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必修三中“自然”概念的解析

  高中历史必修三中,老子、李贽、泰勒斯、牛顿等历史人物的主张或成就均涉及“自然”这个概念,不同人物的主张或成就所涉及的“自然”概念是有差别的。为了在教学中使学生准确理解这些思想家、科学家的主张和成就,有必要对教科书中的“自然”概念进行解析。

  胡伟希先生在《中国哲学概论》中指出:“‘自然’一词,英文为‘nature',它的基本含义有两种,一是指自然界,二是指‘自然而然’……就第一种含义来说,它是指与人类活动相对的宇宙万事万物的活动,这种自然界的活动及其变化,是在人力范围之外,或者不受人力所干预的。从第二种含义来说,‘自然’的活动则包括自然界活动、变化,也包括人类的活动及其变化;它的意思是:只要这种活动与变化出于它原来的‘本性’,也就意味着‘自然’。”[1]文中阐述的“自然”概念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指自然界的活动与变化,二是指(出于“本性”的“自然而然”的)自然界和人类的活动与变化。高中历史必修三教学内容中的“自然”概念可以从“自然界”和“自然而然”两个层面进行解析。

  一、与“自然界”概念相关的内容

  在高中历史必修三中,与“自然界”概念相关的内容是“自然哲学”,包括泰勒斯等古希腊自然哲学家的主张和牛顿的科学著作《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

  关于泰勒斯的“自然哲学”思想,人教版高中历史必修3第5课“西方人文主义思想的起源”引言部分表述为“他用自然界的水来解释世上万物,表明人们开始更加关注自己周围的世界”;岳麓版高中历史必修Ⅲ第12课“希腊先哲的精神觉醒”表述为“希腊最早的哲学是自然哲学,即对自然界本身的探讨和解释,与人生没有关系”,“居住在海边的泰勒斯认为,万物皆由水生成,又复归于水,大地漂浮在水上。他首次用观察得到的经验来解释纷纭复杂的自然现象,创立了朴素的唯物主义世界观”。两种表述都指出了泰勒斯是通过观察自然界中水的变化对自然界进行探讨的,对自然界进行观察和思考是泰勒斯等自然哲学家的研究方式。如果仅在这个层面上进行教学,学生对于自然哲学的理解只能是浅层次的,因此,我们还要关注泰勒斯得出的结论。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指出:“他得到这个想法,也许是由于观察到万物都以湿的东西为养料,热本身就是从湿气里产生,靠湿气维持的(由此产生万物的东西即是本原)。这是引起他的想法的一个事实。另一个事实是:万物的种子都有潮湿的本性,而水是潮湿本性的来源。”[2]11从亚里士多德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泰勒斯探讨的核心是自然界的本原,他得出了“水是万物本原”的结论。因此,自然哲学的本质不是对自然界的观察和研究,“早期哲学家思考的‘自然’( phsis)并非我们现在所说的作为自然界事物总和的自然界,他的意义接近于现代西文中的‘本性’( nature ),特指事物运动变化的本性。因此,亚里士多德后来明确把自然定义为‘运动和变化的’本原……自然哲学是对世界本原和宇宙整体的探讨”[2]4,这才是自然哲学的本质含义。理解了自然哲学的本质含义,在教学过程中才能引导学生对泰勒斯的思想主张进行深入理解。

  牛顿的科学著作《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确立了经典力学体系,人教版和岳麓版教科书都指出了它对物理学发展的贡献。许多学生在学习时很容易产生这样的疑惑:既然是物理学、著作,为什么书名叫《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其实,在古代希腊,物理学就是自然哲学,亚里士多德有一部著作就是《物理学》。赵敦华先生指出:“物理学即自然哲学。关于它的研究对象,亚里士多德给出这样一个定义:自然是具有运动来源的事物的形态或形式,这些形态或形式只有在思想中才能与事物相分离。他认为,物理学研究的自然是运动的事物的本原和原因,不能脱离运动的事物来研究自然。[2]69从中可以看出,物理学研究的是自然界中的“运动来源”,即“事物的本原和原因”,与“自然哲学是对世界本原和宇宙整体的探讨”的本质是一致的。近代物理学是17世纪诞生的,“正是在将天空动力学与地上物理学相结合后,有别于亚里士多德物理学的新物理学才在伽利略和牛顿手中诞生了”[3]。牛顿的墓志铭写道:“自然和自然法则隐藏在夜空中,上帝说,让牛顿出世吧!一切将会明亮如昼。”[4]牛顿发现的“自然法则”是自然界事物运动的本原和原因,揭示了支配整个宇宙的规律,并以数学为表达形式进行论述,这是其著作名为《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的本意。

