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输家

  

  平末,1985年7月6日出生,巨蟹座,上升星座落在白羊,甘肃酒泉人。名字是她妈妈起的,源自宋玉《风赋》中的“夫风生于地,起于青苹之末”,勉励女儿于细微处努力,一步一步成就自己的人生,也希望她心思缜密,体察最细微的人性,做一名善解人意的女人。

  在2015年10月24日之前,平末都堪称人生赢家。

  作为小城女孩儿,平末考进上海某所985高校的时候,选的是生物化学专业,就是那种可以从分子的层级、从化学的角度,掌握生命基因密码的“神”专业。彼时,平末心里充满了一生奉献为科学、誓把绝症拉下马的壮志雄心。说得直白一点,就是可以攻克癌症。平末的外婆死于消化道癌,在平末的记忆里,还是初三学生的她,久久地陪在外婆的病床前,眼睁睁看着她日渐消瘦,在痛苦中走到人生终点。

  所以,尽管平末更愿意拿起母亲旧日的读物,看《儒林外史》,读《安娜·卡列尼娜》,品《红楼梦》,在高一下学期分班的时候,她一点都没有犹豫,就选了理科班。渐渐地,她的父母和老师都发现,这个言语不多的女孩儿,确实有着不显山不露水积聚力量的能力:在高三模考来临之前,平末在理科班的成绩已经顺利攀升到了国内没有哪一所高校是她不能企及的高度。她来了上海,主意还是自己拿的。她跟父母说,酒泉有个泉字,可大漠戈壁还是把她渴怕了,她想去南方,去杏花春雨的江南。

  平末初入大学,就选了两个兴趣社团:英语角和文学社,陪着她走过四年。听着身边上海同学流利的英语和好听的发音,平末觉得这四年里孜孜以求之,也许不能完全追得上,起码也是在进步和差距被缩小的路上;至于文学,说白了,平末不过是想给自己儿时以来的爱好,再多一些滋养。

  大一学期末的时候,平末的成绩在班级了排进了前五,多了一项既让人羡慕又算是给自己添了担子的权利:选修第二专业。总成绩第二名的她,没纠结,也没遗憾,顺利选到了她想选修的经济学。而这,改变了平末之后的人生。

  多年之后,平末谈及自己的选择和因为这个选择而带来的生活现状,从容不迫,有理有据——

  ‍‍‍我在修二专业的过程中,会越来越多地关注咱们国家经济的发展。我首先明白的一个道理是,尽管我的学习能力不错,但能够拿到生物化学领域真正的入场券,从我上大学开始算起,起码还得10年。也就是说,我得进入到博士后流动站之后,而且是之前一帆风顺什么都没耽误的情况下,事业才算是正式开始了。至于什么时候可以有所成就,我根本看不到。而让自己变得有些钱,可以用钱为自己、为父母、为别人解决一些问题,就比如有足够的钱支撑起外婆的医疗费用,这样的未来我大概是可以看得清的。教授们、专家们在讲台上、讲座中谈及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我开始理解上海之大,还有她未来的潜力。我是在2008年5月大学毕业前,跟我爸在电话里长谈了一次,那时我已经拿到了在上海的第一份工作,索尼做市场营销。我跟我爸说,我也不知道咱家经济实力究竟如何,但我得买房子,如果能大一点,就尽量大一点,买得越大就赚得越多,钱,就算是我提前跟你们借的,我迟早可以赚够这笔钱,只是房价可能比我赚钱的速度要快很多,你们先帮帮我。我爸大概的意思是,没想到在上海待了四年,我这个他心目中未来的科学家变成了一位账房先生,但他愿意帮我买房。我成了我们班外地学生当中还没毕业就有了上海房子的人。

  平末是我盘下这间酒吧后的第一位VIP,她是连着这个酒吧,我共同承受下来的。酒吧原来的老板是老外,因为孩子的教育问题,必须回国了。跟老外做生意,谈妥之前,非常麻烦,方方面面,事无巨细,一旦谈妥了立刻就是一马平川。合同都签完了,“还有个事”从老外嘴巴里蹦出来,我心里暗暗骂了一句,得,待了这么多年,身上要是没点咱中国人的机灵劲,确实也说不过去。

  是这样的,有个女孩,她一直是我店里的一个非常特别的存在,每次她来喝酒,当她说”最后一杯”的时候,我总是送她一杯“莫斯科驴子”。如果你不介意,我希望你可以继续对她好一点,你会发现她是一位很棒的女人。当然,你会发现对她的这份优待,对你也很值。相信我。

