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连载】《草原文化史论》第十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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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原文化史论》,晓克 主编,何天明 副主编,内蒙古教育出版社2007年。

  注:本公号推文仅供一般阅读,引用请参考原著。

第十章 北方草原民族的宗教信仰

第一节 图腾崇拜

  一、“图腾”观念以及图腾崇拜的产生

  18世纪末叶,一位名叫约翰·朗格的人在与操奥吉布瓦语和奇佩瓦语印第安人的交往中,了解到totam(图腾)一词,意为 “他的亲族”。 约翰·朗格在他题为《一个印第安译员兼商人的航海与旅行》一书中写道:“野蛮人的宗教性的迷信之一就是: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totam(图腾),即自己所钟爱的精灵,他们相信这精灵守护着自己。他们设想图腾采取了这种或那种兽类的形态,因此,他们从不杀害、捕猎或食用他们以为图腾采取了其形态的那种动物。”[1]

  关于图腾崇拜的研究,始于19世纪下半叶的英国学者约翰·费古森·麦克林南(1827~1881年)。他于1869年至1870年间发表在《双周评论》上的“动物与植物崇拜”系列论文,在学术界引起极大的反响。麦克林南写道:“我们要详细地解释一下图腾是什么,图腾通常的伴随物又是什么;表明它们在现存的部落人群中在多大程度上拥有或近来一直拥有某种地位,我们将尽力阐明我们所说的图腾发展阶段中人类的心智状态。其次,我们要考察这样一种证据,它表明古代各民族在史前时期经历过图腾阶段,在人格神出现以前,曾以动物、植物,以及被视为动物的天体作为神祗,我们还要考虑关于这些证据所曾提出过的种种解释。我们要得出的结论是:古代各民族经历过图腾阶段,这一假设符合于一个健全的假设所需的一切条件。”[2]此后,许多学者都投身于考察和研究世界各民族的图腾崇拜。到20纪世初,学术界已积累了相当丰富的资料。

  关于图腾崇拜问题,学术界存在着众多的、相互矛盾的观点,甚至图腾祟拜的定义也众说纷坛。前苏联学者Д·Е·海通根据学者们分析问题的方法,将现有的各种理论分为六类:“ 1.名目论和标志论——从图腾名称(H·斯宾塞、卢伯克、兰格等)或图腾像征和图腾标志(如A.H·基恩、庆克勒、索拇帘和米来尔守)中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2.社会、心理理论——根据个别人的心理意识来分析整个宗教信仰的起源(如弗雷泽、泰勒和冯特等);3.生物—性理论——从人的生物本能或性本能考察图腾崇拜的根源(弗洛伊德、罗诲姆、希普等);4.个体主义理论——认为个人图腾是最初形式,否认图腾崇拜的普遍性(美国历史学派);5.庸俗经济理论——从某些经济原因,主要是从图腾动物在原始社会经济中的作用(某地区所拥有的图腾动物在交换中的作用)中寻找解决问题的答案。这一理论忽视了原始社会的生产关系,曲解了原始社会生产关系的实质(如哈登、施密特、格雷布内尔、弗雷泽、B·斯宾塞、埃利德尔曼等);6.联合理论——把图腾看作是氏族祟拜的对象(史密斯杜尔于、杰文斯等)。”[3]

  我国著名宗教学家吕大吉补充了西方学者未能搜集和发现的中国关于图腾崇拜的大量资料,并在广泛吸收西方学者关于图腾崇拜研究的优秀成果的基础上,阐述了图腾是世界上所有部落和民族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所固有的文化现象,明确提出:“图腾是不同婚姻集团和氏族的标志,图腾祟拜是与氏族制度一起形成的。”[4]使人们对图腾的实质和内容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

  通过对国内外学者的论述和近年来新发现的大量图腾崇拜资料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一、先民将某种动物、植物或自然现象视作与本氏族有亲属或其他特殊关系,于是这种动物、植物或自然现象便成为氏族的图腾。二、图腾乃是氏族的标志,婚姻集团的标志。它既是宗教体制,又是社会制度。在先民的意识中,用以理解人和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个准则就是图腾。三、图腾崇拜不是偶然的现象,不是某个部落、部族或某个“文化圈”所固有的,而是具有普遍性的现象。四、“图腾”观念以及由此而衍生的图腾崇拜活动,在世界各原始民族中是一个相当普遍的现象,是原始社会随着氏族制的形成而产生的带有体制性的宗教祟拜形式。五、图腾崇拜产生于母系氏族社会,彼时尚处于一群男子与一群女子集体婚配的阶段,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男性世系尚无法确定,只有母方才能作为识别世系的标准。母系氏族社会发展到父权制氏族社会之后,图腾崇拜即为祖先崇拜所取代。

