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随笔】明朝大内总管违反政治规矩的下场

  明朝正德五年(1510年)八月二十五日,天空明净湛蓝,京城格外热闹,人们围观大内总管刘瑾被凌迟处死,三天之内刘瑾被剐了3357刀,真可谓落了个“千刀万剐”的下场。

  刘瑾乃非同寻常之人,他6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后净身入宫当了太监,遂冒姓刘,侍候当时还是皇太子的朱厚照。由于他颇能掌握太子的玩性,投其所好,用打猎、斗鸡、遛鹰等把戏拴住朱厚照的心,博得太子的喜欢。朱厚照继位,是为明武宗,刘瑾顺理成章得到重用,先是当了钟鼓司太监,掌管钟、鼓、内乐、俳艺、歌舞等演艺方面的工作,不久又被提升为内官监内监,执掌营造宫苑、城、陵寝、以及铜锡器物等事务。同时还委任他为总督团营,掌握京师卫戍的军队。

  1508年,他掌握了司礼监掌印大权,这是明朝管理宦官与宫内事务的众多部门中权力最大的部门,成为实实在在的大内总管,无论臣工奏疏、官吏任免、边关来往文件以及皇帝诏谕的传发,都经由此部门过刘瑾之手。加之皇帝好玩,刘瑾故意在皇帝玩乐之时请示,虽被骂一顿“吾安用尔为,而一烦朕!”却得专权,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被称为“立皇帝”,明武宗则被称为“坐皇帝”。

  处在这样的一个地位,贪腐受贿,捞取钱财,开口即有,点头可得,最终达到了无处不伸手的地步。当时,凡地方官员进京觐见皇帝,都必须先带上礼物朝拜“立皇帝”,然后才有机会见“坐皇帝”。要是有人胆敢不给他送礼表示敬意,就会给颜色看,故史载“阉(刘)瑾擅权,有事非纳贿不免于祸”。2010年,《亚洲华尔街日报》认为,刘瑾的财富达到1200多万两黄金,2.59亿两白银,把他列入一千年来,全球最富有的50人名单,与成吉思汗、和珅、宋子文等人并列,可见其贪财之多。

  只是对于皇帝来说,贪腐是皇帝对官僚忠诚的一种收买,只要官僚对皇帝忠诚,不因贪腐导致“民愤极大”,危及政权,这点钱财对于富有天下的皇帝来说算得了什么?贪腐常常不过是清理政敌、平息民愤的手段。明武宗打小就被刘瑾侍候,对刘瑾是有感情的,所以,内阁辅臣刘健、谢迁、李正阳等人见以刘瑾为首的太监专权太甚,担心出现前朝太监王振专权的恶果,毅然上书,直言太监专权之害,要求处死刘瑾等宦官,迫于朝野压力,明武宗决定要处死刘瑾等人。获悉消息的刘瑾等人赶紧跪求明武宗,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求饶,令武宗恻隐之心大动,放过了他们。

  就是在与刘瑾有矛盾的官员杨一清和太监张永趁平叛安化王朱寘鐇叛乱,密告刘瑾十七条罪行,并且连夜逮捕和查封刘瑾的宫内外宅第的情况下,明武宗仍只是把他降职为奉御,将其派往凤阳守祖陵了事。绝不死心的张永就请皇帝亲自去抄刘瑾的家,明武宗在刘瑾家里一看就傻眼了,他亲眼看见私刻的皇帝印玺一颗,以及皇帝御用的龙袍、衮服、玉带等物品,还发现刘瑾经常拿在手里的扇子中,藏有两把锋利的匕首。家中还发现穿宫牌五百多个,许多盔甲、刀枪、弓箭等武器、用具,明武宗这才勃然大怒,认为刘瑾是要造反,下旨将其处以极刑。

  其实,刘瑾虽然权倾一时,毕竟是一个太监,快60岁的人了,他可能确有权钱贪念,但说他要谋反,无论从哪个方面说都难以令人信服,他已经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从一个破落户到如此荣华富贵,有何不足?即便真想谋反,既没有道义资源,也无政治智慧,更无实际力量,在大内,由于刘专横跋扈,只顾自己,分赃不均,引起了“八虎”(八大实权太监)中某些人的不满,彼此矛盾重重,以张永、马永成、谷大用为首的几个太监特别嫉恨他,欲除之而后快。在外,他虽然与官员如吏部尚书焦芳素等人勾结,毕竟还没有形成强有力的政治集团,他的死只是政治内斗的牺牲。

