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铃响了,是好友苏菲打来的,她约我去王宫花园的咖啡馆吃早午餐,我爽快地答应了。
这是一个晴朗的早晨,我坐在窗台上,看着白云飘浮,心情格外愉快。我爱巴黎的天空,总觉得它与别不同,仿佛伴有一抹淡淡的蔷薇色,充满着蜜意柔情。在这样的天空下,即便没有恋人,也感觉是被爱着的。
我换了一袭长裙,套上牛仔夹克,系上一条蓝得像天空一般的丝巾出了门。到了咖啡馆,刚点完餐,苏菲的电话又来了,说前男友突然找她有急事只能爽约,我表示理解,说:“好吧,重色轻友的家伙,下回罚你陪我吃两次早午餐。”
话音未落,两份早午餐端了上来,面包、火腿、煎蛋、果汁、酸奶……呼啦啦摆满了一桌子,我看了看,心想:反正也来不及撤单了,那就甩开腮帮子吃吧。我换了一个舒适的露天座位,从包里掏出在地铁里看了一半的书,津津有味地边吃边看。
正吃着,我察觉邻桌有人在看我,我抬起头把目光迎了上去,是一位中年男子,他戴着墨镜,面庞瘦削,鼻梁高耸,略带卷曲的头发在太阳底下闪着银狐般的光泽,健康的小麦色皮肤,满是阳光的气息。他身着浅蓝色亚麻衬衣,肩头随意地搭了件羊绒衫,一派刚从南部度假回来的样子。我们的目光相遇时,出于礼貌,我冲他微笑了一下。没想到,他站起身走了过来,端详着我问:
“你好!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呵呵,这一套太老土了,先生。”我歪着头笑着回答他。
“哦,我倒不这么认为,我管这一招叫做经典。你知道经典是历久弥新的。”他一边说一边兀自在我旁边的椅子上坐下,神情庄重得仿佛刚演奏完一曲巴赫。
他的机智让我有些刮目相看,便说:“你的回答还不错,算勉强过关了。我允许你对我继续施展你的经典招数。”
“谢谢你的赏识,希望我接下来的表现不会让你失望。”他挥洒自如,显然对经典招数十分在行。他看了一眼我桌上丰盛的早午餐,接着说,“你的胃口真好,一个人吃这么多?”
“啊,我是经典的吃货,也是历久弥新的那种,随身携带流动的盛宴。”我看着杯盘狼藉的桌面,自嘲地笑着说。
“呵呵,厉害,原来是《流动的盛宴》,你一定是海明威的拥趸。”他说。
“谈不上真正的拥趸,我倒觉得他这个人本身比他的作品更有意思。当然,他关于巴黎是‘流动的盛宴’这段话实在太脍炙人口,每一个巴黎人和来巴黎的游客应该都知道吧,我所能记得的也就是这个。对了,还有二战他带着盟军打回巴黎时,迫不及待地去解放丽兹酒店的酒吧这件事,我也印象深刻。”我扬了扬眉毛,若有所思地说。
“看来你对文学了解不少,那法国作家呢,有你喜欢的吗?”他问。
“哦,我喜欢的太多了。”我说,接着如数家珍般地开始和他聊起了法国作家,从雨果、巴尔扎克、大仲马、兰波、波德莱尔到加缪、杜拉斯、萨冈,我们聊得兴起,不知不觉太阳西下,已近傍晚时分。他提议我们去塞纳河边走走,因为“我们可以在那里看落日。”
我们俩起身向塞纳河走去。夕阳下的塞纳河非常美,一阵微风吹过,巴黎那独有的气息扑面而来,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说:“你有这种感觉吗,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特有的味道。比如巴黎,是玫瑰花和巧克力的甜香,再加上永远挥之不去的香奈儿香水味;伦敦,就是下午茶混合着海水的气息;北京的味道嘛,要凛冽一些,是白杨树和卤煮火烧的组合。”
“巴黎和伦敦还真有你说的那种味道,北京那个嘛,我没太明白,虽然我去过北京许多次,但完全不知道卤煮火烧,那是什么东西?”他好奇地问。