  二、北方草原民族的图腾崇拜

  我国北方民族的图腾崇拜遗存十分丰富,他们不仅各有自己的图腾,而且还普遍保留着一系列图腾禁忌制度和图腾祭祀仪式。

  1986年,在辽宁省阜新市查海遗址出土了两块龙纹陶片。1994年,在这里又出土了大型龙形堆塑。经考古学家测定,该遗址年代为8000年以前。出土的两块龙纹陶片虽然破损,但仍可清晰地看出龙的形象,大型龙形堆塑位于聚落址的中心,采用红褐色石块堆塑而成,全长19.7米,龙身宽1.8-2米。[5]摆塑龙是早期龙的一种普遍形式。查海龙较之距今6000年前的河南濮阳龙和湖北黄梅龙早2000年,堪称“中国最早的龙”。“从(查海)龙形堆塑所处的位置可以看出:龙是该聚落人们共同敬奉和崇祀的神物。在广场堆塑龙形具有在其它任何地方堆塑所不可比拟的意义。龙,肩负着保护整个聚落人们生命和财产女全、使其免遭侵犯的神圣使命。……人们相信龙形堆塑可以抵御一切有形的和无形的来犯之敌,由此便产生了对龙的崇拜。就现有的文物资料来看,(查海)龙形堆塑是最原始的龙,其它地方还没有发现年代比这更旱的龙。这里是中国崇龙习俗的发源地之一。”[6]这也就是说,早在8000年前,龙已经成为北方草原先民们崇拜的图腾。

  龙,作为北方草原先民崇拜的图腾,在草原上传之久远。1971年,在赤峰市翁牛特旗三星他拉红山文化遗址中,出土了一尊雕刻精美的玉龙。该玉龙是距今五六千年前红山文化先民的作品,被考古界称为“中华第一玉龙”。[7]同样不可忽视的还有同属红山文化的蟠卷状小玉龙,这种玉龙造型小,琢磨细致,适合于身上佩戴,其作用是“引导死者的亡灵,回到自己的图腾神那里去。”[8]此时,龙已经明确成为能够护佑北方草原先民们及其亡灵的图腾。

  进入历史时期后,最早建立政权的匈奴人在北方草原上活跃了数百年,留下了大量历史遗迹,尤以栩栩如生的动物纹饰品著称。在出土的匈奴器物中,战国中晚期器物较多,其动物纹主要表现马、牛、羊、鹿、虎、豹以及鹰、鹤等动物,其中还有龙。有学者认为:“动物既与匈奴的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这就使匈奴对动物有着某种亲近感,最终产生对它们的崇拜,出现了最初的原始宗教。”[9]匈奴人有对虎和龙等动物崇拜的习俗,虎、龙是他们的图腾。匈奴人每年五月“大会茏城,祭其先、天地、鬼神。”[10]开展这样大规模祭祀活动的地方被称作“茏城”即龙城[11],说明在他们的祭祀活动中,龙是重要的内容,起着巨大作用。《史记》“索隐”引崔浩语解释“龙城”:“西方胡皆事龙神,故名大会处为‘龙城’。”透露出了当时包括匈奴在内的众多胡人崇拜龙,将其作为图腾的信息。

  北方草原民族对于狼和鹿的崇拜也是一个古老传统。传说周穆王伐犬戎时,“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12]是时,犬戎居于西北。他们之所以被称作“犬戎”,大概与他们以狼为图腾有关。周穆王得胜后,掳掠以归并大加表彰的是白狼、白鹿,它们显然是被打败的犬戎的神物——图腾。

  突厥兴起之前居于西北(阿尔泰山),狼是他们的图腾。《周书·突 厥 传》云:“突 厥 者 , 盖 匈 奴 之 别 种 , 姓 阿 史 那 氏 ,别 为 部 落 ,后 为 邻 国 所 破 , 尽 灭 其 族 。 有 一儿 ,年且十岁 , 兵 人 见 其 小 , 不 忍 杀 之 , 乃 刖 其 足 , 弃 草 泽 中 。 有 牝 狼 以 肉 饲 之 , 及 长 , 与 狼 合, 遂 有 孕 焉 。彼 王 闻 此 儿 尚 在 , 重 遣 杀 之 。使 者 见 狼 在 侧 , 并 欲 杀 狼 。狼 遂 逃 于 高 昌 国 之 北 山 。山有 洞 穴 , 穴 内 有 平 壤 茂 草 , 周 回 数 百 里 , 四 面 俱 山 。狼 匿 其 中 , 遂 生 十 男 。十 男 长 大 , 外 托 妻孕 , 其 后 各 有 一 姓 , 阿 史 那 即 一 也 。子 孙 蕃 育 , 渐 至 数 百 家 。经 数 世 , 相 与 出 穴 , 臣 于 茹 茹 。居金 山 之 阳 , 为 茹 茹 铁 工 。金 山 形 似 兜 鍪 , 其 俗 谓 兜 鍪 为 ‘ 突 厥 ’, 遂 因 以 为号 焉”。[13]《通 典》云:“旗 纛 之 上 , 施 金 狼 头 。 侍 卫 之 士 , 谓 之 附 离 , 夏 言 亦 狼 也 。盖 本 狼 生 ,志 不忘 旧 。”[14]可见,突厥奉狼为图腾,故有狼母之传说。

