他没有采取另外的措施。“我并不熟悉出版业,不知道要追究的话应该走什么流程。”他表示,考虑主动采取措施,联系出版社进行维权。像他这样“沉默的受害者”,在翻译出版界不计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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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权成本太低,维权成本太高

  为什么出版界抄袭、盗版如此猖獗?李景端认为是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首先是出版社自身的问题。买卖书号、层层转包,使得出版社对出版的作品质量疏于监控。“现在很流行‘工作室’,全北京大概有一两千个图书工作室,有的当然很有水平,但很多都是个体户,由几个书商做起来,凭关系去找出版社,通过买书号来出书;还有一种变相卖书号的,就是出版社承包给书商去做一套书,定好主题,由书商去拉他的哥们、找大学生来凑,最后出来一套书。就算真的是抄的,出版社也不会管。”作为一个老出版人,李景端很看不惯这种做法:“既然书是出版社的名义出的,出版社就要负起责任,做好监督工作。但是出版社通过承包,通过工作的转移,美其名‘对外协作’,不假思索地将监督权放弃了,三审制形同虚设,造成的恶果由读者来买单。现在很多出版社老总,只知道赚钱,其他质量问题、抄袭问题也不管了。抄袭被逮住了,‘活该,我赔!’一两万,两三万就打发了;没逮到就逃脱了。”

  与此同时,现在的译者不讲职业道德,也是抄袭肆虐的原因之一。“过去的老翻译家都是为一个字、一句话推敲的,对不熟悉的书是不敢翻译的。而像李斯、龙婧这样的作者,什么书都能翻,从文学到科技,从经济到法律,什么书都不在话下,这和老一辈的翻译家们真是差距太大了。不讲诚信,不讲道德,这样的译者已经无道德底线可言。”

  另外,出版管理的力度也不够。“像食品安全,有消费委员会、食品安全局管。可是像翻译出版,不合格的书那么多,你找谁呀?找书店,他也不管;找出版社,他说我已经出版了。除非这些书涉及黄色、宗教、民族问题,否则根本没有职能部门出来管理,所以真是投诉无门。我认为,作为出版管理部门,就应该来管这个事,对于质量恶劣的书,出版社要召回。对于涉及抄袭的书,出版社至少要处罚吧,如果屡教不改,就要取消出版的权利。但是这些,出版管理部门都没有做到位。这也造成今天这种抄袭不止的现象。”文学翻译(http://www.zhixingfy.com/hy/wxys/)

  而法律上对这种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进一步助长了这一风气。“国外发现抄袭是会被罚到倾家荡产的,偷别人的精神财产与偷物质财产是一样的,物质产品可以再生,精神产品却不能复原。”李景端说:“而我们国家在‘偷精神产品’这一块的处罚是很轻的,罚几千、几万块钱,书商、出版社根本不在乎。现在针对抄袭和盗版,用的是民法,只是罚钱就行了。外国法律有规定,侵权多少额度以上是要坐牢的。而我国现在除了特别大量的盗版侵权,或者造成民族问题的案件,从来没有听说过盗版会坐牢过。如果我们可以把侵权案件提高到刑事案件上来,就会加大惩罚力度,同时也加大了侵权成本。我们现在侵权成本太低了,但是维权成本太高了,实在是不合理。”

  另外,李景端还呼吁,成立关于翻译抄袭的鉴定机构,为这些维权的作者们服务。“作者自己花大力气去搜索证据,有时还不被承认,还不如成立一个翻译鉴定中介机构,由版权局授权,承担翻译抄袭的鉴定。这样的机构可以是有偿的,提供付费服务。由一个权威的中介机构来鉴定的话,可避免作者自己鉴定的苦恼,也增加了第三方的看法,更容易让法院取证。”

  李景端曾写文章呼吁这一举措,但并未得到有关部门的响应。他颇有些失望。为翻译版权呼吁这么多年,但收效似乎很微弱。“我是小人物,说的话也没多大响声。有一天国家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了,才可能真正想办法去解决。”

