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控烟,这个城市已经做了22年,快来看看效果到底如何?

2017年5月31日是第30个世界无烟日,今年我国主题为“无烟 健康 发展”。为进一步推进控烟履约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创建无烟环境的氛围,2017年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活动暨上海市医务人员戒烟大赛启动仪式于当日在上海举行。本次活动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主办,上海市卫生计生委、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中国疾控中心承办。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宋树立副司长、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施贺德博士出席活动并致辞。

“北京市成年吸烟者相比两年前减少了20万人。”2017年初,北京市疾控中心发布的北京市成人烟草调查报告的结果如是显示。

烟草严重危害健康,已成为当今最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2015年6月1日,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实行最严《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所有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区域及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烟。

  

据条例实施前的调查显示,北京市市室内工作场所二手烟暴露率为35.7%,成人吸烟率为23.4%,常住人口吸烟者419万人,控烟形势并不乐观。2016年5月至8月,北京市疾控中心在北京全市开展了第二次成人烟草调查。9372份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北京成人吸烟率为22.3%,与两年前第一次调查的23.4%相比,下降1.1个百分点。按北京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推算,北京有399万成年吸烟者,比2014年的419万减少了20万人。

截至2016年5月31日,北京市公共卫生热线12320服务中心共受理控烟相关服务28445件,其中控烟知识咨询634件,控烟政策咨询8684件,控烟投诉举报19127件。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154168人次,有450家单位因整改不到位被行政处罚,有1686名个人被处罚,共计罚款127.85万元。

开展循证调查,控烟立法先行

早在1995年,北京作为国内较早开展控制吸烟立法的城市,就率先制定了《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规定8类公共场禁止吸烟。之后的2008年,借助举办"无烟奥运"的契机,颁布了《北京市禁止吸烟场所范围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204号),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扩大到11类。

2009年,北京市政府制定了《健康北京人—全民健康促进十年行动规划》,2011年颁布了《健康北京“十二五”发展建设规划》,明确提出要履行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强化控烟行动,在全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为此,北京市有计划地在人群和场所中开展了一系列控烟调查,主要通过人群烟草流行监测、公共场所控烟调查、控烟立法民意调查这三个方面,为控烟法规的制定提供科学的循证依据。

从第一部控烟法规实施起,北京市平均每三年开展一次人群吸烟率调查;从2009年-2014年,北京市连续在全市各级卫生计生委、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开展调查,掌握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的实施情况;2013年,市爱卫办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本市居民控烟立法的社会支持度和认知度进行专项调查。结果显示,被访者中93.8%支持北京控烟立法,92.8%的人支持本市"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

多元宣传,发挥舆论矩阵监督作用

开展控烟宣传。自2008年以来,北京市进一步加大了控烟宣传力度,有效地提高了人群对吸烟、二手烟危害以及控烟立法重要性的认识。

利用大众媒体宣传,制作控烟公益广告和宣传片8部,滚动播出20000余次;在北京晚报、法制晚报刊发控烟专版126个,内容涉及吸烟、二手烟危害、戒烟服务、控烟立法等内容,每年覆盖人群上千万人。

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每年5.31日世界无烟日,动员中央机关、首都机场、各区县爱卫会等相关机构,深入开展线下控烟主题宣传活动。初步统计,2008年以来,全市共开展现场控烟主题宣传活动30000余场;开展控烟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海报设计大赛、绘画比赛、控烟征文比赛、口号征集等大型控烟活动28次;发放控烟宣传海报3230余万张,折页16种,500余万张,小册子15种,120万册;举办各级各类控烟大课堂18000多场,覆盖人群100余万人。

多媒体宣传。在100辆公交车、100个地铁站台、200个公交站台发布灯箱广告,目前已成为控烟固定的宣传阵地。此外,各有关单位利用宣传展板、公交灯箱、手机短息、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公交车电视等各种渠道开展控烟专题传播活动。

  强施强效,控烟效果立竿见影

  通过科学的循证调查以及多元方式的广泛宣传,与既往北京控烟法规相比,北京发布的控烟条例四大转变:

  首先,关注重点从吸烟者个人健康转变到公众健康,同时对妇女儿童予以特别保护:《条例》阐明了制定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维护公众健康权益。同时规定: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以及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儿童福利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的室内外区域全面禁烟。

  其次,禁烟场所从部分场所转变到室内全面禁止:《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条例》规定的禁止吸烟范围与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基本一致。

  第三,控制对象从对个人吸烟行为的限制转到全方位的控烟管理:除对个人吸烟行为进行场所限定以外,《条例》还规定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最大限度地与《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保持一致。

  此外,责任主体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主到社会共同治理:《条例》确定了本市控制吸烟工作“政府管理、单位负责、个人守法、社会监督”的工作原则,一改以往由卫生部门单独负责管理的薄弱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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