  图腾崇拜产生于母系氏族社会,彼时尚处于一群男子与一群女子集体婚配的阶段,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男性世系尚无法确定,只有母方才能作为识别世系的标准。氏族内部禁止通婚。一个氏族的男子和女子只能同另一个氏族的女子和男子通婚,而子女则各随其母亲而分属于两个氏族。所以,世系以母系计,图腾缘母系相传。当一个氏族的成员不断增加,随之这些成员异地而居,脱离出去的一部分人便采用了一个新的氏族名称。但是。他们早先本属一体的传统精神仍会保留着,为了这些氏族的共同目的,组成一个更高级的组织——胞族。

  据摩尔根对印地安人氏族的研究,氏族分离后,新旧氏族仍然保持原母氏族的图腾作为胞族的图腾。例如,摩黑冈部落原有分别以狼、龟、火鸡为图腾的三个母氏族。以狼为图腾的母氏族分化为四个氏族,以龟为图腾的母氏族分化为四个氏族,以火鸡为图腾的母氏族分化为三个氏族。每个新氏族都有一个新的图腾,而原来的母氏族仍保留其旧有的图腾,这个旧图腾因为是从前固有的,所以便成为胞族的图腾。[15]

  这样的情况,在古代突厥人中也可见到。“或云突厥之先出于索国,在匈奴之北 。其部落大人曰阿谤步 ,兄弟十七人 。其一曰伊质泥师都 ,狼所生也 。谤步等性愚痴 ,国遂被灭 。泥师都既别感异气 ,能征召风雨 。娶二妻 ,云是夏神、冬神之女也 。一孕而生四男 。其一变为白鸿 ;其一国 ……号为 契 骨 ;其 一 国 于 处 折 水 ;其一居践斯处折施山,即其大儿也 。山上仍有阿谤步种类,多寒露 。大儿为出火温养之 ,咸得全济 。遂共奉大儿为主 ,号为突厥 ,即讷都六设也 。讷都六有十妻 ,所生子皆以母族为姓 ,阿史那是其 妻之子也 。讷都六死, 十母子内欲择立一人 ,乃相率于大树下 ,共为约曰 ,向树跳跃 ,能最高者 ,即推立之 。阿史那子年幼而跳最高者 ,诸子遂奉以为主 ,号阿贤设 。此说虽殊 ,然终狼种也。”[16]

  另一说实为前说的补充,见于唐段成式《酉阳杂俎》:“北虏之先索国,有泥师都,二妻生四子。一子化为白鸿,遂委三子,谓曰:‘尔可从古旃。’古旃,牛也,三子因随牛,牛所粪悉为肉酪。”[17]

  我国史籍中关于突厥人图腾崇拜的上述记载,与摩尔根考察印第安人的情况完全相符。按照摩尔根研究的理论匡架,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一)、突厥奉狼为图腾,故有狼母之传说。

  (二)、“旗纛之上,施金狼头。”类似于印第安人的“图腾柱”。

  (三)、“讷都六有十妻,所生子皆以母族为姓。”表明突厥当时尚处在母系氏族社会阶段。

  (四)、以狼为图腾的突厥人又分化出以白鸿、牛为图腾的氏族。而原来的母氏族仍保留其旧有的狼图腾,这个旧图腾因为是从前固有的,所以便成为胞族的图腾。

  最初鲜卑人居住在鲜卑山,以山为族号。他们的祖先曾经历了“山谷高深,九难八阻”之险,最后在“神兽”的导引下经历数年,才找到一条走出森林南迁的出路。[18]这里说的“神兽”究系何物,众说不一。

  1983年出土于扎赉诺尔鲜卑古墓的金饰牌(现保存于呼伦贝尔民族博物馆)雕刻着并列站立的三只回首眺望的鹿。据考古学者鉴定,这件金质的饰牌为鲜卑人的腰饰带钩。《汉书·匈奴传》颜师古注:“犀毗,胡带之钩也,亦曰鲜卑,亦谓师比,总一物也,语有轻重耳。”[19]又张宴说:“鲜卑郭落带,瑞兽名也,东胡好服之。”[20]。“郭落”为兽之义,“鲜卑”意为瑞祥或神,合之为瑞兽或神兽。鲜卑人以鹿兽状铸镂带钩上,即所谓“鲜卑郭落带”,译言瑞兽带或神兽带。因而这件金饰牌既说明了鲜卑族迁徙的历史,又说明了鲜卑人所言之“神兽”为“鹿”,他们崇拜鹿,以鹿为图腾。

  蒙古也是一个崇拜狼、鹿的民族。《蒙古秘史》开篇便说:“成吉思可汗的根源,是奉上天之命而生的苍色狼和他的妻房惨白色鹿,渡过腾汲思水,来到斡难河源头的不而罕山前住下,产生了巴诺赤罕。”[21]前已言之,图腾崇拜产生于母系氏族社会。《蒙古秘史》所记“妻房惨白色鹿”实为母系氏族或母系胞族之图腾。也就是说,蒙古先民最初以鹿为图腾。