“呵呵,”我扑哧乐了,说:“是一种北京特色小吃,尽管你们法国人也是出名地敢吃,但我打赌这个小吃你绝对不敢碰。”
说着,我们来到了新桥。这座桥并不是塞纳河上最美的桥,却因为大名鼎鼎的法国文艺电影《新桥恋人》而闻名天下,成为巴黎的一道景观。桥上游人不少,大都在忙着拍照。我们慢慢地踱步上桥,椅着栏杆,欣赏着塞纳河两岸的景致。这时,一艘游船经过,上面的游客兴奋地向我们挥手,我们也向他们挥手致意。我小有感触,说:
“我们中国有个诗人曾写道;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嗯,很有意境的诗。”他说。
“是呀,很美。这个时间游览塞纳河真好,从黄昏到夜晚,都尽收眼底,还可以看到月亮。”我说着,抬头望了一下天空。
“你没有坐船游览过塞纳河吗?”他问。
“坐过,很多年前第一次来巴黎的时候坐过,不过,是在早上,景色比较单一。”我不无遗憾地说。
“哦,我有一个主意,不知道你愿不愿意接受一个陌生人的邀请?”他又问。
“什么邀请?”我反问他。
“和我共进晚餐,塞纳河上的晚餐。”他说。
“这主意听起来不错,可是我知道这些船上的餐厅都只接受提前预订,现在是旅游旺季,恐怕我们临时起意,根本订不到座位。”我说。
“没事,我有朋友是经营游船公司的,我这就打电话给他,也许他会有办法。”说完,他打了几个电话,然后对我说:“好了,没问题,今天晚上我们可以在塞纳河上共进晚餐,我的朋友帮我们留好了桌子,你能在船上看到日落和明月升起了。”
“太棒啦!谢谢你!”我高兴地对他说。
我们边说边向游船码头走去。在路上,我了解到他的经历颇丰,曾留学英美,游历过九十多个国家,在非洲和中东都工作过,当过水手和飞行员,骑摩托穿越过美国六十六号公路,驾帆船横渡过大西洋……我听着,心中暗忖:我自认贪玩成性,热衷冒险,不承想眼前这个人竟然更甚。正想着,耳畔听他说道:
“我尝试过很多东西,只有一样,我一直想试,但一直没有机会。”
“是什么?”我问道。
“F1赛车。”他耸耸肩说。
“真巧,我玩过。”我轻描淡写地回了一句,心说:总算让我扳回一局。
“是吗?”他吃惊地看着我,说,“你真行,这太让我意外了。”
“其实没什么大不了,我多年前采访F1赛事,正好有机会给记者体验,所以我就在法国和西班牙接受了培训,然后足足过了一把赛车瘾。”我说着,为自己多少挽回些颜面松了一口气。
“你看起来很柔弱,没想到如此有胆量。”他再次上下打量我,带着些许赞赏地说。
“哪里,你过奖。人生苦短,我想尽可能尝试不同的活法,探寻自己的极限。我不愿意只过一种人生,我想看遍风景。”我一口气说完这句话,不免暗自纳罕,自己居然在一个陌生人面前坦露心迹。
我们聊着,不知不觉到了码头。游船已停泊在那儿,我一看,船不大,但非常精致漂亮,是塞纳河上的顶级游船。通常这种船上的晚餐都需要穿正装,我看了一眼自己的牛仔外套,说:“惨了,没穿正装。”
“没关系,你把牛仔外套脱掉,假装成穿了正装的样子。记住,关键是要有正装的气势。”他冲我眨了眨眼说。
于是,我把外套脱下,露出里面的吊带长裙,他看了看我,说:“我打赌你比今晚任何一位穿了正式晚装的姑娘都美。”说着,他非常绅士地挽住我的胳膊,在早已恭候在甲板两侧的船长和船员的注视下,引导我上了船。
给我们预留的餐桌位置极佳,紧挨舷窗,能欣赏塞纳河的风景;又靠近舞台,能看见乐队的演出。
我们坐下,服务生随后给我们送来了餐前小吃和两杯香槟,并附上了当晚的餐牌。他看了看餐牌,问我;“主菜有牛扒,前菜有三文鱼,你想配什么葡萄酒?”