  他给我看了平末的照片,就在这个酒吧里,很多人的合影,一个眉眼细细的女孩,骨架也不大,像极了南方女子。

  第一次在酒吧里见到平末,我就大概理解了老外的意思:当她说最后一杯的时候,她已经喝了两杯蜗牛(伏特加+红牛)、一杯长岛冰茶、和一杯新加坡司令,她带来的两位朋友也都是豪饮之人。还有就是他们聊天的话题,让在吧台里面的我听得津津有味。和工作的压力或者奋斗无关,和生活的无聊或者八卦无关,他们刚刚看完了一场话剧,觉得这戏不错,需要喝点酒聊聊彼此的看法。看得出来,几个人都不是专业人士,可讨论起来,密密匝匝地,都有不错的眼界。

  最后一杯莫斯科驴子,算我的。我笑眯眯地看着她。她定住眼睛看着我,笑了:Patrick挺够意思的吗,把我这个包袱甩给你了。不成,第一次见面就受人恩惠,多不好意思,再来一杯驴子,我请你。

善饮者善交,那天我们喝了一夜,第二天在酒吧门口告别的时候,已经算是朋友了。她被阳光刺得睁不开眼,还不忘调侃我:以后少喝点,Patrick说过,太爱喝酒的老板,酒吧一般都开不长,我可不想被你又托付给谁。

  平末酒量虽大,可并不滥饮,除非公差或者出行,雷打不动,她每两个礼拜的周六,来酒吧一次。既然来了,就一定会喝个痛快,但她从不喝到醉酒的份上。我问她,为什么Patrick对她如此礼遇,她跟我说,那是一个long long ago的story——

  大三升大四的暑假,平末在软银中国当个小实习生,基本上就是端茶倒水跑个腿。Patrick的酒吧除了卖酒,白天也做做下午茶的生意。平末的老板让平末去Patrick的店里买些松饼、爱尔兰咖啡什么的,用来应付即将到来的一个漫长的会议。平末走进店里的时候,Patrick正拿着一本《Life of Pi》(《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在读,平末随口说了句:Good taste,the novel of Booker Prize(布克奖,英国文学最高奖)。从此,平末就和这个叫帕特里克的爱尔兰裔英国男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当然,平末并不止于知道这么一部日后被李安改编成电影后大放异彩的小说原著,老帕也不止于赞叹眼前的这个中国姑娘英语本身和英美文学功底都还不错,平末的酒量让老帕佩服。作为老板,老帕非常清楚,这样豪饮却又端庄贤淑的女子简直就是酒吧的一块活招牌。

  平末挺大方,但又不会让别人、尤其是男人觉得有压迫感。她经常买一轮或者几轮的酒请朋友,给出的理由大概是:感谢父母,没想到他们辛苦了一辈子,确实有些积蓄,否则房子首付九成是平末她想也不敢想的。据她父母说,其实可以付全款,但还是希望女儿觉得这套房子能有自己的努力在里面。无债一身轻的人,理应多为朋友们买买单,各位的钱省一省,大家都尽快在上海安居乐业,才能常相聚,不分开。

  我有时好奇,为什么这么好的姑娘,就是迟迟不见花好月圆,是不是老天爷到底是公平的,给了她聪明的头脑和美丽的容貌,总会在哪个地方给她一些缺憾,让人生不能圆满。把问题问到她的面前,她就不好意思似的笑笑:我也不知道,可能我不需要男人吧。话题聊到这儿,绝对是进行不下去了,谁知道姑娘家说不需要男人是有过情伤呢,还是她真的不需要男人。

  倒是有一次她的朋友喝多了,在她走之后,躺在酒吧里的沙发上醒酒,说了一番话,让我觉得确实是这么回事——

别看平末长得温婉,像个南方的女孩子,可到底是北方女孩儿的底子,内里有股子胡服骑射的英气。知道照顾人吗?知道。你喝起酒来特别不要命,客人还没倒呢,你跑去卫生间大吐特吐。别人也就是嘴上说说少喝点,只有她每次来酒吧,会给你拿个酸奶,带几片面包,盯着你吃下去,告诉你,垫点东西再喝酒,不容易醉,也不容易伤胃。冷酷吗?很冷酷。骨子里,她喜欢能征服她的男人,你看我这喝倒了,她看我的那个眼神,仔细琢磨琢磨,真的有点怕,大概意思就是,没事吧?没事我就走了,下次喝酒悠着点,得知道自己的量。她不怕男人比她酒量差,只是瞧不上没数的人。

