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中「推介」与「转介」的伦理议题有哪些?

  提到一段心理咨询关系的开始,我们经常会讨论如何与来访者建立良好的咨访关系、如何进行必要的心理教育、如何与来访者确定咨询目标等等,但很少谈论在咨询关系开始之前的重要一步

  需要心理咨询的来访者、和期待与来访者工作的心理咨询师,是如何找到彼此的呢?

  今天我们就来讲一讲心理咨询的“Referral”,推介与转介。

  同为“Referral”,

  「推介」与「转介」有什么不同?

  作为心理咨询师或是有一些心理学背景的人,经常会被身边人问到这样的问题:

  我最近压力很大、很焦虑,你能不能给我咨询咨询?

  你是学心理的,你能不能给我分析分析,我最近是不是得了抑郁症?

  小单啊,我二舅家的孩子最近厌学啊,想给他找个心理医生,你认不认识人啊?

  每当这时,如果我们对此做出回应,就可能会出现“推介”的行为。

  我们可能会初步了解有困扰的当事人的情况,判断Ta是不是有需要心理咨询的可能;如果认为有可能,我们会推荐Ta去咨询机构、网络平台、或者有相关专长的咨询师寻求心理咨询帮助。当事人到达机构或者网络平台之后,会进一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咨询服务。

  综上所述,「推介」指的是由第三方(中间人、心理咨询机构或网络平台)为服务提供者(咨询师)和服务需求者(来访者)搭建一个桥梁,以解决双方之间信息不对称、信息不流通的问题。其中,”搭桥“的第三方并不实际参与到双方根据自己意愿相互选择和判断匹配度的过程中。

  简单心理也属于这样一个“第三方”,同时向咨询师和来访者提供服务。通过维护并不断优化互联网平台的运转、为咨询师提供执业支持与管理、专业资源、法务咨询、危机情形下第三方备案等服务;向来访者提供基础的心理教育、心理咨询师资源、投诉处理等等。简单心理向双方提供日间人工客服,并对咨询师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那么「转介」又是什么呢?

  简单心理Uni关于转介的微课中讲到,转介(referral)指的是心理咨询师根据来访者的需要及其所需要的服务,协助来访者获得所需服务的过程。

  虽然听起来和「推介」有相似之处,但在心理咨询范畴内,「转介」一般发生在以下两种情形:

  1. 咨询师初步评估来访者的情况后,认为自己的能力和专长无法为来访者提供有效的服务;

  2. 在咨询关系建立之后,由于咨询师或者来访者的种种原因,需要结束咨询关系,为来访者寻找一位新的咨询师。

  比如说,当咨询师初步了解了来访者的困扰之后,评估自己的能力或者擅长领域没有办法有效地协助他的来访者时,应该考虑将个案转介给其他比较适合的咨询师。

  再比如说,当咨询师发现来访者的困扰可能需要精神科或者其他科室的医生协助解决时,他可以在征得来访者同意的前提下将来访者转介给相关人员。

  除了以上两种原因,转介的发生也可能出于客观原因。可能来访者搬家到了另一个城市,需要更换一个当地的咨询师;也可能咨询师由于个人的健康问题需要停止一段时间的咨询工作,那么也需要帮助来访者选择一位新的咨询师。

  关于「推介」与「转介」,咨询师需要考虑哪些伦理问题?

  不管是推介还是转介,都涉及到来访者需要为咨询服务付费的情况,那么也可能会牵扯到利益相关的伦理问题。作为为来访者推荐咨询师或者咨询服务的中间人,该如何避免踩到伦理的红线呢?

  • 怎样的行为是违背咨询伦理的?

