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 | 什么是启蒙?

  对“什么是启蒙”的回答

  伊曼努尔·康德

  

  启蒙,是指人类从自我导致的不成熟状态中觉醒。这种不成熟状态是指在缺乏指导下无力运用自我理性的状态。造成它的原因并非人们缺乏理性,而是在无人指导之下缺乏决心和勇气来运用理性。因此,启蒙的口号是“勇于智慧”,即有勇气运用自己的理性!

  即使大自然早已把人类从远距离指导的桎梏中解放,懒惰和怯儒使很多人依然快乐地保持着不成熟状态;同样的原因,一些人很容易自命为另一些人的守护者。保持不成熟状态是如此方便:如果有一本书代替我理解,一个精神导师指导我的良知,一个医生评判我的饮食等等,我就不需要做任何努力。只要金钱能够解决的,我就不需要思想;其他人很快就能替我做这些累人的工作。那些好心接过指导工作的守护者不久就发现,太多的人,不分性别,认为迈向成熟不仅困难重重而且相当危险。这些守护者起初为这些驯化了的动物所着迷,小心翼翼地防止其越雷池步。他们下一个策略就是展示危险,使其不敢尝试在没有帮助的情况下行走;危险实际上并不那么大,因为他们一定会在摔过几次跟头之后最终学会走路。但是,这样的例子具有恐吓性,通常会吓得他们不敢再尝试。

  然而,让每一个个体找到脱离不成熟状态的路十分困难,不成熟状态已经成为他们的第二特征。他们甚至变得喜欢这种状态,随着时间的推移,真得再没有能力运用自己的理性,因为他从未被允许做出这种尝试。规章和程式这些合理使用或者说是误用他天资的机械工具,就是对他永久性不成熟状态的禁锢。倘若有人扔掉这些枷锁,他依然会不确定是否能够跃过甚至是最窄的壕沟,因为他不习惯这种自由运动。因此,只有少数人能够通过头脑训练成功地脱离这种不成熟状态,继续大胆前行。

  相比之下,公众有更多的机会进行自我启蒙。倘若公众被赋予了自由,他们的自我启蒙的确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因为总会有少数人独立思考,他们甚至存在于被指定为大众的守护者中间。这些守护者一旦扔掉不成熟状态的枷锁,就会传播尊重个人价值、尊重人人需有独立思考之责任的理念。这样做引人瞩目的一点是,如果之前被守护者锢入枷锁中的公众被唤醒,或许最终会迫使守护者自己留在枷锁中。宣传偏见是非常有害的,因为偏见最终会报复到最初宣扬它的人的身上。因此,公众只能慢慢获得启蒙。一场革命或许能够结束独裁暴政与强权压迫,但是它从不会带来真正的思想革命;取而代之的是新的偏见,如同它们所取代的旧观念一样,成为掌控缺乏思想自由的大众的枷锁。

  对于这种启蒙而言,它所需要的只是自由,而这种自由是所有自由形式中最没有恶意的,即在所有事情上公开运用理性的自由。但是我听到各方在说,不要争辩!军官说,不要争辩,列队行进;税务官说,不要争辩,交税;神职人员说,不要争辩,相信!(世界上只有一个统治者说,想怎么争辩就怎么争辩,想争辩什么就争辩什么,但是,服从!)。这些都意味着对自由无处不在的限制。但是哪种限制阻碍启蒙,哪种限制不但不阻碍反而促进启蒙?我的回答是:人的理性的公开运用必须总是自由的,这本身就能带来人类的启蒙。理性的个人运用或许常常受到严格的限制,但并不会过度地阻碍启蒙的进步。我所谓的理性的公开运用,是指像一位学者向读者大众阐述观点那样对自己理性的运用。而理性的个人运用,我把它定义为,一个人在其被委任的职位或工作中对自己理性的运用。