“你决定吧,看你能不能给我一个惊喜。”我说。
于是,他附在服务生耳边,轻声地说了几句。
不一会儿,酒送过来了,当我看到酒瓶上的“SAINT-EMILION”(圣爱美浓,法国最古老的葡萄酒产区)的字样时,吃惊地瞪大了眼睛,对他说:“天哪,难道是上帝派你来的吗?你怎么会给我点圣爱美浓的葡萄酒?”我曾在圣爱美浓住过些时日,那段生活对我影响深远。
“怎么?你不喜欢吗?”他一时不明就里。
“不,不是喜欢,是太喜欢了。”我激动得语无伦次。
接着,我把我在圣爱美浓小镇的故事告诉了他,他很意外,说:“没想到你和圣爱美浓还有这样的渊源。看来,我们不用为喝什么葡萄酒争得面红耳赤了。”他端起酒杯,老练地看看了酒的成色,又娴熟地轻晃酒杯,让酒香散发出来,然后嗅了一下,说:
“不错,我想你会喜欢这款酒。”
我也端起酒杯,轻嗅片刻,接着问他:“你肯定我会喜欢?”
“不敢说十拿九稳,但也差不太远。我觉得我们俩的品位就算不是完全一致,也相差无几。”他十分有把握地说。
“你说对了,虽然还没喝,但刚才闻到的香味我就很喜欢,是一种花香,还有雨后松林的味道。通常这种香味的酒,酒体的平衡度都不差,口感应该错不了。”我一边说一边又闻了闻杯中酒。那一瞬间恍惚感觉,这芳香是从自己心里散发出来的。
“你的鉴赏力不俗,不愧是在圣爱美浓待过的人。”他显然同意我的说法,夸赞我说。
我听了,有点害羞,红着脸说:“只是皮毛罢了,在你们法国人面前谁能夸耀自己懂葡萄酒呢。”
“不,你已经比很多法国人都懂葡萄酒,而且你还去过圣爱美浓。有许多法国人,即便他们爱葡萄酒,也未见得这一辈子会去一次圣爱美浓。比如我,尽管特别喜欢圣爱美浓出产的酒,也经常喝,我的酒窖里还贮存了不少。可是,我就从来没有去过圣爱美浓。仅从这一点看,你就胜我一筹。”他说。
“你让我越发不好意思了。我想你没去过,是因为太忙,你不是成天世界各地飞来飞去吗?等哪一天不忙了,你就可以去圣爱美浓一醉方休。”我说。
“真有那一天,你愿不愿意当我的向导?”他认真地问我。
我看了他一眼,轻声地回答:“我愿意。”
船缓缓地在塞纳河上行驶,巴黎圣母院、卢浮宫、埃菲尔铁塔……一一在眼前掠过,一轮明月不知何时已经挂在了天空。我品着杯中的葡萄酒,看着眼前这个不期而遇的英俊男人,几乎无法相信这一切是真的。
这时,乐队开始演奏《玫瑰人生》,这首经典的法国香颂,在这个月色撩人的夜晚愈发缱绻缠绵。我忍不住悄声跟着唱起来,“他的轻吻仍留在我的眼梢,一抹笑意掠过他的嘴角。当他拥我入怀,我看见玫瑰般的人生……”正唱着,只见他站起身来,风度翩翩地伸出手,做了邀我共舞的姿势,我含笑起身,和他双双滑入舞池。
一曲完毕,船已驶回码头。他问我:“你既然在巴黎这么久,对巴黎一定已经十分熟悉。还有什么地方是你一直想去而没有去的吗?”
“有呀,我一直想在午夜时分登上埃菲尔铁塔。”我不假思索地说。
“好主意,我也从来没有在午夜上过埃菲尔铁塔。我们今天晚上一起上去怎样?”他问我。
我一看表,已是夜里十一点,就说:“时间太晚,估计铁塔的通道已经关了,而且登顶要预约,我们也没预约,怎么可能上去?看来今晚我们只有放弃了。”
“你介意我打个电话找朋友问一下吗?如果我能约上今晚,你敢不敢和我在午夜登顶?”他问。
“为什么不敢?只要你能约上时间,我就敢和你在午夜登顶。”我那爱冒险的劲头登时上来了,毫不示弱地说。
果然,一通电话之后,他告诉我已经办妥,如果我们愿意,现在就可以过去。
我激动得摩拳擦掌,说:“那还等什么?走吧。我已经等不及要登上塔顶了。”我做了一个起跑的姿势。
