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究:印度妇女沉浮录

  weixi

  

印度妇女沉浮录

  马克思说:社会的进步可以用女性的社会地位来精确地衡量

  我关注中国妇女地位变化已经好几年了,但关注印度妇女地位问题刚刚开始,其源于一部电影——《摔跤吧!爸爸》。这部电影拍得很好,看完后很受启发

  印度和中国同样是东半球大国,人口、历史都相当,为什么印度对全球的影响力没有中国大,印度人有什么问题等等

  印度是世界第二人口大国,也是未来必然与中国并肩的发展中国家,但是我对这个国家了解的不够,甚至可以说对它的过去以及现状均一无所知

  这部电影在前段时间很火,评价也相当高,当然一部好电影不应该仅仅取决于口碑。我一直认为一部受大众好评的电影绝不是在反映一个问题,它一定是影射到了很多层面才做到了人人叫好

  这部电影最引我关注的是印度妇女的问题,看完后一直想弄清楚某些问题,比如:印度妇女在印度社会中的地位,她们的生活方式,她们的历史,甚至印度什么时候把她们怎么了

  当然考究这件事本身很枯燥,这是无可避免的,越是深刻的东西越无聊

  最近有个体会:这个世界有趣的事本来就不多

  上面这些就是我今天所要讨论的起因,在我考究了一些资料后发现印度妇女问题主要有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印度妇女地位的变化历程

  二是印度教对印度妇女的影响

(一)印度妇女地位的变化历程

  印度妇女地位的变化是一个漫长过程,也是印度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印度妇女的地位主要有四大变化历程:

  平等时期

  种姓制度开始约束

  佛教影响下的解放

  法律束缚下的黑暗期

平等时期

  前吠陀时期,印度还处于奴隶社会,妇女在社会中、家庭中与男性地位平等

  得出这一结论最好的证据是产生于这一时期的《梨俱吠陀》中许多诗歌都跟妇女状况有关,也有一部分是妇女创作的,这段时期最能体现妇女地位的特征有五个:

  男女教育平等,学术自由

  这段时期印度妇女才华横溢,很多妇女不仅可以学习文化,而且从事学术讨论,不仅吟唱诗歌,还能作诗作词

  一夫一妻,自由恋爱;男主外,女主内;妇女有权参加祭祀等活动

  社会基本单位为村社,妇女和男人拥有同样享受劳动成果的权利

  妇女可继承遗产,如果父母去世,女儿和儿子拥有同等继承父辈财产的权利

  寡妇可以再嫁

  从记载看,前吠陀时期(公元前1700年-前600年)妇女在社会中的地位还是平等的。这段时期在文化上与中国《诗经》时代(公元前11世纪-6世纪)特别相似,诗歌雅颂比较繁荣

种姓制度开始约束

  公元前900年左右,雅利安人开始实行种性制度。从公元前2000年左右雅利安人从印度西北开始侵入,他们不断向南扩张,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与当地土著开始通婚

  由于统治范围扩大,雅利安男人的仆人与奴隶也越来越多,俘获的妇女令他们感到满足,于是他们制定新规则,废除一夫一妻制,男人很辛苦可以多娶几个妻子

  新纳入的妻子为非雅利安人,她们对雅利安人的梵文一无所知,也不懂什么叫婆罗门教,因此她们被排除在教派之外,她们同雅利安妻子最大的不同是没有宗教特权,因此在一个大家庭中她们没有参加宗教祭典的权利,渐渐地这种单纯缺乏宗教权利上升到没有家庭地位,随着社会阶级的进一步分化,男人们便不准她们学习《吠舍》,再几百年后妇女变成了男人的奴隶,变成家庭的奴隶

佛教影响下的解放(公元前4世纪-7世纪)

  印度历史上有两次佛王朝,分别是阿育王朝与戎日王朝。阿育王是位虔诚的佛教徒,他信仰佛教,不仅支持佛学的传播更是鼓励子女信奉佛教,阿育王的女儿桑哈密特拉是第一个传教士,在父亲的支持下她渡海通往今天锡兰传教,在她的影响下印度佛学第一次走向世界,并为后面的戎日王朝再次兴佛打下了基础

  戎日王统治时期(公元550年-750年)对佛教大加宣扬与布施,当时的文化中心在那烂陀寺,当时很多外国僧侣都来这里取经,学术泰斗戒贤法师就在这里讲学,这一时期中国高僧玄奘访问了印度,他求学于戒贤,在戎日王的支持下举行了著名的“十八天论坛”,并将行程记录成《大唐西域记》。在这本书中大量内容描述了印度佛教的流行性与人们对于佛教的尊敬虔诚盛世

  戎日王朝时期,佛教成为国教,印度妇女地位得到改善,很多妇女开始转信佛教,在佛教与政治支持下妇女可以学习,可以从事写作,这段时期印度产生了许多女诗人,女学者,女数学家,女哲学家,甚至在北印度出现过几代女国王

法律束缚下的黑暗期

  《摩奴法典》雏形大约形成于公元2世纪,第三卷中将妇女道德提到了一个法律规范上。与中国的“三从四德”不同,印度的妇女规范有法律约束,而且形成期早,有明文规定,相对完善

