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割地,断送整个国家;死社稷,全民族衣冠沦丧

  1644年李自成攻破北京城,崇祯皇帝在煤山上吊,正统意义上的明王朝灭亡了,后人在评论崇祯皇帝时,有一种论调特别受人尊崇,那就是“君非亡国之君,臣皆亡国之臣”,很多人都认为崇祯皇帝勤勉有加,为病入膏肓的大明拼命续命,并没有历史上那些亡国之君的荒淫腐败之相,仿佛一切的错都是崇祯朝的大臣们的,但是真的是这样吗?

  要我说,崇祯皇帝要为大明王朝灭亡负很大的责任,他就是亡国之君。

  其实大明王朝在崇祯的手上并不是非亡不可,崇祯面对的问题主要是两个,一是西北地区的“流贼”,就是我们历史教科书上说的农民起义军队,李自成、张献忠等,二是来自东北地区不断壮大的后金(清朝)。崇祯皇帝同时面对着这两大强有力的对手,拆东墙补西墙,最终两边都没堵上。

  但是,在崇祯年间,真的一点机会都没有吗?其实,至少有两次机会,崇祯皇帝可以挽回局面,或者至少可以为大明王朝再争取几十年时间。

  第一次是1642年,大明王朝同时面对农民军和满清内外交困已久,不堪重负的兵部尚书陈新甲派遣使者与清朝议和,后此时被崇祯皇帝知道,召见陈新甲,之后崇祯皇帝默许陈新甲与清方议和,其实这也不失为一个办法,当时虽然清朝已经在东北占据了有利的地位,关外几乎已经全部丧失,但是皇太极并没有入主中原的想法,而且皇太极终其一生也未能正面突破山海关。

  如果能以山海关为界,先与清廷议和,平定内乱后休养生息,再与皇太极一争高下,关外之地失而复得也未可知。即使不能收复关外之地,但是至少能力保关内不遭受满清铁骑的践踏,不致使华夏民族衣冠沦丧。

  可惜,最终秘密和谈的消息被言官们得知,言官们纷纷上书弹劾陈新甲,爱面子的崇祯皇帝只好把所有的罪责都推给陈新甲,最终和谈也不了了之,崇祯皇帝只得继续两面作战。

  第二次是1644年,李自成在陕西西安称帝,并率大军一路东征,一路上势如破竹,李自成一月份从西安出发,三月份就打到了北京城下。其实,这一段时间,崇祯完全有时间进行转移,崇祯皇帝可以迁都到南京,明朝有个先天优势,明朝是两都制,南京有一套备用班子,只要皇帝南下,到了南京以后政府机构可以照常运作,而且当时南方还有相当多的兵力可堪调用,与李自成划江而治、甚至划淮而治都是很有可能的。

  从后面南明的历史中就可以看出,清军消灭了李自成之后南下,南明尚有江北四镇、湖南何腾蛟、福建郑芝龙等兵力,再加上崇祯皇帝无可置疑的正统身份,南方军民必定跟随崇祯一起抗击以异族身份入侵的清兵。

  而且,南下之后的崇祯还有一个优势,虽然说出来很多人要骂人,但是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南下之后崇祯虽然丢掉了北方的半壁江山,但是也是丢掉了一个沉重的包袱,西北与河南遭到流贼的破坏,山东则经常遭到满清的侵略,此时的北方已经是一个烂摊子了,全靠江南的财政支持,如果没有北方的拖累,崇祯完全可以凭借南方的经济和兵力,巩固长江或者淮河防线,而且李自成将会夹在崇祯和满清之间,南下之后的崇祯皇帝将会处在一个十分有利的位置,反而是李自成将要承受南北双方的压力。

  如果,崇祯皇帝能够在1644年果断抛弃北方,将一举扭转两面作战的不利局面,而且能够利用江南的经济构筑坚固的防线,再图恢复也未可知。

  有人说,明朝276年“不割地,不赔款,不和亲,不纳贡,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这些品质能够做到固然好,但是也应该审时度势,崇祯皇帝是不割地,但是自己死后明朝的全部领土都成了满清的,这就是不割地?崇祯皇帝是死社稷了,但是留下的百姓呢?任由他们被异族欺凌?任由民族文化和传统遭到敌人的摧毁?难道这就是一个帝王应该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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