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爱之名,106名学生染艾滋,我们的爱何时变的不纯洁了?

长沙岳麓区通报青年学生有106名学生染艾滋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曾几何时,我们的爱何时变的不纯洁了?

前几天,一则106名大学生感染艾滋病的新闻在网络上炸了锅,顿时该所学校一夜之间响彻全国,也将我国艾滋病的严峻形势带到了我们的眼前。

  

一时间,微博、论坛、头条都炸了锅。当事学校第一时间发出声明,而广大吃瓜群众也等待着事件的后续跟踪报道。

如今高校已经成为了艾滋病的高发地区!高校已经变成艾滋病泛滥的温床也成为了不争的事实。长沙市岳麓区通报青年学生有106名学生染艾滋引关注!这个数字简直太令人震惊!高校本为一方净土,学习的乐土,创新的乐园,为何成为艾滋病重灾区?艾滋病又是如何入侵象牙塔?

针对此次事件,长沙市岳麓区疾控中心举行了“高校疫情通报和骨干成员培训”会议。会议指出,高校云集的岳麓区疫情严重:

  截止到2017年4月6日,报告现居地为岳麓区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已达到 603人。而岳麓区辖区内云集了众多高校,青年学生人口密集,至2017年4月21日已发现报告为学生的感染者 106人。

  传播艾滋病是否属于犯罪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压力的增加,很多人可能都会通过性的方式进行缓解自己的压力。而作为大学校园的学生们,他们踏进学校,很容易受到外来事物影响,更容易对男女关系产生好奇,甚至不惜体验,而很多人可能疏忽了采取安全措施,而尝到了恶果。因为调查显示,近年来,高校已经变成了艾滋病泛滥的重灾区,而学生更是成为受艾滋病影响的重点人群。

传播艾滋病罪在许多国家都会被认为是一种犯罪,不论是故意或者由于疏忽大意传播艾滋病。有这种行为的人会被以传播艾滋病、谋杀、一般杀人、谋杀未遂、袭击等罪名控告。有的国家已明确颁布法律认为传播艾滋病有罪,例如美国;另外一些国家则是根据已有法律来认定有罪,例如英国。

在我国,有传播性病罪,即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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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与他人恋爱、姘居、通奸的,均不构成本罪。需有营利目的或者放任传播而进行卖淫、嫖娼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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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出于伤害他人、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故意,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不能定传播性病罪,情节严重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因此,假如明知道自己患有艾滋,可仍然与他人性交,则可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但是诚如某位医生所说的,此次事件的大范围报道确实会引起家人和学生的恐慌,但不可否认,事件确实不行的发生了。但是通过这个事件,也不需要家长们一叶障目,并不要因为这个事件就对这个地区或者学校存在偏差的想法。那一个例子来说,我们生活中并不会因为感冒药对身体不好,而就一辈子也不吃感冒药了,所以大家也不至于过度的担心。

  当然,我们还需要对它重视起来,因为艾滋病确实是个事实的存在。首先摆正我们自己的观念,即正确面对艾滋和高校之间的联系。艾滋不是因为高校直接导致的,而是滥情和无意识的被感染导致的,当然这些都逃不开自己的个人生活问题。高校只是在这次事件当中充当了炮灰,不能因为高校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我们就过度忧虑判断导致失去更好的学习条件。

  

  其次我们要正确的面对艾滋病,正确掌握它的传播途径,生活中不要过度恐慌,只要洁身自好,就没什么问题!

  最后,当我们身边有艾滋病人存在时,请不要歧视他们。也许生活中每天与我们擦肩而过的有很多人,有很多平凡的人。当他们在你身边,请正视他们,关心他们,每一个人都有他在世上的价值,只是体现价值的方式不一样,哪怕他是一个患病者。

  最后,针对“106名大学生感染艾滋”这件事情的态度可以总结一句话,那就是:“所有的爱都值得被尊重,请保持他的纯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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