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景之治:汉代的简政放权

  文景之治:汉代的简政放权

  郑连根

  文景之治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几个盛世之一,对此,《史记·平淮书》有一段经典的概括:“汉兴七十余年之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馀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於外,至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而乘字牝者傧而不得聚会。守闾阎者食粱肉,为吏者长子孙,居官者以为姓号。故人人自爱而重犯法,先行义而后绌耻辱焉。”意思是,汉朝通过七十多年的持续建设,国家无大事,只要不遇到水旱灾害,老百姓就会家给人足,国家积聚的钱币千千万万,以致穿钱的绳子朽烂了,无法计数,国家仓库的粮食大囤小囤如兵阵相连,有的露积在外,以至腐烂不能食用。普通街巷中的百姓也有马匹,田野中的马匹更是成群,以至骑母马的人都会受到歧视,不好意思参加聚会。居住里巷的普通人也吃能上肥肉,为吏胥的老死不改任,做官的以官为姓氏名号。在这样的盛世里,人人知道自爱,崇尚礼义,不愿意干作奸犯科的事。

  文景之治的盛世局面,固然与汉文帝与汉景帝两朝的开明统治密不可分,但若将此全部归于这两人的名下,似也不尽然。原因就在于,自刘邦建立汉朝以来,一直奉行“无为而治”的简约主义治国理念,最能说明这一点的,莫过于“萧规曹随”的典故,曹参当上丞相之后,一切都按照前任萧何订立的规则去办,绝不为了自己刷存在感就瞎折腾,打着创新的旗号改变前任的政策。可以说,西汉自建立之时起便奉行“无为而治”的执政理念。

  针对文景之治,历史学家吕思勉先生曾说:“有为之治求有功,无为之治则但求无过。(无为)虽不能改恶者而致诸善,亦不使善者由我而入于恶。一统之世,疆域既广,政理弥殷。督察者之耳目,既有所不周,奉行者之情弊,遂难于究诘。与其多所兴作,使奸吏豪强得所凭藉,以刻削下民,尚不如束手一事不办者……故历代清静之治,苟遇社会安定之时,恒能偷一日之安也。”这段话道出了“无为而治”理念的精髓:民间本有安居乐业之本能,有求富求强求仁之动力,兼有创业创新之冲动,只要帝国的权力不过多干预,给民间以充分发展的空间,假以时日,“人给家足”的局面就一定会出现。

  当然,汉文帝和汉景帝功劳也是不可磨灭的。文帝是历史上有名的仁德君王,他是刘邦的第四个儿子,母亲薄姬最初是魏王魏豹的臣妾。楚汉战争初期,魏豹附汉而又叛汉,后被韩信、曹参击败。薄姬由此成了汉军的俘虏,被送入织室织布。刘邦见薄姬有些姿色,遂纳入后宫,并于公元前202年生下了刘恒。刘恒在八岁时被封为代王,并在治理代地的过程中赢得了“宽厚仁慈”的美名。

  刘恒当上皇帝之后,首先封赏诛灭诸吕有功的大臣。封周勃为右丞相,陈平为左丞相,灌婴为太尉,随他从代地入朝的宋昌等人也得到了较高的封赏。随后他又通过平衡功臣与刘氏宗室的权力,巩固了自己的政权。他立长子刘启为太子,立窦氏为皇后。从这些举措中,我们可以看出文帝沉静性格之下的干练和老道,他仁慈而不懦弱,理性克制而不优柔寡断。

  当然,文帝最受称道的就是他的宽俭待民。他历来节俭,曾想建造一座露台,但一算要花掉十户中等人家的财富,于是就取消了修建计划。汉文帝生活十分节俭,宫室内衣服很少添置,即便对他宠爱的慎夫人,也令“衣不曳地,帷帐不得文绣”。他为自己修建的霸陵,“不得以金银铜锡为饰”,用的全是瓦器,坟墓也“因其山,不起坟”,就着山势而建,不用人工将坟墓修建得高高大大,可以说一切都本着节俭的原则,以省钱省力为目的。汉文帝靠着自己厉行节俭、爱惜民力的作风,确实压缩了国家开支,减轻了人民的负担。

  汉文帝还重视农业,多次下令劝课农桑,奖励努力耕作的农民,晓喻百官关心农桑。汉文帝曾两次“除田租税之半”,一度把原来“十五税一”的田租降为“三十税一”。汉文帝十三年,他还下令全免田租。这些轻徭薄赋的政策无疑大大有利于百姓和国家的“休养生息”。