  署名“宋瑞芬”翻译的作品

  ◎百年孤独(哥伦比亚)马尔克斯著,宋瑞芬译/中国戏剧出版社/2008-10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捷)昆德拉著,宋瑞芬译/中国戏剧出版社/2008-10

  ◎源氏物语(日)紫式部著,宋瑞芬译/中国戏剧出版社/2008-10

  ◎牛虻(英)伏尼契著,宋瑞芬译/中国戏剧出版社/2008-10

  ◎悲惨世界(法)雨果著,宋瑞芬译/中国戏剧出版社/2008-10

  ◎羊脂球(法)莫泊桑著,宋瑞芬译/中国戏剧出版社/2008-10

  ◎汤姆·索亚历险记(美)马克·吐温著,宋瑞芬译/中国戏剧出版社/2008-10

  ◎昆虫记(法)法布尔著,宋瑞芬译/中国戏剧出版社/2008-10

  ◎呼啸山庄(英)勃朗特著,宋瑞芬译/中国戏剧出版社/2008-10

  ◎茶花女(法)小仲马著,宋瑞芬译/中国戏剧出版社/2008-10

  ◎海底两万里(法)凡尔纳著,宋瑞芬译/中国戏剧出版社/2008-10

  ◎莎士比亚悲剧(英)莎士比亚著,宋瑞芬译/中国戏剧出版社/2008-10

  ◎莎士比亚喜剧(英)莎士比亚著,宋瑞芬译/中国戏剧出版社/2008-10

  ◎复活(俄)列夫·托尔斯泰著,宋瑞芬译/中国戏剧出版社/2008-10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美)海伦·凯勒著,宋瑞芬译/中国戏剧出版社/2008-10

  ◎傲慢与偏见(英)奥斯汀著,宋瑞芬译/中国戏剧出版社/2008-10

  ◎十日谈(意)卜伽丘著,宋瑞芬译/中国戏剧出版社/2008-10

  ◎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宋瑞芬编译/中国戏剧出版社/2008-10

  ◎母亲我的大学(苏)高尔基著,宋瑞芬译/中国戏剧出版社/2008-10

  ◎童年在人间(苏)高尔基著;宋瑞芬译/中国戏剧出版社/2008-10

  署名“龙婧”翻译的作品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全译本)(德)韦伯著,龙婧译/2007-4/群言出版社

  ◎善待人生:经营快乐的N个人生哲理(英)培根著,龙婧译/2006-3/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美)凯勒著,龙婧译/2004-1/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中国人的脸谱:第三只眼睛看中国(美)史密斯著,龙婧译/2007-1/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上帝的指纹(英)弗里曼著,龙婧译/2007-5/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善待命运:获得成功的N个人生哲理(爱)爱默生著,龙婧译/2006-3/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林徽因画传龙婧著/2005-1/哈尔滨出版社

  ◎让心灵透透气(读者文摘精萃版) (美)沃特曼等著,龙婧编译/2004-12/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让灵魂躲躲雨(读者文摘精萃版) (美)沃特曼等著,龙婧编译/2004-12/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火狐狸(法)季诺夫人著,龙婧等译/2004-1/哈尔滨出版社

  ◎西点法则———从成功到卓越的22条军规(第二版)龙婧编译/2007-5/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上帝的救赎(美)凡迪恩著,龙婧译/2007-3/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我们缺什么———尼采的人生哲学(德)尼采著,龙婧译/2007-5/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洛克菲勒信札:最伟大的商道(美)洛克菲勒著,龙婧编译/2004-9/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蒙田论生活(法)蒙田著,龙婧译/2004-7/哈尔滨出版社

  ◎培根论人生(英)培根著,龙婧译/2004-7-1/哈尔滨出版社

  ◎爱默生论成功(美)爱默生著;龙婧译/2004-7-1/哈尔滨出版社

  ◎财富系列2(全四册)(财富系列) (英国)塞缪尔·斯迈尔斯龙婧译/2006-/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小王子(中英文完全对照图文珍藏版) (法)圣·德克旭贝里著,龙婧译/2004-10-1/中国商业出版社

  ◎大管理:创造伟大公司的学问(美)亨利.福特,龙婧译/2004-2/哈尔滨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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