  要说明蒙古先民的图腾崇拜,还需从“鹿石”说起。“鹿石”是分布在蒙古、图瓦和外贝加尔地区的著名遗存。“鹿石”大多为横剖面、圆形或长方形的石柱,上面刻着奔鹿,一般为四腿弯曲成狂奔状,头后倾,巨角几乎触及背部,眼大睁,嘴部常呈喙状。整个“鹿石”呈人形,凿为三层:上层是头,下面两层是躯干。第一道分线用圆形小坑表示,有时还刻有一圈细带,可能表示一种颈饰。第二道分线为一条腰带,腰带上悬挂着匕首、弓、战斧等武器[22]考古学家们认为,“鹿石”与方形墓文化有密切关系,因为在方形墓中发现了“鹿石”上凿刻的匕首、弓、战斧和弯成扁担状的器物。[23]在某些场合下,“鹿石”还充当墓墙的角石。方形墓的分布区域与“鹿石”的分布范围相同,即蒙古、图瓦和外贝加尔地区。人类学家认为,方形墓中被葬者是典型的蒙古人种,属蒙古人种北部部族[24]。既然“鹿石”与方形墓文化有直接联系,那就可以断定,“鹿石”是蒙古人种诸部遗留下来的。这些亦人亦兽的“鹿石”使我们联想到印第安人的“图腾柱”,揣情度理,“鹿石”很可能就是蒙古先民的“图腾柱”。这还可以从文献记载中得到证明。

  布里亚特蒙古人称“鹿”为“土地主神”,鹿崇拜在布里亚特人中广为流行。“他们相信,鹿在鸣叫时发出的声音是这样的意思:‘谁想要打死我,让他不能活到老;谁要是听我的话,我将保护他长寿。’不论是蒙古人,还是布里亚特人,都有崇拜鹿角之俗。获取鹿之后,人们首先要分割其带角的头,并将其运回家中,挂在猎人之中的一人家前。他们把鹿头放在炉灶附近的白色羊毛毡上,举行崇拜鹿角的仪式。这以后,每一个人都要摸一摸鹿头,以求幸福。因为他们认为,鹿头是极其珍贵之物。能得到幸福,这也许是鹿图腾崇拜存在的最有力的证据。一句话,鹿被认为是天上的动物”。[25]

  在布里亚特人中还流传着其他图腾崇拜的传说,这些图腾传说与摩尔根考察的印第安人的图腾崇拜情况相符,即当一个氏族的成员不断增加,随之这些成员异地而居,脱离出去的一部分人便采用了一个新的图腾。但是,他们早先的图腾仍然保留着,成为胞族的图腾。例如,布里亚特巴尔古津的嘎日祖特人“九只天鹅处女中的一只成了豁里奥多依的妻子,并生下了孩子。当孩子长大以后,天鹅妻子说:‘天上的人应当住在天上,地下的人应该住在地下。’然后就变成一只天鹅飞向蒙古包上空。就在这时,丈夫急忙用手抓了一下它的脚掌,所以这只被地上的人触摸过(受玷污)的天鹅就不能飞返天界。这样,天鹅便留下来成了鸟类。……布里亚特人把绍绍洛克部称之为查干·舒布温坦,意即‘出身于白鸟的人’、‘天鹅的后裔’。他们认为,天鹅鸟是他们的始祖。……巴尔古津的嘎日祖特人说:‘我们出身于天鹅鸟,我们的氏族是豁里蒙古,我们的拴马桩是白桦树。’打死天鹅、吃天鹅肉,在布里亚特人看来是极大的罪过”[26]有的布里亚特氏族以鹰为图腾,“他们崇拜作为自己始祖的鹰,称之为‘伟大神圣之鸟’。他们认为,鹰明白人类的语言,对鹰有不善良态度者,或打死、打伤鹰者,都将受到残酷的报复,一定会很快遭到鹰亲自杀死。在那些认为自己祖先是鹰的布里亚特氏族中都禁止猎鹰。他们说,鹰是‘有魂灵的主神’”。[27]

  在满族中间流传着一个传说:当初天降三位仙女,长女名恩古伦,次女名正古伦,三女名佛库伦。她们在长白山东北布库里山下的布尔瑚里池沐浴,有一神鹊衔一颗红果吐落在三仙女佛库伦的衣服上,她吞下后,遂有身孕。一人留在人间,生下一个男孩,即爱新觉罗的始祖布库里雍顺。布库里雍顺长大后,佛库伦命他以爱新觉罗为氏。这个传说被纳入《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和《清史稿》。《清史稿》云:“太祖……高皇帝,姓爱新觉罗氏,讳努尔哈齐。其先盖金遗部。始祖布库里雍顺,母曰佛库伦,相传感朱果而孕。[28]可见爱新觉罗氏以“鹊”为图腾。所以满族相沿不伤害鸦鹊,并且忌食鸦鹊。

  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通过对澳洲原住民与北美印地安人有关图腾崇拜的比较研究后,提出了“图腾崇拜的来源即是个人意识的集合”的观点,也就是涂尔干所说的“社会集体意识”。他认为,这种社会集体意识使得一群人选择共同的社会表记──图腾。涂尔干说:“只有当构成社会的个体和事物都被划分成某些明确的群体,也就是说被分类以后,只有当这些群体按照其相互关系被分类以后,社会才能形成。”[29]