  二、与“自然而然”概念相关的内容

  在高中历史必修三中,与“自然而然”概念相关的内容是老子的“道法自然”思想和李赞的“人伦物理”思想。

  关于老子的“道法自然”思想,人教版历史必修3第1课“‘百家争鸣’和儒家思想的形成”中表述为“老子认为世界万物的本原是‘道’。他强调一切要顺应自然,提倡清静无为、知足寡欲”。岳麓版历史必修三第1课“孔子与老子”中表述为“他还提出‘天法道,道法自然’的息想,剔除了‘天命’的绝对权威……老子从‘天道自然无为’的思想出发,倡导政治上‘无为而治’,以‘无事取天下”,。两种表述都列出了老子的“道法自然”思想,需要教师在教学时正确理解。老子“道法自然”中的“自然”不是我们平常说“大自然”时所指的自然界,而是“自然而然”的意思。冯友兰先生指出“道之作用,并非有意志的,只是自然如此。故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5],袁行霈、严文井先生主编的《中华文明史》中指出“而最有名的当然是‘道法自然’这四个字,其实就是道效法万物之自然的意思”[6]376。文中的“自然如此”“万物之自然”之“自然”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活动与变化,是“本性”之意,即“自然而然”,与胡伟希先生在《中国哲学概论》中指出的“只要这种活动与变化出于它原来的‘本性’,也就意味着‘自然”’的意思是一致的。理解了“道法自然”中“自然”的“自然而然”之意,才能理解老子的“无为”和“无为而治”的思想主张,无为“是指自己做主的一种状态……无为的真谛也就是对于万物和百姓的因循’[6]376。即顺应自然界和人类的本性,“无为而治”主张君主治理国家时能够顺应百姓的“本性”,采取不过分强制和干预的方式让百姓自己发展。因此,“无为”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的活动与变化的“自然而然”,“无为而治”则特指人类活动与变化的“自然而然”,二者与“道法自然”的本意是一致的。

  关于李贽的“人伦物理”思想,人教版历史必修3第4课“明清之际活跃的儒家思想”表述为“他认为穿衣吃饭就是‘人伦物理’,人不能脱离基本的物质生活去空谈仁义道德”岳麓版历史必修三第5课“明清之际的思想批判”表述为“他认为人皆有私,‘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追求物质享受乃是‘秉赋之自然’。每个人都可以顺其‘自然之性’,‘各从所好,各聘所长’,使个性得到自由发展,而不应该被强迫顺从统治者的利益和愿望”。在两种教科书关于李贽“人伦物理”思想的表述中,岳麓版的表述比较完整,包含了“尊重私欲和个性解放的主张”[6]53,并且指出了二者是“秉赋之自然”“自然之性”。李贽在《藏书》中提出“夫私者,人之心也。人必有私,而后其心乃见;若无私,则无心也。如服田者,私有秋之获而后治田必力;居家者,私积仓之获而后治家必力;为学者,私进取之获而后举业之治也必力。故官人而不私以禄,则虽召之必不来矣;苟无高爵,则虽劝之必不至矣。虽有孔子之圣,苟无司寇之任,相事之摄,必不能一旦安其身于鲁也决矣。此自然之理,必至之符,非可以架空而臆说也”,在《焚书》中提出“夫道者,路也,不止一途;性者,心之所生也,亦非一种已也”[6]52,文中指出了“私”(私欲)与“性”(个性)是人类的“自然之理”,因此,李贽思想中的“人伦物理”就是探讨人类的“自然之理”。李贽“人伦物理”思想中的“自然”,乃是人类的“本性”之意,即胡伟希先生指出的人类活动与变化的“自然而然”。李贽的思想靠近了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自然人性论,李泽厚先生指出自然人性论主张“人性就是人的自然情欲、需求、欲望”,因此将李赞誉为开辟中国近代自然人性论的先驱健将[7]。

  以上结合人教版和岳麓版教科书中的内容,对高中历史必修三中的“自然”概念进行了解析。从中可以看出,按照“自然界”和“自然而然”两个层面将教学内容中的“自然”概念进行分类解析,可以使教师对于相关内容的掌握更加清晰、深入,在教学过程中避免因望文生义而产生错误。

  参考文献:

  

  本文原载 中学历史教学参考,2017,(01):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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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渔鱼(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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