  打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在平末来店的时候喝多,毕竟,让VIP瞧不上,不是那么回事。几次下来,我确确实实感受到平末对我的好感有所加深:可以啊,知道控制自己了,你这酒吧有望开下去。而受到了鼓励的男人,往往容易得意忘形:末儿,平生就知道俩姓平的,都是牛人。一个是琼瑶的老公平鑫涛,一个就是你。你不是爱看书爱看电影什么的吗?给我推荐推荐,让我也沾沾文艺气。话还没说完,我就在平末的眼神里读出了“这哥们总算开窍要上进了”的喜悦,那之后,我被她在这条路上逼得无路可退,唯有咬牙硬撑。

  平末不是那种自己觉得好,就把好东西一股脑塞给你的人。对她自己喜欢的东西,她有种神圣的仪式感。每次都是喝好要走了,拿出一本书,或者微信上发给我一条视频链接,还会附上一段她的感悟,写在纸条上,或者发在微信里。

  推荐《霸王别姬》时,她说——

  年纪不同,感受果然很不同。大牛片。用戏子和妓女这样的底层人物来反映大时代里变迁的爱恨情仇,命运无常,人性的温暖和泯灭。面子上说的是从一而终,里子里告诉人们的是活着,和它的反义——自由。

推荐《这个杀手不太冷》时,她说——

吕克·贝松是我最喜欢的导演,让·雷诺以前不是我最喜欢的演员,以后很想他是唯一。可人们总是喜新厌旧,喜欢时过境迁。雷诺是因为天分过高、反倒惹人妒忌的艺术家。莱昂(雷诺剧中的角色)说了,我有了牵挂。所以,他死了。

等等等等,无穷无尽,我很纳闷,她工作那么忙,哪里挤出来的时间,看了这么多书,这么多电影,这么多话剧?而她看上去虽然一成不变但确实精彩纷呈的生活,在那一天,终于有了一些反转。

  我把房子卖了。拿起那天的第一杯自由古巴,她就扔出了这么一个炸弹。

  末儿,你有什么想不开的?还是出了什么事,缺钱了?

  没有,可能会结婚,和一个男的。她看着我笑,那意思我明白:姐不是百合。

  那干嘛卖房子?

  没什么,换个城市生活,和他一起。

  这么快,什么时候的事啊?

  不算快,只是没跟你们说过而已。

  带来看看呗,让我们也给你把把关。

  朋友间很重要的一个法则,尽量别和夫妻二人,或者情侣二人同时是好朋友,好时无所谓,不好的时候,你夹在中间难做人。

  那天,平末喝得……有点醉。她说,她可能会消失一阵子,要去另外一个城市买房,要回家看一趟父母,还要去一趟男朋友的家,拜访他的父母。

  而后,她确实消失了,很久,久到我以为她真的不会再来说“最后一杯”了。她的朋友圈慢慢地地断了更,我几次拿起手机想问问近况,最终作罢。

  再见平末,是2017年过了春节。依旧是周六,她走进了酒吧。看上去,她几乎没有任何变化,无论容貌,还是神情,甚至她走向吧台的速度和姿态,可我隐隐约约觉得她跟之前有了天翻地覆的不同。

  酒依旧喝得痛快又节制,走的时候依旧是一杯莫斯科驴子结尾,还有稳稳的背影。再后来,她的朋友们又来了,一切照旧,她还是常常请大家,一轮或者是两轮,她还是记得给我拿酸奶和面包。只是我终于知道,她确实有事发生,在每两个礼拜的周六之外,她愈发频繁地在其他时间也出现在酒吧里,坐在吧台最暗的左侧,捧着kindle看书,陪着她的除了偶尔走过去的我,还有一杯爱尔兰咖啡。

  当她第十次非常规地出现在酒吧里的时候,我决定不再遏制自己的好奇心,或者说关心——

  今天太阳好,咱们到外面坐坐。末儿,如果你愿意跟我说,我就在这儿,到底怎么了?

  你总算问我了!

  在她抬起头的那一刻,我发现她泪流满面。那一刻,我才明白,尽管末儿是个特别有主意的人,可她终究是个人,是个需要男人关心的女人。

  临门一脚的时候,他退缩了。我在厦门买了房,挺大的,也去了他的父母家,在回去看我父母之前。当他父母得知我把上海的房子卖了,在厦门买好了房以后,有些欲言又止的难堪。我大概能理解,他们的儿子找了这么一个有主意的女朋友,日后结了婚,怕是要受欺负。

  你们怎么认识的,为什么你要在厦门买房?

