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一生杀人无数,唯独后悔杀他|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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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慈禧人无数,唯独后杀他

  

  沈荩,同治十一年(1872年)生人,戊戌变法期间,沈荩与维新人士谭嗣同、唐才常、梁启超等人相交。变法失败后,他追随唐才常东渡日本,次年又随之归国。他们在上海成立正气会(后名自立会),组建“自立军”。沈荩任右军统领,起义失败,唐才常遇害,沈荩逃亡。

  1903年,沈荩偶然得知,清政府将与俄国签订一份密约,清政府将在东三省及内蒙古的路政税权与其他主权“送予俄国”。沈荩方设法弄到了《中俄密约》的草稿原文,并将其寄给了天津的英文报纸《新闻报》发表。密约提前曝光,舆论一片哗然,清政府和俄国的签约遂成泡影。

  

音频来自:《国家人文历史》

  

  沉浸在胜利中的沈荩打算联络李莲英,置慈禧于死地。沈荩的两个朋友,旗人庆宽和前翰林吴士钊,得知他的想法后,深感不安,决定联合向慈禧告发沈荩。第二天晚上,毫无防备的沈荩被捕。《大公报》,很快刊登了沈荩被捕的消息,又针对此事连续发出了七篇跟踪报道。

  在狱中,沈荩连续做了《绝命诗》四章,其中一首诗写道:“狱中铁锁出郎当,宣武门前感北堂。菜市故人流血地,五忠六士共翱翔。今年三十有一岁,赢得浮名不值钱。从此兴亡都不管,灵魂归去乐诸天。”

  审讯期间,他毫不讳言自己的言行,并大声揭露慈禧企图掩盖中俄密约的卖国行径。慈禧恼羞成怒,发布谕旨:“着即日立毙杖下。”时间是1903年7月19日。

  清政府以极其残忍的酷刑处死沈禹希后,《大公报》对这次惨烈的杖刑进行了详细的记录:“打至二百余下,血肉飞裂,犹未至死。后不得已,始用绳紧系其颈,勒之而死。”“当杖毙时……骨已如粉,未出一声。及至打毕,堂司以为毙矣。不意沈于阶下发声曰:何以还不死,速用绳绞我……”

  

  《中国日报》也发表了唁文:“沈君之死,鬼神为之号泣,志士为之饮血,各国公使为之震动,中西报纸为之传扬。是君虽死之日,犹生之年!”

  同年9月,有着“长枪大戟”美誉的章太炎先生,以无比义愤的心情在《浙江潮》上,写了一首悼念沈禹希的诗《狱中沈禹希见杀》:“不见沈生久,江湖知隐沦。萧萧悲壮士。今在易京门。魑魅羞争焰,文章总断魂。中阴当待我,南北几新坟。” 许多外国使节的夫人纷纷觐见慈禧,指责慈禧杀害记者的行径。

  1936年10月,鲁迅先生在《关于太炎先生二三事》一文中,也引用了章太炎先生的这首诗,以寄托对沈禹希的哀思。

  对于慈禧,杖杀一个记者何其容易,但她没料到一个记者会给自己带来这么大的麻烦。国内的舆论她可以视为浮云,国人的抗议她可以视而不见,但外国人的声音她却不能忽视。

  因此,她一面在外国使节夫人前表示“悔意”,一面下令,清廷在捉拿会党时不得“株连良善”,“盖恐驻京各国公使啧有烦言也。”

  

  沈荩死后的1905年,大清刑律内的凌迟、枭首、戮尸这三项酷刑,被下诏废止。1906年和1908年,《结社集会律》和被称为中国第一部新闻法的《大清报律》先后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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