  最令人感动的是,汉文帝临死之际仍不忘节俭和爱惜民力的美德。他特意留下遗诏说,我听说天下万物有生就有死,死是世间的常理,万物的自然归宿,有什么值得过份悲哀呢?当今世人都喜欢活着而不乐意死去,死了人还要厚葬,以致破尽家产;亲人死去之后,活人还要加重服丧以致损害身体。我认为这些都是不可取的。况且我生前没什么德行,没有给百姓带来多大的恩惠,现在死了,还要让人们加重服丧、长期哭吊,让天下的父子为我悲哀,这样只会加重了我的罪过,我怎么向天下人交待呢!我当皇帝至今已二十多年了,我凭着天地的神灵、祖先的福德,才使国内安宁,没有战乱。我时常担心行为有过错,使先帝遗留下来的美德蒙受羞辱。我如今侥幸享尽天年,被供奉在祖庙里享受祭祀,能有这样的结果,我已经很满足了,哪里还有什么可以悲哀的呢!我现在诏令全国官吏和百姓,我死掉之后,百姓哭吊三日就除去丧服。不要禁止百姓娶妻、嫁女、祭祀、饮酒、吃肉。应当参加丧事、服丧哭祭的人,都不要赤脚。服丧的麻带宽度不要超过三寸,不要陈列车驾和兵器,不要动员民间男女到宫殿来哭祭。宫中应当哭祭的人,都在早上和晚上各哭十五声,行礼完毕就可以了。不是早上和晚上哭祭的时间,不准擅自哭泣。下葬以后,按丧服制度应服丧九个月的大功只服十五日,应服丧五个月的小功只服十四日,应服丧三个月的缌麻只服七日,期满就脱去丧服。其他不在此令中的事宜,都参照此令办理。要把这道诏令通告天下,使天下人都明白地知道我的心意。葬我的霸陵周围山水要保留其原来的样子,不要有所改变。后宫夫人以下直到少使的女子,全都让他们回家。

  汉文帝的这道遗诏饱含着一代明君对天下苍生的拳拳之情,其对生死的达观和对百姓的体恤,千载之下仍让人为之动容。

  汉文帝当政期间,还有几件事干得比较漂亮。其一,汉文帝自己带头,模范守法,不以个人意志破坏法律规定。一次,汉文帝出行,路过渭桥,有人在桥下走出,御驾上的马受惊而跑,文帝自己也受到了惊吓。文帝很生气,要求廷尉张释之处死惊吓了御马的人。可是张释之却只判处此人罚金四两。他向文帝解释,这种处罚是法律上规定的。法律是天子和天下人共同制定的,如果我们轻易地改变法律,就会使人们失去对法律的信任。所以,不能处死此人,只能依照法律来判决罚金之罪。汉文帝听后说:“廷尉当是也”,认为张释之做得对。

  其二,文帝下诏重新制定法律,废除了“收孥相坐法”,即一个人犯罪不再连累他的家人,此外还下令废除了黥、劓、刖、宫四种残损肢体的肉刑。

  其三,汉文帝还于公元前178年下诏废除了诽谤、妖言之罪,以鼓励进谏。他在诏书中说:“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也。今法有诽谤、妖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民或祝诅上以相约,而后相谩,吏以为大逆。其有他言,吏又以为诽谤。此细民之愚,无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来,有犯此者,勿听治。”这段话的大意是,古代贤君治理天下都鼓励进谏,可现在的法律却还有诽谤、妖言的罪名,这会导致众臣不敢尽情发表意见,而皇帝也不能听闻到自己的过失。还保留着这条法律,怎么能招来远方的贤者?老百姓中有的人诅咒皇上,他们自己也相互谩骂,官吏就以为他们大逆不道。老百姓有其他对朝廷不满的言论,官吏也认定他们诽谤朝廷,并判处重罪。其实,这不过是一些平民百姓愚昧无知罢了,他们因此就要被处死,我觉得这实在不应该。从今以后,对这样的百姓就不要治罪了。汉文帝能果断地废除了因言获罪的法律,确实体现出了一代明君的不凡气度。

  此外,汉文帝还废除了“盗铸私钱令”,意思是百姓自己私自铸钱也不治罪了,要铸就铸吧;原来归属国家的山林川泽,汉文帝也下令开放给民间了,百姓有愿意来采伐、开矿的,那就来吧。总之,政府能不管的就一律不要管,全面贯彻“无为而治”,大搞“简政放权”。

  汉景帝在道德水平上不如老爹汉文帝高,但他在位期间继续推行“无为而治”的执政理念。他在统治期间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大力“削藩”。在平定“七国之乱”后,诸侯王国控制的郡由汉高祖时的四十二郡减为二十六郡,而中央直辖的郡由汉高祖时的十五郡增加至四十四郡,汉王朝中央的郡数远远超过了诸侯王国的郡数,这对帝国的巩固意义重大。汉景帝在“削藩”的同时,还逐渐削弱诸侯国的权力,收回诸侯国的官吏任免权,还从诸侯国的手中收回了盐铁铜等矿产的税收权,诸侯国仅保留“食租税”之权。如此一来,诸侯国的权力被削弱了,而汉王朝的权力则得以大大巩固。

  文景之治是中国帝制历史上的第一个太平盛世,它主要是通过奉行“无为而治”的执政理念,以轻徭薄赋、减轻百姓负担的治理手段而取得的。“无为而治”不是无所事事、放任自流,而是凡事量力而为,顺势而为,不瞎折腾,不扰民,是“简政放权”,是帝制时代难得的“小政府,大社会”。它让我们看到,只要政府能提供人民一种和平安静的生活环境,只要政府把权力作恶的种种可能降到最低,只要政府不过度地搜刮民脂民膏,那么,人民就会主动创富创新,并过上一种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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