  你应该知道我还有个爱好啊,户外。有次去大嵛山岛的时候碰见的。他从厦门过来,兰州人,人很有趣,也有深度。总之,他能给到我阅历和思考的边界,无论是读万卷书,还是行万里路,他都在我的前面。他能力很强,只是说,他缺少我这样一个从大学开始就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耳濡目染的机会。我比他更早知道了经济的魅力,他稍微慢了些。他刚从兰州辞了公职没多久,去厦门工作。很不错,无论是职位,还是收入,只是还需要奋斗不少的年头,我才有可能跟他过上“从此以后幸福的生活”。

  你们那个时候认识多久了?

  两年。

  保密工作很到位啊。这哥们感觉挺爷们的,不过仔细想一下,似乎也挺自卑的。

  我也说不清楚了。总之,在我跟他商量什么时候领证,他特别认真地跟我说,能不能先放一放,等他真正可以撑起一个家的时候,再与我谈婚论嫁。

  听上去这人不错,有担当。

这……其实跟喝酒一回事。我能喝,不是靠喝很多酒练出来的,父母给的,是遗传,或者换个说法,叫运气。买房子也是一个意思,事后回想起来,我也觉得我很运气。年轻,胆大,赌对了,从此比别人活得轻松些。现在机会,或者说这个运气,给到你了,那就接受呗。日后两个人的生活里,你多努力努力,让我轻松轻松,我愿意啊。

  这些话你跟他说了吗?

  说了,可他坚持。他说得也有道理,他怕这样的弯道超车,在不知道自己的能力是不是足够可以驾驭这辆车的时候……他不想日后面对狼狈不堪的局面。

所以?

所以,我回来了,又回到上海。

住哪里?

公寓,18年,30万,一次性付清。有点小,一个人住够了。

委屈吗?

有点,不过也不算什么。我还得继续工作,继续读书,继续看戏,继续喝酒,继续——“最后一杯”。

工作找了?

还没,再歇一阵子。说实话,我现在就是把厦门的房子卖了,所有的钱都加上,我也买不回原来的房子,差了300万!我现在是人生输家了吧?

虽然幸福暂时没有了,可你还有自由,决定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你从来都不丧,从过去到现在。

能问你一个私人问题吗?

问。

你为什么还不结婚?

我也不知道,可能我不需要女人吧。

  平末用手指着我,那天第一次露出了笑容,午后的阳光里,依旧很美。

  给我推荐点啥看看呗。

  我刚看完,小说,美国人写的,关于家庭,《自由》。

  依旧附着一张小纸条——

  自由带给我们的,原来是幸福之外的一切。600多页,真的好看,关键是你得有这个兴趣、毅力和面对故事时不遮掩自己内心的诚恳。

  十天以后的周六,平末来了。

  书我看完了。这里有封信,给你的。

  平末一幅不置可否的表情,展开了信——

  平末:

  你好。

  你的名字是我们问了酒吧老板才知道的。

  你可能记得,有一个下午,你来了这家酒吧,你和老板聊了很久,还有你掉泪了。我们绝无窥探你隐私的意思,只是恰巧看见了。

  你给了老板一本书。在你走了之后,在我们结账的时候,我们其中的一位同事看到了你写给老板的纸条。他很感兴趣,就和老板聊了聊。我把我们知道的关于你的所有事情和盘托出如下:

  我们看到了很多你给老板推荐电影、书或者展览、话剧时写给他的纸条,还有微信。以及,我们知道你最近不是很开心,具体的原因绝不知道,你的朋友很君子。

  看过了你写下的所有评论后,我们所有人都由衷地觉得,如果你愿意加入我们,将是我们极大的荣幸。

  我们的名字,叫取走。 此致

  敬礼!

一群下午溜出来喝着爱尔兰咖啡找灵感的人

  平末冲我摇了摇手里的信。

  看了,我觉得这是个不错的机会,不如你去试试?听他们那些人的意思,看电影,看话剧,读书什么的,本身就是工作的一部分,从里面挑出有意思的,推荐给大家。很适合你。

  还有更多的……关于这家——叫“取走”的信息吗?

  嗯,不如你就点开阅读原文吧,听说他们最近在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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