  大量的民族学资料表明,图腾崇拜的本原不是对动物的膜拜,而是对社会力量的崇拜。由于图腾制度以社会集体意识禁止同一氏族的成员彼此媾和,所以,图腾制度不仅维系着氏族内部的团结,而且是乱伦禁忌的最原始形式。

  三、蒙古与突厥之图腾崇拜及其婚姻联盟

  我国北方草原生息着阿尔泰语系蒙古、突厥、满-通古斯三个语族的诸民族,阿尔泰语系的共性,说明了他们的语言、历史的亲缘关系。其中,蒙古与突厥的关系尤为密切,特别是蒙古语中的大量突厥语借词、表现在蒙古人生产生活中浓厚的突厥文化影响以及保留至今的突厥语地名等一系列问题,引起了学者们的注意。如果对他们的图腾传说进行研究分析,就可发现蒙古与突厥之间曾经有过互为姻族、结为两合婚姻联盟的历史关系。

  所谓婚姻,就是两性之间关系的社会组织形式。人类历史上出现的第一个外婚制婚姻形式是两合氏族联盟,即在同一图腾内部禁止一切性关系的情况下,以契约的形式建立起来的、不同图腾集团之间的两性关系的社会组织形式。在这种婚姻关系中,甲氏族的全体女子是乙氏族全体男子的妻子,相应地,乙氏族的全体女子也是甲氏族全体男子的妻子。至今所知最古老的氏族之间的婚姻形式都是两合的,对等的,而不是三个或者更多氏族之间的婚姻联盟。所有其他氏族之间的婚姻形式都比两合氏族婚姻联盟出现得晚,都可以上推到两合氏族婚姻联盟 [30]。当氏族发展为胞族之后,两合氏族婚姻联盟亦随之变成了两合胞族婚姻联盟。原来的两合氏族组织变成了两合胞族组织。前面只有一对氏族,现在成了一对成系列的氏族,每个氏族都不只与对方胞族的一个氏族互相通婚,这就是两合胞族之间的婚姻联盟。两合氏族婚姻联盟来自原先的两个不同的原始集体。如果不是这样,那就应当出现具有同一个图腾的两个氏族之间的婚姻联盟,然而从未发现过这种情况[31]

  从上引《蒙古秘史》的开篇记载中,我们可以了解到蒙古先民将自己的祖先认为是“奉上天之命而生的苍色狼和他的妻房惨白色鹿”。《史集》云:“所有的蒙古部落都是从〔某时〕逃到额儿古涅一昆来的那两个人的氏族产生的,那两个人的后代中有一个名叫博儿帖-赤那的受尊敬的异密,他是若干个部落的首领,……他有许多妻子和孩子。名叫豁埃-马阑勒的长妻为他生了一个在诸子中最有出息,后来登临帝位的儿子,这个儿子名叫巴塔赤合罕。”[32]《史集》中的这段叙述,除了保留了博儿帖-赤那和豁埃-马阑勒两个图腾动物的名称之外,其它内容都是按照作者时代的思想观念追加的。明译《元朝秘史》的旁译中,凡是人名之处皆旁注“名”或“人名”而不作翻译,唯独将“博儿贴赤那”和“豁埃马阑勒”翻译为“苍色狼”和“惨白色鹿”。这一点很重要。明译者作这样的处理,必有其根据,绝不会对这么重要的问题疏忽大意。母系氏族社会发展到父权制氏族社会之后,图腾崇拜即为祖先崇拜所取代。图腾的流传尚无文字记录,而是口耳相传,代代承袭。在流传过程中,图腾原来具有的观念意义不断减弱乃至消失。到了《蒙古秘史》成书时代,人们早已不知狼、鹿代表两个氏族,故变成了狼、鹿婚配而生人。

  明代王沂《稗史汇编》云:“一种名突厥,其先乃射摩舍利海神女与金角白鹿交感而生。”从上述图腾传说来看,突厥以狼为母系之始祖,以鹿为父系之始祖;而蒙古人则称狼为父系之始祖,称鹿为母系之始祖。所谓“母系之始祖”实为本氏族之图腾,所谓“父系之始祖”则为本民族之姻族群体的图腾。蒙古与突厥互为姻族,结合为两合氏族婚姻联盟。故二者都遗留下了“狼图腾”和“鹿图腾”的传说,一为本民族之图腾,一为姻族之图腾。

  《史集》云:“大约距今两千年前,古代被称为蒙古的那个部落,与另一些突厥部落发生了内哄,终于引起战争。据值得信赖的贵人们〔所转告〕的一则故事说,另一些部落战胜了蒙古人,对他们进行了大屠杀,使他们只剩下两男两女。这两家人害怕敌人,逃到了一处人迹罕至的地方,那里四周唯有群山和森林,除了通过一条羊肠小道,历尽艰难险阻可达其间外,任何一面别无途径。在这些山中间,有丰盛的草和〔气候〕良好的草原。这个地方名叫额儿古涅-昆。‘昆’字意为‘山坡’,而‘额儿古涅’意为‘险竣”;这个地方意即‘峻岭’。那两人的名字为:捏古思和乞颜。他们和他们的后裔长时期居留在这个地方生息繁衍。”