  当中间人没有以来访者的需求和利益为首要考量,反而以最大化自己的需求或者经济利益为考虑时,就可能会出现不符合心理咨询伦理的转介行为。

  美国心理学会(APA)在心理学家伦理守则6.07条“转介与收费” (Referral and fees) 中规定,如果两名心理师之间没有雇佣关系,那么相互之间的金钱来往(包括一方支付给另一方、一方从另一方收到款项、以及双方对一笔款项进行分成)应按照每人所提供的服务进行分成。

  该条规定,对于“转介”这个事情本身不能收费,而应根据每人所提供的临床服务(指给来访者提供的治疗性服务)、咨询服务(指给咨询师提供的指导性服务)、或者管理服务(指个案管理等行政性服务)进行分成。

  

  具体来说,转介或者推介过程中最忌讳的是“收回扣”(kickback)的行为,也称不正当的“分钱”(fee splitting)行为。

  举个例子,假设一个转介过程涉及来访者、咨询师A、和咨询师B三人,A与B没有雇佣关系。来访者先和咨询师A建立了咨询关系,而咨询师A决定将来访者转介给咨询师B,并在B接受了来访者之后从B获得的咨询服务费中收取20%的费用,作为转介来访者给B的转介费,也就是销售中常说的“回扣”。

  如果仅转介来访者给B就会给A带来直接收益,那么A将来访者转介给B的行为就可以被视为动机不纯,在做出是否转介给B的判断时受到了个人利益的影响。

  • 怎样的推介和转介是符合咨询伦理的?

  除了避免收取“转介费”等其他由此产生的经济回报之外,合乎伦理的推介与转介行为还需要具备以下两个特点:

  1. 知情权:来访者对即将开始的咨询服务性质与价格充分知情;

  2. 选择权:来访者对是否和某一位咨询师开始咨询有自由选择权。

  以简单心理为例,作为第三方平台,面向来访者的服务是免费的,来访者向咨询师支付咨询费用;而简单心理所收取的费用,是面向入驻心理咨询师收取的管理费用;简单心理或者其他心理咨询机构提供的框架,可以被看做是咨询师付费购买的服务,是咨询师提供的咨询设置的一部分。

  此外,当来访者选择借助简单心理平台预约咨询服务时,平台也会为来访者提供条件筛选机制和咨询助理服务,以确保来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平台上的众多咨询师中自主选择

  涉及转介的情况下,根据咨询师执业方式的不同,转介的过程也会稍有不同。当遇到需要转介的个案时,

  • 如果咨询师在高校或者机构执业,可以向自己的专业督导和行政督导说明情况,由机构和咨询师共同协助来访者找到一位更匹配的咨询师;

  • 如果咨询师在个人执业,一般会在自己所熟知的咨询师同行之间进行转介;

  • 在简单心理平台上,咨询师遇到需要转介的个案则可以借助平台资源,为来访者挑选2-3位更适合Ta情况的咨询师,在向来访说明情况、并得到Ta的同意和理解后,为来访进行转介。

  在整个转介的过程中,咨询师需要确保来访者能够顺利完成这个过渡。除了向他说明转介的程序,也要鼓励Ta在咨询中探讨转介可能给Ta带来的影响。除此之外,咨询师也应与来访者签署书面的转介知情同意书,以确保日后有据可查。

  • 转介的议题中还存在哪些灰色地带?

  最后,关于转介,咨询师在实际工作中也可能会遇到一些灰色地带:

  • 如何去界定自己与来访者是否“不适合”到了需要转介的程度?

  • 个别来访者给咨询师带来的“不适感”多大程度上影响到了咨询师的工作、以至于不能有效地为来访者提供服务?

  • 咨询师是否能够因为自己的价值观、信仰等与来访者不匹配而提出转介来访者?

  类似这样的问题在现有的伦理守则中也很难得到充分而具体的解答,但咨询师能做的是正视这些伦理议题的存在,理解它们的复杂性,并在遇到相关情况时能够及时觉察和反思,并积极寻求督导和同行的建议。

  咨询师最后的温柔 | 转介的方法及困难应对

  

  参考资料:

  American Counseling Association. (2014). ACA code of ethics: As approved by the ACA Governing Council, 2014. American Counseling Association.

  American Counseling Association (2014). New responsibilities when making referrals. Counseling Today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2013). Ethical Principles of Psychologists and Code of Conduct

  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机构与专业人员伦理守则制定工作组. (2007). 《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

  咨询师最后的温柔 | 转介的方法及困难应对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