  明武宗也未必真相信刘瑾能反了天,最后将刘处死,而且用的是非常残酷的肉刑,罪名用的是“谋逆”,但实际原因是刘瑾严重违反了政治规矩,这是皇帝绝不能容忍的。这个政治规矩就是皇家禁脔乃皇帝独占,不容他人染指,一旦有人染指分享,哪怕只使用了仿冒品,也构成严重的征象性侵犯。更深一层来说,使用占有皇家禁脔,即为越权用事,是图谋不轨,是对皇权一统的蔑视和破坏。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什么是政治规矩?政治规矩其实就是未明文载入法律、规章制度,但又是约定俗成的政治纪律,它可能只是传统和惯例,却对政治人有纪律要求,但哪些属于规矩,哪些不属于规矩,边界并不好把握,常常需要依时依事依势而定。它可以是要求官员与皇权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不得对皇帝决策说三道四甚至公开反对,不得阳奉阴违,不得拉帮结派、搞山头主义,不得越权用事等等,核心只有一条,就是不得触犯和动摇皇权,必须维护皇权的绝对领导。因此,虽然政治规矩经常并无明文规定,却常常比国法纪行管得更宽,要求更严,不守规矩的后果可能更严重。

  大内总管的工作职责决定了是应该服从服务、绝对地效忠于“大内”,维护皇权的“集中统一领导”,而不是反其向而行之,暗中对抗,有什么政治野心。作为大内总管,刘瑾染指皇家禁脔,就是冒犯皇权,是不守政治规矩,这比贪腐更令明武宗难以接受。如果明武宗此时再不出重手,整个政治生态就没有规矩可言,以下犯上成为常态,皇权一统、江山稳固就成问题,他对刘瑾再有报恩之心,在这个问题上是绝不容退让的,必然要拿刘瑾问罪。

  事实上,同样是作为大内总管,同样是明朝,刘瑾之后的宦官魏忠贤,某种程度上也是死于严重违反政治规矩之上——形成以魏忠贤为首的一个擅权乱政的帮派,即所谓“阉党”,同样是冒犯皇权,危及皇帝的统治。

  魏忠贤的上位之路与刘瑾如出一辙,本是“市井一无赖尔”,后“入宫养家”,有幸得以服侍东宫太子朱常洛的王才人,一手带大朱常洛长子朱由校。魏忠贤还与皇长孙朱由校的奶妈客氏搞起“对食”——字面上是说男女合伙吃饭,其实就是“夫妻”,而朱由校对他这个奶妈又特别依恋,说她是“亘古今拥祜之勋,有谁足与比者?”把奶妈提高到无以复加的地位,封为“奉圣夫人”,“俨如嫔妃之礼”,《明史纪事本末》更是说这个天下第一超级奶妈,令“中宫皇贵妃迥不及也”。

  1620年,朱由校登基,是为明熹宗,由于有了上面两层关系,魏忠贤深受明熹宗的宠爱,魏忠贤咸鱼翻身、鸡犬升天,做到司礼秉笔太监,东厂提督,参与国事,是名副其实的大内总管。

  明熹宗喜欢做木工,魏忠贤总是趁他做木工之时,拿奏章去请他批阅,明熹宗正沉浸在自己的艺术创作中呢,随口说:“朕已悉矣!汝辈好为之。”皇帝放权让他批示,由是“太阿下移,魏忠贤辈操纵如意”。

  魏忠贤没有宦官王振的学识、宦官汪直的心机、宦官刘瑾的贪婪,他最初入宫无非想混口饭吃,但是权力就这么阴差阳错地落到了自己的手上,他来者不拒地收受下来。一旦大权在手,他已经不是当年的小混混,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物。其权力运行就是资源的分配,必然会有益于人,有损于人,必然成为投靠和反对的对象。为了不被反对者打倒,保住自己的权力和地位,魏忠贤难免要拉帮结派。

  而且当时,朝廷中的许多士大夫都是东林党人,并以江南士大夫为主形成了一个政治集团,他们在朝中占据了一些重要位置,比如内阁首辅叶向高、礼部尚书孙慎行、吏部左侍郎邹元标和吏部尚书赵南星,以及左都御史高攀龙、左副都御史杨涟、佥都御史左光斗等人都是东林党人。

