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幕、屏幕与舞台的不同:且听李默然大师之妙论

  与友人闲谈,他问我:“你在话剧舞台上活动30多年,在银幕上拍了几部电影,也拍过电视剧,你认为在表演艺术上,他们之间有什么不同吗?”我一时真的愣住了。原以为只有我个人曾被这样的问题所困惑,或者说只有我在这些问题上苦闷、徘徊过,更多的同志早已不成为问题了。没想到,一个不是搞表演艺术的同志,竟对此问题有如此浓厚的兴趣,想对此问题进行研究探讨。看起来,对这个问题议论一下,不无裨益。

  李默然(1927-2012),原名李绍诚,著名表演艺术家,国家一级演员、原中国戏剧家协会主席。

  1960年首次涉足影坛,在长春电影制片厂摄制的《甲午风云》中饰演民族英雄邓世昌,一举成名;后参演话剧《八一风暴》、《第二个春天》、《智取威虎山》、《报春花》及电影《花园街五号》等。

  1986年,获中国戏剧家协会“话剧表演艺术家”及“话剧终身荣誉奖”。

  2007年,获第十七届白玉兰戏剧艺术奖“终身成就奖”

  2012年11月8日去世,享年85岁。

  表演艺术的宗旨是塑造鲜明的、有性格的艺术形象,即演人不是演戏。在这个根本宗旨上,银幕和舞台都应该是相同的。这样说,大概不会有人提出疑惑。然而,事情并不那么单纯。经常碰到电影、电视导演告诫来自舞台上的演员:“注意啊,可不要把话剧那一套带到创作中来。”有时也听到话剧导演告诫演员:“注意啊,可不要把戏曲表演那一套带到创作中来。”这些告诫都是根据各自不同的表演手段要求演员要“收敛”,不要“夸张”。因此人们习以为常,并无争议。进而要求演员“越生活越好,越自然越好。”这就成为无可非议的对表演艺术的基本要求了。但深入一步想一想,人们就发现,这种告诫并不全面,也不十分科学。我们承认艺术来源于生活,但同时必须承认“艺术不等于就是实际生活。”我们当然不需要矫揉造作和空洞无物,但同时又反对毫无艺术处理,没有艺术美感的“自然形态。”

  

  我认为:没有分寸适当、力度准确的夸张,就谈不上表演艺术。

  剧作家、导演要在舞台、银幕、屏幕上完成自己的创作意图,必须依靠演员的表演来实现。(当然,我无意否认其他姐妹艺术在综合艺术中的重要作用。)再好的戏剧、影视作品,演员没有演好,也不是成功的艺术作品。那么,演员创造的人物,能否被观众接受,能否使观众激动,又凭借什么呢?无疑,首先是充实的内在感情的体验和表现。而这种思想感情的体验,又必须来源于生活的日积月累的观察、分析、研究、学习。离开了对生活中各种人物的观察、体验,演员是难以找到人物的深刻内在思想感情的。这样,表演艺术势必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表演艺术要重视深入生活,向生活学习,这门功夫的锤炼,不亚于作家和其他艺术门类。

  然而,表演艺术除了这一点上与其他艺术有共同之处外,还没有它自己的特征?回答是肯定的。表演艺术创作人物形象,既不像作家是通过手中的笔,也不像导演艺术家,要善于有创作性的、和谐地再现作家文学剧本提供的一切本领。演员所呈现自己所扮演的人物,首先是自己的“五尺之躯”。即“从自我出发”,通过想象、联想、创作幻想,走向角色。也就是演员通过自己的“五尺之躯”,从内到外,呈现给观众真实的、生动的、鲜明的另一个艺术形象。经常看到这样的情况;观众随着银幕、屏幕、舞台上演员塑造的人物,一会儿憨笑,一会儿愤慨,一会儿热泪盈眶,一会儿捶胸顿足。这一切,皆因真实的、生动的、鲜明的人物形象感染了他们,这就是表演艺术的魅力。

  