  《摩奴法典》将《吠陀》又上升了一个层次,它不仅仅是教化,更是强制性约束。吠陀时代只规定非雅利安妇女不可以学习《吠陀》,到了公元2世纪左右,法典规定所有妇女均不可以学习《吠陀》,这样雅利安妻子地位下降了,同非雅利安妻子地位变得相同,妇女们在宗教中的地位直接决定了她们的命运。重男轻女,妇女地位固化,妇女代表形象恶化等从此不可更改

  法典规定:

  不准妇女学习吠陀,不准学习印度教经典,不准识字

  不准妇女参加祭典,宗教仪式,不准绝食

  作为一个女人,唯一的使命是尊重她的夫主,这样死后灵魂才能升天

  妻子不准同其他男人说话,只有医生、祭司、婆罗门有特权对已婚的妇女说话

  妇女出席公共集会要受到惩罚

  妇女没有继承父亲或者丈夫财产的权利,丈夫去世后财产遗交儿子,如果无子,遗产给予最亲近的男性亲属,妻子无权抱养孩子

  妻子不生儿子就得被遗弃,男子可以另娶妻子生子

  男人不生儿子死后将入地狱

  禁止寡妇再嫁,寡妇是不幸的,不吉祥的人,她不得参加社会与宗教的各种活动,以免她的把不幸带给其他人

  丈夫死后如果寡妇自愿自焚殉夫,她就是一个圣贤的人,她的死就是光荣的

  《摩奴法典》下的印度妇女地位极其低下,妇女没有社会地位也没有家庭地位,一家庭中妇女必须最后吃饭,妇女最重要的职责是生男孩,不生男孩的妇女被视为祸害

(二)是印度教对印度妇女的影响

  印度教起源于婆罗门教,封建制下的印度教主张节欲,重男轻女

  印度教认为妇女是诱惑者,是罪恶,妇女必须忠贞

  印度教的重男轻女主要体现在印度妓院的形成上

  如果一个妇女连续生几个女孩下一个女孩就有可能主动或者被动送到寺院,这些送去的女孩被称为“神女”,即献给神的女子

  印度宋达蒂山每年4、5月份中旬要举行神女结婚仪式,主婚人是僧侣。被送往寺庙的女孩一辈子不能再结婚,因为她的丈夫是神,等她长大成人后就在这里同神结婚,同神结婚后也不能改嫁

  神女被送往寺院后主要给寺庙的僧侣做唱歌、跳舞、打扫卫生、整理神坛等辅助工作,这些神女和僧侣一样常年住在寺庙中,随着这些神女渐渐长大他们对异性的渴望便开始萌动,常年与他们打交道的僧侣便成了她们的争取对象,僧侣们对神女的身份也渐渐松懈,他们的关系也变化了,她们变成了他们的情妇

  原来的神女开始变味,她们成了寺庙的妓女,随着时间流逝,僧侣们便不再苛求原本没有的东西,他们主动接受年轻人将女孩送到这里来

  印度教越是根深蒂固,被送往寺庙的女孩便越多,这些被送到寺庙的女孩由神女的身份变成妓女身份后她们也开始谋划未来,她们开始收费,不管是谁,只要给钱就行,于是主要有需要的人都喜欢去“拜神”,这样日子久了,这些神女便成了寺庙的香饽饽,寺庙也门庭若市,很多健全之人经常登门也不足为奇,僧侣们也学会了跨行,他们一边打点神坛,一边开起了妓院

  这种力量演变到后来便形成了宗教与政治结合,妓院合法化了,于是印度寺庙中也出现了世袭妓女。随着江流日下,女童越来越受欢迎,印度寺庙妓院便演化出了女童妓院,有文献记载印度80%的妓女是神女出身

  与印度妓院有关的另一支妇女团队是寡妇。印度教下的印度重男轻女,寡妇不能再嫁

  印度寡妇非常多,主要原因是印度一夫多妻,很多父亲担心女孩未来嫁不出去便从生下来就给她定了亲,这些定亲对象往往是成年男人,一些女孩成了童养媳后便开始了她的悲惨人生,若是不幸丈夫太年长,还没有等到她成人或者能给他生孩子就死了,那她就得守一辈子寡,处子之身

  因此,印度历史上寡妇不能再嫁,寡妇生子是一个循环。很多寡妇生子后为了躲避言论只好将孩子送给别人,送往的地方往往是妓院。这些小孩稍微长大后又变成了女童,妓女这支队伍越滚越大,在印度就这样绵绵千年,不倒也不乱

  印度教下的重男轻女直接造就了妓院文化。印度教规定,如果男人借债还不了便由妻女抵押

  在印度很多男人不从事劳作,游手好闲,吃喝嫖赌样样俱全,抵押妻女便是家常便饭,抵押后这些妻女基本上都流入妓院了。这些男人则可以另寻下一家女儿再娶,再生孩子

  【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与她们的价值取向是一个国家未来的风向标,如果她们开始浮躁了,那么这个国家就很危险了;如果她们长期被压迫,这个国家必定江河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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