  “当这个民族在这些山里和森林里生息蕃衍,〔他们所占的〕地域显得日益狭窄不够时……于是,他们找到了一处从前经常在那里熔铁的铁矿产地。他们全体聚集在一起,在森林中整堆整堆地准备了许多木柴和煤,宰杀了七十头牛马,从它们身上剥下整张的皮,〔用那些皮〕作成了风箱。〔然后〕在那山坡脚下堆起木柴和煤,安置就绪,使这七十个风箱一齐煽起〔木柴和煤下面的火焰〕,直到[山]壁熔化。〔结果〕从那里获得了无数的铁,〔同时,〕 通道也被开辟出来了。他们全体一起迁徙,从那个山隘里走出到原野上。”[33]

  上引《周书·突厥传》的记载,讲述了与蒙古人早期传说极为相似的突厥人早期传说。从这两则相似的传说中可以看出,蒙古与突厥不仅有同样的遭遇,迁居的地理环境也完全相同,而且蒙古人的“化铁熔山”与突厥人“为茹茹铁工”相合。

  有学者认为,“额尔古涅-昆指额尔古纳河流域的山地”[34]。《史集》中解释的很清楚,“昆”字意为“山坡”,而“额儿古涅”意为“险峻" , 这个地方意即“峻岭”。也就是说,“额尔古涅-昆”不是专名,也不是地名,仅是形容山岭“险竣”,与额尔古纳河无涉。况且,额尔古纳河流域并无四周群山,中间是平壤茂草的地貌。《周书·突厥传》云:“狼遂逃于高昌国之北山。山有洞穴,穴内有平壤茂草,周回数百里,四面俱山。”这与《史集》描述的地貌完全相同。

  高昌国之北有贪汗山,即今吐鲁番盆地北边的博格多山(bogdo-ola)。这一带山脉自古以产铜、铁、煤驰名。《水经注·河水篇》引《释氏西域记》云:“屈茨(龟兹)北二百里有山,夜则火光,昼日但烟。人取此山石炭,冶此山铁。”可见狼、鹿之族来此之前,已经有人在这里冶铁了。有人根据辽代曾有“严禁鬻生熟铁于达旦等界”的禁令,推测出“传说蒙古先祖化铁熔山的故事,按史实纯属子虚乌有。”[35]这等于说,如今生活在城市和农区的蒙古人的祖先从未从事过游牧业。历史上,任何民族都不会亘古以来没有变迁,而是有其兴盛时期, 也有其衰落时期,随着他们迁徙的不同地理环境变换着自己的生存手段和生活方式。况且,《史集》中明确记载:“人们没有忘记那座山、熔铁和打铁的事,在成吉思汗的民族中有这样一种习俗和规矩:他们在除夕之夜,准备好风箱、熔铁炉和煤,把少许的铁烧红,放到砧子上锤打,展延〔成条〕,〔对自己的解放〕表示感激。”[36]丰富的蒙古萨满教资料亦可提供佐证。蒙古民族之“铁匠崇拜”源远流长,在蒙古萨满教的万神殿中有九十九尊铁匠神,七十七尊风箱神,还有钳神、锤炼神、砧神、锻护之神等等。此外,布里亚特神话传说说道:在遥远的过去,九十九尊天神和睦地生活在一起,后来西方腾格里之子博和·穆亚和东方腾格里之子博和·泰里共同发明了炼铁技术,博和·穆亚夺走了博和·泰里的冶铁作坊,于是互相争斗,九十九尊天神分裂为相互敌对的两大阵营,即以霍尔穆兹达为首的西方五十五尊善神和以阿达·乌兰为首的东方四十四尊恶神。以上神话传说虽不能按信史看待,但“过去的现实又反映在荒诞的神话形式中”,它毕竟带有历史事实的印记,如果蒙古民族从未从事过冶铁业,就绝不会产生关于冶铁的神话传说。

  拉施特说,蒙古人是在大约两千年前逃入额儿古涅-昆的。从拉施特时代向前推两千年,蒙古先民当处在母系氏族社会的历史阶段。至于突厥人何时迁入高昌国之北山,史无记载。但突厥人迁到高昌国之北山时,仍然是一个以狼为图腾的母系氏族。此后,一部分突厥部落从高昌国之北山迁到金山之阳。这是突厥人的第二次大迁徙。据马长寿考证,突厥迁出高昌国之北山,应在魏太延中至和平元年之间,即5世纪中叶[37]。根据《蒙古秘史》记载,从巴塔赤罕下传23代,生成吉思汗,成吉思汗生于1162年,上推23代,大约五六百年,即公元6世纪中叶。从上述二者迁徙的不同时间来推断,突厥人从高昌国之北山迁走之后,蒙古先民及一部分狼氏姻族部落并没有随之离开,而是仍在这个地方“生息繁衍”,直至“他们所占的地域显得日益狭窄不够时”,即突厥人迁走100多年之后(公元6世纪中叶),才“化铁融山”,迁往肯特山一带。故有以狼、鹿为图腾的两个婚姻集团,迁到不而罕山(肯特山)南之记载。