他笑了,说:“小姐,你要这么跑过去,就没有气力登上塔顶了。”说着,他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停车场,说:“我们开车过去,我的车就停在那儿。”
到了停车场一看,他开了一辆粉色的老爷车,我笑了起来,围着车转了两圈,说:“太好玩了,你怎么会开这种迷你老爷车?我以为你身材如此高大,一定会开一辆美式吉普车。”
“上车吧,尊贵的公主。你放心,即使过了午夜十二点这辆老爷车也不会变成南瓜的。”他一面说,一面极有教养地为我打开车门。
我坐进车里,忍不住东摸西看,啧啧叹道:“这车真可爱。”
“这是我妈妈的宝贝,她已经开了快四十年。这两天她病了,让我帮她开出来晒晒太阳。她说她的宝贝需要阳光。呵呵,人家是遛狗,我是遛车。”他说。
“看你样子挺酷的,像个浪子,没想到是个孝子。”我有些意外,和他打趣道。
“嘿嘿,我和我妈妈是好朋友,况且我还真挺喜欢这辆车的。我读大学那会儿也有一辆类似的车,我开着它去了摩洛哥,因为当时打算在那里生活一阵子,而且又要在沙漠里穿行,我不得不在车里堆了好多行李,甚至还有一个小冰箱,再加上当时的女友,她的个子几乎和我一样高,天哪,那辆可怜的小车都快被挤爆了。”他比划着,笑嘻嘻地和我述说前尘往事,顿了顿,看我听得饶有兴味,他接着说:“我就是从那时发现,腿太长,并不是什么好事。”
“哈哈哈,别人都是抱怨腿太短,我还是头一次听人抱怨腿太长。”我被他的话逗得大笑。
“腿长真的很麻烦,你这一生都得为长腿付出代价。买的裤子经常太短;老式戏院的位子总是太挤;就算是坐飞机,如果是经济舱的话,腿也别想伸开;所以,为了伸开腿,你也得努力坐上公务舱。你看,如果不是我的长腿,我的生活会自由自在得多。因此,我的人生完全受困于我的长腿。”他一脸苦不堪言地说。
听了他这段煞有介事的长腿感言,我笑得更厉害了,稍微喘了口气,问:“有人告诉过你你很可爱吗?”
他似乎有些惊谔,看着我,说:“你指今天吗?不,还没有,我从早上遇见你,直到现在,还没有机会见到别的姑娘。”他看了看表,接着说,“马上到十二点了,今天眼看着就要过去,如果你不对我说‘你很可爱’,我今天恐怕就一无所获了。”
“好吧,出于对你的同情,我想我应该告诉你‘你很可爱’。”我笑着对他说。
这时,车刚好经过亚历山大三世大桥,桥上的雕塑在夜里金光熠熠,午夜的巴黎天空有一种奇异的孔雀蓝,把那轮橘黄色的月亮衬得美丽不可方物。“真美呀,午夜的巴黎。”我不由得轻声赞叹。
“是的,午夜巴黎,午夜巴黎。”他听了,在一旁哼起了小调。
转眼到了埃菲尔铁塔,白天熙熙攘攘的铁塔在午夜异常清净。虽然是晚上十二点半关门,但铁塔从十点半开始就不再接待访客。好在他的朋友已经和铁塔的工作人员打过招呼,我们顺利地进入铁塔,搭上电梯直奔塔顶。
一出电梯门,我就忍不住惊呼:“哇,简直太美啦!”我激动得左顾右盼,不知道从哪里看起,嘴里不停地唠叨着:“你看,你看那是圣心教堂,那是凯旋门,还有那里那里……哦,月亮离我们那么近,我好像伸手就能摘下它。这比我想象得要美一百倍!一百倍!”
他看着我笑了,说:“你像一个得到了新玩具的小女孩。”
我冲他扮了个鬼脸,说:“真的很开心,这是我得到的最好的玩具。”
正说着,十二点到了,铁塔上的灯光刹时全亮了,环绕塔身的彩灯不停地闪烁,整个铁塔犹如一个巨大的烟花瞬间绽放,我张大嘴,转着圈,难以置信地看着发生在周围的一切,说:“我们这是住在烟花里吗?真是棒极啦!我希望在这里面住一辈子。”我兴奋地哼起了亨德尔的《皇家烟花进行曲》,拉着他的手,跳起了华尔兹。
突然,一阵大风吹来,我感觉铁塔在摇晃,脚下站立不稳,我有些惊慌地问他:“好像铁塔正在晃动,你发现了吗?”