  在一些关乎公众全体利益的事务中,我们需要一定的机制,在此机制下,一些成员必须完全服从调配,这样他们才能通过一份人为的共同协议,为政府雇用而服务于公共利益(或者至少不会损害公共利益)。在这种情况之下,争辩当然是不被允许的,顺从是必要的。但是,作为机器零部件的单个个人而言,他们认为自己也是公众甚或世界社会的一员,那么就像一位学者通过写作用真正意义上的文字向公众阐述观点一样,他或许的确能做到一边争辩,同时又不妨害自己所受雇从事的事务。然而,如果一个从上司那里领命的军官在执行时公开质疑这一命令的适当性或者有用性,后果是非常有害的。他必须完全地服从命令。但是,我们无法禁止他像学者一样对军事事务中的错误进行观察,也不能禁止他将自己的观察公之于众以供评判。公民不能拒绝缴纳税赋。一个被通知纳税的人,对于这些税赋自以为是的批评,会被当作导致抗命的暴行而受到处罚。然而,一个公民,作为一个博学的个体,公开地阐述这类税赋措施的不恰当甚至是不公平,并没有违反其公民责任。同理,一个受雇于教堂的神职人员有责任根据其所服务教堂的相关教义指导他的受众。但是作为一个学者,他完全有自由也有责任经过深思熟虑,出于善意地将这些教义的谬误之处公之于众,同时为更好地组织宗教和教会的相关事宜提供建议。这一过程中并没有对良心的拷问。作为一个教会的积极服务者,他在履行职责时所教授,并由他呈现出的,就是他职务的一个结果,是他被雇来用一种指定的方式和以其他人的名义而宣讲的。他会说,我们的教会教这个和那个,这些就是教会所引用的论据。然后,他尽量从自己都无法完全信服的戒律中找寻出更多的实际价值。而这些戒律事实上也包含着真理,因此他能够加以阐释。无论如何,在这些教义中没有与宗教本质相悖的内容。如果神职人员认为在这些教义中存在违背宗教本质的内容,他就不会心安理得地履行其职责,就会辞职。然而,这种理性的运用纯粹是私人性质的,因为教区无论多大都不过是私人聚会。这样看来,作为牧师也不会是自由的,因为他是在履行外界赋予的使命。与此相反如果作为一个用作品感染公众(例如,整个世界)的学者,一位公开运用理性的神职人员应当享受无限的自由,能够自由表达,否则就等同于说人们精神世界的守护者本身不成熟,而这种说法是荒唐的,并且永远是荒唐的

  神职人员团体,例如一个教会法院或者是教务评议会,是否应当宣誓对不可改变的信条负有忠实义务,以确保全天候地为其信徒进而为其他人提供监护?我的回答是,这不可能。这种旨在永远阻止人类的启蒙而订立的契约,即使它由最高权力机构、神圣罗马帝国国会或最庄严的和平条约所认可,也完全没有法律效力。一个时代不能通过誓约将下一个时代放在这样一个位置上,使其无法拓展和修正知识,特别是在像启蒙这样重要的问题上寻求进步。这是违反人性的犯罪,因为人性的原始目标正是在此方面取得进步。后代人因此完全有权利将这些协议看作是毫无权威并且是犯罪而摒弃它们。检验一项具体措施能否成为法律,我们只需看一个民族是否将这项法律施加于自身;在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法之前,这也可作为在某个特定的短暂时期内引进一项制度的方法。这也意味着每个公民,特别是神职人员,会被给予像学者一样在其著述中公开评论现行制度不足的自由。与此同时,这项新制度会继续存在,直到公众对于这些事物的看法有所进步,一致同意通过一项议案提交给国王。这是为了保护那些有更深刻认识的会众改变其宗教信仰,但并不会阻碍那些希望维持原状的会众。终其一生皈依一个没有人可以公开质疑的宗教是绝对不可取的,因为,这会抹杀人们进步的一个阶段,因此对后代是毫无益处,甚至是有害的。一个人自己或许在有限的一段时间内,在应当知道的事物上延迟启蒙;但是完全放弃这种启蒙,不管是为其个人还是为其后代,都意味着侵犯和践踏人类神圣的权利。但是人们不愿意强加于自身的东西,更不会被统治者所强加,因为统治者取得立法权力正是靠汇集人们集体意愿于他一身。只要他看到所有的真实存在或者是想象中的进步无碍于社会秩序,就会允许臣民做任何他们认为必要的完成自我救赎的事情,这与他无关。他的责任是制止任何人阻碍别人完成自我救赎。倘若他把臣民用写作阐述宗教观点的举动纳入政府的监控之中,那的确有损其王权。而如果他的强权基于其自以为是的意见,他会受到谴责。而如果他利用至高无上的权力支持少数独裁者对臣民进行精神统治,他就更是民众谴责的众矢之的。

