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3-6月份是手足口的高发季节,儿科急诊医生碰到的更多,尤其是危重症病例。所以我们常在思考如何将这个大家既熟悉又陌生的病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告知大家呢?于是就有了这一封信。
各位家长:
“手足口病”大家既熟悉又陌生,那么什么是手足口病呢?我们用两句话概括:1.它是一种病毒感染传染病;2.表现为手、足、口腔的皮肤和粘膜的红疹、水泡及溃疡。
两句话后大家如果仍不清楚,我再总结一下手足口病的临床特点:
1、发热,多为低热,持续2~3天,少许可呈持续高热。
2、口腔内疱疹和溃疡,患儿因为疼痛哭闹、拒食、流涎。
3、手心、脚心、甚至到大腿根部和臀部红色丘疹和疱疹;
4、全身症状:伴有呼吸道、消化道症状,如咳嗽、流涕,呕吐、腹痛;
5、全年均可发生,3-6月为高峰期,多数患儿病情短而轻、自限,多在7-10天痊愈,预后良好。
既然是一种预后良好的病,为什么会引起大家如此的重视呢?甚至谈手足口色变呢?这是因为少数重症患儿可出现脑膜脑炎、急性肺水肿及肺出血等危及生命的症状。那么什么样的病例预示着严重病例呢?我们看一下:
1、年龄小于3岁;
2、热峰>39℃,高热持续时间长;
3、易惊、四肢反射性抖动、抽搐;
4、头痛、呕吐、精神差、嗜睡甚至昏迷;
5、心动过速;
6、呼吸急促;
7、高血糖(>8.3mmol/L);
8、外周血白细胞增高。
说了这么多,家长肯定认为这都是我们急诊医生判断的,那我们家长该怎样判断自己孩子的病情呢?总结为三点:年龄小的、烧得高的、精神差的
手足口病是怎么传染的呢?病人和隐性感染者都是我们的传染源。病人粪便,皮肤、粘膜疱疹液,呼吸道分泌物,被污染的手、毛巾、杯具、玩具、衣物、床上用品、甚至医疗器具都是传染源,通过接触以后,或通过呼吸道的飞沫都可以传播(传播之广泛)。
那患了手足口病真的很可怕吗?我们说:不可怕!前面说过绝大部分都是自限性的,而且只要皮肤不抓破,是不会留有疤痕的。如果我们不幸染上了手足口病,居家要做到:
1、多休息,皮肤忌搔抓,手指和内衣要保持干净;
2、多饮水,饮食以温热流质为主;
3、注意口腔清洁;
4、危重病例及时就诊(记住前面的家长自判断口诀)。
我们应该做到哪些防范于未然的措施呢?
1、注意玩具、食具的消毒清洁;
2、避免接触患儿;
3、患儿自发病之日起隔离14天;
4、流行季节可食醋熏蒸消毒,通风对流;
5、预防接种(仅限EV71肠道病毒灭活疫苗)。
信到这就该结束了,但我仍然忐忑是否真做到了通俗易懂、深入浅出,能够让更多的家长认识到疾病本身,面对疾病时不慌乱,疾病来临前知预防,就是我写信的初衷!
此致
敬礼!
专家介绍:马文成
副主任医师
长期工作于儿科危急重症救治领域,熟悉各类抢救的理论和实际操作,对于儿内科各系统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也有充分认识。对于危重病人的长途转运及其途中的各种处理尤其熟练。
作者:马文成、陈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