“别慌,铁塔很坚固,不会被风吹成比萨斜塔的。不过怎么说它也有三百多米高呢,所以在大风中摇晃是正常的。但是请相信我,哪怕风再大,铁塔晃动的幅度也不会超过七厘米,放心吧。”他很镇定地安慰我说。
我用手比划了一下七厘米的长度,狐疑地看着他说:“不止七厘米吧,我刚才觉得起码有七十厘米。”说着,一阵大风又吹了过来,我不觉打了一个寒战,两手环抱住自己的肩膀,他见了,急忙脱下自己搭在肩头的羊绒衫给我披上,说:“披上这个你会暖和一点。”
塔顶的风大得惊人,尽管披着他的羊绒衫,我依然觉得冷,我哆哆嗦嗦地对他说:“我终于明白我们中国古诗里‘高处不胜寒’的含义了。”又看了一眼只穿一件单薄衬衣的他,接着说,“再呆下去,我们俩恐怕都要患重感冒了,要不还是先下去吧。”
他看着冻得瑟瑟打抖的我,赶忙伸出胳膊把我拥住,同时还不忘调侃说:“喂,莘德瑞拉,你是担心十二点过了,我们的车变成南瓜吧。”
他的话音未落,我突然觉得呼吸有些困难,一阵头晕目眩,眼前的他变得模糊不清,我挣扎着对他说了句:“我想我马上要晕倒了。”就失去了知觉……
我迷迷糊糊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救护车里。
我睁开眼睛,看见他无比焦急的目光,他一只手紧握着我的手,另一只手轻抚我的额头。我没有力气说话,只是充满感激地对他微笑了一下。
到了医院,他和护士一起把我送进了急救室,然后护士开始填写病历单。我躺在病床上,隐隐约约听见走廊里他和护士的对话:
“您太太叫什么名字?”
“哦,她不是我太太。”
“啊,对不起,您女朋友的名字?”
“哦,她也不是我女朋友。”
“啊,那您朋友的名字?”
“这个,这个,事实上,我们今天早上才认识,我还没有来得及问她的名字。对了,我记得她告诉我她来自中国。”
“这样啊,那等她好一点我自己问她吧。”……
片刻之后,护士走了进来,她麻利地给我套上一个医院专用的手环,我看见病人姓名那一栏写着:CHINE(法语:中国)
护士推着我在急诊室里做了一堆检查,然后又把我带回病房休息,等待结果。
我躺在病床上浑身无力,似睡非睡,感觉有人推门进来,睁眼一看,原来是他。他手捧一杯温水,走到我床边,轻声说:“你醒了,喝点水吧。”
我接过水,喝了一口,歉疚地看着他说:“谢谢你!给你添麻烦了。”
“别客气,我应该做的。不过,我确实被你吓坏了,刚才你在埃菲尔铁塔上晕过去的时候,脸色惨白,两手冰凉,把我急得手忙脚乱,幸好那里的工作人员帮忙叫了救护车。”他惊魂未定地说,“还好,你的脸上现在有点血色,看来是缓过来一些了。”
“我好多了,你回去吧。”我听了,越加觉得愧疚,只想催促他尽快回家。
“不行,我现在不能走,我要和你一起等检查结果,然后再送你回家。”他说。
“我没什么问题,真的不用你陪我。我已经非常内疚,让你陪我在医院待这么长时间。”我说。
“这样好了,我陪你等结果,如果没问题,我俩就一起去解放丽兹酒店的酒吧,像海明威那样。你看好不好?”他很善解人意,找了一个我无法反对的理由。
看他一再坚持,我也只能同意。
检查结果出来了,各项指标都正常,任何问题也没有。大夫解释说这种莫名的晕眩症并不罕见,通常是眼性晕眩,比如在列车上长时间看窗外的景色,从高处俯视湍急的流水,都有可能导致眩晕,此类由视觉诱发的生理性眩晕,一旦脱离环境,症状就会缓解和消失,因此,我目前需要的就是好好休息。
听完大夫的话,我对他说:“虽然我的身体没大碍,但今天实在没有气力和你去解放丽兹酒店的酒吧了。”
他笑着说:“没事儿,丽兹酒店我们改天可以去解放。我现在送你回家。”
“不,你今天也很辛苦,不用送我,我自己可以回家。况且你的车还停在埃菲尔铁塔那里,你得过去把它开回去。”我说。
“不行,我必须送你到家,否则我不放心。我的老爷车你就不用操心了,让它今晚在埃菲尔铁塔下面尽情享受月色吧。”他说。
我被他逗笑了,不再执拗,和他一起上了停在医院门口的出租车。当我把地址告诉出租车司机时,他在一旁笑出声来,我问:“怎么啦?”