  如果现在问,我们当前是否生活在一个已经启蒙的时代,答案是:不,但我们的确生活在一个启蒙时代。当前,要全体人类能够无需外部指导也可以自信熟练地运用自身对宗教事务的理解,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确有清晰的迹象表明,这条道路正被开辟出来,使人们可以沿着这个方向自由前行;普遍启蒙的障碍也正逐渐减少,使人类可以摆脱自身的蒙昧幼稚。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们的时代是启蒙时代,是腓特烈的时代。

  如果一个君主认为,他在宗教事务中的职责不是命令其臣民,而是给予他们充分的自由,或者他自己甚至不接受“宽容”这一略嫌自负的头衔,那么这个君主自身就启蒙了;他值得受到现代以及后代人的赞扬,因为他(从政府的角度)率先将人类从蒙昧中解放,让所有人自由地运用理性解决所有事情。在他的统治之下,宗教显贵们尽管有政府职务,也会尽力像学者一样自由而公开地发表自己的判断和观点,接受世界的评判,即使这些观点有时偏离了宗教的教义;那些不受官职限制的人更是如此。这种自由的精神也会传播到国外,传播到那些与外部阻力斗争的国家,而阻力则来自于政府对自身功能的曲解。对于此类政府,现在有一个出色的实例,能够证明自由可以丝毫不妨碍公共和谐与联邦统一。只要没有人为设置的条件蓄意使人们停留在野蛮状态,人们自己就会逐渐走出野蛮。

  我将宗教事务描述为启蒙的焦点——启蒙即指人类摆脱自身的蒙昧。这首先是因为我们的统治者对于做艺术和科学方面的监护人不感兴趣,第二点是因为宗教蒙昧是最有害和不光彩的。但是,对于在艺术和科学方面崇尚自由的君主而言,他会进一步地延伸其主张,因为他认识到,如果允许臣民们公开运用自己的理性,将关于立法的更好观点公之于众,那么,即便这会引发他们对现有法律的正面批评,也不会产生任何危险,哪怕是君主的法律也安全无虞。面前就有一个绝好的例子:我们现今尊敬的这位君主没有别人能比得上。

  但是,只有一位自身启蒙、不怕鬼魂,手中又拥有一支纪律严明且数量众多的军队以保障公共安全的统治者,才会说出共和国政府不敢说的话:你们可以就任何事情随意争论,但要服从!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人类事务的一个奇怪而出乎意料的模式(如果在更广的范围上看,我们总能发现这一现象,即近乎所有事情都是矛盾的)。高度的公民自由看似对一个民族的思想自由颇有裨益,但它也为后者筑起了不可逾越的障碍。相反,较低程度的公民自由给思想自由足够的空间,使其可以充分扩展。因此,一旦大自然精心培育的胚芽,即人类自由思考的趋势和天职在这一硬壳中生长,它就会作用于人们的心智,促使人们自由行动的能力逐渐增强。最终,它甚至会影响政府的原则;政府会发现,它们尊重人们便会从中受益,人们不是一台机器。

柯尼斯堡-普鲁士

1784年9月30日

  节选自《对“什么是启蒙”的回答》/ [德] 伊曼努尔·康德/肖树乔 著/中译出版社/2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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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公众号丨凤凰读书

编辑丨安孟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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