  以狼为图腾的部分突厥部落自5世纪从高昌国之北山迁走之后,便与蒙古先民及其部分狼氏姻族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在漫长的民族形成的里程中,分别发展成为两个不同的民族。伊利汗国宰相兼宫廷史家拉施特在奉诏编纂钦定史书《史集》时,利用了宫廷档案资料和“口头传说和故事中所保存的一切”,成书后,又进呈御览,深受完者都汗赞赏。故《史集》中将蒙古人称为:“现今称为蒙古的突厥诸部落”和“过去就称为蒙古的突厥诸部落”,绝非儿戏之言,拉施特亦不敢妄自臆造异说。事实上,任何一个民族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都会不断吸收和融合许多其他民族的成员,同时也不断会有一些人分离出去,加入到别的民族之中,但民族的形成必有一个一脉相承的主流。上面所述迁往金山之阳的狼氏族及其鹿氏姻族中,原突厥人为主流,后者同化于前者,发展为突厥族;迁到肯特山地区的鹿氏族及其狼氏姻族中,原蒙古人为主流,狼氏族被鹿氏族同化,发展为蒙古族。原蒙古人在同化狼氏姻族的过程中,也吸收了突厥的语言、文化等因素,如输入了突厥语的前后列元音体系和大量突厥语措词等等。

  拉施特将源出于额儿古涅-昆的捏古思、乞颜分衍出的诸氏族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被称为迭儿列勤的突厥-蒙古诸部落”;另一类是“被称为尼伦的突厥诸部落”。只要分析一下《史集》的相关记载,便会发现,迭儿列勤蒙古和尼伦蒙古的划分,源自于捏古思、乞颜两个氏族的分立。《史集》云;“因为阿阑-豁阿的丈夫朵奔伯颜出身于乞颜氏族,……这个部落在古代被称为乞牙惕(乞牙惕为乞颜的复数),但在朵奔伯颜之后,由于从他产生出很多部落、分支和宗支,各宗支都有某一名称加以识别,乞牙惕的称号反而湮没无闻了。后来,阿阑-豁阿第六代后裔合不勒汗生有六个儿子。因为他们全都是勇士、尊贵的大人物和王子,所以乞牙惕又成了他们的称号。……成吉思汗、其祖先和兄弟们,都属于乞牙惕部落”。[38]

  在《史集》中,捏古思氏族被列于迭儿列勤蒙古之首,按照氏族分化的逻辑和两合氏族婚姻组织的一般发展规律,属于捏古思氏族同类的迭儿列勤蒙古的其他氏族应该是从捏古思氏族分衍出来的。《史集》云:尼伦部落有一个分支,也被称为捏古思,它源于察剌合-领昆的两个儿子坚都-赤那和兀鲁克臣-赤那。他们除了与那个遁入额儿古涅-昆的古老的“捏古思”的名字相同之外,血缘上没有关系,熟悉这些部落及其分支的人,能够把这两种“捏古思”人区别开来。[39]值得注意的是,我们从这段记述中得知,“赤那,又称为捏古思”。[40]“赤那”,意为“狼”。由此推之,《蒙古秘史》中以苍狼为图腾的氏族(博儿帖·赤那)即捏古思氏。

  阿阑·豁阿出身于豁罗剌思氏,豁罗剌思氏属于捏古思系的迭儿列勤蒙古,是弘吉剌惕氏的一个分支。[41]弘吉剌惕氏与成吉思汗家族世代通婚,互称“忽答”(亲家)。因此,弘吉剌惕氏与成吉思汗家族的婚姻关系,可以上溯到久远的捏古思氏与乞颜氏,亦即苍狼氏与惨白色鹿氏的两合氏族婚姻联盟。

  当母系氏族社会被父系氏族社会取代后,随着社会的进步和财产私有权的扩大,个人的地位越来越突出,氏族的图腾即被废弃,而代之以祖先中某位英雄个人,图腾崇拜即被祖先崇拜所取代。巴塔赤罕是蒙古民族祖先中第一个称“汗”者,“巴塔赤罕”为“猎人之汗”或“牧人之汗”之义[42],是一位传奇式的人物。“巴塔赤罕”的出现,标志着蒙古先民已进入了父系制社会的祖先崇拜时代。

  母系氏族转变为父系氏族之后,原氏族的全体成员都仍然保留下来,只是此后父系氏族的女子成年后一代一代地到婚盟氏族去作妻子,而父系氏族的男子则一代一代地留下来,成为本氏族的核心。随之,图腾崇拜被祖先崇拜所取代,图腾的本来观念内容随着历史的发展而逐渐模糊,甚至被人们完全忘却。但婚盟氏族的影响在很长历史时期内并没有消失,因为婚盟氏族的女子要一代接一代地嫁过来作妻子,其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虽有显隐之别,但仍然有迹可寻。