  开始时魏忠贤与东林党人并无矛盾,但东林党人既是政治集团,必有其对立或是反对者,对立或反对者为了反击东林党人必然要找更大的靠山,而魏忠贤权势炙手可热,东林党人的对头就纷纷投靠魏忠贤,这就触犯了东林党人的利益,引起东林党人的不满,就要想方设法削弱魏忠贤的权势,不断地向皇帝揭发魏忠贤,魏忠贤为了保住自己的权势,势必要反击,要“集团作战”,要建立自己的政治势力,拉帮结派、搞山头主义,越权用事等等在所难免。

  在内廷,魏忠贤网罗太监,扩大自己的势力,司礼监太监王体乾、涂文辅、石元雅、李永贞等人都成了他的党羽,被安插在内廷的要害部门。他甚至在大内培植自己的武装,他在宫中挑选体格健壮的太监组成一支禁军,将自己的心腹安插到军中担任要职,将从兵部要来的大量火器配发给太监,还经常在紫禁城内操练这支部队。

  在外廷,魏忠贤结交朝廷文武大臣,一些趋炎附势者投其所好,不但投靠他,还认其为亲。于是认亲者络绎不绝,踩破门槛。连内阁首辅顾秉谦都想攀附魏忠贤,他让儿子认魏忠贤做爷爷,说是什么我本来想给您当个儿子,怕您不喜欢我这个糟老头,就让我儿子给您做个孙子吧!一时之间,“举朝阿谀顺指者但拜为干父,行五拜三叩头礼,口呼九千九百岁爷爷”。他的干儿孙中,以“五彪”、“十狗”、“十孩儿”、“四十孙”等人最为出名,魏忠贤的权势达到顶峰。《明史》说“自内阁六部、四方总督巡抚,遍置死党”,形成了一个以魏忠贤为核心的政治势力集团。

  由于明熹宗过于信任魏忠贤,对其拉帮结派、植私人势力、擅作主张越权办事、非组织活动不以为意,可是转到1627年明熹宗驾崩,其弟朱由检继位,是为崇祯帝,魏忠贤深知自己拉帮结派,党羽众多,已经严重违反了政治规矩,肯定不能容于崇祯皇帝,等待他的只能是被崇祯皇帝一步步收拾的命运。何况,在新君上位的过程中,魏忠贤一度作梗,是明熹宗的皇后趁魏忠贤守备不严,传旨出去,才将时为信王的朱由检召进宫,立为皇帝。在这样的节骨眼上,魏忠贤给新君使那么一个阴招,新君登位坐稳,又岂能放过他。

  崇祯皇帝先是罢免了魏忠贤的心腹兵部尚书崔承秀,等于斩其手脚臂膀,接着将最早提出给魏忠贤建立生祠的浙江巡抚潘汝桢贬为平民,又将魏忠贤的对食客氏遣出皇宫。一些官员看出了皇帝的意图,纷纷上疏弹劾魏忠贤,给魏忠贤列了十大罪状:“与先帝平起平坐;诬陷张皇后;大兴内操,弄兵宫廷;破坏祖制;总揽军权,控制漕运,扰乱朝政……徇私舞弊,受贿徇情。”有了这股反魏之风,崇祯皇帝乘势解散宫内太监武装,免去魏忠贤司礼监和东厂总督的职务,然后命魏忠贤赴凤阳皇陵担任烧香太监,看守祖陵。在南下途中,魏忠贤听说崇祯下旨要处死自己,惊恐之中上吊自杀。崇祯皇帝紧接着剿灭魏忠贤政治团伙,当即被处死者6人,秋后处决19人,充军11人,革职44人,徒刑三年后准许赎身为民者129人。

  有论者说,崇祯继位后,魏忠贤感到性命难保,曾想发动宫廷政变,夺取皇位,但与兵部尚书崔承秀密谋时,崔认为,一旦政变,各地军队必然前来攻打,异姓登基不可能,只好作罢。魏忠贤是否有心篡位并不重要,如果有,那是国法不容的谋反之罪,如果没有,明目张胆地结党营私和在宫内培养武装,已经严重违反政治规矩,尤其是在新君继统这件事情上背后使坏,是目无上君,犯了大忌,其命运已经被决定。

  明朝的两位大内总管的落马一再揭示了一个道理,在帝制时代,最大的政治规矩就是维护皇权统治的规矩,这些政治规矩可能包括了国法,也可能不明文载于法纪,但威力往往极大,是不容碰触的政治底线,当不得儿戏。谁违反了政治规矩,谁就没有好果子吃,这是屡试不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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