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中失血性休克,谁的责任?外科和麻醉科吵起来了

  论坛里扒出个陈年老帖,还挺有意思:

  有一患者因术中大出血,最后心脏骤停,抢救无效。事后内部定责任时,双方争吵不休。

  外科医生说:

  外科手术出血很正常,造成休克死亡是麻醉医生在术中监测不力、术中抗休克不力,病人死亡,责任完全在麻醉科医生。

  麻醉医生说:

  术中出血是术者技术不行,止血不力,是手术直接造成的并发症,是手术意外,如果手术不出血的话,是不会死的,也是你手术前与患者谈话时重点强调的,与麻醉无关,不属于麻醉意外。

  院领导说:

  麻醉科做些让步吧!定为麻醉意外,给患者家属好交待。

  这样的场景在临床上还真不少见,双方都在指责对方的漏洞、互相推诿责任。这种争论的背后就是谁该负责任的问题。

  双方都提到了对方的职责所在,却避开了自己的那一部分。那么,在一台手术中,外科医生和麻醉医生的责任分别是什么呢?

  外科医生

  围手术期中,外科医生应该做好病人的术前评估,拟定好手术方案,评估出血量并做好备血等工作;术中细致手术,避免不必要的出血和损伤,及时止血,尽快完成手术。

  《新英格兰杂志》曾经刊登了一篇关于大量失血的预防和治疗的综述,其中提到:

  手术是大量失血(即丢失总血容量的 20% 甚至更多的失血)最常见的原因,尤其是心血管手术、肝移植及肝切除术、包括髋、膝关节置换、脊柱手术在内的大型骨科手术等,都容易出现大量出血。

  因此,外科医生有责任将大量失血的概率降到最低。一旦出现术中大出血,也该及时止血,迅速完成手术,必要时可以采用体外循环。针对不同部位的手术都有不同的相应处理和预防的规范,这里就不一一赘述。

  可查看站友分享的不同手术的术中出血控制和预防的经验。

  麻醉医生

  麻醉医生在术前应做好访视工作,评估病人手术能否耐受,做好麻醉前用药和备药;术中对病人严密监护,关注手术野的情况,稳定病人的呼吸和循环,保证病人苏醒良好;做好术后随访工作。

  当术中发生大出血时,麻醉医生有责任保证患者的循环稳定。

  在《2014 版中国麻醉学指南与专家共识》中提到关于围手术期的液体治疗和输血等相关内容,麻醉医生的职责包括:

  液体治疗及监测、输血的术前评估、术中密切观察手术失血量、重要脏器灌注或氧供检测、凝血功能监测等。

  当术中发生大出血时,麻醉医生有责任保证患者的循环稳定。进行输血相关监测后,在血细胞比容/血红蛋白和凝血功能的监测下指导成分输血。

  大出血时,还可加入药物辅助治疗。

  例如纤维蛋白原、凝血因子 ⅩⅢ 浓缩物、凝血酶原复合物等,当大失血时且传统的治疗手段均失败时,可考虑使用重组活化因子 Ⅶ,它还可用于治疗合并低温或酸中毒的凝血障碍。

  同时,注意维持正常的钙离子水平,避免围手术期低温。

  当术中出现失血性休克的时候,无论是否是医源性的损伤,都应该先保障病人的生命安全,及时止血,补充血容量。

  文章开头提及的医疗纠纷具体情况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院领导的解决方法是不合理的,这种模糊责任、互相推诿的做法也是不诚实的。

  至少对内,应该将这样的医疗事故详细回顾,比如术前是否备血,备了多少,麻醉医生术中麻醉的管理是否得当、手术是否正确、哪根血管的出血或是广泛渗血,手术医师是否全力抢救出血、抢救方式是否得当……对这些问题有理有据的分析,这才是面对问题的正确打开方式。

  外科医生和麻醉医生从责任上讲是完全可以分割的两大块,从义务上讲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否则就没有良心了。过多的追究责任, 只会让本来恶劣的关系变的更加僵化,让两者之间更缺乏沟通,最后损害的还是病人的利益。

  

  论坛里有一些站友就美国的麻醉医生与外科医生的关系进行了讲解,同时还分享了许多类似案例的处理办法,点击「阅读原文」即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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