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读|三次刺杀行为对秦始皇地域政策失误的影响(附幸运读者)

  三次刺杀行为对秦始皇地域政策失误的影响

秦王朝的短祚而亡,自汉初以来就成为政治家、思想家、史学家讨论的重要话题。其中,从秦始皇的心理特征入手是一个令人关注的角度。郭沫若先生较早利用了《史记·秦始皇本纪》关于秦始皇“病态”的体型特征的描述,分析其病态的心理特征,此后,凡是分析秦始皇的猜忌、残暴、报复心强烈等负面心理特征的论著,大都注重秦始皇儿时被离弃于赵国,归国后又要承受太后淫乱的尴尬等方面的心理路程。

这些推论和探索,导入了心理学的相关理论与视角,确实加深了讨论秦史的深度。但我们还应该注重考察另外一个方面:秦始皇成年之后某些突发事件,对秦始皇性格乃至于制定政策的影响。

笔者认为,秦始皇在统一六国前后所遭遇的三次刺杀事件,即:荆轲刺秦、高渐离筑击、张良主导的博浪沙椎击,都曾经对秦始皇的生命形成直接的威胁,从而影响到他对“关东人”的基本判断,并且进一步对他制定关东地域政策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三次刺杀案件及其影响

荆轲“刺秦”案,在刺杀秦始皇的三案之中影响最大。“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在左右卫士杀死荆轲之后,对燕国发起连年进攻,直到把燕太子丹诛杀为止。统一天下之后,还以诏书的形式,表达他当年下定灭燕的决心,就是要严惩荆轲行刺的幕后主使。显然,荆轲刺杀之举,对秦始皇造成的心理阴影,在历经六年之后依然无法消除。

高渐离“筑击”行刺案发生在秦灭六国而统一天下之年(前221年)。高渐离是荆轲密友,荆轲入秦行刺的积极支持者。在“秦并天下”之后,“秦皇帝惜其善击筑,重赦之,乃飏其目,使击筑,未尝不称善。稍益近之。高渐离乃以铅置筑中,复进得近,举筑扑秦皇帝,不中。于是遂诛高渐离,终身不复近诸侯之人。”

荆轲行刺之时,天下依然是战国分裂之局,荆轲受命于燕太子丹,可说是“各为其主”;而高渐离行刺,秦始皇已经是天下独尊的唯一君主。恰在此时,高渐离的拼死一击,让秦始皇真切地感受到——六国之人是绝不会接受他的统治的!

  

针对秦始皇的第三次刺杀,就是张良所组织的“博浪沙狙击。此案发生在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年)。“良尝学礼淮阳。东见仓海君。得力士,为铁椎,重百二十斤。秦皇帝东游,良与客狙击秦皇帝博浪沙中,误中副车。秦皇帝大怒,大索天下,求贼甚急,为张良故也。”此次刺杀行为,引发了秦始皇的剧烈的报复,“大索天下,求贼甚急”,这种大规模缉捕,充分说明秦始皇的震怒。在统一天下两年之后,还会有六国的贵族子弟,继续在为了“故国之仇”而与当今天子生死相搏。

以上三次刺杀行为,时间跨度上长达八年,横跨在秦始皇统一六国的前后,而主谋者、刺杀者都是山东六国人士,它们对于秦始皇心理上产生了何等巨大的冲击,对秦始皇的个人情感以及政策走向的影响如何,实在值得我们认真分析。

  秦始皇“关中本位”政策的分析

秦统一大业后,秦始皇怎样看待“关中秦地”与“山东六国故地”的关系,对于他制定相关政策,无疑影响巨大。不得不说,外表强势的秦始皇,在其内心深处其实很纠结。

秦始皇曾经努力地显示他是天下之主,他所推行的若干制度和政治性举措,都带有故意渲染这种政治意识的色彩。但是,从另外的一个角度来考察,笔者敢于断言,“关中本位”政策与秦朝伴随始终而未曾改变。

其实,任何一个朝代,都会重视和强调自己的“龙兴之地” “根据地”的重要性。但是,在完成了统一大业之后,如果还长期把“龙兴之地”之外的其他地区,视为不可信任的地区,并且还把这种“地域歧视”明白无误地显示给社会大众,使之成为社会性“共识”,就是一种统治政策失误了。