“我们住在同一个街区。要不明天一早我邀上你一起去附近的蒙索公园跑步吧。”
我听了,也笑了起来,说:“对不起,先生,好像现在已经是明天早上了。”
他抬腕看了一下表,说:“可不嘛,都快凌晨五点了。”
我们不约而同地望向窗外,只见天色已渐亮。
这时,出租车的收音机里响起了一首爵士老歌《不同寻常的一天》,我最喜欢的爵士女歌手黛娜·华盛顿用她如丝绒般的嗓音唱道:
这一天是多么的不同,
在短短的二十四小时之后,
这曾经阴雨连绵的地方有了阳光和鲜花。
我的昨天是忧郁的蓝色,
今天我是你的一部分。
……
我们都不再说话,任黛娜·华盛顿的歌声流淌。
很快,出租车到了我公寓楼下,他急忙写下他的电话号码递给我,说:“我在这里看着你上楼,你进了家门之后,给我发一个短信,让我知道你一切都好,好吗?”
“好的,谢谢你!”我再次感激地对他说。我下了车,转身朝车里的他挥了挥手,进了公寓大门。
回到家,透过窗户我看见他仍然在出租车里等候,我赶紧给他发短信:已到家,勿念。未几,他的短信回了过来:好好休息,晚安!随后,我看见出租车载着他驶入黎明的雾霭中。
我褪下写着“CHINE”字样的手环,把它放在床头柜上,心想:这是怎样不同寻常的一天啊。接着,就沉沉睡去……
我再次醒来时,已经是傍晚。我起床,给自己倒了一杯果汁,一边慢吞吞地喝着,一边打开手机。
甫一开机,一个短信就跳了出来:早上好,我的中国女孩!起床后请我打电话,告诉我你安好。看来这短信是他一大早给我发的,我微笑着拨通了他的电话:
“下午好!”
“下午好!谢天谢地,你总算给我打电话了,我以为你又晕过去了,你再不来电话,我就打算叫救护车去你家了。”
“呵呵,放心吧,我只是好好地睡了一觉。我现在强壮得很,完全可以吞下一头牛。”我说。
他笑了起来,说:“看来你果然好多了。如果你愿意,请让我带你去吞下那头牛吧。”我们随即约好他来接我一起去吃晚餐。
我迅速冲了个澡,换上一件黑色的小礼服,把长发挽了个髻,戴上流苏般的耳环,披上一条桃红色丝绸围巾就下了楼。
出大门一看,他已经在那里等我。他也换了一身正装,白色衬衣,剪裁得体的灰色西服。一见我,他便故作惊艳地吹了一下口哨,然后极有风度地轻轻捧起我的右手,行了一个非常标准的吻手礼。我被这个突如其来的尊贵礼仪搞得有些不知所措,因为这种传统的宫廷礼仪如今在欧洲也只有某些老派的社交圈仍然沿用,我看了他一眼,说:
“喔,你优雅得像一位真正的绅士。”
“是的,在真正优雅的女士面前,我必须是一位绅士。”他笑着说。
“好吧,我的绅士,请问我们今晚去哪里晚餐?”我问。
“鉴于昨天你在漂浮的游船晚餐和埃菲尔铁塔夜游之后的惊人表现,我建议我们今晚还是去一个平稳的地方吧。你看和平餐厅怎么样?”他问我。
听到他对我昨晚晕倒事件的描述,我不由得发窘,笑着说:“你说的对,今晚是得去一个平稳一点的餐厅。”他提到的和平餐厅正好我以前采访过,特别喜欢,“嗯,和平餐厅是一个很棒的选择,至少,它、很、平、稳。”我忍不住自嘲了一下,接着说,“我记得它也是巴黎歌剧院的设计师加尼叶设计的,巴尔扎克和莫奈都曾是那里的常客。里面的壁画美极了,印象最深的就是壁画里的天使在天堂享用香槟和雪茄的样子。”说着,我做了一个抽雪茄的姿势。
“你真行,简直比我这个巴黎人还了解巴黎。看起来我选对了餐馆,我现在唯一希望的就是那里精美的壁画不会让你今晚再次产生眼性眩晕。”他说完,做了一个擦冷汗的动作,我俩都情不自禁地大笑起来。
到了和平餐厅,服务生把我们引向他早已订好的桌子,两杯粉红香槟旋即端了上来。他温柔地看着我,举起了酒杯,说:
“亲爱的中国女孩,让我们正式认识一下吧,我叫弗朗西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