  既要真实、自然,又要生动、鲜明,光靠“越生活、越自然”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还是听听广大观众的评论吧!我经常听到观众看过一部戏,或者看过一场电影后说:“真没劲儿!闹了半天什么也看不清,什么也听不清。”“演的这是什么呀?我都睡了两觉了!”“温汤寡水!”“不疼不痒,这也叫戏?”这种评论,我觉得是对表演艺术最尖锐、最令人痛心的批评。“没劲儿”“温汤寡水”是什么问题?是没有艺术处理和美的加工所致。“听不清、看不清”又是为什么?是功夫不到,缺乏表演艺术技巧、训练和素养所造成的。没有艺术处理和加工,缺乏技巧训练,就达不到艺术的真实,就失掉了美学价值,当然就不会感动观众。这就是我对“越生活越好,越自然越好”的告诫和启示所产生质疑和浅见。因为这种告诫和要求,常常导致演员对技巧训练的忽视,对锻炼自身艺术魅力的轻视。甚至,在一些想当演员的青年中,造成了一种误解:“只要长得好看,就可当演员。”常常接到青年朋友的来信,他们既觉得演员工作很“神秘”,也觉得很“轻松”。就是很少考虑当演员要付出多少汗水,经过多少艰辛,学会多少本领,才能在表演艺术上有所长进。(造就这种错觉,在一段时间里和不少杂志、画刊,过多地介绍了演员少有的空闲时间的生活侧面,过多的刊登各种姿态的头像不无关系)。

  我觉得“越生活越好,越自然越好”的告诫和提示,既不能科学的说明银幕、舞台、屏幕对表演艺术的要求,究竟什么是异和同,什么是长与短,同时,也容易引起彼此抵触,彼此排斥。这就失掉了主体,强调了支流。

  就表演艺术的本质看,银幕、屏幕、舞台既无本质上区别,不是水火不相容。譬如:“银幕、屏幕上的表演,要禁忌舞台表演的夸张”,这使人容易理解,但有后患。为什么?依我看,银幕、屏幕、舞台谁也离不开有分寸的、适度的夸张。作为表演艺术,都要比实际生活放大,都要比自然形态夸张。否则,就要产生“没劲儿”“温汤寡水”。仅从眼睛的运用为例,无人不承认“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个论点。而银幕、屏幕上的大特写镜头,常常出现的正是两只眼睛(有时候一只眼睛),而这不正是根据电影、电视的特殊手段所做的艺术夸张吗?试问:生活中到那里去找愤怒的、惊疑的、困惑的等等如此放大的眼睛呢?尽管这种夸张,主要是靠镜头,但演员在这样的特写镜头面前,难道不要以充实的内心感情为依据,在眼神上给予艺术的(技巧的)夸张吗?

  “心到、眼到、手到,观众才会感受到。”“喜、怒、哀、乐、离、合、悲、欢皆须出于己衷,则能使看者触目动情,始为现身说法。”这些戏曲表演艺术体验与体现相结合的经验之谈,不但话剧舞台上的演员不能摒弃这一套,即或从事银幕和屏幕的演员,亦值得琢磨、研究、学习。

  当然,各类姐妹艺术毕竟有自己的特性,有其各自不同的呈现人物的形式和手段。但仅就表演艺术来讲,充实丰富的内心体验,鲜明有力的外部体现和结合——现实主义的表演方法,则把各种表演艺术引向了“殊途同归”。

  如果有一个演员,不锻炼自己表演艺术的基本功,使自己念的台词富有诗意和音乐感:不训练自己的形体动作,使其有美的造型和漂亮的功夫,观众就会什么也感受不到,就引不起共鸣!

  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和梅耶荷德体系与体现两大流派的“两结合”论者——瓦赫坦戈夫,在创作后期,不但主张夸张,而且主张“高度的夸张”。可见,“艺术夸张”是表演艺术(无论银幕、屏幕、舞台)共同的、不可少的创作手段。据此,我们不能简单地、笼统地告诉演员“不要哪一套”而应具体地、细致地帮助演员去创造鲜明、生动、感人的艺术形象,并要求他们,“不管哪一套”,只要能科学地、有用地运用到自己的艺术创作中去,这就是成功的、可取的。

  而从事表演艺术的同志,只有兼容并蓄,博取众家之长,不断创新,不断发展,随着时代发展的要求,遵循艺术规律,就会有我们自己的,民族的表演流派。而停滞不前,墨守成规,只会窒息创作激情,束缚表演艺术技巧的不断提高和发展。有人会说:“表演艺术的夸张,会不会走向形式主义?”不会。因为我们主张的艺术夸张,不是“龇牙咧嘴,大喊大叫”更不是“装腔作势,有声无情”,而恰恰是为了达到既内涵、深沉,又鲜明有力;既纯朴自然,又泾渭分明,让观众看到性格鲜明富有艺术魅力的人物形象。

  对演员准确地、科学地告诫和提示,将使表演艺术大放异彩;否则,将使演员的创作黯淡无光。

  愿银幕、屏幕、舞台各姐妹艺术,在发展我们民族的表演艺术工作上,在百花齐放的竞赛中,皆有新的、激动人心的、震撼观众的更多鲜明艺术形象出现。

本文选自《李默然文集》(中国戏剧出版社2016年出版)

本期编辑:王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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