秦始皇的地域文化政策,最大的失误就是,在完成了统一天下使命之后,却未曾摆正自己是天下之主的地位,在他的内心深处,山东六国故地的吏民,似乎不是他真正的臣民,而是他潜在的敌人。因此,他还只是秦国旧地的真正统治者。对于广大的东方地区而言,他还只能是“征服者”。

秦始皇的“关中本位”政策是建立在对“关东”的敌视和防范心态之上的,于是,就出现了两大地域之间的不平等。“关中”秦人,上至统治集团的高层,下到一般吏民,均以征服者自居,对关东吏民多有欺凌奴役之举。而关东之人,对这种地域歧视和高压奴役,在秦朝的统治高压有效之时,只能是“敢怒不敢言”;而一旦秦人的统治秩序受到冲击,就会产生可怕的“报复”行为。秦朝错误的地域政策,所产生的负面效果,在秦汉之交的历史巨变中留下了明显印记。下面的两个案例,向我们揭示这一历史奥秘:

其一,项羽“新安坑降”。其中缘由史籍记载得很是清楚:“诸侯吏卒异时故徭使屯戍过秦中,秦中吏卒遇之多无状,及秦军降诸侯,诸侯吏卒乘胜多奴虏使之,轻折辱秦吏卒。秦吏卒多窃言曰:‘章将军等诈吾属降诸侯,今能入关破秦,大善;即不能,诸侯虏吾属而东,秦必尽诛吾父母妻子。’诸将微闻其计,以告项羽。项羽乃召黥布、蒲将军计曰:‘秦吏卒尚众,其心不服,至关中不听,事必危,不如击杀之,而独与章邯、长史欣、都尉翳入秦。’”于是,坑杀降卒二十万人的惨剧随即发生。追寻这场惨剧发生的深层原因,就是秦朝错误的地域政策,产生了在秦朝统治有效期内“秦中吏卒”对“诸侯吏卒”的奴役,及至秦军被迫投降,“诸侯吏卒”的报复行为就出现了——“轻折辱秦吏卒”,降兵则因此而心怀不满。项羽担心降兵生变,才决意坑杀降兵。秦始皇的地域歧视政策的负面影响,显然是这次惨剧发生的根源性因素。

其二,在“楚汉之争”的正面战场上,双方在荥阳激战。“楚骑来众,汉王乃择军中可为车骑将者,皆推故秦骑士重泉人李必、骆甲习骑兵,今为校尉,可为骑将。汉王欲拜之,必、甲曰:‘臣故秦民,恐军不信臣,臣愿得大王左右善骑者傅之。’”这个记载所反映的历史信息,值得认真分析。刘邦在部将中推选精通指挥骑兵作战的人才,最应该当选的是李必、骆甲两位校尉。当刘邦要封拜他们为骑将时,两人却明智地拒绝了,出自他们口中的“臣故秦民,恐军不信臣”一句话,反映出由秦朝错误的地域政策导致的关中秦地与关东六国故地之间的地域对立情结,是何等严重。

由以上两个案例,可以推论:秦朝的统一形态,在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军事控御等“硬件方面”,应该是明确有效的;但是,在文化与心理层面的“软件”方面,远远没有达到统一的基本要求,特别是在地域文化和地域心理方面还一直存在着无法弥合的对立与仇视。而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除了战国时期就存在的“关中”与“关东”的敌对情绪之外,秦始皇在统一战争的过程中过度使用暴力,以及在建立了统一国家之后,在治国思想、统治政策等方面,依然存在着对关东吏民的歧视、防范、威慑、镇压,无疑是最为直接的原因。

秦始皇作为大一统政权的最高统治者,为何在心理层面,始终无法摆脱“故地”概念的束缚,似乎是自我设限一般。最大的可能性,就是秦始皇遭受的心理创伤,一直没有得到恢复,并且一直在有意无意之间,影响着他的地域政策走向偏狭和偏执。

而这种心理状态形成的原因,后世论史者,固然可以从他一生的多种阅历加以解析,而笔者在经过对相关史实的考索和分析之后,认为这三次刺杀行动,对秦始皇的心理影响极为巨大,大到了他对山东六国臣民的恐惧意识和由此而来的敌意,始终无法消歇。在“秦国之君”与“天下之主”心理定位上,不是秦始皇不愿意实现“角色转化”,而是客观现实让他感觉到来自山东六国之人无法消失的敌意,迫使他无法实现“角色转化”。暴力与敌意的恶性循环,在这里呈现出历史的繁复与多变。

改选自:大国学研究文库《国学视野下的历史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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