  历史上,在北方草原民族中,图腾崇拜、不同图腾氏族间结合为两合婚姻联盟的现象具有普遍性。对突厥先民和蒙古先民图腾崇拜之间的关系,以及二者结合为两合氏族婚姻联盟情况进行探讨,不仅可以了解突厥、蒙古二者之间久远、深刻的历史关系,更重要的是,还能够以其作为个案,深入揭示古代北方草原民族图腾崇拜和图腾文化的丰富内涵及其演变的历史轨迹。

  [1]埃里克·J·夏普著,吕大吉、何光沪、徐大建译:《比较宗教学史》,第95~9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

  [2]麦克林南:《古代史研究》,第二卷(1896);参见《比较宗教学史》,第98页。

  [3][苏]Д·Е·海通著、何星亮译:《图腾崇拜》,165~166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年。

  [4]吕大吉:《宗教学通论新编》,第455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

  [5]辛岩、方殿春:《查海遗址1992-1994年发掘报告》,《辽宁文物考古》,第12~43页,辽宁民族出版社,2003年。

  [6]吉成名:《查海龙纹陶体和龙形堆塑研究》,《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8年第3期。

  [7]参阅本书第二章,第二节。

  [8]赵芳志主编:《草原文化:游牧民族的广阔舞台》,第44页,上海远东出版社、商务印书馆(香港),1998年12月。

  [9]张景明:《匈奴动物纹的特征及相关问题》,《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

  [10]《史记》,卷110,《匈奴列传》。

  [11]《史记》卷110,《匈奴列传》“索隐”云:“《汉书》作‘龙城’,亦作‘茏’字。”

  [12]《史记》卷110,《匈奴列传》。

  [13]《周书》卷50,《突厥传》。

  [14]《通典》197,《突厥上》。

  [15]路易斯·亨利·摩尔根著,杨东纯、马雍、马巨译:《古代社会》,商务印书馆,1977年,第97~98

  页。

  [16]《周书》卷50,《突厥传》。

  [17][唐]段成式:《酉阳杂俎》,卷16,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

  [18]《魏书》卷1,《序纪》。

  [19]《汉书》卷94上,《匈奴传上》。

  [20]《汉书》卷94上,《匈奴传上》。

  [21]额尔登泰、乌云达赉:《蒙古秘史》。

  [22]见H.Л.奇列诺娃:《关于蒙古和西伯利亚的鹿石》,《文物考古参考资料》1979年第1期;Л.Г.萨维诺夫:《鹿石分布的西界及其文化民族属性问题》,《文物考古参考资料》1980第3期。

  [23]见H. Л.奇列诺娃:《关于蒙古和西伯利亚的鹿石》。

  [24]迈达尔:《蒙古历史文化遗存》,《文物考古参考资料》1984年第6期。

  [25]加尔达诺娃:《喇嘛教前的布里亚特宗教信仰》(俄文版),第39页,转引自佟德富、乌兰察夫、苏鲁格:《中国各民族原始宗教资料集成·蒙古族卷》,第644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

  [26]加尔达诺娃:《喇嘛教前的布里亚特宗教信仰》(俄文版),第35页,转引自《中国各民族原始宗教资料集成·蒙古族卷》第646页。

  [27]加尔达诺娃:《喇嘛教前的布里亚特宗教信仰》(俄文版),第37~38页,转引自《中国各民族原始宗教 资料集成·蒙古族卷》第646页。

  [28]《清史稿》卷1,《太祖本紀》。

  [29]爱弥尔·涂尔干著,渠东、汲喆译:《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第580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

  [30]参见蔡俊生;《人类社会的形成和原始社会形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路易斯·亨利·摩尔根:《古代社会》。

  [31]参见路易斯·亨利·摩尔根:《古代社会》;蔡俊生:《人类社会的形成和原始社会形态》。

  [32]拉施特主编,余大钧、周建奇译;《史集》,第一卷,第二分册,第6页,商务印书馆,1983年。

  [33]拉施特主编,余大钧、周建奇译:《史集》,第一卷第一分册,第 251~252页。

  [34]亦邻真:《中国北方民族与蒙古族族源》,《内蒙古大学学报》1979年第3、4期。

  [35]赵永铣:《传说“化铁熔山 ”探析——兼谈蒙古族对突厥文化之吸收与融合》,《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5期。

  [36]拉施特主编,余大钧、周建奇译:《史集》,第一卷,第一分册,第253页。

  [37]马长寿:《论突厥人和突厥汗国的社会变革》,《历史研究》1958年第3~4期。

  [38]拉施特主编,余大钧、周建奇泽:《史集》,第一卷,第一分册,第253页。

  [39]拉施特主编,余大钧、周建奇泽:《史集》,第一卷,第一分册,254~255页,301页。

  [40]拉施特主编,余大钧、周建奇泽:《史集》,第一卷,第一分册,254~255页,301页。

  [41]拉施特主编,余大钧、周建奇泽:《史集》,第一卷,第一分册,269页。

  [42]额尔登泰、乌云达赉、阿萨拉图:《蒙古秘史词汇选释》,第146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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